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制度体系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全文)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全文)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全文发布,大家需要了解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的就阅读下文吧!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押品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担保商业银行相关债权实现,抵押或质押给商业银行,用于缓释信用风险的财产或权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与押品管理相关的治理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
第五条商业银行押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押品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
抵质押担保手续完备,押品估值合理并易于处置变现,具有较好的债权保障作用。
(三)审慎性原则。
充分考虑押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审慎制定押品管理政策,动态评估押品价值及风险缓释作用。
(四)从属性原则。
商业银行使用押品缓释信用风险应以全面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为前提。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押品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本指引要求的商业银行,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健全押品管理的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押品管理职责。
第八条董事会应督促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下构建押品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押品管理职责。
第九条高级管理层应规范押品管理制度流程,落实各项押品管理措施,确保押品管理体系与业务发展、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明确前、中、后台各业务部门的押品管理职责,内审部门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进行审计。
商业银行应确定押品管理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押品管理,包括制定押品管理制度、推动信息化建设、开展风险监测、组织业务培训等。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全文)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全文)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全文发布,大家需要了解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的就阅读下文吧!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押品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担保商业银行相关债权实现,抵押或质押给商业银行,用于缓释信用风险的财产或权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与押品管理相关的治理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
第五条商业银行押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押品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
抵质押担保手续完备,押品估值合理并易于处置变现,具有较好的债权保障作用。
(三)审慎性原则。
充分考虑押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审慎制定押品管理政策,动态评估押品价值及风险缓释作用。
(四)从属性原则。
商业银行使用押品缓释信用风险应以全面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为前提。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押品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本指引要求的商业银行,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健全押品管理的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押品管理职责。
第八条董事会应督促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下构建押品管理体系, 切实履行押品管理职责。
第九条高级管理层应规范押品管理制度流程,落实各项押品管理措施,确保押品管理体系与业务发展、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明确前、中、后台各业务部门的押品管理职责,内审部门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进行审计。
商业银行应确定押品管理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押品管理,包括制定押品管理制度、推动信息化建设、开展风险监测、组织业务培训等。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中国银监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押品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担保商业银行相关债权实现,抵押或质押给商业银行,用于缓释信用风险的财产或权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与押品管理相关的治理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
第五条商业银行押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押品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
抵质押担保手续完备,押品估值合理并易于处置变现,具有较好的债权保障作用。
(三)审慎性原则。
充分考虑押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审慎制定押品管理政策,动态评估押品价值及风险缓释作用。
(四)从属性原则。
商业银行使用押品缓释信用风险应以全面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为前提。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押品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本指引要求的商业银行,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健全押品管理的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押品管理职责。
第八条董事会应督促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下构建押品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押品管理职责。
第九条高级管理层应规范押品管理制度流程,落实各项押品管理措施,确保押品管理体系与业务发展、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明确前、中、后台各业务部门的押品管理职责,内审部门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进行审计。
商业银行应确定押品管理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押品管理,包括制定押品管理制度、推动信息化建设、开展风险监测、组织业务培训等。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需要,设置押品价值评估、抵质押登记、保管等相关业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配备充足人员,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商业银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制度体系课件.ppt

则和审查评价等。 • 监督检查。规定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及工作内容等。
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
1、 总则
•
(1)定义:第二条“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是
指我行内部资产评估人员根据各类抵(质)押物(权)的
第五条“我行确认的抵(质)押物 (权)价值仅供我行内部使用,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
2、评估方法及时间 (1)押品价值认定方式:第十条“在我行内部资产评估人员进行
抵(质)押物(权)价值初次评估之前,原则上须先由我行认可的 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如未经外部评估, 我行可根据当地抵(质)押登记的有关规定直接进行内部评估”。 (2)押品种类:第八条“按照抵(质)押物(权)形态、价值评估 方法的异同等特点,将抵(质)押物(权)分为房地产、土地使用 权、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资源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 流动资产、收费权等九大类,大类下再细分中类、小类”。
其细则》(工银发[2005]133号) 《法人客户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合作中介评估机
构内部管理办法》(工银办发[2007]695号) 《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流程管理办法》(工银办
发[2008]130号) 即将出台的制度文件有(以最终下发文件为准): 《在建工程抵押价值评估技术操作规范》 《房地产类押品价值评估工作指引》
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
管
总则
理
价值评估方法和时间
办 法
评估流程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全文)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全文)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全文)第一章:引言1.1 背景介绍1.2 目的和范围1.3 定义和缩写1.3.1 本指引所用术语的定义1.3.2 常见缩写词的解释第二章:押品管理框架2.1 押品管理政策2.2 组织结构和职责2.2.1 押品管理部门的职责2.2.2 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2.3 押品管理流程2.3.1 押品评估和价值确定流程2.3.2 押品登记和存储流程2.3.3 押品监控和更新流程2.3.4 押品处置和回收流程第三章:押品评估和价值确定3.1 押品评估方法3.1.1 公允价值评估方法3.1.2 成本法评估方法3.1.3 收益法评估方法3.2 评估报告和记录3.2.1 评估报告的要求和内容 3.2.2 评估记录的保存和管理第四章:押品登记和存储4.1 押品登记要求4.1.1 押品标识和编号4.1.2 押品登记表格的填写要求4.2 押品存储要求4.2.1 安全存储设施的要求4.2.2 押品保险要求4.2.3 押品存放期限和检查频率第五章:押品监控和更新5.1 监控指标和方法5.1.1 押品价值监控指标5.1.2 押品品质监控指标5.2 更新和变更押品信息5.2.1 押品信息更新流程5.2.2 押品变更审批流程第六章:押品处置和回收6.1 处置和回收流程6.1.1 押品处置决策流程6.1.2 押品处置方式和程序6.2 押品处置收益的分配6.2.1 相关费用和税费的扣除6.2.2 处置收益的分配原则6.2.3 处置收益的使用和报告要求第七章:附则7.1 外部法律法规的适用7.2 内部制度的完善7.3 押品管理培训和考核7.4 惩戒措施和违规处理第八章:附件附件二:押品登记表格样本附件三:押品监控指标设置注释:1.法律名词及注释(按需添加)1.1.名词1:注释11.2.名词2:注释2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注释1:相关法律名词1的具体解释。
商业银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制度体系

商业银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制度体系一、引言押品是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风险控制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制度体系,以确保押品的价值准确评估和合理管理。
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制度体系的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评估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估原则和标准进行,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公平、准确。
2.独立性原则:押品评估应由专业独立的抵押评估机构负责,确保评估结果自由、客观、中立。
3.安全性原则:确保评估过程的信息和资料安全,防止泄露和篡改,保护商业银行和客户的利益。
4.审慎性原则:评估过程中要审慎确定押品的价值,遵循合理的评估方法和模型,确保风险可控。
5.可追溯性原则:评估结果要有明确的依据和证据,以便随时追溯和审核。
三、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1.组织架构:商业银行应建立专门的押品评估部门或委派负责押品评估的专门人员,依据岗位职责划分工作职责和权限。
2.评估政策和流程:商业银行应制定和完善押品价值评估的政策和流程,明确评估的目标、原则、标准和方法。
3.评估方法和模型: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类型和特点的押品,制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和模型,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4.评估人员培训和资质认证:商业银行应对评估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要有相应的资质认证制度。
5.评估报告和记录管理:商业银行要规范评估报告的编制和保存,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保存评估记录,便于追溯和审核。
6.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评估结果及时、准确地反映押品的价值变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7.外部评估和审计:商业银行应定期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押品评估管理的体系进行外部评估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四、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制度体系的优势和挑战1.优势(1)提高押品价值评估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减少评估差异,增强评估结果的可比性。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4.26•【文号】银监发〔2017〕16号•【施行日期】2017.04.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7〕16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现将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4月26日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押品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担保商业银行相关债权实现,抵押或质押给商业银行,用于缓释信用风险的财产或权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与押品管理相关的治理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
第五条商业银行押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押品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
抵质押担保手续完备,押品估值合理并易于处置变现,具有较好的债权保障作用。
(三)审慎性原则。
充分考虑押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审慎制定押品管理政策,动态评估押品价值及风险缓释作用。
(四)从属性原则。
商业银行使用押品缓释信用风险应以全面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为前提。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押品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本指引要求的商业银行,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健全押品管理的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押品管理职责。
第八条董事会应督促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下构建押品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押品管理职责。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的内容与方法一,商业银行押品管理1,概念押品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担保商业银行相关债权实现,抵押或质押给商业银行,用于缓释信用风险的财产或权利。
2,管理原则1)合法性原则。
押品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有效性原则。
抵质押担保手续完备,押品估值合理并易于处置变现,具有较好的债权保障作用。
3)审慎性原则。
充分考虑押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审慎制定押品管理政策,动态评估押品价值及风险缓释作用。
4)从属性原则。
商业银行使用押品缓释信用风险应以全面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为前提。
二,商业银行押品管理的内容与方法1,管理体系构建1)商业银行应健全押品管理的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的押品管理职责。
2)董事会应督促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下构建押品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押品管理职责。
3)高级管理层应规范押品管理制度流程,落实各项押品管理措施,确保押品管理体系与业务发展、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4)商业银行应明确前、中、后台各业务部门的押品管理职责,内审部门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进行审计。
商业银行应确定押品管理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押品管理,包括制定押品管理制度、推动信息化建设、开展风险监测、组织业务培训等。
5)商业银行应根据需要,设置押品价值评估、抵质押登记、保管等相关业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配备充足人员,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同时,应采取建立回避制度、流程化管理等措施防范操作风险。
6)商业银行应健全押品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可接受的押品类型、目录、抵质押率、估值方法及频率、担保设立及变更、存续期管理、返还和处置等相关要求。
7)商业银行应建立押品管理信息系统,持续收集押品类型、押品估值、抵质押率等相关信息,支持对押品及相关担保业务开展统计分析,动态监控押品债权保障作用和风险缓释能力,将业务管控规则嵌入信息系统,加强系统制约,防范抵质押业务风险。
8)商业银行应真实、完整保存押品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包括押品调查文档、估值文档、存续期管理记录等相关资料,并易于检索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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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不同类型抵押品的评估监控周期等。 • 评估流程。规定了评估流程的不同阶段以及不同流程环节的工作
内容等。 • 组织机构。规定了各级评估组织机构及其工作内容和职责。 • 评估人员的设置及工作责任。规定了内部评估人员角色构成和资
第五条“我行确认的抵(质)押物 (权)价值仅供我行内部使用,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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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
2、评估方法及时间 (1)押品价值认定方式:第十条“在我行内部资产评估人员进行
抵(质)押物(权)价值初次评估之前,原则上须先由我行认可的 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如未经外部评估, 我行可根据当地抵(质)押登记的有关规定直接进行内部评估”。 (2)押品种类:第八条“按照抵(质)押物(权)形态、价值评估 方法的异同等特点,将抵(质)押物(权)分为房地产、土地使用 权、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资源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 流动资产、收费权等九大类,大类下再细分中类、小类”。
格要求,工作责任及奖惩措施等。 • 中介评估机构的管理。规定了我行认可社会评估机构基本管理原
则和审查评价等。 • 监督检查。规定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及工作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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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
1、 总则
•
(1)定义:第二条“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是
指我行内部资产评估人员根据各类抵(质)押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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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
3、评估流程 参见《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流程管理办法》(工银办
发[2008]130号) 4、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总行授信业务部负责全行的抵(质)押物(权) 价值评估工作,主要包括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的 建立、评估办法的制定推行、软件系统的开发、业务的监督、检 查、评估人员的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总行权限内的抵(质)押 物(权)价值评估审查、审定工作”。
2005年至今,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 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后续各项相关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打下一个坚实 的基础。总体来看,这样一套制度体系主要涉及:法律规范和准则、 基础理念和方法论指导、全流程管理、价值跟踪和监测预警、人员资 质管理、外部中介机构管理等几个大的方面。
3
一、我行押品评估管理制度体系概况
商业银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制度体 系
1
目录
一、我行押品评估管理制度体系概况 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 三、《评估流程管理办法》 四、《合作中介机构内部管理办法》 五、其他评估管理制度
2
一、我行押品评估管理制度体系概况
在2003年以前,我行对抵(质)押物的管理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 办法,相关的管理要求只是在一些信贷管理文件中或业务管理规定中, 顺便作了简要的规定,如贷前调查时必须了解和确定抵(质)押物价 值、贷后管理的制度中就要求信贷管理人员定期对抵(质)押物进行 调查;等。
其细则》(工银发[2005]133号) 《法人客户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合作中介评估机
构内部管理办法》(工银办发[2007]695号) 《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流程管理办法》(工银办
发[2008]130号) 即将出台的制度文件有(以最终下发文件为准): 《在建工程抵押价值评估技术操作规范》 《房地产类押品价值评估工作指引》
特点,综合考虑其市场价格、变现难易程度及其他各种影
响抵(质)押物(权)价值的不确定因素,运用适当的评
估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抵(质)押物(权)价值进行评
估认定的过程,包括在贷款发放前对借款人拟提供的抵
(质)押物(权)价值的初次评估,贷款发放后的抵(质)
押物(权)价值跟踪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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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
5
一、我行押品评估管理制度体系概况
一系列标准和规范的相互衔接、相互配合,进 而构筑一个点面结合、综合管理、自动平衡的 抵押品风险的智能化“防火墙”和“防护网”
• 《管理办法》 • 《评估细则》 • 《流程办法》 • “重评办法”
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
• 《中介机构管理》 • “人员管理” • 其他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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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
(3)押品的重评 第一十条“抵(质)押物(权)的重评监控周期从我行内部价值 评估的最近一个评定日开始计算。重新监控周期按照抵(质)押物 (权)的类型、价值变化可能性等因素分为3个月、6个月、1年、 及1年以上。重评周期根据中类来确定的”。 第十二条“发生以下事项时,重评周期未到时仍应对押品进行价 值重估: •⑴押品价值相对市场价格已经大幅下降; •⑵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信贷违约事件; •⑶评估人员认为需要重评的其他事项”。
6
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
管
总则
理
价值评估方法和时间
办 法
评估流程
主
组织机构
要 内
评估人员的构的管理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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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
《管理办法》主要解决整体理念和原则范围方面的问题: • 总则。提出了文件依据、抵押品评估定义、抵押品评估范围、在
(2) 评估对象 第三条“除上市流通
的股票、低风险业务 规定的抵(质)押物 (权)外,所有法人 客户向我行融资所提 供的抵(质)押物 (权)都必须进行价 值评估”。
(3)内评的作用
第四条“对于拟办理的抵(质)押 贷款,须先评估,后贷款,并以我 行确认的评估价值作为贷款发放依 据。对于已经发放的抵(质)押贷 款,在贷款期限内,如果重新评估 确认的抵(质)押物(权)价值不 足,原则上要求借款人追加担保或 提前归还不足值部分的贷款”。
工商银行押品评估管理制度体系
评估管理办法 及其细则
全流程管理 价值跟踪和监测预警
人员资质管理 外部中介机构管理
其他规范、指引及案例
中介评估机构 内部管理办法
评估流程管理办法
4
一、我行押品评估管理制度体系概况
目前已出台的押品评估管理制度文件有: 《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