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确认
工程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

工程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随着城市的发展壮大,建筑行业也越来越繁荣。
作为建筑行业的一部分,工程施工企业在城市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工程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方面可能会遇到不少困难,因此需要找到合适的方法来确认收入。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企业的收入来源、收入确认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步骤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工程施工企业的收入来源在谈论如何确认收入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工程施工企业的收入来源。
一般来说,工程施工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合同款:这是工程施工企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工程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好工程的施工费用、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等内容。
工程施工企业通过履行合同获得对应的合同款。
2. 工程变更款: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等),可能会对原有的合同内容产生一定的变更。
这时,工程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工程变更款来获得相应的收入。
3. 工程结算款:工程施工企业在完成工程后,需要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确认工程的实际成本和收入。
建设单位通过审查工程结算报告,确认工程施工企业应得的结算款。
4. 补偿款和赔偿款: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建设单位可能需要向工程施工企业支付额外的补偿款或赔偿款。
这些款项也是工程施工企业的一部分收入来源。
以上是工程施工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
在确认收入时,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准确地把握这些来源的款项,并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收入确认的重要性收入确认对于工程施工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一方面,收入确认能够反映工程施工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为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另一方面,收入确认也是企业财务报告的一部分,对于企业的资信状况和信用评级也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工程施工企业应该高度重视收入确认工作,确保其合规性和真实性。
三、工程施工企业收入确认的操作步骤1. 收入凭证的准备:在确认收入之前,工程施工企业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收入凭证。
这些凭证一般包括工程合同、工程结算报告、工程变更协议、补偿款和赔偿款的确认文件等。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和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建筑业如何确认收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和税金一、收款及收入核算(一)收到预付工程款时1.预收款没有开具发票(1)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方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方式)(2)预交税款时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方式)贷:银行存款(3)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依据财税[2016]74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贷:银行存款2.预收款开具发票(1)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方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方式)(2)预交税款时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方式)贷:银行存款(3)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贷:银行存款(4)实际缴纳应纳税额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对预交增值税时就地缴纳的和在机构所在地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进行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贷:银行存款【收到预收款产生纳税义务,但是否开具发票没有明确规定,建议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登记已开票结算的合同价款借:应收账款(分项目)贷:工程结算(分项目)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或应交税金--增值税/待转销项税】(三)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分项目)二、成本的核算(一)登记日常发生的施工合同成本(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来归集所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登记价税分离后的不含税成本或按规定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项目分明细费用设置)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依据购置原材料等的票据进项税记录】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分包成本/间接费用/银行存款等(二)计算确认当期(可能当月、当季、当年末3个时点存在)工程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结转分录: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为主营业务收入与主业业务成本的差额】主营业务成本(分项目)贷:主营业务收入【营改增后此处不再含税,按当期确认的工程结算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业务,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人的实现。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收入确认方法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收入确认方法一、工程完工进度建筑施工企业通常需要将工程完工进度作为确认会计收入的依据之一。
工程完工进度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期限内,建筑施工企业已经完成了工程合同下规定的工作范围的百分比。
对于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其会计确认收入的基本原则是工程施工进度与收入确认应有直接的关联性,即建筑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进度来确认收入。
二、合同风险合同风险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
在确认会计收入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考虑合同风险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合同风险可能包括工程变更、索赔、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等。
在确认会计收入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根据合同风险的情况来进行收入确认,以充分考虑合同风险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对于存在合同风险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对其进行合同成本与合同价值之间的比较分析。
在确认收入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对合同价值进行概括性确认,并在合同风险的情况下,需要将相应的风险准备进行确认,以保证相应的风险在收入确认过程中得到充分考虑。
三、交付比例在确认会计收入时,建筑施工企业通常需要考虑交付比例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交付比例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已经交付给业主的工程项目占合同价值的百分比。
对于按照交付比例进行收入确认的建筑施工企业,其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项目交付比例进行确认。
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收入确认方法需要根据工程完工进度、合同风险、交付比例等因素来进行合理的确认。
建筑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做到在确认收入的过程中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进行合理的确认操作,避免可能导致的纠纷和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收入确认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确保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通过合理的会计收入确认方法,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保证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工程施工成本确认方法

工程施工成本确认方法工程施工成本确认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成本进行正确、完整的记录和确认的过程。
准确的工程施工成本确认对于企业的成本控制、利润分析和经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工程施工成本确认方法。
一、完工百分比法完工百分比法是一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来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方法。
该方法认为,工程施工的收入和成本应该根据工程的完成程度进行确认。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完工百分比 = 已完成的工程量 / 总工程量根据完工百分比,可以计算出相应的收入和成本。
当工程施工进度达到100%时,全部的收入和成本都应该确认。
二、直接成本法直接成本法是一种将直接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成本直接计入工程施工成本的方法。
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直接成本法的计算公式为:工程施工成本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使用费三、作业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是一种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的特点,将成本分配到各个作业中,再根据作业的完成程度来确认成本的方法。
作业成本法的计算公式为:工程施工成本 = 各作业成本之和四、进度付款法进度付款法是一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来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方法。
该方法通常用于工程施工合同中,当工程施工达到一定的进度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五、实际成本法实际成本法是一种根据工程施工实际发生的成本来进行确认的方法。
该方法要求企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成本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实际成本法的计算公式为:工程施工成本 = 直接成本 + 间接成本总之,工程施工成本确认方法有多种,不同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选择合适的成本确认方法,确保成本确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成本的控制和管理,通过合理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工程施工_收入成本确认

在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运营过程中,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对企业的税收规划、财务决策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将详细探讨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
一、收入确认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1. 合同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 合同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4. 合同的履行情况能够可靠地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施工企业通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Work Progress Method,简称WPM)来确认收入。
该方法根据工程项目的完成程度来分配合同收入,计算公式如下:合同收入确认金额 = 合同总价× 完工进度其中,完工进度可以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工程进度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成本确认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使用费等,间接成本包括项目管理费、总部管理费等。
成本的确认原则如下:1. 成本应当与收入相适应,即收入确认的同时,相关成本应当予以确认;2. 成本应当在其发生时确认,以反映当期的经营成果;3. 成本的计量应当是合理的,不能高估或低估。
根据上述原则,建筑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相应的成本金额。
在WPM法下,成本的确认也采用与收入相同的完工进度来分配。
具体操作如下:1. 按照工程项目的完成程度,计算出本期应确认的成本金额;2.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3. 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实现成本与收入的匹配。
三、收入成本确认的实际应用以一个具体的建筑施工项目为例,假设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预计总成本为800万元。
项目预计工期为两年,实际完成时间为一年。
根据工程进度,项目在第一年完成了60%,第二年完成剩余的40%。
工程施工成本怎么确认

工程施工成本的确认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涉及到项目利润的计算和风险的控制。
本文将从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税金三个方面,详细阐述工程施工成本的确认方法。
一、直接费用的确认直接费用是指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1. 材料费:包括购入材料的价格、运费、库存管理费等。
在购入材料时,应将材料的价格、运费以及其它与材料采购相关的费用计入合同成本。
2. 人工费:指合同履行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施工的工人工资。
应将工人工资按照工种、岗位等进行分配,计入相应的合同成本。
3. 机械使用费: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自有机械的折旧、维修等费用。
应根据机械的使用情况,合理计算折旧和维修费用,并计入合同成本。
4. 其他直接费用:包括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等。
这些费用应在发生时,根据实际情况计入合同成本。
二、间接费用的确认间接费用是指不能直接计入合同成本,但为合同执行提供必要支持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水、电、暖、电话等各项费用。
1. 管理人员工资:施工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工资应按照管理岗位、职责等因素进行分配,计入相应的合同成本。
2. 管理人员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水、电、暖、电话等费用。
这些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计入合同成本。
三、税金的确认税金是指施工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税金的确认应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和地方法规,计算应缴纳的税金金额,并计入合同成本。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成本的确认应充分考虑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税金三个方面。
在实际操作中,施工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认合同成本,以确保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控制。
同时,施工企业还应不断优化成本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工程施工收入确认

工程施工收入确认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企业利润的计算和税收的缴纳。
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进度,按比例确认收入。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原则、方法、会计分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原则1. 完工百分比法: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工程施工的完成进度,确认相应的收入。
完成进度可以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期限等因素综合判断。
2. 实际成本法: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成本,确认收入。
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3. 控制权转移原则: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控制权转移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施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转移给客户。
二、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方法1. 实际完成工程量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的项目。
2. 工程进度款法: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进度较为均衡的项目。
3. 完成工程百分比法:根据工程完成的百分比,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进度不均衡的项目。
三、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会计分录1.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材料、设备等直接成本,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2.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间接成本,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3.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施工合同收入4. 工程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会计分录为:借:存货跌价准备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四、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注意事项1.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收入确认方法。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收入确认方法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收入确认方法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建筑行业的一员,其主要经营范围是通过承揽工程项目,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活动,以获取相应的收入。
在进行财务会计处理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合理地确认自己的收入,以便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本文将就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收入确认方法进行浅谈,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主要来源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承揽工程项目所产生的施工服务费用。
在进行施工活动的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会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向业主收取相应的施工款项。
根据不同的合同约定,还可能包括工程变更和索赔款项等其他收入来源。
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会计收入确认时,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实现原则:收入应当在企业完成了与收入相关的产品销售或服务提供时予以确认,其实质上是指企业必须完成了与收入相关的一切实质性工作,而且企业已经取得了与收入相应的一切权利或有权利的很明确的归属。
2. 确认原则:收入的确认应当与收入经济实质相一致,即收入确认应当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不论是否收到现金以及金融资产的性质一律应合理确认收入。
3. 稳定原则: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活动或事项,坚持有业务活动发生时的账务原则,在各期间内保持业务活动的稳定财务报告,这一原则特别适用于企业的会计确认。
4. 与收入相匹配原则:企业的会计收入确认应当与企业的相应费用发生相适合,即企业在确认收入的还应当确认与其相关的成本和费用。
三、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收入确认的方法在符合上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会计收入确认:1. 完工百分比法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建筑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来确认收入,通常适用于长期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
在确认每个期间的收入时,企业可以根据工程已完成的百分比,按预计总收益的比例来确认相应的收入。
2. 产权转移法产权转移法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当产品(建筑物)的产权已经转移到业主名下时,企业即可确认相应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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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按“潜规则”确认收入风险大
建筑施工企业如果不能准确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将面临较大的涉税风险。
其中的工程施工环节,是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关键环节。
本文从工程完工进度入手,谈一谈如何防范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涉税风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提供劳务进度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确定收入的实现应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
而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成本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劳务收入。
当期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年度已确认的劳务成本。
可是在日常会计及涉税处理实务中,建筑施工企业更多的是以与发包方的结算金额来确认收入。
这种“实际结算法”不符合会计制度与税法的规定,但却得到了社会的默认而被大量采纳,成为会计核算中的“潜规则”,表面原因是施工企业工程款回收问题所致,实质上是社会诚信程度下降的体现。
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款与实际结算的工程款往往不符,加之其他各种因素,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工程完工后发包方不及时结算或结算后又不付款等,结果是纳税人在按会计制度或税法的规定确认收入后却无力支付税款。
“实际结算法”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将承担补税、罚款和滞纳金的后果。
那么,建筑施工企业如何防范工程施工环节涉税风险呢?
首先,当建筑施工企业收到预收工程款时,要计提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其次,工程开工后,要登记发生的成本。
再次,年底要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毛利。
例如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二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于2010年1月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额为5000万元的公路施工承包合同。
3月已全面开工,计划在2011年9月完工,预计该工程的总成本为4500万元,2月根据合同预收工程款300万元已如期到账,2010年合同约定发包方的付款日期分别是7月30日1500万元、11月30日1200万元。
假设至2010年末工程实际发生成本2700万元,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该公司2010年财税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1)收到预收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300
贷:预收账款 300
(2)计提预收账款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9
计提合同约定付款日缴纳的营业税同此分录,营业税为81万元。
(3)缴纳预收账款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9
贷:银行存款 9
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所缴纳的营业税同此分录,营业税为81万元。
(4)登记发生成本:
借:工程施工 2700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2700
(5)年底确认收入:
完工进度2700÷4500=60%,收入为5000×60%=3000(万元),成本为4500×60%=2700(万元),毛利为3000-2700=3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700
工程施工——毛利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
这种处理对企业的损益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预交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有一定的益处。
如果企业预收账款在年底全部转为收入的情况下,其对应产生的营业税及附加自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年底没有收入或确认的收入小于预收账款,其所缴纳的税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争议(包括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所产生的税费),普遍的观点是认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