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职称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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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关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关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关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为保证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我院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实施范围的问题2009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人员属于本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

二、关于专业技术岗位各级别比例的问题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为基数,根据专业技术岗位各级别内部比例的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各级别内部的比例如下:专业技术岗位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三、关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使用的问题由于二级岗位聘用人选要由省里统一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审查评定,时间要滞后于学院的具体聘用时间。

因此,学院在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先将二、三级岗位统一使用,待经省里对二级岗位人选核准后,满足二级岗位条件人员,再聘用到二级岗位。

首次设岗聘用到二级岗位人员,执行二级岗位的起薪时间,与学院首次设岗聘用人员的起薪时间一致。

四、关于我院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向教师岗位倾斜的有关问题我院岗位设置方案中,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8%,高于上级部门规定的70%的比例。

其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也高于上级部门规定的55%的比例。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省人社厅核准的上限确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及结构比例低于教师系列。

五、关于专业技术岗位级别晋升的问题入轨阶段,对现已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层级内,依据本人及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通过竞聘进入相应等级岗位;实现平稳入轨后,进入正常化管理,空余专业技术岗位方可使用,原则上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之间,逐等级竞聘上一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大连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大连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大连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5.11•【字号】大人社发[2010]64号•【施行日期】2010.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大连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0]64号)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10年大连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2010年大连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201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强化管理,提高评价质量,确保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2010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辽人社〔2010〕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今年全市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服务体系(一)认真组织开展各项评审和考试工作。

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职称考试部门要根据《2010年全省高级评委会例会时间表》、《2010年全市高级评委会例会时间表》、《2010年全市中级评委会例会时间表》(详见附件)和《大连市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大人社发〔2009〕21号),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评审和考试任务,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客观公正、优质高效的评价服务。

(二)畅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职称评定渠道。

要认真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职称评审和认定政策。

一是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国外进行过1年以上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人员,来连工作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资格和任职年限的限制,根据本人条件,直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或考试,免试外语和计算机。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高评审细则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高评审细则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高评审细则
一、医生评副高需要哪些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一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二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七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九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2、专业理论水平:
①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
②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能吸取新的科研成果应用于临床。

3、工作能力:
①能够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


②坚持在临床第一线工作,完成规定工作量,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③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熟悉本专业疑难病的诊断
与治疗;
④本专业基本技术及新技术操作熟练;
⑤有组织本专业科学研究的能力,并有撰写较高水平论文的能力。

⑥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有指导和培养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二、医生副高多久可以评正高?
1、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就是不管是医生还是任何职业的晋升,就是必须要逐级申报的,不能跨级或越级申报。

2、医生副高晋升到正高需要注意的几点:
①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②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③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④受到党政纪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对于学术造假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延迟三年申报;
⑤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大连医科大学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大连医科大学人力资源部

大连医科大学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大连医科大学人力资源部

大连医科大学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大连医科大学人力资源部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试行)为提高我校卫生队伍的水平和质量,实现学校“十二五”人才队伍规划目标,根据国家及辽宁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现阶段卫生队伍建设状况,特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工作。

3、能全面、熟练、负责地履行现岗位职务职责,连续三年工作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暂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

(1)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明显抵触性言行,又无正确认识者。

(2)医德医风差,在教职工中已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中不负责任,不服从分配,旷工,或在工作时间未经组织允许,私自外出工作者。

(4)收受红包或回扣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方面问题尚未查清者。

(5)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二、学历和资历要求1、主任医(药、护、技)师: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或取得相应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后,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2、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与所申报专业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或取得相应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2年;博士后人员。

3、2002年至2008年通过省内“双四”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取得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正规学历满5年,并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含省线)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可按照正常申报的相应条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正规学历满5年,并取得省内“双四”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7年,可按照破格申报的相应条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35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文件精神及《中山大学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大人事[2007]21号)、《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大人事[2007]23号)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聘用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院2006年7月1日及以后担负领导职能和管理任务的在职在岗固定编制人员。

具体包括:㈠在医院党政管理部门(按照附一[2006]6号文确定的医院行政、后勤处、科室)中的管理岗位工作的专职管理干部。

不包括临床业务科室专业技术人员中兼任行政管理职务的干部;㈡按照医院人事部门确定的临床业务科室办公室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辅员、办事员;㈢由医院任命、委派到其他经济实体或合作单位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㈣党政管理部门中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统计、审计、经济、工程、档案等系列,原则上纳入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但已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者,若本人要求按管理岗位聘用的,在首聘确定后不得变更管理岗位性质,并且今后不得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对现岗位与其专业技术不相符的人员,原则上按管理岗位聘用相应职员等级;㈤后勤部门除正副科长、党支部书记及干部身份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纳入管理岗位;㈥从事事务性工作的岗位,如打字员、总机人员、收发室管理员、导诊员、登记员、资料管理员、收费员、挂号员等均不纳入管理岗位。

二、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分为七个等级,现行的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四至十级职员岗位。

三、岗位聘用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按照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和权限,结合学校和医院的实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2024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试题

2024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试题

2024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试题一、单选题1.“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句话出自()。

A.欧阳修B.柳宗元C.韩愈D.苏轼【答案】:C2.高校办学特色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短期行为,而是一个不断累积和完善的过程这体现了办学特色的()A.累积性B.独特性C.辐射性D.全局性【答案】:A3.托尔斯泰说:“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

”这意味着教师要()。

A.尊重学生、信任学生—1 —B.把教学工作与热爱学生结合起来C.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D.关心学生、了解学生【答案】:A4.大学生虽然能用理智约束冲动,但也常常肯定情绪与否定情绪交替出现,忽冷忽热。

这体现了其情绪具有的特点是()。

A.稳定性与波动性并存B.外显性与内隐性并存C.强烈性与敏感性并存D.丰富性与狭隘性并存【答案】:A5.某高校教师非常注重教育教学方法,善于发现各个学生身上的特长,做到因势利导。

这说明该教师在公正原则上做到()。

A.秉公办事B.因材施教C.坚持真理D.赏罚分明【答案】:B6.下列有关大学生摆脱自卑心理的表述,错误的是()。

A.合理评价B.自我激励C.孤芳自赏—2 —D.悦纳自己【答案】:C7.()是教师以自己的教学活动过程为思考对象,来对自己所做出的行为、决策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是一种通过提高参与者的自我觉察水平,来促进能力发展的途径。

A.教学反思B.教学计划C.教学监控D.教学设计【答案】:A8.教师职业的特点就是以人格来培养人格,以灵魂来塑造灵魂,这说明教师应该()。

A.严于律己,勇于自责B.言行一致,身体力行C.学为人师,行为示范D.以上都是【答案】:C9.高校教师在职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情感及意志结构、心理结构、稳定的道德意识和个体内在的行为倾向,指的是高校教师的()。

A.专业人格B.专业精神C.专业知识—3 —D.专业信仰【答案】:A10.采用多人集体讨论,相互启迪,激发灵感,从而引起创造性思维的连锁反应,形成综合创新思路。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颁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59号)有关“改革固定用人制度,破除职务终身制和人才单位所有制”等一系列规定精神,学校全面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第三条制订本规程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科教兴国战略,以加强人才引进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学与学术研究的人才资源、优化学校内部人员结构、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核心,进一步理顺人事管理体制,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为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的实现,提供具有现代大学制度特质的人事制度方面的保障。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从事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的教师。

第五条作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长期目标,教师的职位将逐步划分为A、B两个系列。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A系列职位。

关于B系列职位的设置和职务聘任的规定,见附件一。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指导有关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和职务聘任的有关工作,决定有关事宜。

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学校党政负责人和各学科教授组成,校长为该委员会当然主任委员。

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委员会建立例会制度,每三个月举行全体会议一次。

学校人事处为该委员会的办事与执行机构。

有关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运作,由该委员会通过之《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议事规则》(见附件二)予以规定。

第七条学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设立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委派,其成员包括院系党政负责人、本院系教授和相关学科专家,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职称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职称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职称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机制和政策,根据教育部第24号令、《辽宁省高等学校辅导员评审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试行)》(辽教发〔2008〕69号)、辽宁省人才中心、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大连医科大学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职称聘任及管理办法如下:一、岗位设置和聘任原则根据学院岗位设置的需要,结合各部系的实际情况,按需设岗。

职称系列分为: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图书资料、会计系列等。

在不突破岗位设置职数的基础上,本着“注重实绩,评聘分开”的原则,择优进行职称聘任。

二、聘任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校敬业,关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自觉维护学院声誉;2、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3、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遵循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尊严;4、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工作中无责任事故。

(二)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的聘任条件1、具备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且学历和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博士学位;(2)获硕士学位3年以上,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3)获学士学位5年以上,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4)来院前具备资格但未被聘任,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5)来院前具备资格并被聘任,在本院工作满6个月以上。

2、业务条件和科研能力上原则上要求具备以下三项:(1)在聘任当年,专业课专职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8学时,公共课专职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20学时,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学时;(2)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历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3)科研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B.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获奖论文1篇以上;C.参编或撰写各类教材;D.参与院级科研课题或精品课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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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职称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机制和政策,根据教育部第24号令、《辽宁省高等学校辅导员评审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试行)》(辽教发〔2008〕69号)、辽宁省人才中心、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大连医科大学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职称聘任及管理办法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聘任原则
根据学院岗位设置的需要,结合各部系的实际情况,按需设岗。

职称系列分为: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图书资料、会计系列等。

在不突破岗位设置职数的基础上,本着“注重实绩,评聘分开”的原则,择优进行职称聘任。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校敬业,关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自觉维护学院声誉;
2、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遵循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尊严;
4、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工作中无责任事故。

(二)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的聘任条件
1、具备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且学历和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
(2)获硕士学位3年以上,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
(3)获学士学位5年以上,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
(4)来院前具备资格但未被聘任,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
(5)来院前具备资格并被聘任,在本院工作满6个月以上。

2、业务条件和科研能力上原则上要求具备以下三项:
(1)在聘任当年,专业课专职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8学时,公共课专职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20学时,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学时;
(2)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历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
(3)科研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B.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获奖论文1篇以上;
C.参编或撰写各类教材;
D.参与院级科研课题或精品课程工作。

(三)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的聘任条件
1、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且学历与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2年以上,从事中级工作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8年以上,从事中级工作5年以上,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
(3)获学士学位10年以上,从事中级工作5年以上,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
(4)来院前具备资格但未被聘任,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
(5)来院前具备资格并被聘任,在本院工作满6个月以上。

2、业务条件、科研能力原则上要求具有以下三项:
(1)在聘任当年,专业课专职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4学时,公共课专职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20学时,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少于80学时;
(2)专职专任教师系统地承担过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学院教学工作任务,历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行政管理人员历年年度考核为良好以上;
(3)科研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近五年在国家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被SCI收录1篇以上;
B.近五年公开出版由本人担任副主编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学术专著1部或译著2部以上,或参编规划教材1部以上;
C.近五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D.近五年获得市科技奖励一等以上奖励1项以上。

(四)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的聘任条件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副高级工作5年以上,并且学历与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7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13年以上,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
(3)获学士学位15年以上,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
(4)来院前具备资格但未被聘任,在本院工作满1年以上;
(5)来院前具备资格并被聘任,在本院工作满6个月以上。

2、业务条件、科研能力原则上要求具有以下三项:
(1)在聘任当年,专业课专职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0学时,公共课专职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20学时,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
(2)专职专任教师被聘为学院专业带头人或是院级以上教学名师,行政管理人员担任
学院副部级以上行政职务5年以上;
(3)科研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近五年在国家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被SCI(EI、ISTP、 CSSCI下同)收录2篇以上;
B.近五年公开出版由本人主编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学术专著1部或译著2部以上,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以上;
C.近五年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D.近五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以上奖励1项以上。

(五)辅导员中级职称的聘任条件
1、具备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历和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博士学位;
(2)获硕士学位3年以上,在本院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以上;
(3)获学士学位5年以上,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累计2年以上,在本院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以上;
(4)来院前具备资格但未被聘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累计2年以上,在本院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以上;
(5)来院前具备资格并被聘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累计2年以上,在本院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6个月以上。

2、业务条件、科研能力原则上要求具备以下四项:
(1)聘任当时所在年级专业学生学宿费欠缴人数不高于1%(不包含已办理助学贷款但费用尚未到账的学生);
(2)最近一次学生就业率达到学院平均水平;
(3)工作实绩要求符合下列三项:
A.最近一次获得奖学金学生数不低于15%;
B.任现职以来个人或所带学生个人(或团体)累计获得市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1次以上;
C.具有切实可行的学风建设方案或计划,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4)科研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B.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获一等奖论文1篇以上;
C.参与院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D.参编或撰写各类教材。

(六)辅导员副高级职称的聘任条件
1、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连续5年以上,并且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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