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机密和所有权保护程序
保护客户秘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

保护客户秘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1目的保护本公司和顾客保密资料、技术秘密及所有权。
2范围检测工作中涉及的顾客及本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
3职责3.1 技术负责人制订客户秘密信息和所有权制度,负责落实保密和维护所有权的各项措施。
3.2 质量负责人对各项保密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3.3 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公司保密资料、文件及所有权的管理。
3.5 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自觉做好本岗位相关保密工作。
4程序4.1 保密内容的识别4.1.1 证书和报告的数据、判定结论、检测结果及质量和技术活动过程形成的各种记录。
4.1.2 本公司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计算机软件等技术资料。
4.1.3 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
4.1.4 本公司的合同、报表、凭证、会议决定等。
4.1.5 客户要求保密的其它内容。
4.2 为客户产品的技术资料保密的要求包括4.2.1 机动车登录信息、检测数据、检测结果及本公司出具检测报告属顾客所有,未经顾客同意不得公开、复制或引用。
4.2.2 对有保密要求的报告,应由顾客本人领取,综合办公室做好交接记录。
4.2.3 只有执法机关及车辆管理机构,持介绍信并经公司经理审批备案后可以查阅被检车辆信息,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查阅机动车检测数据及运行状况的结论。
4.2.4 对于有关客户的技术资料和内容,未经批准,不许带出资料室。
4.2.5 未经许可,非有关人员(经批准除外)一律不得进入检测现场进行参观和拍照。
4.2.6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有关产品的技术等问题。
4.2.7 不在明码电报、公用电话、信件中传递技术信息。
4.2.8 对于本公司的技术资料、检测用软盘、管理微机系统软件,均不得私自带出,避免造成泄密、遗失。
4.2.9 在客户要求用电话、电传或其它电子(电磁)手段来传递检测结果时,在整个反馈信息的过程中,必须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客户满意,为此有关人员应做到:⑴将客户要求汇报质量负责人,确认后,请示经理批准。
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

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1目的保证客户提供的机密信息和检验检测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被泄露。
2范围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场所的检验检测活动。
3定义(无)4职责4.1质量负责人a.负责对本程序的审核,并对人员进行保密和保护所有权教育;b.对各项保密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c.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4.2资料管理员a.负责检验检测报告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b.对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督促实施;c.负责做好技术文件的编号和保管,对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实行专柜保存。
4.3样品管理员a.负责做好客户的物品接收工作,记录客户对所检物品及资料的保密要求;B.负责物品和资料的传递交接记录,并对在检验检测过程中物品及资料的保密进行监督检查;c.对违反保密程序的行为进行制止,直至向中心主任进行汇报。
5工作流程图(无)6程序要点6.1物品和技术资料的交接6.1.1接受客户委托的检验检验任务时, 样品管理员要向客户详细询问对物品以及技术资料的保密要求。
如客户有保密要求,应按照客户的保密要求安排存放技术资料和物品。
6.1.2样品管理员在与客户完成物品以及技术资料的登记和交接后,双方应在交接文件上签署交接人的姓名,接收人应在需要保密的文件交接单上加注醒目的“保密”标记,采取保密的隔离保管措施,并对此期间的保密承担责任,直至客户取回全部物品和技术资料。
6.1.3传递中接收人应按照本中心的保密要求和规定,保管委托检验检验物品及其技术资料,防止在交接过程中出现丢失和泄密。
6.1.4管理室应对传递中的物品和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保密制度的现象应予以及时的纠正和制止,防止偏离进一步蔓延。
6.1.5检验检测后的物品和技术资料应返回到样品管理员处保管,按照客户的保密要求处置和保存,直至客户取回全部物品和技术资料。
6.2保护客户的专利权和所有权6.2.1本中心承诺保护客户的专利权和所有权。
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

1.目的为了保护所有委托方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应对需保密的事项和文件资料以及用户的有关保密资料严加控制,以确保本中心检验工作的公正和本中心与委托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全体人员的所有对外服务活动,并对保密范围、措施、处置做出了规定。
3.职责3.1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及有关保密制度。
3.2工作人员对自己所了解的客户情况、检测结果等信息,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泄露和暗示。
3.3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客户的信息自己或提供给他人进行开发活动。
3.4凡违反制度者,根据情节或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5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人员执行本程序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6质量管理科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批准违规事件的处理意见。
4.工作程序4.1保密范围4.1.1检测原始记录、未公布的检验报告、仲裁报告、质量分析报告、重大事故实验报告;4.1.2委托方的送检样品和检测所得的数据、内控标准、工艺配方和专利所有权等所有委托方不愿公开的技术资料;4.1.3上级下达的监督检测计划;属于保密范围的文件、工作报告、会议纪要、财务档案;本中心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表格等;4.1.4新标准、规范、检测技术、设施、微机软件;4.1.5人员业绩档案;4.1.6本中心质量活动记录,如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内审、质量体系评审、不合格控制及纠正措施管理等;4.1.7仪器设备档案;4.1.8本中心认为需要保密的其它内容。
4.2保证措施4.2.1凡属保密的技术资料,一律不准随意查阅、外借,若要查阅,机密级档案应经质量负责人批准,绝密的要经最高管理者批准;4.2.2检测的原始记录数据均属技术秘密,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扩散外传;4.2.3保密资料不准复印、翻拍,若有特殊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4.2.4对失密、泄密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2.5查、借保密资料须填写文件资料查询、复印登记表;4.2.6保密资料仅限指定地点阅读,原则上不得复制或抄录,需要复制、抄录、借出指定地点的须经质量负责人或中心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4.2.7复制、抄录、借出的资料需回收的,应按期交还;4.2.8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监督检查计划(包括不合格复查)及其检测结果(在检验结果未公布之前);4.2.9用微机处理数据及编制报告时,要避免有外人在场;4.2.10每年对保密资料进行一次清理,档案管理员应列出过期资料清单,并填写资料销毁登记表,经质量负责人批准,由指定人监督在指定地点销毁;4.2.11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调查并视违纪情节轻重或造成的后果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心主任批准,对泄密造成的后果应由泄密者承担;4.2.12凡系泄密情况的处置记录由质量负责人整理归卷交办公室立卷归档。
(完整版)3.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控制程序(改+检验)

1 总则为客户保密是本公司的责任,为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不受到侵犯或损害,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为客户保密的资料包括专利权、知识产权、提供的样品及技术资料、送检样品的检测结果和有关产品的商业秘密等。
3 定义无4 职责4.1 公司全体人员应对一切与客户相关的记录(包括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样品信息和商业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职责,并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保管客户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
4.2 经营管理部指派专人负责客户的机密资料和信息的传发,负责接收客户提供的技术及商业资料,并负有保密职责。
4.3 样品管理员负责对样品的保密工作。
5 工作程序5.1 客户的机密信息保护5.1.1 客户的机密信息的传发和接收都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并由负责此项工作的或相关人员与客户协商定时、定点接收/传发。
5.1.2 客户为检测、检验所提供的所有图样及标准、说明等附加资料由各专业部门相关检测、检验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方。
5.1.3 当客户要求用电话、电传、图文传真或其它电子方式传送检测、检验结果时,公司规定由经营管理部专人负责传送,并作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5.1.4 检测、检验报告的交付按委托协议书中客户声明的要求办理。
5.1.5 以电子文本形式存储的记录、报告应加密,公司网络用户终端机应设置使用权限密码,密码的设置与管理由网络管理员负责,以防止非授权人接触或更改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信息和文件等,具体详见《计算机及自动化设备的数据保护程序》。
5.1.6 所有检测、检验的记录、证书和检测、检验报告都应安全贮存,妥善保管并为涉及方保密,不得将客户资料提供给其他方。
5.2 样品的保密客户提供用于检测的样品,由各检测室样品管理员负责保管,其样品的特征、配方及有关技术指标与样品实物,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提供给其他方。
第 1 页共3 页5.3 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必要时,征得其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客户到公司参观或监视与其工作有关的操作。
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 目的公司及其人员为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获得的、产生的从客户以外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受检单位送检的样品和技术资料所涉及的专利权和保密资料所有权的保护。
3 职责3.1 由公司经理负责保密和保护所有权制度的制定,审批程序文件,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保密制度,对发生问题的处理最终审核批准。
3.2 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人员执行保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对本部门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4 工作程序4.1综合部对送检的产品和技术资料须编号、登记。
4.2在检验检测过程中,样品和资料的传递要有签字手续,检验检测结束后,样品和资料交还综合部保存和归档。
4.3 送检样品和资料不得遗失和外传,如有发生,要及时上报公司经理,并追查其责任。
4.4 送检资料和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等的借阅,须按《文件控制程序》规定执行,无关人员不得借阅。
4.5当委托方要求用电话、电传或其它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公司传送人员应确认对方的接收编码准确无误。
4.6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送检单位的技术机密,如有发生要追查其责任。
4.7外来人员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检验室,经批准进入检验室的要限定范围,在此范围内,须撤出其它送检样品和技术资料。
4.8对以电子媒体方式来储存和传输的检验检测结果,应按《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检验检测数据的控制程序》执行,以保证其完整性和保密性。
4.9对泄密情况的调查及处理,质量负责人需根据《记录管理程序》做好相关的记录,交由资料管理员整理归档,必要时应报上级有关部门。
5 相关文件及记录《文件控制程序》《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检验检测数据的控制程序》《记录管理程序》。
3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精)

公司程序文件爱护客户机密信息和全部权程序编号:**/B01-2016-03编制:批准:颁布日期:2015年12月16日实施日期:年月日副本限制:受控发放登记号:持有人(或部门:公司第1页共4页程序文件第一版第0次修订名称:爱护客户机密信息和全部权程序实施日期:年月日1目的本公司及各岗位人员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获得的、产生的、从客户以外获得的国家隐私、商业隐私和技术隐私负有保密义务,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检测工作各个环节,对客户供应的样品、检测数据、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等全部资料的机密信息和全部权的爱护。
3职责3.1公司长3.1.1负责制定爱护客户机密信息和全部权的规定,审批程序文件,落实各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
3.1.2负责最终审批对员工进行保密和爱护全部权的教化。
3.1.3批准外单位对本公司的参观学习。
3.2质量负责人321负责对各项保密和爱护全部权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3.2.2对监督检查中发觉的问题提出处理看法,刚好向公司长报告。
3.2.3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3.3办公室3.3.1根据本程序的要求做好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保密管理。
3.4样品管理员3.4.1仔细做好与客户的物品交接,记录客户对物品及资料的保密要求。
3.4.2做好物品和资料在试验室内的传递交接记录,并对在检过程中物品及资料的保密进行监督。
公司第2页共4页程序文件第一版第O次修订名称:爱护客户机密信息和全部权程序实施日期:年月日3.4.3对违反保密和侵权的行为进行制止,直至向公司进步行汇报。
3.5检测人员:351签订《保密承诺书》并仔细执行其条款,对检测过程、原始记录、证书和报告内容做好保密工作。
4工作程序4.1样品和技术资料的交接4.1.1样品管理员在接受客户托付的检测任务时,应向客户了解被测样品及其技术资料的保密要求,按其要求平安存放。
4.1.2样品管理员在与客户完成样品和技术资料的登记和交接后,双方应在交接文件上签名确认,对有保密要求的,应在该文件上加注“保密”标记。
CMACNASQP02-401-1《保护委托方秘密和所有权程序》

1 目的保护客户秘密及所有权不被侵犯和泄漏,保证委托方的利益不被侵害,维护本公司客观、公正的形象。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作人员接触客户认定的秘密及所有权时的一切活动,主要包括以下领域里的机密。
2.1客户提供的样品、技术资料、数据等;2.2检测原始记录、检测结果、检测报告或证书;2.3参加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实验室的验证结果;2.4检测现场、计算机安全设置和技术信息传输;2.5客户要求保密其它信息。
3 职责3.1 总经理3.1.1落实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各项措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3.1.2最终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3.2 质量负责人3.2.1对各项保密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3.2.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3.3 各部门负责人3.3.1批准部门相关人员借阅保密资料,并报总经理最终批准;3.3.2协助质量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执行各项保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4 文件管理员3.4.1按照本程序的要求做好技术文件的编号和保管;3.4.2防止保密文件丢失、破损和随意借阅。
3.5 其它有关人员3.5.1对本人从事和接触到的保密内容保密;3.5.2对违反保密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4 工作程序4.1 客户技术资料和数据4.1.1本公司接受委托检测任务后,对客户提交的样品、技术资料、数据由承担委托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接收、保管、保密和流转过程中的控制,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复印或拷贝;4.1.2接收人应对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采取保密的隔离保管措施。
4.2 委托检测结果4.2.1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形式发出,方式有:现场领取、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
现场领取检验检测报告必须签字;当用电话、传真、邮件或其它电子等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通过各种方式确认并记录接收人的身份,确认无误后才能发送检验检测结果,并作相关记录。
4.2.2原始数据在填写报告前由产生该原始数据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阅;4.2.3保存分析结果和检测报告的计算机,必须由计算机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由授权人员设定密码。
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1 目的保守客户秘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确保本中心站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保护所有权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2 适用范围适用本中心站职工接触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时所进行的活动。
3 职责3.1 本中心站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责任;3.2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为客户保密和保护所有权工作;3.3 质量负责人负责全站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监督工作。
4 程序4.1 在监测工作全过程对涉及客户的样品时,应对样品加强监管,防止泄密。
所有样品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与监测无关人员展示。
4.1.1 样品管理员接收客户的样品时,应对样品加强监管,防止泄密。
所有样品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与监测无关人员展示。
4.1.2 所有监测过程均对外保密,非客户单位的外来人员未经站长批准,不得擅自进入监测现场。
4.1.3 与监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触监测样品和客户提供的企业标准、生产工艺、技术文件等涉及商业秘密的相关技术资料。
4.1.4 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样品监测过程应由质量监督员实施连续的质量监督,监测完毕后立即对样品封装,移交样品管理员进行特别的保存。
4.1.5 监测过程的原始记录只能记录在原始记录表上,不得随意记录,不准以任何形式扩散外传。
4.1.6 本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均为客户保密,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监测报告转交他人,不得擅自公布监测结果。
当客户要求用电话、图文传真或其它方式传送监测结果时,应有客户正式的书面委托并证实客户的真实身份后,由报告发放人员进行传送。
4.1.7 站内留存的所有监测报告副本及原始记录、技术资料,由档案管理员妥善保存,并按《档案管理程序》管理。
4.2 使用计算机遵循的保密规定4.2.1 本中心站所有计算机应设开机密码,密码由计算机使用人员掌握并经常更换,不得外泄。
防止非授权人接触和修改计算机内部的客户机密信息。
4.2.2 保存有客户机密的计算机应使用设置密码的屏幕保护功能,屏幕保护时限设置不得超过 3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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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保护客户机密和权益,维护客户利益和本检测公司信誉。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测公司所有涉及客户利益全部活动。
3职责
3.1总经理是该程序实施负责人。
3.2综合业务部负责技术文件和记录保密工作。
3.3全体员工执行该程序,承担保护客户机密信息与所有权的责任。
4工作程序
4.1保护内容
4.1.1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4.1.2客户保密信息:客户名称、合同、图纸、技术资料、各种标准、专利权、数据、送检样品和产品质量、规格、价格等所有不愿公开或要求保密的信息。
4.1.3检测过程中涉及客户保密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评价报告等及计算机中存储和传输的相关信息。
4.2保护措施
4.2.1加强员工的客户机密和所有权保护意识教育。
4.2.2保护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资料,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借阅和复印。
4.2.3有保密要求的检测工作,在检测报告完成后及时从计算机中删除有关数据和资料。
需要暂时或长期保留的,须设置密码予以保护。
4.3检测过程保护控制
4.3.1接受样品和抽样人员采集样品时,当客户提出保密要求后,收样人员须在委托协议书(合同)或样品单及相关资料上注明“保密”字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样品和有关资料。
在样品送检时,综合业务部向检测部负责人及时传达客户保密要求。
执行《样品管理程序》。
4.3.2检测部负责人在接到有保密要求检测指令后,安排专人保管样品和对样品实施检测,并对检测原始记录、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予以妥善保管。
检测人员需要查阅该保密样品的相关资料时,可直接与相关人员或部门联系。
4.3.3检测报告完成后,由负责人审核,由检测人员专门将原始记录、检测结果和报告等相关资料送综合业务部加盖“保密”印章,上报授权签字人。
4.3.4授权签字人签发加盖“保密”字样的检测报告。
4.3.5加盖“保密”字样的检测报告,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查阅。
4.3.6“保密”样品检测后立即返回样品室,由样品管理员处理或保管。
4.3.7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进入室内检测现场,但应填写“客户现场观察试验审批表”,获得总经理准许后在本室人员陪同下进行,并不得观看其它客户所做的试验。
4.3.8非客户人员来我公司参观具体规定:由非客户外来人员直接向总经理提出参观要求,由相关人员填写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
质量负责人或其它陪同人员做好陪同记录。
4.4检测报告或检测数据传递控制
4.4.1客户要求通过电话、电传、传真或其它电子和电磁设备传送检测
报告或数据时,由综合业务部统一传送。
传送前确认客户身份并做记录,传送后,与客户核对传送检测报告或数据与原报告或记录是否相符。
4.4.2以信件传送检测报告或检测数据时,应用挂号信邮寄;到检测公司直接获取时,领取人应持客户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明文件领取。
领取后将领取人介绍信或证明文件作为领取证明存档,并做好记录。
5相关文件
(1)《样品管理程序》THZJ/CX/26/4.0
6 相关记录
(1)客户现场观察试验审批表
XXXXXXXX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客户现场观察试验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