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抑商
正确认识中国古代的“重农抑商”

正确认识中国古代的“重农抑商”重农抑商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其主张是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私营工商业的发展。
商鞅变法是该政策的首倡者,秦统一后将“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定为基本国策,刻在琅琊台上,从此,“重农抑商”为历代王朝所继承并发展。
中国古代坚持重农抑商的原因有:第一,根本原因是由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自然经济决定的。
农业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下主要的生产部门,也是最具决定性的生产部门。
重视和发展农业,既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保证社会安定,又可为封建王朝提供稳定的土地税等财政收入。
所以,封建统治者为维护统治秩序,历来重视农业,认为“农,天下之本也”。
第二,思想原因是受到传统思想文化中“重义轻利”观念的影响。
孔子曰:“义者,宜也。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孟子曰:“何必曰利,惟有仁义而已矣。
”作为封建王朝统治思想的儒家“重义轻利”的观念为推行重农抑商提供了思想基础。
在中国古代,农为国家之大利,为国家之最适宜者,故亦为国家之大义,重农即国家“重义”也。
商为私人之利,为国家之大害,抑商乃国家“轻利”也。
重农抑商之“重农”一般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为本,商为末,奖励耕作。
商鞅最早把农业定为“本业”,其他行业为“末业”,宣扬“事本”而“禁末”。
秦始皇实行“上农除末”国策,朱元璋也认为“农桑衣食之本”,应“崇本而祛末”。
第二,轻徭薄赋。
第三,采取均田、限田等措施抑制土地兼并,保护小农经济,稳定农业生产。
第四,加强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
从思想观念、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来“抑商”。
在思想观念上“贬商”,将商业定为“末业”,春秋四民为“士农工商”,商为末,已有“贬商”之意。
在经济上“困商”,打击商人的经济势力。
第一,实行官府专卖、专营制度,限制商人经营范围。
如齐国管仲“管山海之利”,商鞅“壹山泽”,“使商人无得粜,农无得籴”(即禁止商人经营粮食买卖)。
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此后历代王朝官府经营范围不断扩大。
“重农抑商”政策新见

“重农抑商”政策新见中国历史上有许多重要的政策,其中之一就是“重农抑商”。
这个政策在明清两代得到了广泛实施,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最近的研究表明,原本以为深入人心的“重农抑商”政策在当时并没有得到普遍的推行,其实质也需要重新审视。
“重农抑商”政策的核心思想是推崇农耕经济而限制商业发展。
这种政策认为农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础,而商业则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
政府调整政策来保护农民利益,包括减少商业税收、控制商品流通和加强农业生产。
这一政策背后的意图是保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以及增加农民的收入和财富。
最新的研究发现,在实际操作中,“重农抑商”政策并没有得到普遍的推行。
在明代,许多地区实施了一些“重农”政策,比如减少农业税收和提供农业技术支持。
这些政策被认为是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利益的。
同样存在一些地区实施了一些“抑商”政策,比如限制商业活动和加强商业税收。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遏制商业发展,以保护农业经济。
在明代的实际操作中,“重农抑商”政策并非一概而论,而是因地制宜。
同样,在清代,也存在一些例外。
在清代中后期,尤其是嘉庆、道光年间,由于国家财政赤字以及外商贸易的兴起,政府开始鼓励商业和贸易。
在这一时期,国家放宽了对商业活动的限制,同时也减少了商业税收和关税。
这种新的政策导致了商业活动的蓬勃发展,并促进了经济的增长。
这表明,“重农抑商”政策在清代也存在一些变化和调整。
从最新的研究来看,“重农抑商”政策并非在明清两代得到普遍的推行。
实际上,政府更倾向于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来促进农业和保护商业。
这也符合中国历史上政策的一贯特点,即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来调整政策。
无论是“重农抑商”还是其他政策,都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中国古代重农抑商的原因

中国古代重农抑商的原因分析一、引言重农抑商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项重要政策,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的发展历程。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对古代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也对整个社会的政治、文化等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本报告旨在深入分析中国古代重农抑商的原因,并通过实例分析,阐述这一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和影响。
二、分析报告1. 统治者的利益驱动在古代中国,农业是国家的经济基础,能够为统治者提供所需的粮食和税收。
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必然会重视农业的发展。
同时,商业的发展可能会导致物价上涨,贫富差距扩大,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这是统治者所不愿看到的。
因此,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统治者倾向于限制商业活动,保护农业的发展。
实例分析:以汉朝为例,汉武帝时期,由于长期的战争导致国库空虚,为了筹措军费,政府实行了“算缗令”,对商人征收重税,甚至鼓励民众举报商人,以增加税收。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商人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商业活动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2. 社会价值观的束缚中国古代的儒家思想强调“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以及仁义礼智信等价值观。
这些价值观强调稳定、秩序和忠诚,而商业活动往往与这些价值观相冲突。
因此,儒家思想认为商业活动应该受到限制和监管。
实例分析:以明朝为例,明朝时期,儒家思想的影响逐渐加深,商业活动也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政府实行了“海禁”政策,禁止海外贸易,以保护本国的农业和手工业。
同时,政府还实行了各种商业法规,如“牙行”、“铺户”等制度,对商业活动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3. 小农经济的稳定性古代中国实行的是小农经济,即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
这种经济形态具有较高的自给自足性,农民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计。
相比之下,商业活动受到市场波动、天灾人祸等因素的影响较大,稳定性较差。
因此,政府和社会倾向于保护小农经济,限制商业活动。
实例分析:以清朝为例,清朝时期,小农经济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主要经济形态。
中国古代的经济政策

唐代: 中唐以后,商品经济又趋于发展,为了解决国家财政问题,重商 政策又开始抬头,唐朝第五琪改革盐法,性质与汉武帝、桑弘羊 改革性质如出一辙,但仅限于盐。 到刘晏时候,鉴于前代盐铁官营之失,对食盐专利实行民制、官 营、商运、商销的办法,实际上又恢复了秦朝时候的包商制。
宋代:王安石变法时期先是对六路的茶、盐、酒、矾的税收实行 统一管理,然后授权转运使对各项物品“徙贵就贱,用近易远、 变易蓄买”;后来又推行市易法,即在京师设立市易务,作为全 国市易务的总机构,几年之后,又在边境和重要城市设立市易务 ,统属于都市易务,在操作过程中,市易务官员尽收天下货物, 实行官营,官商勾结,共同牟利,通过官营商业来增加政府的财 政收入。 到南宋时期及南宋以后,政府的抑制商业的政策形同虚设,对商 人的压制很少,更多的是官商勾结,共同牟利,大搞官商勾结, 没有权力背景的商人也很难成大气候,晋商、徽商无不如此,清 代甚至允许利用金钱来购买功名,尤其清中叶后统治者大肆的卖 官鬻爵。
3.对重农抑商政策的全面评价
我们对重农抑商政策深恶痛绝,因为它严重阻碍了工商业的发 积极: 消极: 展和新经济因素的成长,导致中国社会转型慢,造成中国古代后 有助于稳定小农经济,保护以农为本的社会经济基础,确保国家 它严重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和新经济因素的成长,导致中国社会 期落后于世界工业文明(现代化史观)。但是,农业社会不采取 赋役征派,维护专制主义国家政权。 转型慢,造成古代中国后期落后于世界工业文明。 它是不正常的,在漫长的农业社会,它是必要的(如果鼓励商业 使中国的农耕经济具有超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保证了中华文明 的话,农业基础就会动摇),作为历代王朝基本的经济政策,它 的不断传承和发展。 在保护以农为本的社会经济基础(有助于稳定小农经济),确保 国家赋役征派,维护专制主义国家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最深 远来看,它使得中国的经济得以持续的发展,具有超强的稳定性 和持续性,保证了中华文明的不断传承和发展。
重农抑商

致国内市场狭小,缺乏自由劳动力。(市场、劳动力)
2、工场主或商人往往将经营获得的财富投资到土地上,导致
手工业发展缺乏资本积累,严重影响其扩大再生产。(资本、 技术) 3、明清统治者推行重农抑商和闭关锁国政策。(政策)
总之,腐朽落后的封建制度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画面二:当雍正皇帝颁布“抑商手谕”,乾隆天子津 津乐道于自己的 “十全大武功” 时,英国的查理一世 和法国的路易十六正躺在断头台上,以十倍的绝望与 百倍的仇恨诅咒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
画面三:当乡里人家赶着牛车,挑着扁担日复一日, 年复一年地重复着单调的生活时,西方的蒸汽机头 已经响声彻天地驶入了全新的时代!
(二)海禁政策 (外交政策)
闭关锁国
含义: 海禁政策是指明清两代严禁私人出海
贸易,限制外国商人到中国进行贸易的政策 (对外贸易在官方主持下进行)。
严格限制 绝对禁止
图为清在广州一处 设立与外国通商的 十三行商馆街景
材料一: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明太祖实录》卷139 倭寇的侵扰
对私营工商业的管理:
(关津之税、市肆之税) ①不断加征重税。 ②缉私
古代重农抑商的原因、目的:
1)根本原因: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2)农业的重要性:农业是自然经济的主要和决定性生产部门; 是国家富强的基础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3)目的是维护专制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安定人心,保障 国家安全,维护政治的稳定,巩固君主的地位。
材料二:自今以后,各该督抚镇,著申饬沿海一带文武各官, 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指郑 成功等抗清势力) 贸易者,或地方官察出,或被人告发,即将 贸易之人,不论官民,俱行奏闻正法,货物入官。本犯家产, 尽给告发之人。 对付东南沿海的抗清斗争 ——《清世祖实录》卷102 根据上述材料概括明清实行海禁的原因,结合所学知识指 出实行该政策造成的影响。 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隔绝了中国与外界的联系, 阻断了中国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阻碍了生产力发展,使 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为什么重农抑商

重农抑商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其主张是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工商业的发展。
从商鞅变法规定的奖励耕战,到汉文帝的重农措施,直到清初恢复经济的调整,都是重农抑商政策的体现。
一、重农抑商政策产生的原因重农抑商政策与封建制度相始终绝不是偶然的,一个国家或政权实行什么样的经济政策,归根到底是由其经济基础和统治阶级利益所决定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对于人们来说拥有土地可以榨取巨额财富,且地租收入较稳定,是发家致富的最好手段;同时对封建国家而言,农业的发展可使人民安居乐业,人丁兴旺,使国库粮仓充盈,既可内无粮荒、动乱之虞,也可外无侵扰之虑。
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发展农业当作“立国之本”,而把商业(有时也包括手工业)当成“末业”来加以抑制。
与此同时,在封建帝王看来,私人工商业主一方面通过商品交换与高利贷盘剥农民,另一方面商业活动丰厚的利益回报又吸引着相当一部分农民“舍本趋末”,从而大大削弱了王朝的统治基础。
此外,最新研究认为:“重农抑商“政策的出现,除了其经济原因或物质方面的原因外,还有文化方面的原因,即“重义轻利”观念的影响。
二、重农抑商政策的表现与评析古代重农抑商政策主要表现在:一、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业为本业,商业为末业;二、在土地问题上,采取抑制兼并的政策,防止农民大量破产,稳固农业生产基础;三、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四、从多方面限制商人和商业活动:限制商人的政治权利,堵仕途之路,不许其后代做官;利用税收制度惩罚商人;对重要行业采取官营,不许商人染指;从日常生活方面对商人进行限制,对其穿衣、建房、乘车都有歧视性规定,等等。
评析:重农抑商政策在封建社会初期对当时农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起到了积极作用。
例如商鞅变法,实行重农抑商政策,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从而促进了秦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
但是,“重农抑商”政策也导致地主官僚不断兼并土地,使土地高度集中,农民破产流亡,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激化了阶级矛盾,造成农民起义不断爆发。
重农抑商

专题:古代中国经济思想、政策及其影响知识梳理1、“重农抑商”政策含义:重农抑商政策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主张重视农业而限制打击工商业的经济思想和政策;目的:直接目的是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根本目的是巩固封建统治。
原因:a、重农抑商政策是封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根本原因);b、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
演变:它开始于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秦国商鞅奖励耕战,生产粮帛多者,免除徭役;限制工商业者活动,禁止弃农经商。
后来的历代封建王朝,都继承并发展这种政策。
如:三国:曹操实行过屯田制,重视保护农桑;北朝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令,保证农民得到一定的土地。
隋朝和唐初调整均田制,保证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和生产时间。
明清两代“重农抑商”的具体表现:①明清统治者沿袭“重本轻末”的治国理财思想。
(明太祖、康熙帝的观点)②明清两代继承传统的专卖制度。
专卖制度是指国家对某种产品的买卖、生产进行垄断的一种制度。
明清两代由官府垄断盐、茶等重要商品的经营,独占专利。
③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
明清两代对民营商业征税不仅税率高,税目繁多而且关卡林立。
④歧视商人,限制商人的社会地位。
⑤组建庞大的官营手工业,压制民营手工业的发展空间;还采取征收重税、压价收购等种种手段压制民营手工业。
明清两代在重要的手工业部门都设有官营手工场所,如“官窑”“官坊”,这些官营手工业生产的手工业产品主要用于宫廷消费、赏赐和政府间的贸易活动。
它的存在大大限制民营手工业的发展,但也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产品市场,从而在整体上推动了中国古代手工业的发展。
影响:“重农抑商”政策重视农业保护了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封建社会初期,“重农抑商”政策巩固了新兴地主政权。
明清时强化了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封建统治,违背了历史潮流。
还妨碍了国内市场的扩大,妨碍了自由劳动力的形成和资本的积累,从而压制了工商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2、“海禁”与“闭关锁国”(1)明代的对外贸易政策和情况①民间贸易:明初实行“海禁”,禁止民间贸易;明朝中后期重开“海禁”,允许民间贸易,沿海地区海外贸易蓬勃发展。
中国古代商业政策特点

中国古代商业政策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重农抑商:中国古代商业政策的核心是重农抑商,即重视农业,限制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
这一政策始于战国时期,并在整个封建社会中得到了延续。
政府通过征收重税、限制商业贷款等手段来抑制商业的发展,同时鼓励农民努力耕作,以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
2.专卖制度: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中国古代政府实行了各种专卖制度,即对某些商品实行垄断经营。
例如,盐、铁、酒、茶等商品只能由官方销售,禁止私人经营。
这些专卖制度为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收入。
3.限制城市规模:中国古代城市规模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城市的大小和布局都有明确的规定。
政府通过限制城市规模和商业活动范围,来控制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的规模。
4.统一度量衡:为了方便商业交易和税收征收,中国古代政府实行了统一的度量衡制度。
这不仅促进了商业交易的公平性和便利性,也为政府征收税赋提供了便利。
5.重视市场管理:中国古代政府重视市场管理,制定了一系列市场管理的规定和制度。
例如,规定商品质量标准、价格标准、交易方式等,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商业政策的特点是以重农抑商为核心,通过专卖制度、限制城市规模、统一度量衡和重视市场
管理等手段来控制商业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稳定。
这些政策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同时也给商业发展带来了制约和限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秦汉重农抑商政策1.重农抑商政策的成因与表现重农抑商政策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一个大政方针。
作为封闭性农业社会的古代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秦汉时期重农抑商政策的推行与这密切相关。
所谓的重农抑商,就是通过采取措施降低商贾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抑制商业的发展,减少商贾的数量,保护农业经济在当时社会经济中的主体地位,防止大量农民弃农从商。
1.1 重农抑商思想的成因首先,重农抑商是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百姓物资生活的需求。
战国时期,秦国为了统一天下,连年征战,使百姓民不聊生,农民起义屡见不鲜。
两汉时期的战争有楚汉战争、两次农民战争以及东汉末年的割据战争。
动荡的社会现状使很多农民离家逃难,严重阻碍了当时农业的发展生产。
两汉时期的经济结构主体就是小农经济,即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在有限的土地上发展生产,基本上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形式,但若遇到较大自然灾害或者战乱,这种经济模式将会迅速崩塌。
在军事方面,当时有匈奴的骚扰威胁,封建统治者必须加快农业经济的发展,否则难以保障边防的需要和维护内部的稳定。
因此,历史只允许当时的统治阶级重视农业发展。
其次,这还是打击商贾,巩固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
战国七雄时期,趁战乱物资供应紧张,诸多商人哄抬物价,直到秦统一六国,才稍有平息。
但汉代初期,朝代的更迭使农业经济的发展滞后,部分商贾为了大肆敛财,借机哄抬物价,谋取暴利。
这造成许多农民陷于破产,他乡流亡,更多的农民则弃农从商,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困难。
商贾的逐利行为,不仅直接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还间接侵蚀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一些不良商贾在又有巨大的财力后,继而可能会割据一地,称霸一方。
甚至相勾结发生叛乱。
封建统治者对这种当然要未雨绸缪,所以抑商也是势在必行的。
再者,流行的重义轻利思想也是一个重大原因。
一种社会思想的产生与演变并不是毫无依据的,其核心往往对社会经济形态变迁的深刻反映,义利观在战国时期开始逐渐发生变化,封建统治阶级推崇的儒家仁义思想,使重义轻利思想对当时社会的百姓影响颇深。
汉武帝时期,百姓对义利观的理解再次发生变化。
汉武帝不但对私营工商业的发展进行抑制,打击富商巨贾,他还在全国推行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
儒家思想中“仁”和“义”的重义轻利思想与富商巨贾的重利轻义思想恰恰是相互对立的。
儒家思想被君主接纳后,重义轻利的观念彻底占据了主体地位,从此商贾被人们所鄙视而其重利轻义的思想也受到人们的鄙弃。
1.2 重农抑商政策的目的1.经济方面,重农抑商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维护封建统治的稳定。
在古代中国,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就需要通过更多的百姓来从事物质生产,过多的百姓从商以及积累财富会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造成影响,也会不利于统治阶级对底层百姓的掌控。
因此就需要确保农业的稳定发展而采取一系列措施,限制从商百姓数量。
2.政治方面,重农抑商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封建统治阶级对地城百姓的绝对控制权以防止社会动乱。
古代中国落后的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农业生产带来的财富必定无法满足商贾掠取,过多的社会财富流入到商贾手中也是统治阶级严格禁止的。
古代中国,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产品非常缺乏,商贾却依旧采取各种投机倒把的手段积累财富,打乱了社会的经济平衡,。
为了维持这种平衡,重农抑商的政策开始被封建统治阶级推行。
3.文化方面,重农抑商政策暗和了中国古代儒家传统的重义轻利思想1.3重农抑商思想的主要表现作为生存之“本”的农业在秦汉时期得到很大的重视,而封建统治者却抑制了作为“末”的商业。
封建统治者认为商贾拥有积累社会财富的能力,为达到商贾和农民之间利的相对益平衡,,维护统治阶级的集权统治,就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抑制商业发展,从而形成了重农抑商的思想。
秦汉时期重农抑商思想的主要表现有几个方面: 第一,“农业为本业,商业为末业”的思想被封建统治阶级反复强调,从而强化了本末意识,丑化了商贾的形象。
封建统治阶级为贬低商都的社会地位,约束到了服饰、乘车和建房等细枝末节的方面,对商贾加以各种歧视性质的硬性要求规定。
第二,在土地政策方面,禁止富商巨贾对土地的兼并,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农业生产的主体地位。
第三,加强户籍管理,对流动人口进行约束。
第四,从诸多方面约束商贾行为和束缚其商业活动:剥夺其政治权利,禁止其后代为官;利用税收制度对其惩罚;官营暴利行业,对于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国家直接全面控制,禁止商贾私下经营,百姓的财富毫不知觉被搜刮而流入国库,却还对封建统治阶级感恩戴德,认为他们关心民生疾苦。
重农抑商政策的推行不仅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的发展,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维护了封建统治的稳定,掩饰了对百姓经济上残酷剥削的实质。
2.秦汉重农抑商政策的发展过程2.1 重农抑商思想萌芽我国史学界经过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最早提出重农抑商思想的人是商鞅。
在《周书》中写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说明了当时的观点是农业工商业处于同等地位;到春秋战国时期,小农经济的成为农业的主要生产形式,与此同时大中城市中开始兴起手工业和商业;当时商鞅在《史记·商君列传》中提到:“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孥”,正式提出了重本事末的思想,并形成政策在当时的秦国施行,使其逐渐强大起来,积累了雄厚的经济财富,为后来秦国统一六国提供了经济条件。
2.2.重农抑商政策的发展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主体政治制度。
秦代的《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提到:“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说明了重农抑商政策是当时的根本治国方针。
到了汉代,重农抑商政策更是被统治阶级大力推行,汉高祖刘邦更是颁布各种歧视性条令:对商贾在服饰乘车等方面加以要求,同时加重对商贾的赋税。
到了孝惠帝时期,甚至商贾市井的子孙都不得为官。
《汉书·高帝纪》便有此印证:“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絺纻,操兵,乘骑马。
”及至汉武帝时期,“贾人有市籍及其家属,皆无得名田,以便农”的规定更是严重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总体而言,汉代初期至中期,统治者对商贾的抑制是有法令和措施等事实依据的。
另外,通过上面所引用的材料,还有以下几点解释:首先,上面条文中所抑制的对象是“贾人”,而“除末”中的“末”不包括工矿业者,所以两者所抑制对象是有所不同的,汉代缩小了对商贾的打击范围。
其次,汉代的条文在总体性质上仅仅抑制性的,汉代初期对贾人的打击力度很小导致其势力十分强大,主要是贬低了贾人的政治地位,和秦代将贾人降到罪人的地位对比,汉代初期,为尽快从战乱中复苏经济,政府“弛山泽之禁”使得“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
”但商贾经济财富的积累,封建统治阶级却很难实现对其政治上抑制,所以便有了“重农”却有“农夫已贫贱矣”,“抑商”却有“商人已富贵矣”。
条文上的贬斥日渐显得虚浮,难于达到预期效果。
但无论怎样,就政策而言,重农抑商在汉代是切实地实行着,上引条文都能给予证明。
所以,严格来说,重农抑商政策的真正推行是在西汉时期,因为在此之前秦代的政策都是“上农”、“禁末”、“除末”。
但除末与抑商二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前者是从政治到经济层面的剥夺形式,而后者则主要是政治性的。
虽然论重农抑商不得不提“上农除末”,但前者决不能完全由后者替代。
汉代的重农抑商政策也有其独特的发展过程。
在汉武帝统治时期,允许商人为官,却又从政治、经济上严厉打击工商业,咋一看,两相矛盾,实则不然。
商人为官后身份就会改变,这本身就是一种抑商的手段。
《史记·平准书》中记载:“(武帝)使孔仅、东郭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使经营冶铸、煮盐的行业的多为官商,统治阶级的结构变得日益复杂。
有学者认为,所谓重农抑商只打击私商,不打击官商,在对私商的打击中,使得一批私商转为官商,导致官商数量日益增多,汉武帝时期成为典型。
另外,对顽固的私商,则通过各种手段使他们破产,便有了“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
”至此,汉代对抑商政策的推行达到了顶峰,不但从政治上,还从经济上采取各种措施。
然而,这种局面在汉武帝驾崩后就发生了改变,出现了地主、商贾、官僚三位一体的局面。
此后,重农抑商政策便仅仅成为了一个条文,再也不能作为一项坚决的政策。
综上所述,作为一项政策的重农抑商,主要作用在秦代和西汉中前期,此后,它的出现主要是作为一种强大的传统观念。
从抑商角度来讲,它由“除末”发展而来,但其打击范围更小,主要针对商贾,在政策方面则是重点打击“贾人”,上引汉代条文中禁止持兵器、穿丝、为官等等,清楚地写明的对象是“贾人”,而对“末业”中的其他人群则更多的是持鄙视态度。
如《史记·李将军列传》中讲到“良家子”时,《索隐》引如淳曰:“(良家子)非医、巫、商贾、百工也。
”由此可见虽然“末业”中除商贾外的行业不如商贾在政策上的打击力度,但在人们心中的社会地位是一样低。
但是,在实际生产生活中,还存在一种难以分清的工商混同的问题,如汉代亦工亦商的盐铁经营,其中运作很具复杂性。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抑商政策一直都不是限制商业活动的进行,而是仅仅打击工商业活动中的私商,官商则在政治权力的庇护下大获其利,这也为由汉初的主要政治上抑制到汉武帝时经济上抑制,政治上放宽埋下了伏笔。
3.重农抑商政策的性质讨论3.1推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实质第一,重农抑商政策是古代封建社会国家发展封建经济,稳定封建统治的根本措施。
经济的基础是农业生产,它在封建社会任何时期都是最重要的生产部门。
男耕女织,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是古代中国的传统习俗,“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因此,全国人口的衣食之源便是农业生产。
农业又被称为“本业”,汉文帝称农业为“天下之本”、“天下之大本”,认为“道(导)民之路,在于务本。
”贾谊也曾说:“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
”所以发展农业被封建统治者作为治国之本也是合情合理的。
而在秦汉时期,“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像冶铁、煮盐、铸钱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的生产部门被富商大贾们操纵,他们利用经济优势,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剥削百姓,对小农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商鞅曾说:“农贫而商富,故其食贱者钱重”,“食贱”则农民贫穷,“钱重”则商贾富裕,不抑制“末事”的发展,商贾将大获裨益。
而西汉时期,富商巨贾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兼并土地,导致许多个体小农破产而流亡他乡。
上面所说的情况,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有所提及,他在指出商人高利贷资本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对小农经济的破坏作用时曾说:“一方面,高利贷对封建国家财政收入和统治阶级的中央集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另一方面,它也破坏了个体小农与小手工业者的生产,打乱了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归属。
因此,可以说秦汉时期的重农抑商政策的重点是“重农”,保证“本业”即农业的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