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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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8年)

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8年)

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8版)为更好地指导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结合各区县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实际需要,我委制定了《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8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编制说明为进一步加大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有效指导各区、集团公司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市经信委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制定了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 8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本《负面清单》涉及电力、化工、电子、钢铁、有色、建材、医药、机械、轻工、纺织、印刷、船舶、电信等15个行业,共541项内容(淘汰类337项、限制类204项),可作为相关单位开展结构调整、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依据。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编制依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上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差别电价实施管理办法》等。

2.限制或淘汰期限。

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限制或淘汰期限,如“(2021年)”是指应于2021年底前限制或淘汰,未标年份的应立即限制或淘汰。

3.调整措施。

1)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工艺、装备、产品等以及环境污染违法情况的,按规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2)对《负面清单》中所列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应按规定期限淘汰,届时一律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和转移。

如企业未按规定实施整改,相关信息将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提供给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4.条目说明。

1)本市已公布的相关目录与《负面清单》不一致的,以《负面清单》为准。

对已列入国家相关目录但本《负面清单》未包含的项目,仍严格进行限制或淘汰。

2)本《负面清单》部分条目涉及到的相关标准均未注实施日期,其标准以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为准;3)国家已颁布产品能效限定值标准但本《负面清单》未涉及的,仍严格按照限制类条目执行;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行政部门文件对相关生产工艺、装备、产品另有规定且标准高于本《负面清单》的,从其规定;5)本《负面清单》所涉标准高于国家相关标准的,在本市范围内以本《负面清单》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浦府规〔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浦府规〔2020〕2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现将《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0年4月17日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促进资源高效率配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41号),深入推进新区“四高”发展战略,聚焦中国芯、蓝天梦、创新药、未来车、智能造、数据港和人工智能等重点优势产业领域,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推进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特制定本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本政策”)。

第二条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企业,适用本政策。

第三条集聚优质产业创新资源。

定期发布战略招商、精准招商目录,对新引进的产业生态塑造能力强、产业链带动能力强的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重点产业配套等优质产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

鼓励研发中心做大做强,对综合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研发中心核心研发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四条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

对企业新增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项目验收完成后,按经核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企业一定奖励。

第五条支持创新成果产业化。

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上市,对开展一类新药临床Ⅱ期、Ⅲ期研究,或实现一类新药、二类新药获批上市,或全国同类仿制药中首个通过一致性评价,或实现三类医疗器械、三类体外诊断试剂获得注册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浦东新区推动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援助规定实施细则

浦东新区推动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援助规定实施细则

浦东新区推动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援助规定实施细则浦东新区作为中国上海市的一个经济特区,一直以来都是推动总部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

为了进一步支持总部经济,浦东新区制定了《浦东新区推动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援助规定实施细则》,旨在为企业提供财政援助,促进总部经济的发展。

下面将从背景、目标与措施三个方面对细则进行阐述。

一、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中国设立总部。

总部经济对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能够带来高端产业的集聚和创新驱动的发展。

浦东新区作为上海市经济特区的核心区域,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十分重视总部经济发展,希望通过财政援助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企业设立总部,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浦东新区推动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援助规定实施细则》的目标是加大对总部企业的财政援助力度,提供优惠税收政策和资金支持,吸引更多的总部企业在浦东新区设立,并促进总部经济的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增加总部企业的数量:扶持发展总部经济是浦东新区的优先发展方向,通过实施财政援助政策,吸引更多的总部企业选择在浦东新区设立,提升浦东新区的总部经济规模和实力。

2.提升总部企业的高端化水平:通过提供财政援助和优惠税收政策,吸引高端和创新性企业设立总部,培育更多的总部经济龙头企业,提升浦东新区总部企业的水平和品牌影响力。

3.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创新能力:提供资金支持和科技创新扶持,帮助总部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创新,推动总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三、措施《浦东新区推动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援助规定实施细则》中包含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以实现上述目标。

1.优惠税收政策:对于设立在浦东新区的总部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2.资金扶持:设立总部企业奖补基金,对于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奖补,用于企业的研发、设备采购等。

3.科技创新支持:为总部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扶持,包括科研项目资助、创新平台建设等,支持总部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浦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结构跃迁与全要素分析

浦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结构跃迁与全要素分析

浦东开发开放从1990—2019年,生产总值翻了160余倍,从60亿元增长到1.27万亿元,人均GDP 达22.91万元。

浦东,以占全国1/8000的土地,创造了全国1/80的GDP、1/15的外贸进出口总额。

2019年,上海市出台《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文件也被称为“浦东20条”。

根据《意见》,浦东被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通过7年左右努力,经济总量突破2万亿元。

作为“先行者中的先行者,排头兵中的排头兵”,浦东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改革、开放、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源泉。

一、浦东开发开放是我国改革开放总体进程的重要支点我国的改革开放采取了渐进的方式,这种方式在时序上表现为先外围后中心,先增量后存量,先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后改革国有经济;在空间上则表现为先在我国东南沿海国有经济比重较低、改革难度较小的地区试点,后向国有经济比重较大的其他地区推进,先在小范围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

这种方式既减小了改革的阻力,又降低了改革的风险,辩证地处理好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

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顺应国内外形势作出开发开放浦东的战略决策,把浦东推向了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这一国家战略也使浦东一跃成为我国改革开放总体进程中的重要支点。

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的新飞跃。

”至【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课题,“互联网加人文交流”助推“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研究,编号:20CGJ004;上海市委党校聚焦课题,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上海浦东引领区的战略使命、发展路径研究,编号:2023SHA004。

【作者简介】王畅,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党校经济与社会教研部,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徐全勇,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党校经济与社会教研部,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开放型经济体制。

2023年度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023年度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023年度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23年度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引言】近年来,浦东新区作为上海市重要的发展引擎之一,不仅在经济、科技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注重文化产业的发展。

为了推动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提升该区的文化软实力,特别设立了2023年度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本文将深入探讨该项目的背景、目标和策略,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份全面、深入的了解。

【正文】1. 项目背景浦东新区一直致力于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的整体文化水平。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新的增长点,被视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随着浦东新区人口的增长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需求也逐渐增加。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并推动该产业的创新发展,浦东新区决定设立专项资金项目,以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2. 项目目标该专项资金项目的目标是推动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发展,提高该区域的文化软实力。

具体而言,项目将专注于以下几个方面:- 创意设计和传媒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品牌,推动本土文化产品的输出。

- 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创新的结合,鼓励跨界合作,推动文化创意与新兴技术的融合。

- 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提升人才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 文化创意产业在浦东新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提升,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和活动,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源。

3. 项目策略为了实现项目目标,专项资金将采取一系列策略和措施来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1) 资金支持:通过资金扶持,对有潜力和创新性的文化企业和创意项目进行资助,提供启动资金和项目运营经费。

(2) 市场培育:开展市场调研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拓展,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3) 人才培养:设立人才培养计划,为文化创意产业培养专业人才,提供创新创业的教育和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的通知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的通知
第四条审核和资金拨付
本项资助由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遴选、受理申报、初审和提出立项资助意见,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和印发立项通知。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
第五条监督检查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申报单位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负责,须专款 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的通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的 通知
浦人社规(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浦东新区海归创业资助操作细则 为进一步增强浦东新区自主创新人才集聚度,吸引和支持海归人才来浦东进行科技创业,根据关于施意见,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一条资助对象 择优资助符合浦东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由优秀海归创业人才及团队(包括入外籍以及港澳台地区人才)来 浦东新区自主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人才及团队应获得浦东新区年度“最具潜力的海归创业团队〃奖项,且获奖项目落地浦东。 2、创业依托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有较好的市场潜力。
3、创业人才及团队成员应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 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国(境)外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
4、创业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或团队持股(含技术入股)高于30%。
5、创办的企业注册地和税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第二条资助内容
每年遴选出10-20家优秀企业,分别评为“海创之星〃、“海创之梦〃。获评“海创之星〃的企业,给予每家50万元 一次性创业资助;获评“海创之梦〃的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获得新区其他关于创业赛事获奖项目 资助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差额部分的资助。同一企业只可获得1次本项资助。

关于答复浦东新区党外人士所提意见建议的函.doc

关于答复浦东新区党外人士所提意见建议的函.doc

关于答复浦东新区党外人士所提意见建议的函浦东新区各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和知联会:衷心感谢大家对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和知联会长期以来,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发挥了重要的智囊作用。

在4月28日区委双月座谈会上,大家就进一步推进浦东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又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

对此,区经信委高度重视,对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究。

现将相关工作设想和工作措施函复如下:一、在政策制定方面(一)建议对掌握的数据进行精细分析。

梳理目前登记在册的民营企业总量中实体公司和壳公司的数量;分析全区专利的含金量,厘清其中海外专利和发明专利的比例;梳理浦东民营企业资产向海外和兄弟省市拓展的情况。

在对数据进行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政策。

设想与措施:掌握准确的数据是制订有针对性政策的基础。

由统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工商联、投资办、地区工委等共同研究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

建立和完善对民营经济的分类统计和监测制度,通过普查、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梳理目前登记在册的民营企业总量中实体公司和壳公司的数量,分析全区专利的含金量,梳理浦东民营企业资产向海外和兄弟省市拓展的情况等。

定期发布民营经济综合评价指数,逐步建立民营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二)建议根据国家对浦东的战略功能定位和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大纲》,引导民营企业发展。

设想与措施:一是近期拟出台《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明确浦东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加快打造民营龙头企业和民营创新企业高地),推动民营经济实现规模和能级的跨越式发展。

二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新区重点发展的行业和领域。

包括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包括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以高科技产业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和金融、现代物流、航运、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会展旅游、文化创意、节能环保(服务)、各类中介等现代服务业。

浦东新区扶持政策解读

浦东新区扶持政策解读

浦东新区扶持政策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一)中国专利资助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

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

补贴额度为:发明最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

2、对申请他国专利(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

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

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

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

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

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过60万元。

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

每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2)、浦东新区高技术服务企业认定常年受理、一般每季度集中审批。

3)、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科普资金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一)科技活动项目对经批准的国际性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为15万元;对经批准的全国性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为12万元;对经批准的上海市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为5万元;对经批准的浦东新区学术活动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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