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跟标准
广东省创业扶持政策

广东省创业扶持政策想在广东省创业的话,有哪些扶持的创业政策出台呢?今天店铺整理了广东省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广东省创业扶持政策广东创业扶持政策介绍如下:除国家限制行业之外免收企业所得税一年部分行业免税可达两年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广东政府应国家政策,制定了相关的简化企业注册审批手续、免交企业所得税等措施,选择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大学专业or本科、研究生)创业者,非国家限制专业的从经营日期算起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等17个管理收费项目。
对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算着从事咨询行业、信息行业和技术服务型企业经营单位、或是对外贸易行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业等等可以享受免征所得税两年。
创业租金补贴给予高校毕业创业经营场地的租金补贴,最长给予两年,每年三千的租金补贴,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企业小额创业贷款广东政府要求为帮助大学生找到自主创业的第一笔资金,帮助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的创业贷款和担保。
东莞户籍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最高可获得8万元的贷款。
申请创业资助高校大学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一次给予5千元的创业资助,但是条件是必须得正常营业半年以上,并且取得营业执照或是法定注册程序的创业者,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广东江门创业扶持政策广东江门新一轮的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日前正式启动。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新出台的《江门市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首次将农村劳动力纳入扶持范围,社保补贴等一系列补贴的标准和期限都有所提高和延长。
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有6.7万人享受到各项资金补贴7324万元。
农村劳动力获扶持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寇军民介绍,新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明确和扩大了就业扶持对象。
优惠扶持和重点帮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和创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尚未享受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5类本市户籍人员,具体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2.20•【字号】穗人社规字〔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2019年2月20日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加强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8〕15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8〕19号)和《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7〕30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指由市区两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扩大和促进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改善就业创业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经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各区确需新增的项目支出,所需资金从各区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第三条本办法促进就业创业项目的资金安排,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除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由市级财政负担外,其他项目由市、区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比例共同负担。
就业补助资金市区分担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市区共同负担项目由市本级财政负担的资金,通过提前下达转移给各区,各区据此列入下年度年初预算,并向同级人大报告。
2017年大学生创业免税政策

2017年大学生创业免税政策大学生做创业有一点是很重要的,就是最新的创业政策,现在出台的优惠政策有没有关于免税的政策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大学生创业免税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学生创业免税三年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5)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7.02•【字号】粤财社〔2015〕109号•【施行日期】2015.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5〕109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财税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规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7月2日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全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强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引导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催生和扶持一批具有较高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引擎。
广州创业政策法规范文(通用3篇)

广州创业政策法规范文(通用3篇)【篇1】广州创业政策法规【篇2】广州创业政策法规(一)国家、省、市创业政策法规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都会从其中一种程度上鼓励和扶持大家自主创业,促使创业促进就业。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自主创业持续升温,各级人民的政府不断完善制订各类帮扶自主创业的政策法规,以此鼓励自主创业。
1.国家创业政策法规近年来,切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政策法规,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5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4号)以及支持和鼓励新办企业、高技术企业及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等。
这些政策法规当中,从其中一层面上都鼓励帮扶自主创业行为,如《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111号)就是专门贯彻落实党的17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要求的。
2.广东省创业政策法规同样,广东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大省,从细的层面上贯彻落实中央政府有关鼓励创业的工作部署,以此促进我省就业工作的发展。
如《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23]9号)、《广东省人民的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23]34号)等等。
3.广州市创业政策法规广州,经济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蕴藏着无限的商机。
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青年尤其是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因此,越来越多的青年(大学生)选择创业之路。
作为社会的主要群体,青年在创业当中充当着主力军的作用。
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1 -注:按申报政策项目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 2 -附件2就业创业补贴人员明细表单位盖章(个人签名):(补贴名称:)申请日期:年月日- 3 -附件3就业创业补贴金额明细表- 4 -个人授权委托书人力社保局:本人因原因不能亲自到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处理代办事项。
委托人在权限范围内年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承认。
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年月日1本单位(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获奖证书、团队成员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的全面性、真实性,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所有创业团队签名:年月日2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单位隶属关系:34- 5 -2、本表格须双面打印。
一次性路费补贴申请表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书复印件;3.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等的相关证明材料;4.企业聘用合同复印件。
- 6 -大学生驿站入住申请表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以上表格内容,若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入住资格。
温馨提示: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中小微企业划型承诺函本单位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属于行业。
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为万元,现有从业人员人。
本单位属于(填中、小或微)型企业。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员工工资发放清单等)的全面性、真实性,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广东省创业补贴政策

广东省创业补贴政策在广东,想要做创业的话现在有什么补贴的政策出来了呢?今天店铺整理了广东省创业补贴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广东省创业补贴政策广东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省劳动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14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每项政策牵头和配合的具体部门,对“六补贴一扶持”(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资助)的申领条件、程序、办结时限等作了具体规定。
招聘应届生企业享受多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情况: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等五类企业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用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
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属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的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困难企业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实施部门:先付后补、捆补贴程序:先缴后补,按季结算企业条件:1.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超过2008年度,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有大中型企业;2.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3.招用本省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应届毕业生创办的企业;4.不裁减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困难企业;5.自主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
岗前培训补贴补贴情况:企业组织招用的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还可享受900元的岗前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实施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补贴程序:先付后补、捆绑式发放企业条件:企业必须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组织吸纳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经考核合格取得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承担培训和鉴定费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穗人社发[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29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本市困难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促进就业的作用,特制定《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享受本市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对象:(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仍处于失业状态、并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含农转居人员、刑释解教人员)。
其中,重点援助对象包括: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35周岁、男性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4050”失业人员:指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3、大龄农转居失业人员:指本市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女性30周岁、男性35周岁以上的无业人员。
4、特困失业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①女性40周岁、男性45周岁以上,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②夫妻双方都已失业6个月以上;③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④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一方;⑤其他特殊困难。
5、“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指持有本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的失业人员。
(二)随军家属指符合本市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
政策性安置后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按失业人员的条件享受相关补贴。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本市户籍无业农村劳动力。
(四)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纳入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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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跟标准
(一)申请条件:
1.广州市4年企业
2.连续给员工购买满3个月的社保
(二)申请只需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购买社保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excel表格提供即可)
(三)补贴标准:
以上人员在本市主自创业,吸纳毕业2年内在穗或广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并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为招用人员购买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贴申请周期:3个月,此补贴是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