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黄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规则

第五部分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规则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附件一、交割单位黄金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二、质量规定(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低于99.95%.(2)国产金锭的化学成分还应符合下表规定:其他规定按GB/T4134—2003标准要求。
(3)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
(4)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
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
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5)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6)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用于实物交割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金库指定交割金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期货交易规则一、交易保证金制度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
交易所根据黄金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具体规定如下: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方法。
上期所修订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上期所修订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4月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发布公告称,将对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中的“合约交割月份”及持仓梯度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以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完善市场风险管理。
本次修订将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中的“合约交割月份”由现行的“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1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调整为“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3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
调整后,黄金期货同时交易的合约由7个增至8个。
修订后的黄金期货标准合约自AU1604合约挂牌之日开始施行。
据介绍,将“合约交割月份”适度延长是市场呼声的反映,不仅可以保证6月合约与12月合约同时出现,方便6月与12月之间的移仓与套利,也可以与COMEX黄金期货合约月份相对应,方便企业和机构开展境内外跨市场策略。
为了及时反映市场变化,为今后金融机构的不断入市预留空间,上期所还将《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黄金期货持仓梯度保证金的启动持仓量基准值由16万手上调至36万手。
由于连续交易的开展以及银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不断入市,黄金期货的持仓规模大幅提高,目前黄金期货主力合约日平均持仓已超过20万手。
修订后的风控管理办法自2015年4月7日收盘结算时起施行。
另外,鉴于白银期货持仓梯度保证金调整为三级,市场运行平稳,反映良好,上期所在白银期货持仓梯度成功实施的基础上,将黄金期货持仓梯度也由四级也调整为三级,并将中间梯度保证金比例设置为7%,从而保持了贵金属期货合约的一致性。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黄金期货合约将会更贴近市场,有利于保持黄金期货市场的良性运行,也将更好地推动黄金期货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05.04•【文号】国税发[2008]46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了促进黄金期货交易市场发展,加强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五月四日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黄金"是指标准黄金,即成色与规格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金锭、金条及金块等黄金原料: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
非标准黄金,即成色与规格不同时符合以上标准的黄金原料,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上海期货交易所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印制《黄金结算专用发票》(一式三联,分为结算联、发票联和存根联)。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黄金期货交易并发生实物交割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1.卖方会员或客户按交割结算价向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普通发票,对其免征增值税。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解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根据上期所公告【2022】5 号修订)更新日期:2022-06-0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第四条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
阴极铜(以下简称铜)、铝、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铅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罗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
在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过程中,当浮现下列情况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交易保证金水平:(一)持仓量达到一定的水平时;(二)临近交割期时;(三)连续数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一定水平时;(四)连续浮现涨跌停板时;(五)遇国家法定长假时;(六)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时;(七)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调整交易保证金的,应当公告,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条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具体规定如下:(一)交易所根据合约持仓大小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的方法。
[null][null][null]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详见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上海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上海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上海黄金期货标准合约是指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一种金融衍生品合约,其标准化合约规定了黄金的交割品质、交割地点、交割方式、合约规格等内容。
上海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透明、公平的交易平台,也为黄金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首先,上海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对象是黄金,而黄金作为一种重要的贵金属,在全球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黄金的稀缺性、抗通胀性以及避险属性使其成为投资者的首选。
而上海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的投资渠道,同时也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
其次,上海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标准化合约规定了合约的交割品质、交割地点、交割方式等内容,这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交易规则。
标准化合约的推出,使得市场交易更加规范化,降低了交易的风险,提高了交易的效率,也为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上海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合约规格也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合约规格包
括了合约的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涨跌停板幅度等内容,这些规格的设定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灵活的交易方式,也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总的来说,上海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推出,为黄金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透明、公平的交易平台,也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
标准化合约的推出,使得市场交易更加规范化,降低了交易的风险,提高了交易的效率,也为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信随着上海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将会为黄金市场注入更多活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机遇。
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所)连续交易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1. 交易时间:上期所连续交易的交易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00。
2. 交易合约:连续交易合约是指上期所主力合约及相关期货品种的交易合约。
3. 报价范围:连续交易的报价范围为合约每日价格涨跌幅限制的上下限。
4. 交易规则:连续交易采用集中竞价撮合的交易方式,买卖双方报价相符时成交。
5. 市场监管:上期所对连续交易进行市场监管,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监管措施包括价格波动监控、成交量控制等。
6. 风险管理:上期所通过限制连续交易的价格波动幅度、调整保证金制度等风险管理措施,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7. 交割规定:连续交易的合约到期后,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交割或平仓。
需要注意的是,上期所连续交易细则可能根据市场状况和监管要求进行调整,投资者在交易前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
真题考试:2021 金融市场学真题及答案(3)

真题考试:2021 金融市场学真题及答案(3)1、对于金融资产的收益性,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A. 收益性是指持有金融资产能够带来一定的收益B. 收衡量收益能力的指标为收益率C. 收益率是净收益与本金的比率D. 以上说法都对试题答案:D2、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期应在【】以上。
(单选题)A. 2年B. 3年C. 5年D. 1年试题答案:C3、债券的风险包括(多选题)A. 汇率风险B. 流动性风险C. 利率风险D. 通货膨胀风险E. 信用风险试题答案:B,C,D,E4、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交易的最小变动单位是(单选题)A. 0.001形克B. 0.01元/克C. 0.1元/克D. 1元/克试题答案:B5、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的(单选题)A. 国体B. 政体C. 政党制度D. 基本经济制度试题答案:A6、黄金的属性包括(单选题)A. 投机属性和交易属性B. 货币属性和投机属性C. 货币属性、投资属性和投机属性D. 货币属性、商品属性和投资属性试题答案:D7、下列属于金融期货合约特点的是(单选题)A. 标准化B. 场外交易C. 流动性弱D. 违约风险高试题答案:A8、指外汇交易者在外汇市场上买进(或卖出)某种外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相同金额、但期限不同的同种外币的交易活动。
(单选题)A. 外汇期货B. 外汇期权C. 套利交易D. 掉期交易试题答案:D9、律师在会见证人时应将证人隔离.其原因不包括【】(单选题)A. 其他人可能会插入他们自己的评论,从而影响证人的记忆B. 其他人在场可能会转移证人的注意力C. 避免受到其他证人证词的影响D. 在别人面前谈话,证人可能会试图讲述一些能够为其赢得他人尊重的事情试题答案:C10、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的,应当通过一定程序报原审核机关备案,其报送期限是自变更之日起【】(单选题)A. 10日内B. 15日内C. 30日内D. 30日内试题答案:B11、在律师谈判中,反驳的策略主要有【】(多选题)A. 避其锋芒的反驳B. 批判性的反驳C. 寻找替代方案的反驳D. 攻击性的反驳E. 转换议题的反驳试题答案:A,C,E12、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可以采取的方法包括【】(多选题)A. 要求目标公司根据律师提交的调查提纲提交所涉及的所有资料B. 向有关登记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核查验证公司提供的材料C. 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D. 对于尽职渊查搜集的有关材料应妥善保存,及时归档E. 对公刊的通讯网络进行监听试题答案:A,B,C,D13、以市场上最有利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是( )(单选题)A. 停止损失委托B. 停止损失限价委托C. 限价委托D. 市价委托试题答案:D14、按照债券交易性质的不同,债券的交易方式可以分为(多选题)A. 现券交易B. 回购交易C. 期货交易D. 全价交易E. 净价交易试题答案:A,B,C15、从绝对量上看,货币时间价值是使用货币的()(单选题)A. 沉没成本B. 机会成本C. 边际成本D. 单位成本试题答案:B16、《行政处罚法》第38条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这属于行政程序法的(单选题)A. 回避制度B. 说明理由制度C. 合议制度D. 听证制度试题答案:C17、债券的风险包括(多选题)A. 汇率风险B. 流动性风险C. 利率风险D. 通货膨胀风险E. 信用风险试题答案:B,C,D,E18、对于金融资产的收益性,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A. 收益性是指持有金融资产能够带来一定的收益B. 收衡量收益能力的指标为收益率C. 收益率是净收益与本金的比率D. 以上说法都对试题答案:D19、量性研究的研究目的是【】(多选题)A. 预测B. 控制C. 描述D. 理解E. 验证理论试题答案:A,B,E20、在公证法律事务中,旨在防止重要财产、文书灭失的事务是(单选题)A. 提存事务B. 保存事务C. 代书事务D. 保管事务试题答案:D21、在律师谈判事务中,谈判主体资格是谈判行为的(单选题)A. 目标B. 准备C. 基础D. 结果试题答案:C22、同业拆借市场是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单选题)A. 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B. 长期资金融通的市场C. 中长期资金融通的市场D. 短期和长期资金融通的市场试题答案:A23、新中国律师制度源予(单选题)A. 法律顾问制度B. 辩护制度C. 法律咨询制度D. 合同审查制度试题答案:B24、《贝尔蒙报告》中所强调的基本伦理原则包括:(多选题)A. 公正的原则B. 有益的原则C. 知情同意的原则D. 尊重入尊严的原则E. 评估益处与风险的原则试题答案:A,B,D25、【】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依据现在约定的比例,以一种货币交换另一种货币标准化合约的交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8.01.29
•【文号】财税[2008]第005号
•【施行日期】2008.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期货,增值税
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08]第005号)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起,上海期货交易黄金期货交易发生实物交割时,比照现行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的税收政策执行。
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的《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生实物交割但未出库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单价、金额和税额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单价=实际交割单价÷(1+增值税税率)
金额=数量×单价
税额=金额×税率
实际交割单价是指不含上海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的单位价格。
其中,标准黄金是指: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黄金期货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期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上期交法字[2007]205号
【发布部门】上海期货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7.12.31
【实施日期】2008.0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黄金期货相关实施细
则的通知
(上期交法字[2007]205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交割金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期货字[2007]377号)批准。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等相关细则的修正案已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现予印发,自2008年1月9日起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略)
2、《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
3、《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修正案
4、《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5、《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管理办法(试行)》
6、《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2: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
第四条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
阴极铜(以下简称铜)、铝、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
在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过程中,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交易保证金水平:
(一)持仓量达到一定的水平时;
(二)临近交割期时;
(三)连续数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一定水平时;
(四)连续出现涨跌停板时;
(五)遇国家法定长假时;
(六)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时;
(七)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调整交易保证金的,应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五条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具体规定如下:
(一)交易所根据合约持仓大小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的方法。
表一铜、铝、锌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