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推动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工作深入发展,不断提高石油工程建设技术水平,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行业的实际,特制定《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证明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所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工法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第二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及石油行业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具有先进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经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属填补空白的应经国家科委认定的机构查新。

第四条工法级别

工法分三个级别:三级(企业级),二级(省部级),一级(国家级)

1.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本企业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企业组织评定,为三级工法。

2.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二级)。二级工法需已经企业评定为三级工法和推荐, 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评定.

3.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一级工法。一级工法经协会推荐,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定, 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工法的创建

第五条工法的选题分类

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3.对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类似的一级、二级工法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第六条工法编写内容

工法的编写内容依照以下11 个方面顺序说明。要层次分明,数据可靠,用词用句准确、规范。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1.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2.工法特点: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3.适用范围: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最佳的技术经济条件。

4.工艺原理:阐述工法工艺核心部分(关键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并着重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基础。

5.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1)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按照工艺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是工法的重要内容。操作要点中分别加以描述。对于文字不容易表达清楚的内容,要附以必要的图表。

(2)重点说明工艺流程的基本工艺过程,讲清工序间的衔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工艺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来描述。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也应有所说明。

6.材料与设备: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对新型材料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7.质量控制: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和检验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要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8.安全措施:工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的法规,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

9.环保措施:工法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中所要求的环保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监测、环保措施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10.效益分析:从工程实际效果(消耗的物料、工时、造价等)以及文明施工中,综合分析应用本工法所产生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与国内外类似施工方法的主要技术指标分析对比。

对工法内容是否符合满足国家关于建筑节能、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是否有利于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方面也应有所说明。

11.应用实例:所应用工法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实物工作量、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并能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一项成熟的工法,一般应有三个工程实例(已成为成熟的先进工法,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

推广的可适当放宽)。

对于在工艺原理、工艺流程、材料与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内容,在编写工法时可予以回避。申报工法时,须在申报材料中加以说明,工法评审时,应当按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秘密加以保护。

第七条工法文本要求1.工法内容要完整,工法名称应当与内容贴切,直观反映出工法特色,必要时冠以限制词。

2.工法题目层次依工法名称、完成单位名称、主要完成人排列。

3.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1)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工法的主要单元,题目是工法所含11 部分的题目)、节、条(工法的基本单元)、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

(2)工法中的表格、插图应有名称,图、表的使用要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的编号为基础。如一个条文中有多个图或表时,可以在条号后加图、表的顺序号, 例如图1.1.1-1,图1.1.1-2…。插图要符合制图标准。

(3)工法中的公式编号与图、表的编号方法一致,以条为基础,公式要居中。

4.工法文稿中的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用符号表示,如m 、m 2、m 3、kg、d、h 等。专业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 如使用专用术语应加注解。

第三章工法的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申报条件和需提交的资料:

工法的整体技术立足于石油行业或国内,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工法完成人及联合研制开发完成单位排序应得到参与者认同。申报工法应提交以下资料:

1.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2.工法具体内容材料和相应的操作手册、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指标、检测证明等;

3.企业三级工法证书或文件,企业推荐申报二级工法文件;

4.关键技术科技查新报告;

5.关键技术科技鉴定证明;

6.关键技术专利证明及科技成果奖励证明;

7.由使用该工法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三

份工法应用证明和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效益证明:

8.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录像光盘(重点反映工法工艺操作程序)和反映工法施工工艺操作程序中关键点的照片。

以上申报材料齐全,稿面整洁,图字清晰,无错字、漏字。统一使用A4 纸打印且装订成册。

第九条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内容及标准

1.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与相关强制性技术标准、环保要求、质量要求相吻合;

2.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的实用性,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

3.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的安全性。工法活动涵盖在企业安全体系内或行业规定的安全行为内,对执行工法活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没有任何潜在的威胁;

4.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的经济性。应用的一次性经济效益显著或推广前景广阔,所产生长远效益显著;

5.工法资料的完整性, 内容完整生动,阐述逻辑清晰,装订整齐,多媒体效果显著。

第十条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组织

1.经企业推荐,协会建立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委专家库,评委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满足多专业、多学科的需要。应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70 周岁。局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的专家优先选任。专家库专家每四年进行部分更换。

2.每届工法评审,针对工法的专业内容,从评委专家库中

选择组合成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9?15人。

负责该届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工作;

3.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委员会按油气田地面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炼油化工工程、其他工业工程和公用工程或按工艺、机械、电气和自动化控制、其他专业技术等设若干专业评审组,负责专业内工法项目的审查;

4.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专业评审组评审实行主、副审负责制。

第十一条工法的评审应严格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工作。评审专家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维护申报企业工法技术的权益。

第十二条石油工程建设工法工法评审一般采取发布评审会的评审方式,其主要程序是:

1.工法项目创作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30 分钟)发布

工法成果,并接受评审委员会质询(不超过5 分钟);

2.专业评审组主、副审在听取发布和详细审阅材料基础上提出入审基本评审意见;

3.专业评审组在听取发布和主、副审基本评审意见基础上提出专业评审组初审意见并形成入审工法名单,报工法评审委员会讨论。

评审组内少数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可保留意见报评审委

员会备案;

4.工法评审委员会征询与会企业代表意见;

5.工法评审委员会听取专业评审组的初步意见,充分讨论,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评审委员同意为通过,形成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评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

6.工法评审委员会在评出的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中按规定名额推荐国家级工法。

因特殊原因不宜召开发布评审会时,工法评审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协会将评出的石油工程建设工法名单登入中国石油工程建

设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报协会理事长审定,行文公布石油工程建设工法,同时行文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四章奖励与应用

第十四条协会对创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企业应对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协会组织汇编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用于推广和交流。工法编制企业应注意技术跟踪,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及时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以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十六条各石油工程建设企业和主管部门应积极推动工法的开发和应用将技术领先、应用广泛、效益显著的工法纳入相关的企业、行业、国家技术标准。

第十七条工法所有权企业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偿转让工法。工法中的关键技术,凡符合国家专利法、国家发明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的,应积极申请专利、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八条已经被评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有效期为六年。

第十九条发现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的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经查实后,撤消其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称号,五年内不再受理其单位申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的境内项目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控股公司的境内项目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境外项目及国内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油气田地面、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加油(气)站、建构筑物等(详见附件)。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突出质量和效益,强化风险控制,积极推广标准化设计、规模化采购、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建设,充分应用集团公司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项

目管理(EPM)系统,优选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集团公司对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督促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履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能分工履行项目管理与监督职责。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 (二)负责权限范围内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及专项技术方案审批; (三)负责一类、二类项目管理手册备案管理和执行检查; (四)组织、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专项评价和核准、备案手续并获取所需支持性文件; (五)初审提前采购计划,审查引进设备技术方案、引进设备清单,审批或会签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和可不招标事项;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苏丹反应进料炉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ZGSY-SD-HT0610005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中国北京

1.0定义: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买方”指中国石油工程(集团)建设公司。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卖方”指北京中能连通石油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合同中所用的词“现场”系指中石油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反应进料炉项目的建设现场即货物安装使用的地点,即: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 2.0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出口加工项目,合同中没有说明的按国际惯例执行。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 天津新港Tinjin Xnggang, China 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 苏丹港Port Sudan, Sudan 3.0供货范围 3.1买方同意订购,卖方同意供应下列货物: 描述: H-301/401 反应进料炉(两台) 即2台反应进料炉的采购、加工制造和包装运输。 3.2本采购合同的详细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以技术文件附件为准。技术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0附件 4.1技术附件 4.2商务附件 4.3所有技术要求和澄清应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所有的附

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0采购合同价格 5.1采购合同价格是FCA天津新港的价格。 5.2合同项目下的分项价格以双方签定的CPECC苏丹减粘炉项目价目表(单台炉)为准。 本采购合同总价值为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含增值税)。 其中运输包装保险费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运至天津新港费用)。5.3本采购合同价格为固定价,自采购合同生效日起,除非卖方和买方书面同意,不能更改。 5.4商务说明 1、本采购合同价格已包括了本才后合同条款的全部费用,同时 包括了检验、车间试验、NDC报告、试验证书及规定提交的 各种文件、施工及开车备件及现场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质 量保证的费用。本价格中不包括设计费、二年备品备件费。 2、在本合同中,卖方应负责按发票价值的110%保综合险,该 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货物运抵指定承运人前,一切 保险由卖方承担,交付指定承运人后由买方负责。 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和执行本合 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4、材料代用 未经买方的书面批准,不得进行材料代用。 6.0支付

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5〕62号

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整体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对工法的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能降低工程成本,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五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第七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企业开展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组织省级工法的评审、公布和国家级工法的推荐。 第八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组织一次省级工法的申报评审,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的推荐和申报。 第九条省级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的申报单位不超过1家,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 第十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省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库的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优先选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第十一条省级工法的申报和受理。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均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对注册地或工程项目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申报的工程建设工法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为规范工程建设工法评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中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

附件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 承包商申请准入类别: 申请单位: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承包商申请准入类别是指申请准入一类或是二类承包商; 2.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及电子版两套。电子版要以承包商规范全称命名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包括准入申请表、承诺书、相关证书图片、申报资料导入模板等等,证书图片以图片格式储存,无须单独建文件夹,同时需将图片粘贴到本申报材料word文件中; 3. 承包商准入申请表中企业性质填写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种;企业资质类别按照施工、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无损检测分类,企业资质等级按照企业资质证书内容如实填写,多项资质类别及等级可追加表格填写;合同化用工数量指国企中正式、在职、占编制的员工数量,非国有企业只填写员工总数;技术工人总数指承包商主营业务范围所需的主要技术工种人员的总数;企业主要装备情况应填写企业主营范围内所必须具备的主要、关键施工设备或机具;业主单位即直接与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 4. 承包商应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填报申请材料,不得擅自更改模板格式,为使填写内容显示完整,可调整单元格大小。准入申请表中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5. 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等由地区公司负责保存。

申请材料目录 一、承包商准入申请表; 二、承诺书; 三、相关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影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书影印件; 3. 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最近一次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影印件; 5. 近三年已审财务报告、资信证明; 7.近三年来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 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及工法证明材料; 9. 近三年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成果、管理成果、获奖项目证明文件; 10.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_招标190920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8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92442616工商注册号:110000015474874组织机构代码:059244261 法定代表人:杜广义成立日期:2012-12-18 企业类型:/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六号第四幢第十一层 营业期限:2012-12-18 至 / 营业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特种设备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1,042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推动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工作深入发展,不断提高石油工程建设技术水平,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行业的实际,特制定《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证明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所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工法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第二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及石油行业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具有先进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经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属填补空白的应经国家科委认定的机构查新。 第四条工法级别

工法分三个级别:三级(企业级),二级(省部级),一级(国家级) 1.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本企业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企业组织评定,为三级工法。 2.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二级)。二级工法需已经企业评定为三级工法和推荐, 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评定. 3.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一级工法。一级工法经协会推荐,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定, 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工法的创建 第五条工法的选题分类 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管理办法

附件19 制度编号:GZ/AQ 019-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在公司不同层面报告、记录、统计、分析和总结各类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在公司范围内形成对事件原因和预防措施的信息、资源和经验共享平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以及更大级别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轻微伤害事件,是指员工在工作时发生伤害,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且能自行修复,损失少于一个工作日的情况。 未遂事件,有可能造成人们所不期望后果的事件,其结果未发生健康损害、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的事件。尽管没有实际的后果产生或产生的后果轻微,但有明确的可能造成不希望的后果的事件。 第三条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的报告、记录和统计工作

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单位)。 第二章事件报告、调查与收集 第五条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以下统称为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不应因处置延误而酿成更大伤害事故,同时立即报告直接主管,并报至基层单位HSE部门,HSE管理人员确认事件属实后立即发布事件发生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提示。 第六条事件发生单位属地主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HSE专职人员、当事人、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 若事件的影响范围跨属地或其潜在后果较为严重,应由相应的上一级主管组织调查。 第七条事件调查应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完成,形成事件调查报告(见附件一),调查报告应附有“事件原因分析图”。 第八条应使用“事件原因分析图”(见附件二)等先进的方法查找发生的所有原因,直至找出导致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并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符合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3版)

附件1: 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13版)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工作,促进电力建设企业提升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法的研发、申报、评审、管理、推广使用和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1.3 电力建设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以量化的工艺流程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相对成熟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其关键技术和管理水平具有显著的先进性、创新性,并经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审定发布的工法。 1.4 工法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有效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施工效率。 1.5 鼓励企业研发和申报电力建设工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流程、新装备,促进工法的推广应用,提高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和技术积累。 1.6 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行业)级和企业级,电力建设工法为省部(行业)级工法。 1.6.1 国家级工法是指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发布的工法。 1.6.2 省部(行业)级工法是指企业自愿申报,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审定发布的工法。 1.6.3 企业级工法是指企业根据工程管理、科研发展和市场需求所编写的施工方法,并经企业审定发布的工法。

1.7 电力建设工法分土木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类。 2 基本规定 2.1 工法的编写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11项内容。 2.2 工法的关键技术、先进性及难度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或应用工程实例少于3项的,应通过相应的省部(行业)级及以上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2.3 应用“五新”技术尚无相关国家现行标准作为依据的,应通过省部(行业)级及以上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2.4 已批准的电力建设工法,有效期为5年。相关编制单位应在工程应用中,加强技术进步和创新总结,再次申报时,应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3 申报 3.1 电力建设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应是自主研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完成单位的数量不应大于3家,主要完成人的名额不应大于6人。 3.2 申报的工法应是企业内部已审定发布的工法。 3.3 工法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 (1)电力建设工法申报表(见附表1); (2)工法内容文本; (3)企业级工法审定发布文件; (4)关键技术属国内外首创,应提供相应技术情报部门的查新报告; (5)关键技术、先进性及难度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应提供有效的评审证明。 (6)应用“五新”技术和关键技术所依据的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标准名称、标准号清单及标准条文,尚无相应标准依据的应提供有效的评审证明。 ―2―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HSE督察工作规定

附件27 制度编号:GZ/AQ 027-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HSE督察工作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督察管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督察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督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督察(以下简称HSE督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行为准则、督察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HSE督察在海外地区分(子)公司、国内专业分公司及其所属各项目、直属项目部等的督察工作。 第二章HSE督察管理体制 - 1 -

第四条公司HSE督察由公司安全监督中心实施统一管理,受公司安全总监委派,对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和安全总监负责,负责监督特定地区或者建设项目的HSE管理工作,对责任督察地区或者项目的HSE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HSE督察采用划片监督结合巡回监督的安全环保监督形式开展工作。海外HSE督察按照工程所在国设置,通常每个所在国设置一名HSE区域督察。国内HSE督察执行区块负责制,根据公司当年国内工程项目分布情况,由安全监督中心划定各责任区域,指定各区域HSE督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轮换,避免同一责任区块内连续由同一HSE督察负责的情况出现。 第三章HSE督察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HSE督察的职责 (一)监督HSE体系运行。主要包括各单位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安全环保组织机构、执行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环保责任情况,以及管理和操作人员HSE和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监督安全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各单位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完整性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生活场所满足 - 2 -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海外工程项目营地HSE管理规定

附件2 制度编号:GZ/AQ 002-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海外工程项目营地HSE管理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海外工程项目营地(以下简称营地)的HSE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营地是指施工现场以外独立设立的,为项目施工人员和业主提供集中办公、居住、生活、娱乐功能且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自建场所。对于租赁当地建筑物作为营地的海外项目,在实施HSE管理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对于分包商的自建营地,在签定分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其营地的HSE管理必须符合本规定的所有要求。 第三条营地设施按功能分为办公区、生活区和辅助设施,须与施工作业区和周边居民区保持有效隔离和安全距离。 第四条营地HSE管理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并逐步实现与HSE管理高标准的国际化并轨。 第五条营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生

活设施的使用、维修和生活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海外分公司。 第二章安全、保卫、消防 第七条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应按照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营地的治安、保卫、消防应急预案。 第八条营地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安保和消防工作。专职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营地员工须佩带公司徽章,实行人员挂牌制度,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留宿,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第九条对存在恐怖袭击的危险区域,应要求业主或当地政府安排武装保安人员,在营地入口设立检查岗哨,严格凭证件出入。 第十条营地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墙与房舍之间须有15米宽的安全空间。围墙周围应按营地的实际规模,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十一条营地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一)营地的消防工作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4]10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16日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省(部)级工法评审,将公布的省(部)级工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评审,评审遵循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

中国八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中国八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篇一:三大石油系统下属公司名单合集 中国海油局级单位列表: 上游业务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辖)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中上游业务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

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 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与销售事业部 专业技术服务 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 中海油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 中海实业公司 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报社 中国石油局级单位列表 油田企业: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中国石油玉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南方勘探开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油安〔2011〕7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审批项目和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国家审批项目是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是指由省级及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包括立项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施工建设环境保护、试生产环境保护和竣工环境保护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当遵循“环保优先、统筹协调、综合决策”的原则,环境保护与项目建设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监督,从源头防止污染和保护生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建质[2005]145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5]14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总公司: 现将《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建建[1996]163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我国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我国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企业根据承建工程的特点、科研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开发、编写的工法,经企业组织审定,为企业级工法。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负责审定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建设部负责审定和公布。 第六条国家级工法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20项。

国家级工法具体评审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承担。 第七条国家级工法的申报条件: (一)已公布为省(部)级的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已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经过工程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的整体技术立足于国内,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 (五)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第八条建设部负责建立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须从专家库中选取。工法评审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满足多专业、多学科的需要。评审专家应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院士、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的专家优先选任。专家库专家每四年进行部分更换。 第九条国家级工法的评审应严格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材料,评审专家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工作,所有评审专家都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保证工法评审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同时要注意工法技术的保密性。 第十条国家级工法的评审程序: (一)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国家级工法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三名,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内设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的评审组,各由一名委员兼任组长;每个评审组的评审专家不少于7人。 (二)国家级工法的评审实行主、副审制。由评审组组长指定每项工法的主审一人,副审两人。每项工法在评审会召开前由主、副审详细审阅材料,并由主、副审提出基本评审意见。 (三)评审组审查材料,观看项目施工录像,听取主、副审对工法的基本评审意见;

湖北省工法管理办法

湖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省级工法在企业级工法的基础上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在省级工法的基础上由企业自愿申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择优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省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换,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七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企业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八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两年组织一次省级工法评审,评审遵循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工法申报、评审、推荐、成果管理等工作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

2018年度石油工程建设优秀质量

2018年度石油工程建设优秀质量 管理小组结果公布 2018年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经申报、推荐、初审、发布、评分和审定,共有115个小组荣获2018年度石油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其中40个小组荣获一等奖,70个小组荣获二等奖,5个小组荣获三等奖。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18年度“石油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获奖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质量小组名称课题名称小组成员获奖等级 1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设计分公司(管 道设计院) 机械QC小组 油罐进油口扩 散器的研制 王新超、王成、倪娜、袁洋、 彭常飞、邓鑫、赵月、李阳、 姜珊、李想 一等奖 2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研究院 管道科学研究院标准 信息所QC小组 新一代管道局 标准数据库平 台研发 张书丽、郭瑞杰、赵忠刚、孙 晶、詹欣、李森、任灵、武涛、 刘辉、何金坤 一等奖 3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中油管道物资装 备有限公司(物装公司) 信息系统建设QC小组 缩短物资采购 信息录入时间 张化羽、陈喆、孙春红、刘 晓犇、刘子剑、崔越、赵 蕊、李维、张勋、彭想 一等奖 4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设计分公司(管 道设计院) 线路焊接QC小组 降低中俄东线 试验段二期连 头口数量 蒋庆梅、张小强、魏新峰、刘 军、李宝华、韩锋、李春锋、 庞保华、张弥、舒飞 一等奖 5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中油管道物资装 备有限公司(物装公司) 仓储信息化管理QC小 组 提高石油管道 物资中转站数 据一次采集合 格率 逯星华、李天明、陈霞、朱 敬华、肖彭、杨金花、陈 浩、贾卫东、陈喆、张勋 一等奖 6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四公司 明新机械QC小组 D1422坡口机驱 动装置的研制 邢军、刘武明、龚文新、袁洪 飞、贾梦林、姚翔、安琚平、 谭荔文、郝鑫宇、朱文胜 一等奖 7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投运公司 川气东送第一QC小组 天然气管道球 阀排污设备的 研制 幸鑫、闫方亮、谢发明、李志 海、陈浩然、赵淑华、孙林阳、 魏杰、李想、詹春秋 一等奖 8 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 三维精测QC小组 一种可量测型 扫描标靶的研 制 王研、张晓林、秦晓刚、李 相庭、曹亮、郑雪霞、罗东 山、金计伟、方竹兵、崔立水 一等奖 9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研究院 管道科学研究院非开 挖所QC小组 提高水平定向 钻管道回拖效 率 隋付东、江勇、焦如义、刘艳 利、李松、刘厚平、张宝强、 周号、张倩、武涛 一等奖 10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设计分公司(管 道设计院) 土建QC小组 百里风区新型 烟道支架的研 发 崔炜李和庆张官盟申云涛 杨峥王云龙陈玥陈洁崔 蕾任世光 一等奖 11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设计分公司(管 道设计院) 飞扬QC小组 研发监测管道 通信中断的新 方法 许亮陈志强李健杨鹏飞 尹明路康鹏飞刘骁枭姜雨 腾孟未徐雪娇 一等奖 12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四公司 探索者QC二组 管口组对参数 测量仪的研制 王进、牛志勇、张垒、任伟、 侯伟、高红、黄运祥、郭根来、 张洪、窦海亮 一等奖 13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二公司 培训中心焊接试验QC 小组 L245NS管材焊 接工艺研发 王强、张西雷、李鹏蕾、薛 慧、闫光宁、张萍、邵洪波、 唐远刚、田振胜 一等奖 14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四公司 盾构顶管工程三处QC 小组 缩短盾构机在 粘泥层停机时 间 王新建、马继辉、张志鹏、马 元帅、马赟、张培康、庞 伟、王立、刘冰、薛琳 一等奖 15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中油管道物资装 备有限公司(物装公司) 招标业务QC小组 提高管道建设 外委招标项目 用户满意度 张勋、刘彦雷、詹欣、金 勇、刘辉、逯星华、刘瑬、 金鑫、刘畅、曹峥 一等奖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二)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 (三)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各监督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组织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态; (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 (六)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

中建三科〔2015〕135号-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和完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总公司)工程建设工法(以 下简称工法)管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技术积累、技术推广,提升施工技 术与管理水平,依据《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结 合中建总公司工法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建总公司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中建总公司 工法每年评审一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各子企业、 事业部可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参加申报。 1.3术语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 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 方法。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2职责分工 2.1主管部门及主要职责 2.1.1主管部门 中建股份科技与设计管理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为中建总公司工法主管部门, 在中建股份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法管理相关工作。 2.1.2科技部主要职责 2.1.2.1组织工法申报; 2.1.2.2申报项目形式审查; 2.1.2.3组织专业评审; 1 / 8

2.1.2.4组织评审会议; 2.1.2.5评审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 2.1.2.6评审结果公布; 2.1.2.7工法日常管理与监督指导。 2.2各子企业、事业部主要职责 2.2.1企业级工法管理; 2.2.2中建总公司工法推荐。 2.3专业评审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3.1专业评审组组成 2.3.1.1设置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专业评审组,并根据参评 项目数量下设若干专业评审小组; 2.3.1.2专业评审组由科技部从中建总公司专家委、中建科技人才库中遴选部分专家 产生。专家按专业随机平均分配到各专业评审小组。 2.3.2专业评审组主要职责 2.3.2.1负责参评项目的专业评审; 2.3.2.2向科技部汇报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提供咨询意见。 2.4评审委员会组成及主要职责 2.4.1评审委员会组成 2.4.1.1评审委员会由中建股份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会议评审专家组组成。设主任 1人,副主任3人(兼任会议评审各专业组组长); 2.4.1.2会议评审专家由科技部遴选部分参加了前期专业评审工作的专家产生。2.4.2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 2.4.2.1负责进入会议评审项目的评审; 2.4.2.2对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2 / 8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程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程》SY 6444-2010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84-200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 6279-2008 《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SY 6516-2010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规范》SY 5984-2014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T 6277—2005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SY 6186—2007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 6355—2010 《油气田电业带电作业安全规程》SY 5856-2010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SY/T 5858-2004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1—2009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2—2009 《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健康安全环境设施配备规范》Q/SY 1654-2013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 1240-2009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Q/SY 1247-200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Q/SY 1244-2009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6-2009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7部分:管道施工作业》Q/SY 1124.7-2014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4部分:油田建设》Q/SY 1124.4-2007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8-2009 《石油工业带压开孔作业安全规范》SY 6554-2010 《防静电推荐作法》SY/T 634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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