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历史.doc
宋代的台谏制度御史台清流的最早起源

宋代的台谏制度御史台清流的最早起源台谏制度是宋代的一种政治制度,主要是为了监督和纠正朝廷中的不正之事。
御史台清流是指宋代初期,由于政府腐败和奸臣当道,一些忠诚廉洁的官员组成的清流派别,在御史台发挥重要作用。
宋代的台谏制度起源于唐代,但在唐朝晚期和五代十国时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直到宋代建立后,才得以完善和推广。
台谏制度在宋代是由三位高级官员领导的,分别是参知政事、中书令和御史中丞。
他们负责监察和稽查朝廷中的官员,特别是皇帝和宰相,以确保政府的廉洁和公正。
御史台是台谏制度的核心机构,也是政府中的一个独立机构。
御史台的主要职责是监察官员的行为,收集举报和控告,还可以提出奏折和建议。
御史台下设若干监察司,分管各个行政区域,负责日常监察工作。
御史台的御史是由皇帝任命,属于中央政府的官员。
他们被授予了特权,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奏,甚至可以逮捕和惩处官员。
御史台清流的最早起源可以追溯到宋初。
当时的政府腐败严重,宰相赵普等人以权谋私,压制异声。
一些忠诚廉洁的官员,如御史马端臣、刘攽等人,不顾个人安危,站出来揭露宰相的罪行,并上书朝廷,以寻求公正和真相。
他们的正直和勇敢得到了皇帝赵匡胤的赞赏和支持。
在此之后,皇帝赵匡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政府,并且逐渐确立了御史台的地位和权威。
首先,他对政府的吏治进行整顿,开展反腐斗争,并建立了御史台。
其次,他聘请了一些有德行和才能的官员担任御史,尤其是从民间推荐的清流官员。
赵匡胤还加强了对宰相的监督和限制,减少了他们的权力,以避免再次出现宰相专权的情况。
御史台清流在宋代起到了监察官员的作用,起到了一定的抑制腐败和维护公正的作用。
他们通过上奏、控告和举报等方式揭发官员的不当行为,追究他们的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他们的行为不仅为朝廷提供了珍贵的情报,也为政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御史台清流的最早起源是在宋初,但在整个宋代历史中,他们的力量和影响力有所起伏。
在一些时期和政权下,御史台清流遭到了政府的压制和打压。
台谏群体与宋英宗朝政治

在宋英宗朝,由于皇权的相对衰落和台谏群体 的崛起,权力斗争变得地位
台谏群体在权力斗争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们 既是对皇帝的监督者,也是朝廷中的重要势力 。
台谏群体与宰相的权力斗争
01
台谏群体对宰相的监督和制约
台谏群体利用自己的监察权力,对宰相的施政进行监督和制约,以确
的具体研究尚不够充分。
已有的研究中,对于台谏群体 的职责、权力、组织结构等方 面存在一些争议和模糊之处,
需要进一步加以澄清。
在研究方法上,传统的研究多 采用历史文献分析法,缺乏对 台谏群体与宋英宗朝政治关系
的整体把握和量化分析。
研究方法与结构
• 本研究将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统计分析和比较分 析等方法,对台谏群体与宋英宗朝政治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 。
05
结论与讨论
研究总结
台谏群体在宋英宗朝政治中扮演了重 要角色,对当时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稳 定产生了深远影响。
通过对台谏群体在宋英宗朝的言行和决策 的分析,揭示了台谏群体对政治改革和权 力斗争的复杂态度。
台谏群体既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政 治改革,又在某些情况下维护了现 有政治秩序,其行为和立场反映了 当时社会的矛盾和冲突。
加强对台谏官员的个人经历、思想观 念和社会关系的研究,以更深入地理 解台谏群体在宋英宗朝政治中的复杂 作用。
运用多学科交叉的方法,将政治学、 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理 论和方法引入到研究中,以提高研究 的综合性和创新性。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宋英宗朝是宋朝政治中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政治环境和台谏群体的活动 对整个宋朝政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研究台谏群体与宋英宗朝政治的关系,有助于深入了解宋朝政治的运作机制和特 点,为当前政治制度改革提供历史借鉴。
从《宋史刑法志》看宋代的司法制度

从《宋史刑法志》看宋代的司法制度《宋史刑法志》是《宋史》中的一部分,详细记载了宋代的司法制度。
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宋代的司法制度包括刑罚、司法程序、法官和监察等多个方面。
下面,我将从这些方面分析宋代的司法制度。
首先是刑罚。
宋代的刑罚分为五种类别:钦便、死刑、杖刑、禁闭和缙绅反贼,其中死刑又分为多种形式,如凌迟、斩首、碎尸等。
钦便是一种私刑,由地方官员和地方豪强进行,严重侵犯人权。
而杖刑则是一种主要针对寻衅滋事、盗窃和负担未当等轻微犯罪的体罚,是宋代刑罚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形式。
其次是司法程序。
宋代的司法程序主要分为两个环节:侦查和审判。
侦查包括报案、侦察、审讯等,以搜集案情和证据;而审判则由审判官根据案情和证据进行判决。
宋代的司法程序注重事实和证据的核实,依法进行审理。
同时,还有一些特殊的审判制度,如巡按御史审案制度,地方巡按御史会同当地官员一起审查案件,以确保司法公正。
第三是法官。
宋代的法官由两部门担任,刑官和刑部侍郎。
前者主要负责一般案件的审判,后者则负责重大案件的审判。
宋代的法官要求具有一定的学识和经验,以确保审判的准确性。
此外,宋代还设立了专门的监察官来监督和检查法官的行为,以防止法官滥用职权。
最后是监察制度。
宋代的监察制度主要包括御史监察和观察使监察两种形式。
御史监察是中央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地方官员的行为;而观察使监察则是地方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地方官员和民众的行为。
这些监察机构的设立和运作,起到了监督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作用,保障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廉庄性。
总的来说,宋代的司法制度在刑罚、司法程序、法官和监察等方面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制度。
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然而,宋代的司法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钦便和私刑的存在,以及地方豪强和地方官员的勾结等。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正和法治的实施。
综上所述,从《宋史刑法志》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宋代的司法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包括刑罚、司法程序、法官和监察等多个方面。
北宋台谏制度

北宋台谏制度
北宋台谏制度是北宋时期设立的一种监察制度,用于监督官员的表现,维护政府的廉洁和行政效率。
北宋台谏制度最初设立于宋太宗时期,又称为“台高谏擢用制”,以詹事府为主体,设立正副职,职责是察觉官员的过失和负责弹劾。
之后,司农寺、殿中侍御史、殿中丞等机构也承担了类似的监察职责。
北宋时期的台谏官员由朝廷选拔,特别是选拔具备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
他们的任务是检举和弹劾官员的不当行为,协助朝廷处理政务。
台谏官员必须公正无私,鞠躬尽瘁,保持高度的政治品德和道德修养。
北宋台谏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监督和纠正官员贪污腐败的作用。
然而,由于遭遇了朝廷权力的限制和官员的腐败行为,这一制度逐渐衰落。
最终,在宋哲宗时期,台谏制度被取消,改由唐宋皇室后裔赵惇受命整顿官僚机构,重建吏部和其他监察机构。
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

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宋朝逐渐向着一个更加稳定、更加繁荣的年代发展。
宋朝在政治上采用了一种特殊的机制,即台谏制度,这个机制在政治治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从台谏制度的运作来看,可以看出宋代的人治特征。
首先,台谏制度是宋代政治治理中非常核心的制度,这个制度由中书省、门下省、东京、汴京的官员共同组成,是一个特殊的会议机构,常常用来解决特殊的政治问题。
这个机构对政治议题有着敏锐的把握和分析能力,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出及时的建议和意见,帮助皇帝制定更为精准的政策。
其次,台谏制度中的参谋和官员都经过了非常严格的选拔和培训,他们具有非常高的政治素养和才干。
他们立足于具体政治事务,参与各个方面的政策制定和决策,在政治思想方面也是颇为开明的,比较注重知识传递和学术交流。
再次,台谏制度在政治决策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在皇帝出巡的时候,台谏会派遣人员随行,以观察当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情况。
同时,台谏还负责管理和监督地方官员的行为,确保地方的政治和行政活动能够保持高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这种制度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可以有效地落实人治,确保政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最后,台谏制度的启示是,一个好的人治模式应该具备相应的机制和制度,尤其是在政治决策和治理方面。
健全的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政治的稳定和良好的社会运行,也可以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总之,销售的台谏制度在宋代政治治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通过对台谏制度的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宋代人治的特征,并借鉴这种治理模式的优点,努力创造适合当下社会的治理机制,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宋代台谏制度研究》评价

《宋代台谏制度研究》评价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研究宋代台谏制度。
宋代台谏制度是宋朝政府管理体制的关键部分,由宋太祖赵匡胤建立。
宋太祖统治时期,台谏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得到人们的关注。
本文尝试从宋代台谏制度的内容、功能、作用、影响和缺点等方面对宋朝台谏制度进行评价。
宋代台谏制度的内容宋代台谏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由中央集权统治架构,大臣“谏拙负责”,议事有序,有统一的谏议程序,以及应用谏议结果的行政措施等。
台谏制度的实施大大改变了宋朝考察官担任政治官员时的考察方式。
宋代台谏制度也规定了官员不仅要在朝议中发表谏言,而且在执行官务时要按规定立谏议论。
宋代台谏制度的功能宋代台谏制度有多种功能。
首先,它为宋代政府的政治官员提供了一个可以展示才智的平台,实现了官员的素质提高。
其次,它可以开放新思想,有效调节宋朝政治活动的发展方向,丰富宋朝政治文化。
此外,它有助于加强宋朝政府管理,完善政治、行政体制,整合社会,使宋朝发展得更好。
宋代台谏制度的作用宋代台谏制度有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可以使宋代社会经济发展得更好,促进宋朝社会的和谐和繁荣,使它成为古代中国最兴旺的时期。
其次,它可以把宋代官员的谏言和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促进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使它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结局构建的典范。
宋代台谏制度的影响宋代台谏制度对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使宋朝政府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加强了中央集权。
它促进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丰富了中国的司法、宗教和道德理论,增强了中国政治的严肃性和民主性。
它还促进了宋朝文学的发展,表现出了宋朝人民的才智和智慧。
宋代台谏制度的缺点宋代台谏制度也有缺点,如台谏制度的实施使宋朝政治管理重兵征伐,导致宋朝部族之间要塞斗争,最终导致宋朝的灭亡。
此外,台谏制度也使宋朝政府过于依靠中央集权,地方行政机构和政治职务的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宋朝政府缺乏公平性,社会的歧视和腐败日益严重。
总结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宋代台谏制度在宋朝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宋朝社会经济的发展。
宋代台谏制度

宋代台谏制度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朝代,其治理制度也相当完善。
其中,台谏制度是宋代的一个重要特色,本文将从台谏制度的起源、职责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台谏制度起源于唐代,但真正完善和发展是在宋代。
台谏是指朝廷中的高级官员,负责向皇帝直接进谏忤逆之事。
宋代台谏官受皇帝的委任,代表朝廷监察国家政策和官员言行,同时也是皇帝的得力助手。
台谏官之间还有相互监督的职责,以保证台谏制度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台谏的职责主要包括批评和建议。
台谏官可以通过书面奏章或直接向皇帝陈述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国家政策的不当之处,台谏官可以提出针对性的批评和改进意见,从而帮助皇帝更好地治理国家。
而对于官员的错误行为,台谏官也可以向皇帝告发,并建议进行相应的处罚。
台谏官发表的奏章,可以直接送达皇帝,不受其它官员的审查和干预。
台谏制度在宋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提供了一个监督和制约朝廷的机制。
通过台谏制度,皇帝可以了解民间的真实声音,及时了解和纠正政策的差错。
其次,台谏制度使得官员的权力受到了有效的制约。
台谏官可以监察官员的言行,及时揭发腐败问题,维护朝廷的廉洁和公正。
同时,台谏制度还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决策效率。
台谏官的建议和意见可以为皇帝提供更多的参考,帮助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然而,宋代的台谏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官员对于台谏官的批评和建议往往不满意,台谏官容易受到打压和迫害。
其次,台谏官往往需要有较高的声望和政治经验,导致制度的腐败性。
再次,由于台谏官是由皇帝任免的,容易受到皇帝的意愿和偏好的影响,从而失去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宋代的台谏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监督和制约的作用促进了政权的稳定和国家的繁荣。
然而,也需要承认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台谏制度的精神在后来的朝代中也有所体现,成为中国封建帝制的一大特色。
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

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宋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而繁荣的时期,其政府运作有其独特之处,体现了人治的特点。
台谏制度是宋代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它是指宰相和台谏官之间的相互制衡和监督关系。
从台谏制度的运作可以看出宋代的人治。
首先,台谏官的选拔上具有一定的人治色彩。
宋代宰相在选拔台谏官时,一方面注重其学识能力,另一方面也重视其个人特长和政治倾向。
一般来说,宰相会选择与自己政治立场相近的人担任台谏官,以保证自己的权威和利益得到维护。
这种选拔方式使得台谏官在政府中的地位和影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也有利于维护宰相的权威。
其次,台谏官在政府中发挥了一定的监督和制衡作用。
宋代的台谏官主要负责监督宰相和地方官员的政绩和廉政,对政府的重要决策和政策有权提出意见和批评。
台谏官可以通过上书、弹劾和参与决策等方式对政府进行监督。
如台谏官向宰相上书劝谏、弹劾的事例在宋代历史中时有出现。
这种制衡关系使得宰相不敢过度集权,也使得政府的决策更加谨慎和公正。
再次,台谏官的身份和地位对政治决策有一定的影响。
在宋代,台谏官往往具备较高的政治声望和权威,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宰相和朝廷的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有时,一位台谏官的意见甚至可以左右政策的走向。
这种情况体现了宋代政治中人治的特点,宰相需要考虑台谏官的意见和立场,以保证政策的成功实施。
总体来说,从台谏制度的运作可以看出宋代政治中的人治特点。
宰相和台谏官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台谏官的选拔、监督和参与决策等方面的作用,体现了宰相和台谏官在政治决策中的互动和平衡,也体现了宋代政治中的人治思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_历史论文反变法派迫害变法派最突出的一例,就是前任宰相蔡确的车盖亭诗案。
蔡确被贬後,“尝车盖亭,赋诗十章,知汉阳军吴处厚上之,以为皆涉讥讪,其用郝处俊上元间谏高宗欲传位天后事,以斥东朝,语尤切害”。
④吴处厚是一小人,挟私怨而上告,其实全是捕风捉影之事,与元丰时的乌台诗案相比,苏轼的诗文倒还是被抓住若干真凭实据。
虽然高太后为之盛怒,但不论是宰执,或是台谏,却围绕着这件诗案,分成两派。
当年吃文字狱官司的苏轼上密奏说:“朝廷若薄确之罪,则於皇帝孝治为不足;若深罪确,则於太皇太后仁政为小累。
谓宜皇帝敕置狱逮治,太皇太后出手诏赦之,则於仁孝两得矣。
”但高太后“不报”。
⑤谏官们主张严惩,而以御史中丞李常为首的台官们主张从轻。
右相纯仁秉①《长编》卷299元丰二年七月己巳,卷301元丰二年十二月庚申,《东坡乌台诗案》。
关於诏狱的定义,参见《宋史》卷200《刑法志》。
何正臣,127;《东坡乌台诗案》作“何大正”。
②《宋史》卷338《苏轼传》。
③参见载於《尽心集-张政先生八十庆寿论文集》的拙作《洛、蜀、朔党争辨》。
④《宋史》卷471《蔡确传》。
⑤《宋史》卷338《苏轼传》,《长编》卷425元四年四月壬子。
7性平恕,他对高太后说蔡确“无党”,强调“不可以语言文字之间,暧昧不明之过,诛窜大臣”。
①尚书左丞王存支持纯仁的主张。
他们却遭到谏官们的攻击。
右正言刘安世弹劾说,纯仁与“御史台表通同,殊无公道,窥伺执政之意,旋立议论”。
②结果是纯仁和王存罢政,御史台的官员,包括御史中丞李常、侍御史盛陶、殿中侍御史翟思和监察御史赵挺之、王彭年全部被撤换。
③蔡确最后“责授英州别驾、新州安置”。
这是自宋仁宗初,宰相丁谓流放海南岛以来最重的处罚。
正如纯仁所说,“此路自丁晋公後,已荆棘七、八十年”,“吾辈将不免矣”。
最初,其他宰执还企图以蔡确母亲年老为由,“不欲令过岭”,免於流放岭南,但高太后却说:“山可移,此州不可移。
”④蔡确後死於贬所,成为比乌台诗案更大的冤案。
政见不同是普遍存在的,古令中外,概莫能外,而对不同政见的宽容程度,却无疑是人类政治文明演进的一个重要标尺。
那种对不同政见压制、封杀,以至动辄罗织罪状,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无疑是政治文明低级阶段的产物,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说是对统治缺乏自信心的表现。
宋神宗憎恶苏轼写诗文讽刺时政,亲自导演了乌台诗案,虽然有擒有纵,自以为得计,其实即使按古代的儒家理念看来,也不免有失於王道,而沦於霸道之讥。
至於高太后处置车盖亭诗案的做法,更是变本加厉,自郐以下。
虽然元时台谏制度的操作,已深深地陷入党争,但从“正人主”的角度看,仍有值得称道的事例。
左谏议大夫刘安世和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的助手、刚由右谏议大夫升给事中的祖禹,“闻禁中觅乳媪,祖禹以帝年十四,非近女色之时,上疏劝进德爱身”。
“不宜先以好色闻於天下”。
高太后“谕祖禹,以外议皆虚传”。
祖禹却再次上疏,强调“今外议虽虚,亦足为先事之戒”。
“凡事言於未然,则诚为过;及其已然,则又无所及,言之何益?陛下宁受未然之言,勿使臣等有无及之悔”。
⑤这是风闻言事,言者无罪,还要求闻者足戒的一例。
尽管所言不实,而范祖禹却还要强调此奏“为先事之戒”。
四、宋哲宗绍圣和元符时:高太后死,宋哲宗亲政,行“绍述”变法之政,起用章①《长编》卷426元四年五月辛未,卷427元四年五月丙戌。
②《长编》卷426元四年五月庚辰,《尽言集》卷9《论蔡确作诗讥讪事第八》。
③《长编》卷426元四年五月癸酉,卷427元四年五月辛巳。
④《长编》卷427元四年五月丁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9。
⑤《长编》卷436元四年十二月,《宋史》卷337《祖禹传》,卷345《刘安世传》,祖禹和刘安世奏见《宋朝诸臣奏议》卷29《上哲宗乞进德爱身》,《上宣仁皇后乞保护圣体》,《同前(第二状)》,《上哲宗再论进德爱身》,《同前(第二状)》。
8为首的变法派,於是大批反变法派果然遭到更厉害的报复,许多人被流放到岭南。
这是第二次更大规模的贬窜士大夫的运动,台谏官更深地卷入党争。
宋哲宗元末到绍圣时,如御史中丞黄履、侍御史杨畏、监察御史刘拯、来之邵、周秩、董敦逸,左司谏翟思、左正言上官均、右正言张商英等人,在迫害元党人中都起了很坏的作用。
①宋哲宗是个心胸狭隘的人,他特别对当年刘安世和祖禹谏诤好色的事怀恨在心,说他们“造诬谤,靡有不至,迹其用心,宜加诛殛,聊从远窜,以示宽恩。
祖禹特责授昭州别驾,贺州安置,刘安世特责授新州别驾,英州安置”。
②从“诛殛”两字看来,宋哲宗非没有杀机,只是碍于宋太祖的秘密誓约的约束,据他自己声称:“朕遵祖宗遗志,未尝杀戮大臣。
”③实际上还是害怕破坏太祖誓约,“天必殛之”。
然而据《朱子语类》卷130说,如刘挚、梁焘等反变法派,其实还是胁迫他们“自尽”的,祖禹“死亦可疑”。
④当时两起最大的冤案,一是绍圣三年(公元1096)皇后孟氏被诬而废,二是绍圣四年(公元1097)八月开始举办的同文馆大狱,诬说反变法派一些人曾谋“大逆”。
⑤管如此,当时还是有一些台谏官,如常安民、孙谔、陈次升、邹浩等人,继承仲淹等人开创的传统,挺身而出,逆潮流而动。
监察御史常安民“数论事,无所阿比,论章以大臣为绍述之说,实假此名,以报复私怨,一时朋附之流,从而和之,遂至已甚”。
章等人怀着极强的报复心理对待反变法派,这是无可否认的史实。
常安民还说:“张商英在元之时上吕公著诗,求进,其言谀佞无耻,士夫传笑,近为谏官,则上疏乞毁司马光、吕公著神道碑。
周秩在元间为太常博士,亲定司马光谥为曰文正,近为言官,则上疏论光、公著,乞棺鞭尸。
陛下察此辈之言,果出於公论乎?”於是被罢官。
⑥左正言孙谔也与“治元党”唱反调,说:“汉唐朋党之祸,其监不远。
”⑦陈次升历任殿中侍①参见《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01,《宋史》卷328《黄履传》,卷351《张商英传》,卷355《董敦逸传》,《上官均传》,《来之邵传》,《杨畏传》,卷356《刘拯传》。
②《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01。
③《宋史》卷200《刑法志》,卷471《章传》,《长编》卷495元符元年三月辛亥。
④参见《长编》卷493绍圣四年十二月癸未。
⑤《长编》卷490绍圣四年八月丁酉,卷498元符元年五月辛亥。
⑥《宋史》卷346《常安民传》,《宋会要》职官67之11-12,《宋朝诸臣奏议》卷119常安民《上哲宗论大臣唱绍述之说》,《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06。
⑦《宋史》卷346《孙谔传》,孙谔的差遣,《宋会要》职官67之14作右正言,而食货14之8,65之69,66之67均作左正言,与《宋史》本传同。
9御史、左司谏等,他“累章劾章”,“论章、蔡卞植党为奸”。
在皇后孟氏的冤案中,他上奏强调说:“自古推鞠狱讼,皆付外廷,未有宫禁自治,高下付阉宦之手。
陛下但见案牍之具耳,安知情罪之虚实,万一冤滥,为天下後世讥笑。
”①董敦逸虽然在迫害反变法派中起了坏作用,他任侍御史时,参加皇后孟氏冤狱的审讯,“察知冤状,握笔弗忍书,郝随②从旁胁之,乃不敢异。
狱既上,於心终不安”,又上章为孟后辨诬,说:“臣尝阅录其狱,恐得罪天下。
”宋哲宗“大怒,将议贬斥”,後经曾布等人劝解,才发表他外任。
③总的说来,在台谏官们一窝蜂式地仰承皇帝和宰执的鼻息,“不唯无所建明,率皆附会(章)、(蔡)卞”,④充当排击异己的打手甚至杀手,有那么几个特立独行、不计升沉祸福的人,也是难能可贵的。
五、宋徽宗时:宋徽宗即位的翌年,改元建中靖国,似有调和新旧党争之意向,然而旋即改元崇宁,以示尊崇熙宁变法,於是又进行第三次更激烈的贬窜士大夫的运动。
他信用蔡京等人,侈靡和腐败更到了完全不可收拾的地步。
然而在昏暗的政治下,仍然出现了若干刚正的台谏官。
龚[1]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_历史论文官,羁管新州”。
宋徽宗初,“复为右正言,迁左司谏”,又再次谏诤,“再责衡州别驾”,“寻窜昭州”。
⑥陈曾任左正言和右司谏,他“极论蔡卞、章、安、邢恕①《宋史》卷346《陈次升传》,《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13,《宋朝诸臣奏议》卷28陈次升《上哲宗论瑶华之狱不当付阉宦之手》,《谠论集》卷1《上哲宗论内治》。
②郝随是宦官,他不但在孟后的冤案,而且在“起哲宗侈心”方面也有恶劣作用,参见《宋朝诸臣奏议》卷63任伯雨《上徽宗特许郝随复官》。
③《宋史》卷355《董敦逸传》,《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13,《独醒杂志》卷5。
④《宋朝诸臣奏议》卷55任伯雨《上徽宗论张庭坚送吏部》。
⑤《宋史》卷346《龚传》,《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20。
⑥《宋史》卷345《邹浩传》,《宋朝诸臣奏议》卷28邹浩《上哲宗乞追停贤妃刘氏册礼别选贤族》。
10之罪”,又“草疏论(蔡)京”,说:“自绍圣以来,七年之间,五逐言者,初逐常安民,次逐孙谔,次逐董敦逸,次逐陈次升,次逐邹浩。
此五人者,皆与蔡京所见不同,虽其间或以他罪被逐,而京之所恶,则无不去者。
今(龚)之言京,又将罢去,则是两朝言官前後六人,无不为京而去也。
”他本人也为弹劾蔡京,屡遭贬黜。
①任伯雨“居谏省半岁,所上一百八疏,大臣畏其多言”,“密谕以少默”,“伯雨不听,抗论愈力”,後被流放到海南岛。
②此外,如张庭坚、江公望、陈、沈畸、张汝明、石公弼、毛注、洪彦、商倚、陈尧臣等人,也都是比较称职的台谏官。
③他们的悲剧不仅是自身往往遭受贬责,而对愈来愈昏暗的政治却难以有所救治。
但自宋哲宗绍圣以后,此类台谏官毕竟只少数。
宋徽宗即位之初,崔上书说,“臣闻谏争之道,不激切不足以起人主意,激切则近讪谤。
夫为人臣而有讪谤之名,此谗邪之论所以易乘,而世主所以不悟,天下所以卷舌吞声,而以言为戒也”。
“比年以来,谏官不论得失,御史不劾奸邪,门下不驳诏令,共持喑默,以为得计”。
“顷邹浩以言事得罪,大臣拱而观之,同列无一语者,又从而挤之”。
④他所说的,是绍圣以来的情况。
宋钦宗时,太学生雷观上书说:“自祖宗以来,相臣多因言官论列,直指某人可相,某人不可相,无非天下之公议,此最为我宋之盛典。
崇宁以来,台谏一蒙时相拔擢,则多怀私恩,无有直言者矣。
”⑤按照宋制,台谏官须由皇帝亲自选拔,但在实际施行时,宰执也不可能完全不插手。
自从宋神宗以来,由於王安石强调“一道德”,反对“异论相搅”,宰执在援引同党出任台谏官方面,其实都起着作用。
宋钦宗时,谏官程说:“洎王安石用事已来,专以摧折台谏为事。
然当时人材承累朝养育,而砥砺名节之风不衰,论议风生,以斥逐为荣,未为安石下也。
至蔡京用事,师法安石,而残狠过之,议己者置之死地。
台臣引用私党,藉为鹰犬,博噬正士。
”⑥①《宋史》卷345《陈传》,《宋朝诸臣奏议》卷35《上徽宗论蔡京交结外戚》,卷55《上徽宗乞留龚》,《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20,卷129。
关於陈的差遣,《宋史》本传与《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不同,今依後一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