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应用清单计价要求规范解读汇报
2013清单计价规范详解

五、修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
(一)计价规范 “13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08规范”分 别增加11章、37节、192条,表格增加8种。 (二)计量规范 “13计量规范”是在“08规范”附录A、B、C、D、E、F基 础上制订的,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 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 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9个专业。正 文部分共计261条,附录部分共计3957个项目,在“08规范” 基础上新增2222个项目,减少419个项目。
三、修编原则
(一)“13计价规范” 1.依法原则 2.权责对等原则 3.公平交易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 5.从约原则
(二)“13计量规范” 1.项目编码唯一性原则 2.项目设置简明适用原则 3.项目特征满足组价原则 4.计量单位方便计量原则 5.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原则
四、“13规范”的特点
1.确立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 2.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范围 3.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 4.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5.注重了与施工合同的衔接 6.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7.完善了招标控制价制度 8.规范了不同合同形式的计量与价款交付 9.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 10.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 11.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增加了工程造价鉴定的专门规定 13.细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14.增强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15.保持了规范的先进性
5.关于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03规范”出于实体工程与措施项目分离的考虑,将模板工程作为措 施项目单列,但未给出如何实施的具体规定。本次修订中,意见也不完 全一致,主要有两种:一是维持“08规范”不变,二是将模板与混凝土 构件归并,模板工程不单列。考虑到模板与混凝土结合紧密,以及各专 业、各地区不同的计价习惯,“13规范”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在 “工作内容”中增加模板及支架的内容,并在正文中说明:“本规范对 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在“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 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 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 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解决了不同方式的现浇构件模板计价问 题。
2013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与应用讲义

三、新《规范》的解读与应用
部分新增术语
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 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 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2 术 语 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
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 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 失发生的费用。
部分新增术语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
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
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
2
其的说明和表格。
术
语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
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 和表格。
自2011年11月1日起试行。 5.《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本合同自2013年
7月1日起执行, (GF-1999-0201)同时废止。
一、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
存在
问题: 08《规 范》本 身存在
三、新《规范》的解读与应用
部分新增术语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 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2 术 语
质量保证金: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 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链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相关规定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1 工程保修的原则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 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 保修义务。
2013新清单规范解读

简介序:2013版新清单调整内容2013版清单提升了规范的强制性…………………………………………………2013版清单明确了承发包双方风险的范围………………………………………………一、2013版新清单对合同约定的调整1、加强了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的责任…………………………………2、加强了招标人对评标环节的责任……………………………………………3、加强了招标人对固定价格合同中调价策略的责任………………………4、加强了招标人对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责任……………………………5、加强了招标人对措施费调整策略的责任……………………………………6、加强了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责任……………………………………7、加强了招标人对赶工风险的责任……………………………………………二、2013版新清单对合同价款的调整1、合同价款调整理论………………………………………………………………2、以风险分担为原则的调价因素………………………………………………3、发包人需要承担的风险: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4、承发包双方共担的风险………………………………………………………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属于变更类风险。
变更类风险导致的变更发生属于业主的主动行为,由于经过业主(监理人指令)的允许才会发生变更,因此本风险是相对可控的发包人应完全承担的内部风险。
第三,合同约定承发包人共担的风险(1)工程量偏差风险。
13版清单第9.6.2条规定: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物价变化风险。
13版清单第3.4.3条规定: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合同没有约定的,发、承包发生争议时,按第9.9.1~9.9.3条规定(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范围为5%),调整合同价款。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二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
2003年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标志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近 年来再我国各地区、各部门的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有效推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 了丰硕的成果。
三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1
强制性
2
通用性
3
竞争性
三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强制性
通用性
竞争性
1.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颁布的,共有15条 强制性规定;
2. 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编制 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遵守的规则;
3. 明确规定合同履行期间相关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调整、工程结算办理 等必须遵循的要求。
三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强制性
通用性
竞争性
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项目划分、工程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编码等全国通用,不收地方和部门的限制,为 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市场打下了基础。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 算规则简洁明了,符合工程项目设置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 、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推行“03规范”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 善计价规范,于2008年7月和2012年12月发布了“08规范”和“13规范”,住房城 乡建设部、财政部2013年3月印发了新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适应了工 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
这标志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逐步走向成熟,对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 计价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了十分重要的深远影响。
2013 清单计价规范的认识

2013 清单计价规范的认识摘要]针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对比分析的方法,将2013 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对于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主要变化进行分析和解读,使我国工程造价人员更好更全面的了解新清单,从而更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2013 清单计价规范作用引言伴随着科技的进步,我国建设行业也在快速发展,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也在不断的变革,由定额计价逐步转换为2003 清单计价规范、2008 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08 清单”)、2013 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13 清单”)。
2013 新规范明确了工程造价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关系,为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2013 清单规范特点在新时期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行为,实现“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动态监管、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 的宏伟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时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进行全方位修改、补充和完善。
是我国工程造价面临的第四次革新。
2.2013 新清单规范的主要变动2.1 2013 清单计价规范对术语的定义更加明确08 清单规范术语部分仅有23 项术语做了明确的定义,而13 清单规范对52 条术语做了明确的定义,在08 清单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偏差、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鉴定等29 条新术语的定义。
08 清单规范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1]。
13 清单规范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13 新单规范中综合单价在08 规范的基础上有所变动,增加了工程设备费一项,并且把08 规范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一字之差,意义不同。
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解

工程定额的分类
按定额编制 程序和用途
分类
基础定额 企业定额 消耗量定额 概算定额 概算指标 估算指标
劳动定额 材料定额 机械定额
时间定额 产量定额 时间定额 产量定额
5
工程定额的性质
1、科学性 2、系统性 5、群众性 6、稳定性
3、统一性 7、时效性
4、指导性
6
消耗量定额的概念
(一)消耗量定额的概念
37
新《规范》的亮点
【亮点二】 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
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
(2.0.2、2.0.3) (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2.2、3.2.3、3.2.4、
3.2.5) (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
8
企业定额的概念
企业定额是指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 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并供本企 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9
企业定额是直接用于建筑施工管理中的一种定额。 它由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使用 定额三部分组成。
作为企业定额,必须具备有以下特点: 1. 其各项平均消耗要比社会平均水平低,体现其先进 性。 2. 可以表现本企业在某些方面的技术优势。 3. 可以表现本企业局部或全面管理方面的优势。 4. 所有匹配的单价都是动态的,具有市场性。 5. 与施工方案能全面接轨。
(1)直接工程费 (2)管理费 (3)利润 (4)措施项目费 (5)其他项目费 (6)规费 (7)税金
清单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费
(2)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费 (4)规费 (5)税金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文件1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相应 取费标准(见下表)计算。
序号 项目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费率 1 市政工程 实行标准化管理 2.20% 未实行标准化管理 1.88% 2 园林绿化
工程 园林建筑 3.41% 绿化种植 2.48% 绿化养护 2.42%
3 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 3.00%
第3页,共66页。
备注: 1、市政工程是否实行标准化管理,应根据闽建综〔2015〕10号文件精神
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确定。园林绿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均实行标准化 管理。
2、市政工程(不论是否实行标准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 内容均不包括施工现场围墙(围挡)。施工现场围墙(围挡)在措施项目清单中 单独列项计算。工程招标时,应当根据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在措施项目清 单中提供围墙(围挡)的做法及暂定数量,结算时按实调整。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各专业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以下简称《计量规范》)在我省施行,结合我省实际
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一、《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在我省新版费用定额和新的专业消耗量定额颁布实施前,仍
第12页,共66页。
2、优质工程增加费按《福建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 落实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 (闽建筑[2014]36号文)执行,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不 含本身、远程监控费)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3、远程监控费,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时列入暂列金额计算, 结算时列入措施项目费中计算。
2013清单计价规范讲义

由于时间的关系,我根据自己的理解对《2013清单计价规范》给大家进行一下解读,有理解不到位或不透彻的地方还请各位同行多多指教,相互学习。
下面从两个方面进行解读,第一部分强制性条文规定及解读,第二部分清单计价规范的理解及应用。
第一部分强制性条文规定及解读《13清单计价规范》中强制性条文共十四条,其中:“一般规定”章节中5条,“工程量清单编制”章节中4条,“招标控制价”章节中1条,“投标报价”章节中2条,“工程计量”章节中2条。
【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解读】本条规定了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施工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标准的用词说明凡使用“必须”者,则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所以,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施工发承包,不分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大小,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所谓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计委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股权的项目。
2、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3.1.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解读】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
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综合单价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