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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城镇医疗保险一、深圳城镇职工医保是如何报销的深圳城镇职工医保政策1.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

2.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3.为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办理参保手续的,从申请当月开始缴费,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入户之日起30天以内凭婴幼儿出生证明和母亲身世分量证复印件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从其出生之月起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按本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报销范围与细则:1.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深圳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深圳各区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深圳各区社保定点零售药店2.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行标准:4918元/月)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注意:享受前款规定待遇的参保人不享受以下待遇: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70%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报销比例职工、居民、农民工报销比例对照表参保项目住院起付线住院报销比例门诊划入个人帐户比例综合医疗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300元市外医院400元在职90%退休95%个人帐户支付。

社康中心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70%个人帐户支付,30%统筹基金支付。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1.09•【字号】深府办函〔2022〕117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函〔2022〕1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属于国家、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确定,以及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二、按缴费基数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月计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其余部分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

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月划入标准为2021年本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

仍在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处理。

三、在个人账户、门诊特定病种等门诊待遇及就医的基础上,新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比例和限额支付:(一)统筹基金支付比例:1.甲类药品、诊疗项目或医用耗材:一级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2.乙类药品:一级以下医疗机构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表

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表

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表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表是用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个人或单位社会保险缴费信息的表格。

根据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申报表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信息:1、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单位地址、所属行业等信息。

2、人员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所属参保单位等信息。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个人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计算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4、社会保险缴费金额:根据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出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具体金额。

5、申报日期:填写申报表的日期。

填写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申报表中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避免因虚假信息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2、按时申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缴费信息。

3、详细阅读说明:在填写申报表之前,应当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避免因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效或被要求重新填写。

4、留存相关资料:申报表应当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留存,以便日后查询和使用。

总之,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表是申报社会保险缴费信息的重要文件,填写时应当认真、仔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郑州市社会保险申报表郑州市社会保险申报表是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向居民发放的一种表格,用于申报社会保险相关信息。

本文将向大家介绍郑州市社会保险申报表的结构和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它。

郑州市社会保险申报表包括以下内容:1、封面:表格的封面印有“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字样和编号,以及填表日期等基本信息。

2、个人基本信息:包括申报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等信息。

3、社保信息:填报人在该部分需要提供自己的社保编号、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金额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编号等。

4、医疗信息:填报人需要提供自己的医疗信息,包括是否参加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情况等。

《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政策培训

《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政策培训

《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政策培训2023.9.27目录出台背景参保筹资就医及待遇案例分享《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共有8章85条。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同时废止。

出台背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医疗保障,提出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国家、广东省陆续出台医疗保障政策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

制度框架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重保障”机制ü更符合国家、省的统一规范要求ü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ü更好保障参保人医疗保障权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大病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本市2021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5563元/年、12964元/月(四舍五入)本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205元u 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本市2021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5904元与职工医保缴费有关与居民医保缴费有关与享受待遇有关重要数值u 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u 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保筹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群参保形式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其中:划入个人账户在职职工职工一档本人月工资收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205元]的60%-300%)8%(单位6%,个人2%)2%职工二档2%(单位1.5%,个人0.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一档本人申报的月工资收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205元]的60%-300%)8%(个人)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职工一档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205元]8%(失业保险基金)2%工伤残退职工职工一档工伤职工伤残津贴8%(工伤保险基金6%,个人2%)2%领取病残津贴人员职工一档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205元]的60%-300%8%(个人)2%职工二档2%(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认本市为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地的人员职工一档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205元]的60%6%(个人)缴费期间不划入个账,缴足年限后的次月起按251元/月划入个账职工二档2%(个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群参保形式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备注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居民居民医保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5904元1.8%(个人0.6%,财政补助1.2%)每年9月参保:一次性缴纳当年9月至次年8月的医保费。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家属统筹医疗须知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家属统筹医疗须知

6、首次参加的单位需提供机构编制的批文件复印件(验原件);7、申请人首次参加工作的干部履历表原件及复印件(限于参加人为申请人的父母及配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办理程序]1、申请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本人向市社保机构的家属统筹医疗窗口申报上述材料;2、材料齐备的,社保机构受理人开出受理回执;材料不齐的,开出补齐材料通知书;3、审核有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建立参加档案,7个工作日后发放《深圳市职工家属统筹医疗证》,新证在次月1日起生效;4、参加人在新证生效之日起,可持证到约定医疗单位就诊。

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管理办法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深圳市财政局(1999年8月23日)深社保发〔1999〕68号为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管理服务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参加条件(一)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干部、职工(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直系亲属(以下简称参加人员)。

(二)参加人员必须持有深圳特区常住户口(与申请人同一户口本)。

(三)年龄未满18周岁或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中学就读,跟随父母生活的申请人的子女。

(四)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一直无工作无收入,依靠申请人赡养的父母及配偶。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市属家属统筹医疗。

二、资金筹集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地方财政每人每月补贴一部分,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参加人员人数从单位福利费中每人每月资助3元,参加人员每人每月缴纳10元。

个人及单位所缴款由市社保局每季度一次从各参加单位提供的银行帐户上托收。

家属统筹医疗基金设立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三、办证(一)首次申请办理家属统筹医疗的单位,要认真填报《家属统筹医疗花名册》,并填写申请人姓名及《职工社会保险证》电脑号。

(二)首次申请参加市属家属统筹医疗,申请人需将户口本原件和本人《职工社会保险证》复印件以及参加人员免冠彩色近照一张,交单位经办人集中统一到市社保局办理。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正文:----------------------------------------------------------------------------------------------------------------------------------------------------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维护职工的基本医疗权益,增进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安定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疗保险)规定适用于深圳市内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所属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

第三条医疗保险分综合医疗保险(含门诊、住院)、住院医疗保险和特殊医疗保险三种形式。

用人单位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以下同)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具有深圳市暂住户口的职工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应当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应当参加特殊医疗保险。

第四条政府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支付。

遇到特殊情况,医疗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财政给予补贴。

第五条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是深圳市医疗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医疗保险基金由市社保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第七条医疗保险基金由市社保局统一筹集、统一管理。

第八条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按下列标准缴交医疗保险费:(一)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的在职职工的综合医疗保险费,按其月工资总额的9%缴交,其中财政或用人单位缴交7%,职工个人缴交2%;职工缴费用工资不得低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超过部分免交医疗保险费。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5.27•【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施行日期】2003.07.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三届八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于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于幼军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深圳市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实行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险制度。

政府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并鼓励、支持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条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

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职工,是指用人单位所属在职人员、本办法规定的退休人员和具有本市户籍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参保单位,是指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

本办法所称参保人,是指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

第四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应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模式。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因疾病暴发流行、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不敷使用时,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医保政策相关知识培训

医保政策相关知识培训

医保政策相关知识培训目录一、医保政策概述 (2)1.1 医保的定义与目的 (3)1.2 医保政策的类型与特点 (4)1.3 医保政策的发展历程 (6)二、医保政策的主要内容 (7)2.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8)2.2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10)2.3 医疗保障的其他相关政策 (11)三、医保政策的实施与管理 (13)3.1 医保政策的实施主体 (14)3.2 医保政策的实施流程 (15)3.3 医保政策的监督管理 (16)四、医保政策与个人权益 (18)4.1 医保个人账户的建立与使用 (18)4.2 医保待遇的享受条件与标准 (20)4.3 医保违规行为的处理与防范 (20)五、医保政策与医疗机构 (21)5.1 医疗机构在医保政策中的角色与责任 (22)5.2 医疗机构如何参与医保政策的实施 (24)5.3 医疗机构与医保政策的互动关系 (25)六、医保政策的社会影响与挑战 (26)6.1 医保政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28)6.2 医保政策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 (29)6.3 如何提升医保政策的执行效果 (30)七、医保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 (32)7.1 医疗保险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33)7.2 医疗保险法的重点内容解读 (34)7.3 相关法律法规对医保政策的影响分析 (35)一、医保政策概述医保政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通过立法形式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医保政策的主要目标包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降低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

这些制度旨在通过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服务。

医疗服务管理:包括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对医疗服务质量的控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等。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合理,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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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归纳提取 
为了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圳于2013年9月29日发布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该办法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深圳在健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道路上又迈了一大步。

下面就来学习一下《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主要条款及修订内容
本次发布的社会医疗保险法,相较于之前的社会医疗保险法,有了较大的改动:
第一,将农民工纳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原来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分别更名为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档。

第三,参保缴费比例调整,一档缴费比例由原来的8.5%降至8.2%(单位缴6.2 %,个人缴2%),二档缴费比例仍维持0.8%(单位缴0.6%,个人缴0.2%),三档缴费
中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仍是12元,单位缴8元,个人缴4元,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0.05%。

第四,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老人参加医疗保险由原来的一次性18年缴费改为按月缴费,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7%(其中基本医疗保险11.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0.2%);已一次性缴费的人员不再变动。

第五,对参保人在本市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医疗保险缴费及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形式做调整。

第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整体水平提高。

第七,提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对最高支付限额进行调整。

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对大病门诊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最高90%;提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住院就医时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90%提高至95%;对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对连续参保不满6个月的给予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支付限额为1万元;对连续参保满72个月以上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不设支付限额改为最高支付限额为100万元。

第八,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办理补缴。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其他主要条款
在本次修订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还有一些条款也很值得大家注意,如: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本市
户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为其非本市户籍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中选择一种形式参加。

为了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好好学习新修订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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