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中微半导体设备公司知识产权纠纷应诉过程的启示
闻泰事件心得体会感悟(3篇)

第1篇闻泰事件,是我国半导体行业近年来的一起重大事件。
在此次事件中,我国半导体企业闻泰科技被指控侵犯美国公司高通的专利权,引发了国内外广泛关注。
作为一名半导体行业的从业者,我对闻泰事件有着深刻的感受和体会。
一、专利之战背后的产业竞争闻泰事件反映了当前全球半导体产业的竞争日益激烈。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企业纷纷争夺市场份额,专利之战成为竞争的重要手段。
此次事件中,高通作为全球领先的半导体企业,其专利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而闻泰科技作为我国半导体行业的领军企业,在专利领域也具备一定的实力。
双方在专利方面的交锋,实质上是全球半导体产业竞争的一个缩影。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闻泰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知识产权保护在半导体行业的重要性。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方面,企业要注重研发创新,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以专利等形式保护自己的核心技术;另一方面,企业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
三、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崛起与挑战闻泰事件反映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崛起和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半导体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在政策扶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我国半导体产业取得了显著成果。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半导体产业在核心技术、产业链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闻泰事件警示我们,要想在半导体领域取得突破,必须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链水平。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闻泰事件也让我们认识到,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对于我国半导体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球半导体产业链中,各国企业相互依存、相互竞争。
我国半导体企业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竞争力。
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争取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中国声音。
五、企业社会责任与道德底线闻泰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企业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企业要注重社会责任,遵循道德规范。
中微赢得起诉Veeco专利侵权的关键专利有效性审决

中微赢得起诉Veeco专利侵权的关键专利有效性审决中国上海,2017年11月24日电——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迎来了阶段性的关键胜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于今天作出审查决定书,否决了维易科精密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Veeco上海”)关于中微专利无效的申请,确认中微起诉Veeco上海专利侵权的涉案专利为有效专利。
中微于今年7月向福建高院正式起诉“Veeco上海”,指控其TurboDisk EPIK 700型号的MOCVD设备侵犯了中微的基片托盘同步锁定的中国专利,要求其停止侵权并主张上亿元侵权损害赔偿。
在中微起诉后,Veeco上海对该涉案的中微专利向专利复审委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与此同时,还有一位自然人也对该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针对涉案专利的两个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先后分别开庭审理,双方代理人进行充分答辩,专利复审委于今日对两个无效宣告案分别作出了审查决定,均确认中微专利为有效专利。
中微专利经受两次专利无效宣告的挑战后,仍被专利复审委确认为有效专利,这充分证明了中微专利的技术创新性和专利权稳定性。
中微为此关键技术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费用和知识产权保护。
在中微开发相关技术、并有一系列相关专利申请布局后数年,Veeco美国公司才随之应用相同技术解决方案,在中微申请该涉案专利之后,Veeco美国公司针对该关键技术也提交了相近的专利申请,并使用于其EPIK 700产品上,由此侵犯了中微的专利权。
“我非常高兴地看到专利复审委确认中微专利的有效性,这是对中微研发团队持续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肯定。
”中微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尹志尧博士说:“作为一家向国际一流芯片和LED及功率器件生产厂商提供高端制造设备的供。
专利危机·小米启示录 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国际专利诉讼

专利危机·小米启示录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国际专利诉讼异军突起的中国智能手机军团,正成为国际专利方瞄准的对象,华为、中兴无不遭遇过多起专利诉讼。
2014年底,爱立信在印度对小米发起专利诉讼,今年2月,这一案件将再次开庭。
无论结果如何,小米的国际化道路都已受阻,其高性价比的策略或由此转向。
随着“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过渡,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还将遭遇国际专利纠纷,其中可能不乏“专利流氓”的恶意诉讼。
如何应对,值得讨论,华为的经验亦堪借鉴。
杨智全 刘美楠/文近年,伴随产业升级和国际化的推进,中国企业遭遇的专利纠纷呈越演越烈之势,电子、电气、通信、医药等行业都是专利纠纷的高发地。
在全球异军突起的中国智能手机军团,更成为专利诉讼集中瞄准的对象。
身为行业领军者的华为、中兴等,均遭遇专利诉讼的冲击。
被行业巨头爱立信起诉的小米,更是开始面对艰难时刻。
专利案羁绊小米国际化步伐在小米估值达到450亿美元巅峰之际,爱立信开始对小米动真格了。
2014年12月5日,爱立信在印度提起诉讼,控告小米侵权;12月8日,德里高级法院判决称,小米侵犯爱立信8项标准必要专利,并下令在当地禁售小米手机。
此后经过斡旋,搭载高通芯片的红米1S得以在印度继续销售,使用联发科芯片的大屏红米Note则遭到禁售,并且,小米必须为其销售的每台设备向印度法院预缴100卢比押金。
2015年1月28日,小米4也登陆印度。
在市场上,小米手机一直通过高性价比吸引消费者。
2012年发布的小米2定价不及同等配置的三星S4的40%,2014年发布的小米4价格仅为三星S5的50%。
三星的品牌溢价固然是其中价格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但也有观点认为,小米由于并没有支付相应的专利费用,才具有性价比优势。
有专利分析师公开表示,以欧美的专利许可费用为参照,如果计入标准必要专利和必要功能专利的费用,则小米手机的成本最高大约要增加50%。
这正是小米手机价格仅为同等配置的HTC、三星手机一半的秘密。
中国企业须警惕“知识产权陷阱”

中国企业须警惕“知识产权陷阱”2005-2-19本报记者:徐波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拥有高科技就拥有21世纪”,当我们正兴奋于找到落后国家后发优势法宝的时候,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中国高科技企业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围追堵截”。
从台积电起诉中芯国际,到震惊业界的思科起诉华为案,再到被寄予厚望的贵州微硬盘遭到日立起诉,都是跨国巨头们设下的种种“知识产权陷阱”。
人们在为中国企业的国际声誉担忧的同时,也在追问中国企业何时不再落入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陷阱”?“起诉证明我们的存在”“起诉证明我们的存在。
”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世华)总裁朱宝麒这样评价日立的起诉。
2004年12月28日,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日立)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区法院对汇通世华及其子公司等提出起诉,要求汇通世华赔偿其经济损失,并要求法院下达禁令,永久禁止该公司在美国生产、使用、进口、销售和转售涉嫌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
业内人士指出,与日立比起来,汇通世华小得可怜。
日立为了独霸市场,不仅斥资20多亿美元购买了IBM的微硬盘技术,还投入5亿多美元在深圳建立了微硬盘生产中心,相比之下,到目前为止总投资不超过2亿美元的汇通世华更像一个“实验车间”。
然而,自2003年1月正式投产以来,依靠专有技术、政府强力支持以及低廉的用人成本,汇通世华不仅在世界上率先成功推出容量为2.4G(千兆)、4.8G、6.0G的1英寸微硬盘产品,还研发出了容量为40G的1.8英寸微硬盘和容量为1.0G的0.85英寸微硬盘,并先于日立公司攻克了微硬盘的垂直读写技术,在业界引起震动。
日立显然没有为此做好准备。
不过,在微硬盘这样一个引领下一代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领域,面对数千亿美元的庞大市场,日立再次祭起知识产权的法宝,毫不犹豫地对一个在规模上跟自己完全不在一个等量级的偏居中国西南一隅的汇通世华下手。
分析人士称,这是要将中国自己的微硬盘扼杀在摇篮中。
半导体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半导体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
然而,在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以某半导体公司专利侵权案为例,对我国半导体行业法律法规进行解析。
二、案例简介2019年,我国某半导体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发现,另一家半导体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生产的某款芯片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
原告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经过调查取证,原告提供了以下证据:1. 原告拥有涉案专利,该专利在我国已获得授权。
2. 被告生产的芯片产品与原告专利的技术方案高度相似。
3. 被告生产的芯片产品已投入市场销售。
4. 被告在销售过程中未对原告专利进行标注。
三、法律法规解析1. 专利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制造、销售与原告专利技术方案相似的芯片产品,已构成专利侵权。
2. 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五)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六)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七)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浅谈中国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中的得与失分析

浅谈中国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中的得与失分析一、wto争端解决机构对中美知识产权案的裁决2009年3月20日争端解决机构(dsb)通过报告宣告中美知识产权案的终裁,dsb专家组针对美国的诉求裁决如下:首先,专家组裁定美国没能证明中国有关刑事门槛的规定不符合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其次,关于海关措施,专家组认为,虽然中国海关对进口冒牌货仅摘除非法标志的处置方式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但美国没能证明捐赠给社会公益机构、卖给权利人等处置方式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美国也没能证明中国有关拍卖的规定影响了海关销毁货物的权力。
最后,关于我国著作权法,专家组认为,虽然对未能通过审查的作品、通过审查的作品中被删除的部分不提供著作权保护,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伯尔尼公约》,但在从未提交审查的作品、在等待审查结果的作品等方面,美国未能证明中国的做法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专家组还强调,其裁决不影响中国的内容审查权。
①二、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起源(一)美国方面对于产生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原因第一,知识产权产品是美国最具竞争力的产品,知识产权是美国的比较优势所在,对美国的经济影响重大。
近年来,美国的外贸逆差逐年上升,尤其是中国更成为美国贸易逆差的最大来源国,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必然会借助其优势产品来改善或扭转其贸易逆差。
②第二,维护美国贸易政策的权威。
美国把知识产权列为其贸易政策的关键部分,以创造一个更加尊重知识产权的国家框架。
就国际体制而言,美国缺少的不是制度,而是对制度的落实。
美国必须紧盯其它国家的履约情况,以真正确保美国的利益。
对于正在崛起中的中国,美国更是不能放过。
(二)中国方面对于产生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原因第一,我国出口产品结构不断升级,高科技产品已开始具有了一定的竞争力。
但是,许多产品缺乏核心技术,并且中国许多公司还处于模仿阶段缺乏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这使得知识产权纠纷成了目前跨国公司压制中国公司的强有力的武器。
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心得

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心得
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是一项复杂而又具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调
解员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高超的谈判技巧。
在
进行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时,我深刻体会到以下几点心得:
首先,了解案情是非常重要的。
在进行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前,
必须对案件的背景、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当事人的诉求等进行充
分的了解。
只有深入了解案情,才能更好地把握调解的重点和方向。
其次,保持中立和公正是调解的核心。
作为调解员,必须保持
中立、公正的立场,不偏不倚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另外,善于沟通和倾听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调解过程中,要善
于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耐心地进行沟通,理解双方的立
场和利益诉求,从而找到双方的共同利益点,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此外,灵活运用调解技巧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知识产权案件调
解中,需要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技巧,如引导式提问、换位思考、利
益分析等,帮助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最后,要注重调解协议的执行和监督。
达成调解协议只是第一步,调解员还需要对协议的执行和监督进行跟踪,确保双方当事人
能够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最终实现案件的和解。
总的来说,知识产权案件调解需要调解员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高超的谈判技巧,同时还需要保持中立和公正,
善于沟通和倾听,灵活运用调解技巧,注重调解协议的执行和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成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和解决。
制造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处理工作总结

制造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处理工作总结一、案件背景及重要性制造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是指在制造业领域中,他人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对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行侵犯、使用、生产或销售。
这类案件不仅涉及双方经济利益的权衡,更关乎创新能力和发展竞争力。
有效处理和维护制造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对于推动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保护公平竞争环境至关重要。
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特点制造业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 多种形式:包括专利侵权、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等。
2. 权利人的难度:原告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所享有的知识产权。
3. 衡量侵权的标准:侵权的行为可能通过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技术秘密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案件处理工作总结为了有效处理制造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流程和措施:1. 建立健全案件登记和调查机制建立完善的案件登记制度,做到案件信息的准确记录,并根据案件类型分类管理。
同时,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确保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提高内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鼓励员工主动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和咨询服务。
3. 强化与权利人的合作机制建立与权利人的联系渠道,及时了解侵权情况并借助其专业支持和意见,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与此同时,积极配合权利人提供的证据和信息,以保障案件进展顺利。
4. 加强协作机制,完善法律保护措施与有关部门、机构建立紧密协作机制,形成联防联控合力,加强对制造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同时,完善各种合同和法律文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5. 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与公正性加强案件处理中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工作,确保案件能够以快速、公正的方式得以处理。
借助最新科技手段,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和准确度,确保正义的实现。
四、案件处理工作中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在实际处理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1.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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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头部集中,整体减配子板块差异拉大-三季 度基金机械行业持仓分析》2018-10-29
裁定禁止 SGL 销售石墨盘,给中微带来较大困扰。中微在多国提起对 Veeco
专利的无效认定,并在中国2018 年,Veeco、SGL 和中微达成和解各自撤诉。在专利诉讼中,
表 1:各指数涨跌幅 ......................................................................................................................................................9 表 2:机械行业涨幅前十股 ...........................................................................................................................................9 表 3:机械行业跌幅前十股 ...........................................................................................................................................9
图表目录
图 1:中微半导体主要产品 ..........................................................................................................................................3 图 2:台积电各制程收入占比变化情况 ........................................................................................................................4 图 3:中芯国际各制程收入占比变化情况.....................................................................................................................4 图 4:中微与 Lam 的专利纠纷过程 ..............................................................................................................................5 图 5:Veeco、SGL 与中微半导体的专利战过程..........................................................................................................6 图 6:截止 2018 年 11 月 25 日,国内设备行业各细分领域龙头公司专利数量已初具规模 .........................................7
[Table_MainInfo]
┃研究报告┃
机械行业
半导体设备专题六:中微半导体设备 公司知识产权纠纷应诉过程的启示
2018-11-25 行业研究┃行业周报 评级 看好 维持
报告要点
[分Ta析b师le_A赵u智th勇or]
应用材料起诉中微案:人才流动应恪守法律,尽早争取和解
(8621)61118719 zhaozy@
图 1:中微半导体主要产品
刻蚀设备
TSV设备
MOCVD设备
行业研究┃行业周报
可覆盖65-7nm工艺刻蚀
CIS、MEMS、先进封装等领域 深硅刻蚀
用于LED外延片大规模量产
资料来源:中微公司官网,中微公司微信公众号, 长江证券研究所
应用材料起诉中微案:人才流动应恪守法律,争取和解
2007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微半导体正式推出 65nm/45nm 的半导体制造设备前夕,应 用材料公司在美国加州起诉中微,指控中微的设备产品是在应用材料的商业机密基础上 开发而来,与最近美光起诉晋华的理由和时间点类似;并认为中微申请的某些专利,是 中微雇佣的前应用材料员工在应用材料工作时的经验的成果,根据这些前员工与应用材 料的劳动合同中的一项规定,这些专利的所有权应该归属应用材料公司。
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
3 / 12
图 2:台积电各制程收入占比变化情况
60%
0.25um+
50%
0.15/0.18um
40%
30%
20%
10%
0.11/0.13um
0%
90nm
65nm
40/45nm
2002Q1 2002Q2 2002Q3 2002Q4 2003Q1 2003Q2 2003Q3 2003Q4 2004Q1 2004Q2 2004Q3 2004Q4 2005Q1 2005Q2 2005Q3 2005Q4 2006Q1 2006Q2 2006Q3 2006Q4 2007Q1 2007Q2 2007Q3 2007Q4 2008Q1 2008Q2 2008Q3 2008Q4 2009Q1 2009Q2 2009Q3 2009Q4 2010Q1 2010Q2 2010Q3 2010Q4
一周行情回顾 ............................................................................................................................... 9 重点公司公告 ............................................................................................................................. 10
应用材料起诉中微案:人才流动应恪守法律,争取和解 .........................................................................................3 Lam 公司起诉中微案:充分研究对手专利,提前规避 ............................................................................................5 Veeco、SGL 与中微间专利战:以自身专利做主动防御.........................................................................................6 国内设备企业专利现状:各细分领域龙头专利初具规模 .........................................................................................7
Veeco、SGL 与中微间专利战:以自身专利做主动防御
《三季度机械行业整体表现回落,细分行业仍具 亮点》2018-11-3
美国 Veeco 公司与中微是 MOCVD 领域竞争者,SGL 公司生产的石墨盘是中微 MOCVD 产品中的关键零部件。2017 年,Veeco 在美国起诉 SGL 侵权,法院
中微自成立起,就严格恪守法律,坚决杜绝窃取商业机密的行为。因此双方选取了彼此 都信任的第三方机构,对中微的所有资料进行调查。经过一年半的详细调查,没有找到 证据支持“中微窃取了商业机密”。且在 2009 年 5 月,美国加州法院裁决应用材料的劳 动合同限制了员工的流动因而无效。此外,中微也获得了应材“不正当竞争”的证据。
中微半导体部分创始员工曾在应用材料工作,应用材料 2007 年起诉中微窃取商
执业证书编号:S0490517110001
业机密,经两年半官司后,应用材料没有找到支持中微窃取商业机密的证据, 分析师 双方达成和解,严重耽误了中微的发展。此案说明,知识产权诉讼有时会成为 行业领先者阻碍新来者发展的工具;行业新来者在人才流动中应恪守商业法规, 尊重知识产权,坚持自主研发;在企业发展早期,面对行业领先者发起的不对
Lam 公司起诉中微案:充分研究对手专利,提前规避
执业证书编号:S0490518070005
联系人 倪蕤
3720
2009 年中微进军中国台湾市场,Lam 在中国台湾起诉中微侵犯其专利。中微以
(8621)61118719
充足证据证明没有侵权,并指控 Lam 专利无效。经中国台湾法院三审定案,驳
nirui@
虽然中微在诉讼过程中,取得了对中微有利的证据和裁决,但最终没有追求胜诉,而是 和应用材料达成了和解,争议专利的所有权上做出了妥协,并支付了一笔和解款项。这 是因为,诉讼的费用较为高昂,持续两年半的诉讼的律师费,给刚成立不久的中微公司 带来巨大负担,而同样的诉讼费用对应用材料来说却并无太大压力,面对这样的非对称 诉讼,持久战对中微较为不利。
除做没有侵权的辩护和提专利无效请求外,自己积累的专利是主动防御工具。
在某些领域,无法完全避开竞争对手的专利,就需要积累自己独有专利,增强
自身筹码,使双方在专利上互相依赖,竞争对手不敢轻易发起专利诉讼。
国内半导体设备公司专利数量已初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