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收入确认方法
工程施工确认收入(3篇)

第1篇一、确认收入的原则1. 合同约定: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确认收入应遵循合同规定的条款,包括工程量、工程款支付方式、结算时间等。
2. 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进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工程实际完成进度,按比例确认收入。
3. 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确认收入。
二、确认收入的方法1. 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合同约定,将工程分为若干阶段,按各阶段实际完成进度确认收入。
例如,一个工程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工程量分别为30%、40%、30%,当实际完成各阶段工程量时,分别确认30%、40%、30%的收入。
2. 形象进度法: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确认收入。
3. 分段结算法:按照工程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阶段结算工程价款,确认收入。
三、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1. 借:工程施工-XX项目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2. 按进度确认收入、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3. 完工确认收入:借:工程结算-XX项目贷:工程施工-XX项目四、注意事项1. 确保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合规性,避免虚增收入。
2. 加强与业主、监理单位的沟通,确保工程进度、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 做好成本控制,确保工程成本与收入匹配。
4. 关注工程结算收入的时间滞后性,合理进行税务筹划。
5. 加强工程项目部与财务部门的协调,确保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总之,工程施工确认收入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合理确认收入,确保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2篇一、确认收入的原则1. 合同原则:工程施工确认收入应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合同是确认收入的基础,合同条款应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等。
2. 完工原则:工程施工确认收入应以工程实际完工为前提。
工程完工是指工程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质量符合要求,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
工程施工类确认收入

工程施工类确认收入是施工企业在完成工程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根据合同条款和会计准则,合理确认工程收入的过程。
工程施工类确认收入的主要方法有完工百分比法、形象进度法和一次性结算法。
一、完工百分比法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工程施工的完成程度,按比例确认工程收入的一种方法。
该方法的计算公式为:确认收入 = 合同总收入× 完工百分比其中,合同总收入是指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完工百分比是指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合同约定工作量的比例。
完工百分比法的优点是能够较客观地反映工程施工的进度和收入实现情况,缺点是完工百分比的确定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二、形象进度法形象进度法是指根据工程施工的形象进度,确定工程收入的一种方法。
该方法的计算公式为:确认收入 = 合同总收入× 形象进度比例其中,形象进度比例是指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合同约定工作量的比例。
形象进度法的优点是能够直观地反映工程施工的进度和收入实现情况,缺点是形象进度的确定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三、一次性结算法一次性结算法是指在工程施工完成后,一次性确认工程收入的方法。
该方法的计算公式为:确认收入 = 合同总收入一次性结算法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操作,缺点是未能充分反映工程施工的进度和收入实现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合同的约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确认收入方法。
同时,施工企业还应加强对工程施工进度和成本的管理,确保工程收入的准确确认和及时入账。
此外,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 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相应的工程收入。
2. 注意合同条款的约定,如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比例等,确保按照合同要求确认收入。
3. 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对于工程变更导致的收入变化,应及时调整确认收入的金额。
4. 合理预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如违约金、赔偿金等,确保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工程施工确认确认收入(3篇)

第1篇一、确认收入的依据1. 建造合同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遵循建造合同准则进行收入确认。
2. 完工百分比法:完工百分比法是确认收入的主要方法,即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比例确认收入。
二、确认收入的条件1. 合同签订:合同双方已签订正式合同,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范围、工期、质量、价款等。
2. 合同履行:施工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部分或全部工程量。
3.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已确定,并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4. 合同风险:合同风险已转移至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承担主要责任。
三、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1. 收到预付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2. 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 结算工程款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4. 收到工程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四、确认收入应注意的问题1. 确保收入确认的真实性: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确保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2. 遵循会计准则:施工企业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3. 加强内部控制: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4. 合理纳税: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合理计算纳税金额,确保企业合法纳税。
总之,工程施工确认收入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收入确认,确保企业财务稳健、合理纳税。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关注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合规性、内部控制和合理纳税等方面,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第2篇一、工程施工确认收入的原则1. 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合同总工程量的比例,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工程量较大的项目。
2. 收付实现制:以实际收到的款项或开具发票的数额为依据,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小型工程或工期较短的项目。
施工企业收入确认方法

施工企业收入确认方法
施工企业收入确认是指确认施工合同中,企业有权收取的价款金额。
施工企业实行的一般是完工百分比法和实际收款法两种收入确认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已完成工程量计算收入,而实际收款法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实际收款金额计算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企业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收入。
该方法适用于较长周期的施工项目,且适用于单价合同的施工项目。
该方法的优点是可以及时确认收入,而缺点则是难以确定工程进度和施工成本。
实际收款法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企业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计算收入。
该方法适用于较短周期的施工项目,且适用于目标成本合同类型的施工项目。
该方法的优点是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收入和成本,而缺点则是存在收款周期较长的风险。
以上是施工企业收入确认方法的简要介绍,企业应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选择适合的收入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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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工程施工收入成本

一、确认工程施工收入1. 完工百分比法:这是施工企业常用的确认收入方法。
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分阶段确认收入。
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合同总金额和工程进度节点:根据项目合同,明确合同总金额和分阶段验收的进度节点。
(2)计算各阶段收入:按照各阶段验收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得出各阶段的收入。
(3)确认收入: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月或按季度确认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2. 形象进度法:由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经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确认收入。
二、确认工程施工成本1. 合同成本: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单价计算合同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1)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2)间接成本:包括施工管理费、规费、税金等。
2. 实际成本: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月或按季度确认实际成本,并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1)直接成本:按照实际发生的材料、人工、机械等费用确认。
(2)间接成本:按照实际发生的施工管理费、规费、税金等费用确认。
三、会计分录处理1. 工程建造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机械使用费等2. 工程报产值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3. 工程确认合同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4. 每月根据工程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四、注意事项1. 确保收入和成本确认的真实性、合理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2. 加强与业主的沟通,确保工程进度和结算收入的准确性。
3. 关注工程款回收,降低应收账款风险。
4. 合理确定合同成本,避免成本过高或过低。
5. 严格执行税务政策,确保企业税务合规。
总之,工程施工收入成本的确认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操作,确保企业经济效益和税务合规。
工程施工收入和成本确认

一、工程施工收入确认1. 完工百分比法:这是我国会计制度规定的一种确认收入的方法。
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工程施工收入应根据工程的完工进度来确认。
具体操作如下:(1)确定合同总收入: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确定工程项目的合同总收入。
(2)计算完工进度: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出工程的完工进度。
(3)确认收入:根据完工进度,按比例确认工程施工收入。
2. 形象进度法:形象进度法是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另一种方法。
根据形象进度法,工程施工收入应根据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来确认。
二、工程施工成本确认1. 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与工程施工直接相关的成本,如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
直接成本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
2. 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与工程施工间接相关的成本,如管理费、财务费用等。
间接成本应根据实际发生额,按照一定的分摊方法计入成本。
3. 完工进度法:完工进度法是工程施工成本确认的一种方法。
根据完工进度法,工程施工成本应根据工程的完工进度来确认。
具体操作如下:(1)确定合同总成本: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确定工程项目的合同总成本。
(2)计算完工进度: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出工程的完工进度。
(3)确认成本:根据完工进度,按比例确认工程施工成本。
三、注意事项1. 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保收入与成本的匹配。
2. 在确认收入和成本时,应充分考虑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市场价格等因素。
3.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收入和成本的准确核算。
4. 施工企业应密切关注税务政策变化,确保收入和成本的税务合规。
总之,工程施工收入和成本确认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税务合规水平。
工程施工收入确认

工程施工收入确认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企业利润的计算和税收的缴纳。
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进度,按比例确认收入。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原则、方法、会计分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原则1. 完工百分比法: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工程施工的完成进度,确认相应的收入。
完成进度可以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期限等因素综合判断。
2. 实际成本法: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成本,确认收入。
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3. 控制权转移原则: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控制权转移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施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转移给客户。
二、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方法1. 实际完成工程量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的项目。
2. 工程进度款法: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进度较为均衡的项目。
3. 完成工程百分比法:根据工程完成的百分比,确认收入。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程进度不均衡的项目。
三、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会计分录1.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材料、设备等直接成本,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2.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间接成本,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3.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施工合同收入4. 工程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会计分录为:借:存货跌价准备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四、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注意事项1.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收入确认方法。
施工单位按工程确认收入(3篇)

第1篇一、工程确认收入的依据1. 工程合同: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是确认收入的法定依据。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量、工程款支付方式、付款进度等内容。
2. 预算: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合同编制的预算是确认收入的参考依据。
预算中应包含工程量、工程款支付方式、付款进度等内容。
3. 生产统计部门提供的报量:施工单位生产统计部门提供的报量,与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相结合,作为确认应收账款的依据。
4. 工程结算文件:工程结算文件是确认收入的最终依据。
工程结算文件中应明确工程量、工程款支付方式、付款进度等内容。
二、工程确认收入的流程1. 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量报告,并与甲方确认。
2. 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工程量,编制工程结算文件,报送建设单位审核。
3. 建设单位审核工程结算文件后,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最终结算金额。
4. 施工单位根据最终结算金额,开具工程款发票,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
5. 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计算并缴纳相关税费。
6. 施工单位将收取的工程款入账,作为收入确认。
三、工程确认收入的注意事项1. 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在确认收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执行,确保收入确认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及时报送工程量报告:施工单位要定期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量报告,确保收入确认的及时性。
3. 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文件:施工单位要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文件,确保工程结算金额的准确性。
4. 加强税务管理: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时计算并缴纳相关税费,确保财务健康。
5. 保障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政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总之,施工单位按工程确认收入是工程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收入确认的合法、合规、及时,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2篇一、收入确认的原则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施工单位在确认收入时,应以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而非仅仅以合同金额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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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总第396期第06期2012年3月一个企业能否合理准确地确认工程收入和费用,其意义在于它反映企业当期财务成本核算的准确与否,为领导者展示企业当期的经济情况并提供决策的依据,主导着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导致企业经营生产能否正常运行,关系着企业在激烈的竞争能否处于有利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新的《建造合同》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准则规范了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等。
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使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比运用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更能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仅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还能满足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及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不同需要。
此外,准则还规定了建造合同应披露的有关事项,扩大了财务报表的信息量,增强了财务报表的适用性。
鉴于此,企业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要求确认工程收入是十分必要的。
一、《建造合同》准则中工程收入的确认方法概述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通常情况下,建造施工期间较长,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
由于利润不是平均分布在不同的施工区间,若收入、成本、利润的确认在时间上不可分割,利润核算只是简单地在合同完成时进行,则很难反映企业每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情况和潜在获利能力。
这样,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对此,《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建造合同工程收入确认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即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
这种方法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投入衡量法: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是确认合同完工进度最常用的方法。
公式为: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成本×100%。
(二)产出衡量法: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适用于合同工作最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方石挖掘、砌筑工程等。
公式为: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的总工作量×100%。
(三)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即无法用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由以上叙述可见,建造合同期间往往会跨越一个或多个会计期间,如何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进行合理配比,将实现的经营成果均衡的分配于每一个会计期间,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目前绝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都已经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且一般都惯用成本法确认完工百分比,即按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作为完工百分比来确认收入的实现。
按成本法确认完工百分比来确认收入,虽然便于理解和接受,但在实现执行过程中弊端也显而易见。
二、成本法确认完工百分比的弊端(一)可能将弥补决策及管理失误的成本确认为当期合同成本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中标后,都会根据合同所在地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企业内部间接费用开支水平来编制标后预算,并以此作为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
标后预算编制后,不会频繁的调整,更不可能每月对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
企业在履行建造合同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为弥补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所发生的成本,顺理成章的会被确认为当期合同成本。
以此合同成本来计算,将会加大完工百分比,与建造合同实际形象进度相差甚远,这也悖逆于建造合同准则的初衷。
因为建造合同准则希望通过累计投入或消耗(合同成本)占总投入或(消耗)的比例来描述建造合同形象进度。
(二)不便于进行成本分析按成本法计算的完工百分比确认的合同收入只是一个金额的范畴,它不能被分解到各个工序,更不能按建造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和单价的乘数表示出来。
这就给建造合同的周期性分析带来障碍。
随着建筑施工技术不断成熟和完善,建造合同的产品特性越来越明显。
(三)与统计部门数据不一致目前统计部门统计的产值是按照建造工程的形象进度来计算的,数据最终在国家统计局汇总,而财务核算时是按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最后在财政部汇总。
由于收入的确认方式不一样,造成统计部门的产值和财务部门的收入相差甚远。
由于对统计工作的不重视和统计相关法律不健全,这种差异还没得到高度重视,各说各话的现象不会得到根本性改变。
近来国家统计局的相关统计数据不断受到质疑,“被增长”、“被降低”屡见报端,根源就在于统计数据的获取方式存在不足,对统计数据报送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随着信息的高速互通,国家相关部委之间数据的关联性会不断加强,统计产值和财务部门的建造合同收入最终会统一。
三、收入法确认完工百分比的可行性建筑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前,执行的是《施工企业会计准则》,一直习惯于按建造工程的形象进度和合同的约定单价统计或计算产值(财务上称为收入)。
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后,由于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收入可以合理的估计,因此根据自行统计或计算的产值或收入占预计总收入的比例作为完工百分比一样能体现建造合同的要求。
根据此完工百分比就可计算出当期应确认的合同成本,应确认的合同成本和实际发生的成本会存在差异,这就需要预提一部分成本作为当期实际成本的调整项,以此达到均衡毛利率的目的。
预提的调整项会在工程完工后,完工百分比达到100%时自动消除。
(下接第152页)施工企业收入确认方法探讨杨玉屏(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467000)摘要:建造合同会计准则被越来越多的建筑施工企业普遍接受。
准则有利于将建造合同期间内实现的经营成果均衡的分配于每一个会计期间。
为更好的利用该准则,合理选择完工百分比的确认方法就变得日益重要起来。
本文意对《建造合同》准则中工程收入的确认方法进行了概述,通过分析成本法的弊端和收入法的优越性来突出建筑施工企业采用收入法的必要性。
关键词:施工企业;成本法;收入法;收入确认145··四、按收入法确认完工百分比的优越性(一)完工百分比能形象的描述实际进度由于收入法是按实际完成的收入占合同收入的比例计算,就能有效避免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对形象进度的影响,发生再多的返工成本也不能对完工百分比形成影响,从而真实反映合同的实际完工程度。
(二)有利于当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由于收入是根据施工现场实物工程量和合同单价计算出来的,这就可以和实际成本进行量价对比分析。
这样就能把企业的各个成本费用中心纳入周期性经济活动分析的体系中。
每个成本费用中心都能找到收入和实际成本的对应点,分析起来就会有的放矢,切实发挥经济活动分析的作用,为企业挖潜增效、少走弯路提供数据基础。
(三)挂账成本更容易引起足够重视,发挥警觉作用由于各个工序或各单项工程毛利不尽相同,建造合同作为一个整体合同,反映的是一个综合毛利率。
由于挂账成本是一个毛利的调节项,会引起企业和中介审计机构的高度重视,迫使企业不定期的分析挂账成本原因。
正因为挂账成本过于显眼,建筑施工企业也会减少通过挂账成本调节利润的可能性。
(四)便于与其它部门报送数据口径的一致由于收入是根据施工现场实物工程量和合同单价计算出来,生产统计部门和财务部门报送的数据就会一致,上报产值(收入)也就没有差异,这有利于国家的有关部门相关数据的关联性,不会出现由于数据获取方式不同而导致数据打架的情况,有利于提供政府的公信力。
五、小结总之,按收入法和成本法计算完工百分比在本质上没有区别,都能体现建造合同准则的基本精神。
为了更好的结合中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增加建造合同准则的适用性,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按收入法确认完工百分比来确认收入的实现有其积极意义,可以尝试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普遍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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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上级业务部门在能源统计知识及业务上培训较少,兼职的统计人员平时工作又较为繁忙,以致对能源统计知识不熟悉、不全面,在报表中出现差错。
这将严重影响能源统计工作的开展和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三、几点建议(一)充实能源统计力量,加强能源队伍建设领导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给予支持,充实和强化能源统计队伍建设,要给机构、给编制、给人员。
要加大节约能源的宣传力度,积极组建专业化的能源消耗统计机构和网络。
健全部门能源统计制度,疏通能源统计渠道,配备业务精湛的专职统计人员,各尽其职,切实做好能源生产、消费、流转、销售等多环节的统计工作。
县级供电单位是能源数据的源头,是实施节能降耗的关键环节用户,各单位要有专门人员负责能源统计工作,为圆满完成能源统计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以适应日益繁重的能源统计工作。
(二)完善能源统计方法,构建能源统计体系建立全社会能源消耗统计体系是获得全社会能源消耗量和三次产业以及国民经济主要大类行业能源消耗量的基础,是编制地区能源平衡表的先决条件,是掌握地区能源降耗指标的关键。
一要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建立符合本地情况的数据采集体系,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多种统计方法分类调查,科学搜集有效的能耗资料。
二要逐步建立部门能源统计制度,以重点部门统计为骨干,将部门统计延伸至相关企业,采取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要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建立能源数据质量评估体系,总体把握能源统计数据质量。
(三)规范能源统计基础,破解能源“弱基”难题政府统计是“节能降耗”目标实现的统计者和检验者,企业是节能降耗的主体,也是能否完成目标的关键。
一要成立以县级供电企业能源统计机构并配备兼职的统计人员,增强能源统计工作力量。
二要规范企业原始资料,统一台账格式,严格上报制度,力争数出有据,来源可靠。
三要落实本单位能源统计机构和人员。
要安排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各种各类能源调查表,确保企业的能耗数据有据可查。
(四)强化能源业务培训,提高能源统计水平能源统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事能源统计工作的人员,既要有专业的统计知识,也要有能源消耗与计量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市场经济下能源的生产、销售、消费、流转等环节非常复杂,要及时、详尽地反映能源利用状况必须加强对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只有不断提高能源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才能满足对能源统计工作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