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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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1. 引言林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加,外来有害生物的威胁也日益增加,给林业产业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挑战。

针对这一问题,制定和实施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本文将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步骤进行论述。

2. 重要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和生态损失。

有害生物可以直接危害林木健康和生长,使森林资源减少,影响木材和木材制品产业。

此外,有害生物还可能传播疾病和病原体,给生态系统带来破坏。

因此,制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可以提前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损失并保护生态环境。

3. 应急预案内容(1)风险评估与监测:制定应急预案的第一步是对可能引入的有害生物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高风险区域和物种。

同时,建立监测机制,及时发现有害生物入侵的迹象。

(2)预警与报告:建立预警和报告制度,确保有害生物入侵情况能够及时被发现和通报。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遥感和传感器等,提高监测效率。

(3)防控与应对:在有害生物入侵后,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式。

同时,建立应急资源库,保障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信息沟通与合作:重要的预案内容之一是建立信息沟通和合作机制。

各级政府、科研机构、林业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应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有害生物入侵的挑战。

4. 应急预案实施步骤(1)政策制定: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有关有害生物防治的政策,并明确责任和义务。

(2)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培养林业从业人员的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实地演练:定期组织林业从业人员进行实地演练,模拟不同场景下的有害生物入侵应对情况,增强应急响应能力。

(4)评估和改进:定期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并对其中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威胁。

5. 结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是保护林业产业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措施。

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林业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林业生物灾害,包括病虫害、外来入侵物种、鼠害、杂草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成立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林业、农业、公安、财政、交通、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全区林业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2)组织、协调、指挥林业生物灾害的应急响应;(3)负责林业生物灾害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4)负责林业生物灾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5)组织开展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培训和演练。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措施(1)加强林业生物灾害监测,建立健全监测网络;(2)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入侵;(4)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3.2 预警机制(1)建立健全林业生物灾害预警系统,实时监测林业生物灾害发生情况;(2)根据林业生物灾害发生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3)组织专家对林业生物灾害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防治建议。

四、应急响应4.1 Ⅰ级响应(1)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3)加强对受灾地区的支援,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4)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林业生物灾害情况。

4.2 Ⅱ级响应(1)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加强对受灾地区的支援,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4)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林业生物灾害情况。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一、灾害概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指的是病虫害对森林资源和林木造成的危害。

灾害严重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发生的灾害范围广、影响严重、难以控制的灾害。

二、应急预案目标1.保护森林资源:采取措施阻止灾害扩散,降低损失。

2.组织应急救援:及时调度人员和物资进行灾害防控。

3.加强科学研究: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研究和应用。

三、组织机构1.指挥部:由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成立,负责指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对工作。

2.应急救援队伍:由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负责灾害现场救援和防控工作。

3.科研团队:由研究机构和专家组成,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研究和指导。

四、应急预案具体措施1.监测预警(1)建立综合监测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对森林资源的生物多样性进行实时监测。

(2)建立病虫害传感器,及时掌握传播病虫害的路径和速度。

(3)加强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共同预测和预警。

2.调度管理(1)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和物资投入到前线防控工作中。

(2)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制定具体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

3.应急救援(1)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抵达灾害现场。

(2)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救援。

(3)开展生物防治和物理措施,尽快控制和消灭病虫害。

(4)修复受损森林,进行后续的恢复工作。

4.科研应用(1)强化科学研究,加强林木抗逆性研究,提高林木的抵抗力。

(2)深化病虫害防控技术研究,提高防控效果。

(3)加强对病虫害的防控经验总结和交流,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物资储备(1)建立完善的物资储备系统,包括防控药剂、防护设备、救援装备等。

(2)定期检查和维护物资设备,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及时投入使用。

六、宣传教育(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和森林从业人员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认知水平。

(2)加强对防治技术的培训和普及,提高应对能力。

七、评估总结灾害发生后,及时展开灾后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农业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为建立和完善农业灾害救助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根据国家救灾工作方针,我农业灾害救助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分级负责和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参与,属地为主的原则,突出重点,按灾情轻重绶急,分步实施救助,重点解决好灾民的吃、穿、住、医及灾后重建工作。

救灾应急工作,坚持防抗救灾相结合,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原则。

(三)本预案适用于我境内发生的所有农业灾害。

(四)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朔州市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等。

二、农业灾害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一)成立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其组成人员是:总指挥:政府主管副长副总指挥:政府办公室主任、农业局局长成员:农业局、财政局、水利局、气象局、林业局、扶贫局、交通局、粮食局、生产资料公司、种子公司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集突发农业灾害指挥部成员会议。

(2)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农业救灾救济工作;研究部署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督促检查救灾救济工作的落实情况。

(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4)向委、政府及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负责救灾款物的收集、调运、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6)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农业局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汇总、核查突发农业灾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突发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在指挥部决定启动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后,牵头组织实施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一、概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是指由昆虫、病原菌、杂草等有害生物引起的对农作物、林木、家畜等农业生产的巨大损害。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本文将从预案的制定、组织体系、监测预警、技术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制定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预案。

二、预案的制定1.制定背景:明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危害程度和紧急性,为制定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2.目标任务:确定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包括防控范围、防控对象、防控手段等。

3.工作机制:建立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和协作关系,确保信息畅通和无缝对接。

4.预案内容:包括监测预警、技术防控、应急处置等,确保针对不同阶段的灾害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组织体系1.领导机构:成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农业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属地农业、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

3.协助机构:与有关农业科研机构、大学、农民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协助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技术防控等工作。

四、监测预警1.监测体系:建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体系,包括定期调查和实时监测两种形式,确保灾害的早发现和及时控制。

2.预警发布:设立预警发布中心,及时发布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预警信息,向农民和相关部门传达灾情和防控措施。

3.灾情调查:成立灾情调查组,深入农田和林地开展灾情调查,确定灾情程度和影响范围,为制定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五、技术防控1.综合防控:建立综合防控体系,包括物理防控、生物防控、化学防控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防控效果和降低农药使用量。

2.技术培训: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和农技人员的防控水平,加强对有害生物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3.科研攻关:加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科研工作,开展有害生物的生态学研究、防控技术研究等,提供科学支撑和技术创新。

六、应急处置1.应急预案:对不同类型和程度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协调、应急资源的调配和使用等。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一、前期准备工作1.建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体系和指挥权限。

2.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各部门和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处置措施和行动方案。

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林业有害生物的识别和防控意识。

4.制定应急资源储备计划,确保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充足供应。

二、事件发生前的预警阶段1.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有害生物的分布和危害程度。

2.建立联防联控监测网络,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3.组织开展有害生物防控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4.发布预警通告,引导群众采取防控措施,防范有害生物的进入和扩散。

三、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阶段1.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成立事故组织指挥部,迅速调动相关资源。

2.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3.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清除、消毒和封控等措施。

4.组织人员进行监测排查,确定事件的范围和扩散情况,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

5.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有害生物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事件发生后的恢复重建阶段1.进行事故后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对措施和预防控制措施。

2.开展有害生物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有害生物防控的重视程度。

3.组织人员进行灾后修复工作,恢复林地的生态功能和植被覆盖。

4.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预警工作的加强,及时发现和防止有害生物的再次侵入。

5.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共同研究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方法。

五、应急预案的管理与演练1.定期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更新,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组织应急演练和模拟演练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预案的执行和落实。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以上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预案的具体细节和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植物检疫条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达州市自然灾害救灾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达州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处置,其中:Ⅰ、Ⅱ级重大生物灾害的处置,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预案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包括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稻瘟病、蝗虫、稻飞虱、农田鼠害、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四川省补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危险性有害生物、或新传入的高风险性的外来有害生物)。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立足预防,抓早抓实,争取主动,防范于未然。

加大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力度。

重点防治区实行统防统治,一般防治区实行专群结合,科学防治。

1.4.2依法行政,果断处置。

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本着快速反应、部门协调、科学引导的防控原则,积极做好防治、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尽快恢复农业正常生产和农村生活秩序。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辖区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处置。

2、组织机构 2.1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府办联系农业副主任、县农业局局长担任。

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

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

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一、灾害背景农作物有害生物入侵和农业外来有害生物的存在,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它们可能破坏农作物、果树、草坪、花卉以及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给农民及相关经济带来重大损失。

因此,制定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确保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的迅速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三、应急预案的制定1.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明确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设立对应的防控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灾害应急工作。

2. 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完善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有害生物入侵的迹象。

对存在入侵风险的地区,加强监管,提高预测、预警及监测技术手段的精确性和时效性,为及时采取防治措施提供有效的支持。

3. 快速响应和处置发现有害生物入侵的迹象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相关部门应快速响应,进行采集、检疫和鉴定,并组织力量进行灭杀或控制工作,以减少病虫害的传播和扩散。

同时,加强公众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和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减少损失。

4. 数据共享和技术支持建立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各级部门之间的有效信息交流和共享。

加强相关研究和技术支持,提供科学指导和技术服务,为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5. 后续处理和恢复重建在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开展灾后评估和后续处理工作,及时对受灾地区进行恢复重建,包括灾害防范设施的修复、经济补偿和农业生产的恢复等工作,以减少灾害损失的长期影响。

四、预案的实施和监督按照预案制定的各项措施和流程执行,确保应急工作的快速、有序进行。

对预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五、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确保预案的实施有足够的经费支持,保证应急设备、物资和人员的供应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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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全面提高我市应对重大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南京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三)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重大农业生物灾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做好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重大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和应急处置。

(五)概念解释农业有害生物:是指列入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对象、江苏省农业补充植物检疫对象名录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本地区发生的对粮油作物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具有重大成灾威胁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

重大农业生物灾害事件:是指由农业有害生物引发,可能对农业生产、人类健康、生态环境等造成重大影响,危及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安全的灾害性事件。

二、指挥系统(一)市指挥部组成市政府成立市农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委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金陵海关、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成。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和发生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的指挥平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二)市指挥部职责提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各项工作预案,分析、判断灾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及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各地防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防治事项及灾后补救措施的落实。

(三)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农委:负责对灾情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灾情控制技术方案;监督、指导各区相关部门做好防治发动宣传;提出灾害防控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协调救灾农药的生产和供应,提出和落实灾后技术补救措施;协调救灾政策的落实与督查。

市委宣传部:做好新闻报道、舆论导向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救灾物资所需的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市公安局:协助做好灾区救治和疫区封锁,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灾区(疫区)水、气、土环境监测,配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

市物价局:负责维护农药、药械等应急防控物资的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紧急救灾物资的运力保障,配合做好外来有害生物的检疫、预防和封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外来有害生物的交通设卡方案(镇街及农村公路设卡方案由所在区政府组织制定);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植物检疫检查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对因重灾所致的生活困难农户实施救助,妥善安排重灾农户的基本生活。

市气象局:及时提供重大农业生物灾害事件发生区域的天气实况及趋势预报信息。

金陵海关:负责做好出入境人员携带的植物产品的检疫,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参与制定检疫性有害生物处置的技术标准。

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负责协助做好应急防控物资铁路运送的保障,配合植物检疫机构做好铁路运输农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负责管辖区内的有害生物的处置。

各区政府应当成立农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农业有害生物灾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灾害的封锁、控制和扑灭。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农业有害生物灾情应急防控日常工作。

三、灾情分级我市农业有害生物灾情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灾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级灾情:1.本市区域内有4个及以上区(包含江北新区,下同)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为5级(5级指根据监测分析,预计病、虫、草、鼠害大发生,且大发生区域超过该有害生物危害的农作物种植面积的50%,下同);2.本市区域内有5个及以上区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为4级(4级指根据监测分析,预计病、虫、草、鼠害中等偏重发生,且偏重发生面积超过该有害生物危害的农作物种植面积的50%,下同);3.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和蔓延,对本地区农业生产已构成严重威胁等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灾情的。

(二)二级灾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灾情:1.本市区域内有3个区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为5级;2.本市区域内有4个区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为4级;3.有特殊情况要划为二级灾情的。

(三)三级灾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三级灾情:1.本市区域内有2—3个区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为4级;2.本市相邻区域多点发生,对本地农业生产具有潜在威胁的。

四、应急响应(一)灾情确认各级植保植检机构作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做好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分析预测灾情发生发展趋势。

一旦发生疑似灾情,相关区植保植检机构应在24小时内上报市植保植检机构。

市植保植检机构接报后,立即组织专家进行取样和鉴定,并报请省植保植检机构进行调查复核,复核发现有害生物具有大范围严重发生趋势时,应立即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确定灾情级别。

(二)灾情报告灾情确认后,市指挥部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在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级应急防控指挥机构实行每日值班制度,灾情状况、防控进展、防控效果等实行“两天一报制”,必要时每天一报,直至灾情控制结束。

(三)分级响应1.一级灾情,由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启动《南京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行动,同时按照规定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2.二级、三级灾情,由区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同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四)响应程序1.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发生后,区级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和防控救灾,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灾害或疫情扩散蔓延。

2.区指挥部召开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技术专家提出具体的救灾方案,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灾方案一旦确定,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灾减灾工作。

3.应急程序启动后,市、区指挥部应根据预案的规定,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有关辖区应急组织机构开展检疫封锁、紧急防治等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应坚持“预防为主、属地负责、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的原则。

一旦发生灾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行动、早控制,坚决防止灾情扩散或加重。

(一)灾情发布有关灾情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上报后,由省农业农村厅公布,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非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由市指挥部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灾情控制灾情发生后,市、区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应急防控预备队伍,启动响应应急防控预案,采取综合防控措施,迅速控制灾情。

1.组织动员。

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手机微信等新媒体进行防治宣传,积极引导农民适时、主动防治。

2.技术指导。

通过组建技术指导小组开展面上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3.科学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根据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规律,确定科学的防控方案。

4.统防统治。

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防控或扑灭工作,提高防控效果,控制疫情蔓延。

5.督查指导。

在灾情控制过程中应及时开展跟踪督查,帮助解决防控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灾后处置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结束后,各级植保机构要组织做好受灾情况的后期评估工作。

受灾评估报告要在20日内上报本级人民政府。

市、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灾后处置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六、保障措施(一)队伍保障成立各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专家组,成员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科研、教学、推广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灾情鉴定、复核,提供防控决策与技术建议。

市、区指挥部可组建应急防控队伍,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植保体系建设,增强农业有害生物灾情预报和防控能力。

(二)资金保障农业有害生物灾情应急防控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负责保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

(三)物资保障建立市、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对充足的应急防治物资。

储备库设在交通便利,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市应急防控物资由市指挥部统一调配。

(四)技术保障各级植保植检机构负责应急防控技术措施的制定与指导。

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植保基础设施、实验手段、通讯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能力。

(五)宣传培训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防控的日常科普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公众对农业生物灾害的防范意识。

建立农业有害生物灾情的上报机制,全面有效地发动群众进行群防群控。

同时,应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并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其它事项(一)责任追究对违反本预案规定,造成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疫情扩散或非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灾情加重,致使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或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二)应急演练市、区指挥部每年应组织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演练,确保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三)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南京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南京市政府2013年发布的《南京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预案》(宁政发〔2013〕14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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