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根据《X市农委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市X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农〔X〕510号)和《X市财政局X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转发X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财农〔X〕307号)精神,经与X市农委沟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基础的总要求,围绕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推进农业产业化、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和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齐农业全产业链中的短板弱项,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打造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农民增收,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二、立项程序

根据《X市农委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市X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农〔X〕510号)和《X市财政局X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转发X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财农〔X〕307号)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

召开X年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动员会,要求乡镇(办事处)政府组织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申报项目,上交项目文本,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地初审后,组成专家组召开项目答辩会,由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征求有关单位和乡镇(办事处)政府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正式立项,下发实施方案。

三、支持对象条件及支持方式

根据中央、省、X市和凤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精神,特别是《凤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规划》关于“不断扩大小浆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生产规模”等要求,项目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小浆果、食用菌产业,兼顾乡村旅游、特色养殖和经济林项目,鼓励跨行政村发展“一乡一业”或“多村一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跨行政村的农业产业项目由乡镇(办事处)政府统筹组织管理。

(一)支持对象的条件。

支持对象为全市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村级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农事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与省、X市农村综合改革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壮大村集体经济以奖代补资金扶持的薄弱村(主要是空壳村)重复安排。

支持具备以下条件的行政村:

组织领导能力较强。村“两委”班子健全,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作风民主,廉洁为民,口碑好,威信高,村级组织

带动村民致富能力强,农民群众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强烈愿望。

具备产业发展基础。选择的行政村为区域中心村或重点村,发展功能定位清晰,村域面积、人口规模、自然资源适当,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农业特色产业,对周边乡村具有辐射带动功能。

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束,村集体家底基本清晰,能够建立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机制,扩大农民受益范围。

(二)补助方式。

全市共支持10个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并按照10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资金补助方式是正式立项后先拨付30%,基础设施完成后再拨付50%,其余20%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资金使用要求。

专项资金采用补助的方式支持产业发展,使用方向不脱农,不离农。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投资占100%;种植业固定资产、林木资产投资占80%以上;养殖业固定资产投资占60%以上。

专项资金不准用于偿还乡村债务、建设公益设施、楼堂馆所、土地山林等流转费用、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发放个人补贴、提取管理费和乡村组织运转经费等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四、发展目标

(一)小浆果精品园。园貌整齐,采用现代省力化栽培技术,排灌设施设备齐全,有机肥占全年施肥量不断提高,有条件的地方实现水肥一体化。露地面积100亩以上,冷棚20个以上,或者标准暖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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