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管理制度(20210117165959)
天车的管理制度

天车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天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天车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天车的管理应以安全第一、合理使用、标准操作为原则。
第二章天车的分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天车分为电动天车和手动天车两种,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搬运、设备维护、生产装配等。
第五条电动天车主要用于大型货物的搬运和重物的装卸,手动天车主要用于小型货物的搬运和其他辅助作业。
第六条天车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第三章天车管理第七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天车管理部门,负责天车的购置、维护、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八条天车管理部门应对天车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九条天车管理部门应建立天车档案,包括天车的购置、维护记录、使用情况等,做到有序管理。
第四章天车的操作规程第十条天车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独立操作天车。
第十一条天车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天车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天车操作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搬运路线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和高效。
第五章天车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天车使用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货物的重心和稳定性,防止货物滑落和翻倒。
第十四条天车操作过程中应与周围环境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和挤压。
第十五条天车操作人员应保持清醒状态,不得酗酒、吸烟或疲劳驾驶。
第六章天车的维护和检修第十六条天车的日常维护工作由专职维护人员负责,包括润滑、清洁、检查等。
第十七条天车的定期检修由天车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保障天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天车的维护和检修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其性能和安全。
第七章天车事故处理第十九条一旦发生天车事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报告天车管理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条天车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天车操作管理制度

天车操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天车操作行为,确保天车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员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天车的操作管理工作。
第三条天车操作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天车管理部门。
第四条天车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第五条天车操作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天车操作规范、天车操作程序、安全措施、责任制等方面。
第二章天车操作规范第六条天车操作人员在操作天车时,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第七条天车操作人员在操作天车时,应当保持冷静,注意周围环境,确保安全。
第八条天车操作人员在操作天车时,应当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超速行驶,禁止破坏性操作。
第九条天车操作人员在操作天车时,应当保持通讯畅通,与指挥中心及其他操作人员保持联系。
第十条天车操作人员在操作天车时,应当随时注意装载物品的情况,确保安全装卸。
第三章天车操作程序第十一条天车操作程序包括:开机程序、运行程序、停机程序等。
第十二条天车开机程序:首先检查天车的各项设备是否正常,保证安全可靠,然后按照操作程序打开电源开机。
第十三条天车运行程序:按照指令操作天车,确保装载物品的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四条天车停机程序:完成装卸任务后,按照操作程序关机停机,确保天车安全。
第十五条天车操作程序应当由天车管理部门制定,并经过人员培训后执行。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六条天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天车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天车操作人员应当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带、安全帽等。
第十八条天车操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天车操作人员应当禁止酒后操作,保持身心清醒。
第二十条天车操作人员在操作天车时,应当注意维护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第五章责任制第二十一条天车管理部门对天车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定其操作能力。
第二十二条天车操作人员在操作中发生事故,应当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二十三条天车操作人员在操作中违反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天车安全管理制度

天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天车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生产、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18号)和《专项安全生产法规执法检查工作特别规定》(国家安监局令第19号)等法规文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天车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和建设项目。
所有用于装卸、搬运作业的天车、车厢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和相关设备。
第三条天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目标,建立健全天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监督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员,并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三章安全管理工作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相关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对安全生产档案进行管理和更新。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紧急预案预备工作,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加强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天车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天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有效操作证件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五条天车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天车操作人员在操作天车时,应当提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天车设备运行良好,保障安全。
第十七条天车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随时注意周围的行人和其他设备,确保操作过程安全顺畅。
天车管理制度 安监局

天车管理制度安监局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天车管理,保障作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配备使用天车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严格执行。
第三条天车管理应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止事故发生,严格按规定使用。
第四条天车管理应注重标准化操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工作质量,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天车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奖惩制度。
第六条天车管理应做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运转正常,保证作业安全。
第七条天车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技能。
第二章天车操作规范第八条天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接受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书。
第九条天车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和参数。
第十条天车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配备齐全,按要求进行试车,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天车操作中应注意操作规范,不得超载、超速,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天车操作人员应保持专注,严禁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天车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设备,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工作。
第三章天车维护管理第十四条天车设备维护保养应按规定周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天车设备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技能,熟悉设备结构和维护方法。
第十六条天车设备维护保养应做好记录,记录设备故障、维修情况等信息。
第十七条天车设备维护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结构。
第十八条天车设备维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九条天车设备生产作业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十条天车设备生产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设备,提高安全性能。
第二十一条天车设备生产作业应加强现场管理,实施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天车设备生产作业应配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五章附制度管理第二十三条天车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人员应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档案。
天车管理制度

天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物流运输作业,提高物流搬运效率,保障生产运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天车进行物料搬运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天车操作规范、安全教育培训、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天车操作规范1. 天车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操作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2. 天车操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车辆、操纵杆、制动器、灯光、警报器等安全设备是否完好,确认无异常方可使用。
3. 天车操作过程中,严禁违章操作,包括超速行驶、搬运货物超载等行为。
4. 天车操作人员应按照指示标识规范行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与其他车辆碰撞。
5. 天车操作人员应根据工作需求合理规划搬运路线,避免拥堵瓶颈,提高运输效率。
6. 天车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搬运路线上的环境情况,及时避让障碍物,确保搬运过程安全顺利。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开展天车操作安全培训,包括操作规范、事故案例分享、应急处置等内容。
2. 天车操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3. 公司应建立天车操作人员档案,记录培训情况、考核成绩等信息,便于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估。
4. 公司可邀请专业机构或外部专家参与安全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针对性。
四、责任追究1. 天车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2. 公司应建立事故快报机制,及时处理事故现场,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3. 对于违反规定的天车操作人员,公司可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停职、调岗、警告等。
4. 公司应建立事故责任认定机制,明确事故责任归属,便于后续处理和赔偿。
五、相关制度1. 公司应建立天车使用台账,记录每辆天车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记录等信息。
2. 公司应实行定期巡检制度,检查天车设备状态,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3. 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天车事故应急处理准备,保障人员安全。
4. 公司应建立天车绩效考核制度,对天车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作业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激励优秀人员、规范不良行为。
天车管理制度

安全设备部天车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天车、电葫芦的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天车、电葫芦的管理工作。
3、职责3.1天车作业区是轧管部天车设备的管理部门:3.1.1负责轧管部天车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3.1.2负责轧管部天车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3.1.3负责轧管部天车设备备件、材料的申报工作;3.1.4负责天车吊具探伤管理工作。
3.2安环科是天车安全监察部门:3.2.1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法规、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执行;3.2.2负责参与对天车安全事故的处置。
3.2.3 负责公司天车及电葫芦的取证、验证工作3.3综合办公室负责天车岗位人员资格培训及取证。
3.4 各使用单位:3.4.1负责天车各部位的安全检查,保留相关记录。
3.4.2负责使用、维护保养及建立档案;3.4.3负责申报采购计划;3.4.4 负责申报定期检验、判废,保留相关记录;3.4.5 负责建立天车岗位人员档案。
4、管理内容和要求4.1采购与发放4.1.1各使用单位向提出天车吊具、索具、备件使用采购计划;4.1.2生产准备作业区按照使用单位提出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检验、发放。
4.2使用、维护管理4.2.1使用单位在使用天车前要进行日常安全检查;4.2.2使用单位做好天车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4.3人员管理4.3.1天车岗位人员需进行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4.3.2天车工必须持证上岗;4.3.3各单位建立天车岗位人员档案。
4.4定期检验4.4.1由使用单位提出天车吊具探伤计划;4.4.2机动科按各单位申报的探伤计划进行组织外委探伤;4.4.3 机动科审核探伤单位资质,提供探伤报告。
4.5判废4.5.1天车吊索具判废标准,见吊索具管理制度4.5.2 判废的吊索具应剪断,防止非预期使用。
4.6监督检查安环科定期对吊索具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点检内容及要求:在按照公司统一点检内容检查外还需要进行如下检查:5.1天车机械点检内容:主副卷扬含卷筒及上部极限、钢丝绳磨损含压板及螺栓、动静滑轮含润滑、减速器高速齿轮轴及二段齿轮、吊钩钩体含导向轴、联轴器及制动器含拉杆、液压缸及调整螺栓。
天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4篇)

天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天车操作行为,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利用天车进行起重、搬运等操作的场所和单位。
第三条天车操作指的是利用机械设备进行起重、搬运、装卸等作业的行为。
第四条天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天车操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遵循安全生产原则。
第六条天车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天车的正常运行和作业的安全。
第七条天车操作人员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严禁隐瞒、谎报或私自处理。
第二章天车操作人员的职责第八条天车操作人员应熟悉天车的结构、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天车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方法。
第九条天车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天车设备的工作状况和安全装置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第十条天车操作人员应清楚掌握起重物的重量、尺寸、形状等信息,合理安排起吊次序、起吊点和起吊高度。
第十一条天车操作人员在起吊、运输和放置起重物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超载和超高运输,确保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天车操作人员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严禁疲劳操作、酒后操作和草率操作,确保操作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天车操作人员必须维护和保养天车设备,及时清理机械零件和安装位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天车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天车操作人员应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三章天车操作的安全措施第十六条天车操作时,应设置安全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起重物和作业区域。
第十七条天车操作时应确保视野良好,严禁在视线受阻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天车操作时应注意气象条件和地面情况,避免恶劣天气和不平整地面对操作造成影响。
第十九条天车操作时应配备专人指挥信号,严禁未经指挥信号的操作。
天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3篇)

天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天车安全操作规程一、天车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天车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二、开车前必须检查钢丝绳、钩头、限位开关、制动器、润滑系统,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三、每次开动天车前要先鸣铃,严禁同时开动大车、小车、升降吊钩;天车运行中发生设备故障或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停车维修,严禁天车带病运行。
四、天车作业时,必须有人指挥,并确认物件挂牢,地面操作人员及周围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才能操作。
五、起吊活动甑锅时,四个挂钩必须同时挂牢,地面操作人员距离甑锅____m以外(距离吊斗及其它物件____m)才能起吊,活动甑起吊高度不得超过____m,以免摆幅过大。
六、严禁用限位装置进行停车操作,严禁天车行驶过程中撞击轨道两端,严禁小天车行驶过程中撞击大车两端,严禁作业中打反方向。
七、窖池内有人时严禁起吊或落下吊斗;严禁人、物混吊。
八、天车顶部、舷梯、驾驶室必须经常清扫,保持清洁无障碍物,天车顶部进行修理或有人及堆有杂物时严禁运行。
九、天车未停稳不准关闭电源或打开安全防护门;天车不用时,吊钩上不准挂重物,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切断电源。
十、坚持“上不清、下不接”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下车前及时、真实做好运行记录。
十一、天车工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和“三不过”原则。
天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天车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操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措施。
1. 安全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天车操作安全培训,包括操作技能、安全知识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等。
2. 操作规范:对天车的操作规范进行明确,包括天车的启动、运行、停止等步骤和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3. 作业环境安全: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确保操作人员的工作区域没有障碍物,没有危险品等,同时也应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
4. 安全设备: 天车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起重机限位器、重载报警装置、断电保护器等,操作人员必须保证这些设备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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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天宝矿业集团铁丰矿业有限公司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经法人代表授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员。
、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经常分析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状,研究并提出对策。
、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考核。
、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和有关精神,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重大工作事项,定期向法人代表汇报工作。
、负责向质监部门上报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组织本单位特种设备突发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履行的职责。
、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法人代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内设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协助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起草本单位特种设备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负责人审定。
负责人外出时,根据负责人安排独立处理有关工作。
、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内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协助负责人贯彻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计划的组织实施。
、负责向质监部门申报办理本单位特种设备及其工作人员各项行政审批手续。
、负责、协调本单位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向负责人上报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协调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做好特种设备的其他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应履行的职责。
、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指使用单位中,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的人员,包括使用单位所有在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
、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有关的法规、规章、标准,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及其操作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管理并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记录。
、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接受并配合质监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验。
、负责对本单位内列入重点监控范围的特种设备进行监控。
、负责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事故隐患自查并上报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参加对本单位突发特种设备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并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指使用单位中,从事特种设备现场操作并经相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包括使用单位所有在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有关的法规、规章、标准,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的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操作特种设备并做好各项记录。
、按要求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接受并配合质监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
、负责对所操作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负责对所操作的特种设备进行事故隐患自查并上报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参加对本单位突发特种设备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并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审批手续。
、应聘请取得质量监督部门许可的施工单位实施其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工程。
、应督促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三个工作日,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办理开工告知审批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如实填写《河北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一式四份),并督促施工单位要求配齐施工设备和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在书面告知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安全监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落实整改。
、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手续。
、应督促施工单位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审批后三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手续。
、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施工安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
、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实施的监督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
、特种设备施工结束后,配合特种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上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后进行联合验收。
、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对监督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仲裁。
、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使用登记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等级、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册。
、新增特种设备,应在投用前或投用后天到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设备移装、报废前应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移装、报废。
、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及时到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
、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
、积极配合负责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对定期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仲裁。
、及时到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手续。
、在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前,组织本单位新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集中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取证手续。
、在特种作业人员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到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换证手续。
、积极配合负责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
、组织督促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
、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和安全定期检验。
、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安全管理负责人应陪同并积极协调解决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安全执法检查和安全检验工作的第一联络人,负责具体配合工作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工作。
、本单位任何人员不得无故阻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执法检查和安全检验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制度、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员和现场操作人员按职责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每年年初签订一次,有效期为一年。
、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下属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分别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
、安全管理机构和各下属单位内部,也应签订各自的《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状》中应明确本单位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和考核办法,其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年度奖惩的依据。
(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召集,并将例会内容、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与会人员一般有本单位安全管机构的负责人和本单位各下属机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
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议事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宣传落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策和重要措施、方案,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有关专项活动,讨论商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等,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
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并委托其他人员参加。
、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议程汇报有关工作内容,并并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议等。
、与会人员会后应及时将例会会议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组织贯彻落实。
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局安全监察机构汇报。
、除正常的例会外,安全管理负责人可视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会议。
(九)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制度、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现场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