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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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附表

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附表

附件1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照表附件2政府认定培训机构申请表附件3诚信办学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单位为培训机构,在实施就业创业培训期间,郑重承诺:1、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自觉按照国家职业培训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接受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管理及检查评估。

2、依法制作和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办学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与备案材料一致。

3、在招生场所明显位置公布《办学许可证》正本、学员(教师)守则、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和监督电话。

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实行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报备并予公告。

在招生时,按照已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用,向学员告知政府培训补贴标准和办法。

4、办学场地、设施设备和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严格按照人社部门颁布的职业标准、培训文件,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授课计划和教学内容及时备案,保证培训质量。

6、绝不采取虚报培训人数、同一班次重复申报、缩短培训时间等手段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确保培训真实。

7、做好教师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聘用符合有关规定的教师任教,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8、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做好学员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等工作,为学员提供真诚、耐心、细致、高效的服务。

我单位对提供的各项材料和公布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若有违反本承诺的行为,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校长(签名):年月日附件4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附件5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台帐(示范文本)培训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大学生创业个人补贴政策

大学生创业个人补贴政策

大学生创业个人补贴政策大学生创业个人补贴政策一、首次创业开业补贴。

对毕业5年以内或毕业学年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者,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等资料,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创业补贴。

(一)对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大学生新创办企业,正常经营并带动就业5人以上,且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创业者每年最高1万元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所有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税费减免。

(一)对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型企业,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四、创业担保贷款。

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由财政资金全额贴息。

办理手续已进一步简化,已经开辟了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来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国家和地方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国家为了缓解就业压力也鼓励大学生能够自主创业,_年6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1)大学毕业生干个体一年免五项收费。

对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除5项收费:除了桑拿、按摩、建筑、娱乐、广告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大学毕业生将可自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东莞创业补贴申请流程

东莞创业补贴申请流程

如今越来越多年轻人选择走上创业的道路,东莞政府也出台了许多创业补贴,为创业者助力,今天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补贴政策,并且附上办理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办理对象初创企业,即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办理条件在2016年及以后新办的初创企业,吸纳已落户东莞的劳动者就业,按规定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并正常经营和按规定纳税,按其实际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及3人以下,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3)所需材料1、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申领的营业证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除外);4、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5、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7、初创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8、《东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9、《初创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

(4)办理流程1、备齐资料;→2、到企业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4、部门审核;→5、拨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温馨提示:同一家企业招用同一位劳动者,只能选择申领本项补贴或《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办法》中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申领。

二、创业场地租金补贴(1)办理对象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以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2、已落户东莞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申报程序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申报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自其工商1免征条件: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之日起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

()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督手续费。

()商务部门收取的装船证费、手工制品证件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费、酒类批发许可证工本费。

()质检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

()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单证册收费。

()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

()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含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和E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0林业部门收取的林权证工本费、《木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1旅游部门收取的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2文化部门收取的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

()伊斯兰教协会收取的清真食品认证费。

申报主体免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二)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税收返还1返还标准:对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工商登记之日年内,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市县留成的财政补助政策。

2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在省、市级地税机关进行税务登记的向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创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申报;申报主体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地税务机关登记的向所在地税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3申报小微企业的税收返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小微企业条件和标准。

小微企业,具体指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I号)规定小微企业条件的企业。

肇庆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解读

肇庆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解读

肇庆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解读一、就业创业补贴分个人申报和单位申报两种类型属个人申报类型的补贴有:到基层就业补贴(也可以由单位代为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受影响职工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失业受影响职工临时生活补助、失业受影响职工培训补贴。

属单位申报类型的补贴有: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补贴到个人,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见习留用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创业孵化补贴、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奖补、职业介绍补贴、省内(省际)劳务协作和就业扶贫服务补助、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补助、外省(区、市)在粤劳务工作站服务补助、特别培训补助、吸纳受影响职工一般岗位补贴。

二、补贴事项设定依据肇财社〔2013〕83号、粤财社〔2014〕188号、粤人社发〔2014〕213号、肇人社发〔2015〕35号、粤财社〔2015〕109号、粤财社〔2018〕158号、粤财社〔2018〕159号、粤人社规〔2019〕14号三、常规性补贴项目(一)到基层就业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

申请材料:1.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2.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3.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5.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6.聘用企业出具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及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上年度社保缴费情况(新成立企业提供上月末从业人数);7.高校毕业生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自助打印)。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7.02•【字号】粤财社〔2015〕109号•【施行日期】2015.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5〕109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财税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规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7月2日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全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强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引导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催生和扶持一批具有较高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引擎。

开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指南

开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指南

开平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指南一、社保补贴(一)企业吸纳社保补贴。

(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第一类: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享受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享受标准:五个险种单位缴费部分,可享受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至退休)。

3、所需资料(按季度或半年申请,资料一式两份):(1)申请表、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的花名册;(2)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5)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电子缴费单;(6)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1)项资料。

第二类: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享受条件: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详见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引)2、享受标准:可享受1年社保补贴(五个险种单位缴费部分)。

3、所需资料(按季度或半年申请,申请表及花名册一式三份,其余资料一式两份):(1)申请表、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的花名册;(2)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5)《企业划型证明》和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新办企业可提供近期报表);(6)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电子缴费单;(7)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1)项资料。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注:按申报政策项目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 1 -附件2就业创业补贴人员明细表单位盖章(个人签名):(补贴名称:)申请日期:年月日- 2 -附件3就业创业补贴金额明细表- 3 -个人授权委托书人力社保局:本人因原因不能亲自到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处理代办事项。

委托人在权限范围内年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承认。

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年月日1本单位(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获奖证书、团队成员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的全面性、真实性,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所有创业团队签名:年月日2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单位隶属关系:32、本表格须双面打印。

- 4 -一次性路费补贴申请表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书复印件;3.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等的相关证明材料;4.企业聘用合同复印件。

- 5 -大学生驿站入住申请表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以上表格内容,若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入住资格。

温馨提示: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6 -中小微企业划型承诺函本单位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属于行业。

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为万元,现有从业人员人。

本单位属于(填中、小或微)型企业。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员工工资发放清单等)的全面性、真实性,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7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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