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测验税法科目讲义 002 0101 j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基础班讲义

◆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税种之一。
在以往税法考试中,本章各种题型均会浮现,特别是综合题,每年都会有与增值税、甚至是公司所得税结合题目。
本章在《考试大纲》中能力级别1-3级均涉及,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浮现,预测本章涉及考试分数应在5-10分。
◆本章内容:8节第一节消费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第三节征税范畴第四节税目与税率★第五节计税根据★第六节应纳税额计算★★第七节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第八节征收管理◆新《消费税暂行条例》重要修订:1.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2.调节生产环节卷烟、雪茄烟消费税税率3.增长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第一节消费税基本原理一、消费税概念国内现行消费税是对在国内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一种税。
它选取某些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税。
二、国内消费税特点(一)征收范畴具备选取性(二)征税环节具备单一性(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别大(四)征收办法具备灵活性(五)税负具备转嫁性【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特点有()。
A.征收范畴具备选取性B.征税具备普遍性C.征收办法具备灵活性D.税负具备转嫁性[答疑编号:针对该题提问]『对的答案』ACD三、消费税作用(一)调节消费构造(二)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三)及时、足额地保证财政收入(四)在一定限度缓和了社会分派不公四、消费税与增值税关系消费税与增值税区别:1.两者范畴不同:2.两者与价格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品所有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种计税办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消费税计算办法是依照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消费税与增值税联系:1.两者都对货品征收;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商品,征收消费税同步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根据是一致。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03_0102_j

第一章税法总论(二)第四节税法要素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一、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二、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相关链接】纳税人与负税人;直接税与间接税三、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四、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构成要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基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B.税目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C.征税对象是计算税额的尺度D.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答案】AB五、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税率类别具体形式应用的税种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将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再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全率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土地增值税【例题·多选题】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的累进税率有()。
注册CPA考试《税法》讲义 (2)

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为非重点章,题型均为选择题,2分左右。
重点内容: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构成要素、税收法律的制定及级次以及各级管理权限。
难点:对税收法律级次的掌握。
本章内容精讲一、税法的原则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及税收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
主体——征、纳双方(双主体)客体——征税对象(权利客体)内容——权利义务(核心)三、税法构成要素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3.税率4.纳税期限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法律的实施细则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税收地方法规税收规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办法、规则、规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如: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税法分类(二)现行税法构成: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体系和程序法体系两大部分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一)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
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1.国家税务局征收税种2.地方税务局征收税种3.海关征收税种【提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征收机关征收税种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企业所得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除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地方财政部门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海关系统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了解)、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
新编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2讲义(全)0201名师精品资料.

第二章个人所得税◆近三年考试题型题量分析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合计2007 年10 分12 分-12 分34 分2008 年11 分14 分-12 分37 分2009 年11 分14 分-12 分37 分◆本章内容:本章共九节:第一节概述(了解)第二节征税对象(熟悉)★★第三节纳税人(熟悉)第四节税率(掌握)★第五节计税依据的确定(重点掌握)★★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掌握)★★★掌握11 个税目应纳税额计算、特殊计税方法(13 项)第七节减免税优惠(熟悉)★第八节申报和缴纳(了解)第九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掌握)★◆本章新增或变化内容:1. 新增:上市公司高管取得股票期权所得的规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P187)2. 新增: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P191)3. 新增: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P198)第一节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的税率并用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
对于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2000 元;对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 元的减除800 元,每次收入4000 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四)计算简便用应税所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剩下的部分作为所得额,乘以规定的税率。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课源制,支付单位来代扣代缴税款;申报制,有一些个人所得的项目要自行申报纳税。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注会税法讲义是指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试教材,主要涵盖了
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体系、税收基本原理、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稽查等基
础知识和实务应用。
税法是以税收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它是规范税收活动的一种法律制度。
注会税法讲义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必备资料,完整地梳理了我国税制基
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是学习和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必备工具。
注会税法讲义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税收基础理论,包括了税的
概念、性质、种类和法律体系;税收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简洁高效原则和可管理原则等;税收法律制度,包括法律规定、公共
法律、私法律和比例法律等内容。
同时,还详细介绍了税收征收管理、税
收机构、税收政策等相关内容。
第二部分是税收实务应用,这一部分是学习注会税法讲义的重点和难点。
它包括了纳税申报和征收税款、税务检查和税务争议解决、税务处理
和税务监督等内容。
在此基础之上,全方位地介绍了税务风险评估、税收
筹划、税收绩效管理、税务信息化等实务应用案例和实战经验。
总之,注会税法讲义是一本系统性、实践性和权威性极强的税收法律
教材。
在学习注会税法讲义过程中,需要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的结合;需要通过不断地练习和实践来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同时还需
要掌握好税务政策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申报和处理。
最后,注会税法讲义不仅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重要考试教材,也是从事财务、会计、税务工作的人员必备的税收法律法规学习资料,是
提升自己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和实战能力的重要工具。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讲义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
1.主体——征纳双方
【关注1】对于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关注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客体——征税对象
3.内容——征纳双方的义务和权利(教材P24-25)
三、税法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之相关的: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比例、超额(超率)累进、定额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法律级次
五、税收执法
(一)税收执法权范围
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如:税务行政处罚)。
(二)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
中央税(1大1小+海关)、地方税、共享税(3大3小)
六、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税法遵从
七、国际税收关系
(一)税收管辖权三类:地域、居民、公民
税收管辖权重叠:三类
(二)国际重复征税三类:
1.法律性: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
2.经济性:不同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
3.税制性:各国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度。
CPA《税法》讲义

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
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5分,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明确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中价外费用包含的内容;2.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
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的规定;3.增加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使用规则;4.细化免税车辆的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补交车购税的具体规则;5.明确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含义;6.增加办理车购税免(减)税手续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的内容;7.增加车购税申报与管理的内容;8.增加车船税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9.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10.增加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内容;11.删改印花税税收优惠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2.税率与计税依据3.应纳税额的计算4.税收优惠5.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答案】ACD(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二)第四节税法要素四、税目五、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主要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税率类别具体形式应用的税种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资源税(除原油、天然气、煤炭外)、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和个体、承包项目全率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土地增值税级数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累进税率(图示)【例题·单选题】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税种是()。
A.资源税B.土地增值税C.个人所得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C【解析】选项A,资源税为定额税率(新政策:煤炭资源税计税有变化);选项B,土地增值税为超率累进税率;选项D,企业所得税为比例税率。
六、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
七、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相关概念】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行为的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纳税义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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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一)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包括税法的基本理论、税法的立法和实施的相关规范、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以及税收管理体制概况、国际税收关系等基础知识。
其中许多内容直接影响学习者对随后章节的理解和掌握,但本章不是CPA考试的重点章。
本章内容繁杂,考点细碎,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
本章在历年考试中均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将“税法公平原则”改称为“税收公平原则”;
2.增加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第四节税法要素
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六节税收执法
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
第八节国际税收关系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熟悉,能力等级1)
区别税收——税法: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的内涵——从税收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标三方面把握: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这是我国税收理论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用交换说更能说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也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现代财政活动基本上由收入阶段(征税为主)、支出阶段(预算)、收支划分(财税体制)等几大部分组成,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税收已经不仅仅纯粹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的大问题。
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有:
(1)为国家治理提供最基本的财力保障;
(2)税收是确保经济效率、政治稳定、政权稳固、不同层次政府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
(3)税收是促进现代市场体系构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4)税收是促进依法治国,促进法治社会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
(5)税收是国际经济和政治交往中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1)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
——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
——这一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例题·单选题】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税法具有()。
A.义务性特点
B.权利性特点
C.综合性特点
D.单一性特点
【答案】C
三、税法的目标(了解,能力等级1)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提供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熟悉,能力等级1)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56条的两个明确:明确了国家可以向公民征税;明确了向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2009年)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答案】A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
要采用命令、服从的方法。
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例题·单选题】2009年2月,在下列法律中,明确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概念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
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2条
【答案】C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四项,税收法定原则是核心)和税法适用原则(六项)。
【复习要求】明确分类;知晓运用
一、税法的原则(掌握)
(一)基本原则——四项
1.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
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主义——立法角度
①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②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③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2)税务合法性原则——征收程序法定
①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确规定,既可以使
纳税得以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又尊重并保护了税收债务人的程序性权利,促使其提高纳税的意识;
②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律的
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税法原则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核心的是()。
(2014年)
A.税收公平原则
B.税收效率原则
C.实质课税原则
D.税收法定原则
【答案】D
2.税收公平原则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
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税收公平原则源于
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的法理。
3.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有利于资
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原则
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
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二)税法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
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答案】ABCD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就应纳税款金额与主管税务机关产生了分歧,遂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被告知必须先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上述行为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的()。
A.法律优位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答案】C
二、税收法律关系(掌握,能力等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