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滞纳金的算法和法律依1
关于物业费滞纳金的算法和法律依据

关于物业费滞纳金的算法和法律依据(2009-07-12 08:35:35) 转载标签:分类:物业法规1、最高法院《民诉意见》第279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通知,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的十日内发出。
执行通知中除应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2、第294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3、要注意的是:在”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一、为了运算方便,我们可把日滞纳金化成月滞纳金,即千分之三乘30天得0.003×30=0.09。
由于会费是每月付的,这就是一个连续而且动态的算法,看似麻烦,其实是有规律的,在数学上这是典型的等差数列。
等差数列的前N 项和的公式是Sn=N(A1+An)/2,这里的Sn是应付的滞纳金数,N 是欠费的月份数,A1是欠费的起始月份的滞纳金数,An是欠费的最后月份的滞纳金数,A1=0.09NF,An=0.09F,这里的F是应付费用,代入公式得Sn=N(0.09NF+0.09F)/2,化简得出Sn= 0.045FN(N+1)。
实际情况滞纳天数可能超过足月,为使超过天数也计算进去,此公式可相应完善成为:Sn= 0.045FN(N+1)+0.003F(N+1)×T,T为足月后另外还超出的天数。
公式关键是N的选定,由于公式是由数列推导出来的,所以取N数必须要符合数列条件,即所取N娄必须是按足月来计算。
举个例子,如一个住户管理费是48元,欠费是1998年4 月开始,假设欠费住户的交纳期为1999年1月19日,则N 应取8,如取9就错了,因为1998年12月的滞纳金还未满一个月。
物业管理费滞纳金上限.doc

物业管理费滞纳金上限()一、物业管理费滞纳金上限假如本月应交50元,但业主延迟了14个月才交,按每天5%的违约金计算50元5%=2.5元/每天2.5元/每天30(每月30天)14个月=1050元不过有一个问题必须搞清楚,就是物业服务合同当中约定的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违约金是否与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的违约金对等,也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是否也是约定按每天5%的额度赔偿业主违约金,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当中仅仅约定了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的违约金,却没有约定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违约金(这种情况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当中普遍存在),或者说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违约金的比例明显高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违约金的比例,这就造成了合同双方赔偿额度不平等,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在现实生活当中这样的物业服务合同一旦发生相关违约金诉讼,法院一般不支持物业公司相关违约金的请求。
这是充分考虑到合同法当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基本原则。
二、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物业是否可以收取或如何收取因物业管理费迟交而产生的滞纳金,取决于双方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
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在签署物业合同时务必看清每一个条款,以便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清晰的了解,当发生侵权或侵害业主利益等行为,合同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所在。
三、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物业费滞纳金如何计算

物业费滞纳金如何计算物业费滞纳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标准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滞纳金。
具体征收的数额根据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需要参考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执行,一般为千分之三,没有约定的可按银行同期利息计算。
物业费滞纳金计算方法在实践中,我们摸索的滞纳金计算方法有两种,可选择应用:一、为了运算方便,我们可把日滞纳金化成月滞纳金,即千分之三乘30 天得0.003×300.09。
由于会费是每月付的,这就是一个连续而且动态的算法,看似麻烦,其实是有规律的,在数学上这是典型的等差数列。
等差数列的前N 项和的公式是SnN(A1An)/2,这里的Sn 是应付的滞纳金数,N 是欠费的月份数,A1 是欠费的起始月份的滞纳金数,An是欠费的最后月份的滞纳金数,A10.09NF,An0.09F,这里的F 是应付费用,代入公式得SnN(0.09NF0.09F)/2,化简得出Sn 0.045FN(N1) 。
实际情况滞纳天数可能超过足月,为使超过天数也计算进去,此公式可相应完善成为:Sn0.045FN(N1)0.003F(N1)×T,T 为足月后另外还超出的天数。
公式关键是N 的选定,由于公式是由数列推导出来的,所以取N 数必须要符合数列条件,即所取N 娄必须是按足月来计算。
举个例子,如一个住户管理费是48 元,欠费是1998年4 月开始,假设欠费住户的交纳期为1999 年1 月19 日,则N 应取8,如取9 就错了,因为1998 年12 月的滞纳金还未满一个月。
该户滞纳金计算方法( 0.0045×48×8 81)0.003×48(81)×19180.14 元。
如果有人对N 的选定感到麻烦,也可把N 选为欠费月数,则公式可改为:0.045FN(N-1)0.003FNT,对以上欠费户N 选为9,应付滞纳金为:0.045×48×9(9-1)0.003×48×9×19180.14 元。
滞纳金的法律规定

滞纳金的法律规定滞纳金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延迟支付费用或款项,导致对方权益受损时,根据法律规定给予违约方支付的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赔偿。
滞纳金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滞纳金的比例和具体支付条件。
通常情况下,滞纳金的比例会根据违约方的延迟支付时间的长短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滞纳金的比例通常在每天1%至3%之间。
例如,借款合同中常常会规定,借款人若逾期未还款,需按每天未清偿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当事人对滞纳金的合同约定具有约束力,违约方应按照约定支付。
此外,滞纳金的法律规定也被法律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迟延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履行的利息和依照约定和该法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权人的损失”。
由此可见,法律规定了迟延履行期间债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利息和损失,其中利息可以视为滞纳金的一部分。
具体到金额上,滞纳金的比例通常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酌情确定。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违约方延迟支付的天数来计算。
例如,合同规定滞纳金为每天1%,借款人逾期还款5天,未清偿金额为1000元,则滞纳金=未清偿金额 × 1% × 5天 = 50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滞纳金并非所有情况下都有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条中规定了一些情况下可以免除滞纳金的情况,例如情势变更等。
总的来说,滞纳金的法律规定主要由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构成。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滞纳金的比例和条件,同时也要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在违约方发生迟延支付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要求违约方支付滞纳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物业费滞纳金的算法和法律依据

关于物业费滞纳金的算法和法律依据一、物业费滞纳金算法物业费滞纳金是指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所需支付的延迟违约金。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界惯例,物业费滞纳金的计算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滞纳金往往是以滞纳金利率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具体滞纳金利率可根据国家、地区或合同约定而有所不同。
2.滞纳金的计算期限:滞纳金的计算期限一般以逾期缴纳物业费的天数为基础,一天作为单位进行计算。
具体逾期天数可以根据国家法律、地方政府规定或合同约定而有所不同。
3.滞纳金的上限:在一些地方或合同中,对滞纳金一般都会设有上限,在逾期一定天数后不再叠加滞纳金,而是按照设定的上限计算。
4.物业费滞纳金起算日期:物业费滞纳金的起算日期一般是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的时间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即自逾期之日起算。
二、物业费滞纳金的法律依据物业费滞纳金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规定了业主对物业的使用权和管理义务,以及物业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权力和义务。
2.《物业管理条例》:该法规定了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并明确了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的后果和责任。
3.地方政府规定:一些地方性的法规、规定或细则也可能对物业费滞纳金进行了相应的规定,需要结合具体的地方法规进行查看。
4.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内容的合同,合同中通常包含了物业费滞纳金的相关规定。
三、物业费滞纳金的合理性和问题物业费滞纳金的设定有一定的合理性,可以推动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顺利进行。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1.滞纳金过高:有些物业公司或管理委员会对滞纳金的设定过高,超过了合理的范围,可能对业主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
2.缺乏明确计算规则:有些管理条例或物业管理合同对滞纳金的具体计算规则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滞纳金的计算存在争议。
3.法律法规与实际操作相悖:一些地方的法律法规对滞纳金的规定与实际操作存在差异,导致执行上的困难。
物业管理服务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

物业管理服务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回收应交纳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在实践中,我们摸索的滞纳金计算方法有两种,可选择应用:一、为了运算方便,我们可把日滞纳金化成月滞纳金,即千分之三乘30天得0.003×30=0.09。
由于会费是每月付的,这就是一个连续而且动态的算法,看似麻烦,其实是有规律的,在数学上这是典型的等差数列。
等差数列的前N项和的公式是Sn=N(A1+An)/2,这里的Sn是应付的滞纳金数,N是欠费的月份数,A1是欠费的起始月份的滞纳金数,An是欠费的最后月份的滞纳金数,A1=0.09NF,An=0.09F,这里的F是应付费用,代入公式得Sn=N (0.09NF+0.09F)/2,化简得出Sn= 0.045FN(N+1)。
实际情况滞纳天数可能超过足月,为使超过天数也计算进去,此公式可相应完善成为:Sn= 0.045FN(N+1)+0.003F(N+1)×T,T为足月后另外还超出的天数。
公式关键是N的选定,由于公式是由数列推导出来的,所以取N数必须要符合数列条件,即所取N娄必须是按足月来计算。
举个例子,如一个住户管理费是48元,欠费是1998年4月开始,假设欠费住户的交纳期为1999年1月19日,则N应取8,如取9就错了,因为1998年12月的滞纳金还未满一个月。
该户滞纳金计算方法为:0.0045×48×8(8+1)+0.003×48(8+1)×19=180.14元。
如果有人对N的选定感到麻烦,也可把N选为欠费月数,则公式可改为:0.045FN(N-1)+0.003FNT,对以上欠费户N选为9,应付滞纳金为:0.045×48×9(9-1)+0.003×48×9×19=180.14元。
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算法

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算法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写出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管理处是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对未缴纳管理费的业主收取滞纳金。
那么你知道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算法是什么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算法1、物业前期订的合同有效期:小区如果业主心不齐不能成立业主大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论约定有效期与否合同继续有效。
2、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06年的楼盘到目前为止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是不正常的,更换物业公司必须成立业主大会,按照建设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小区有20%的业主同意由当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进行选举,小区2/3的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3、小区如果业主心不齐不能成立业主大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论约定有效期与否合同继续有效,否则你们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或新物业公司管理小区不合法,因为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单位必须是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否则是无效合同。
4、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执行,一般为千分之三,没有约定的可按银行同期利息计算。
二、滞纳金最高限额规定滞纳金的最高限额规定:民事纠纷中的滞纳金一般是指违约金,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加减。
三、物业费滞纳金计算公式1、物业费滞纳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标准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滞纳金。
具体征收的数额根据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需要参考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执行,一般为千分之三,没有约定的可按银行同期利息计算。
2、物业费滞纳金的计算公式:假如本月应交50元,但业主延迟了14个月才交,按每天5%的违约金计算50元×5%=2.5元/每天2.5元/每天×30(每月30天)×14个月=1050元不过有一个问题必须搞清楚,就是物业服务合同当中约定的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违约金是否与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的违约金对等,也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是否也是约定按每天5%的额度赔偿业主违约金,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当中仅仅约定了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的违约金,却没有约定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违约金(这种情况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当中普遍存在),或者说业主延迟交纳物业费违约金的比例明显高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违约金的比例,这就造成了合同双方赔偿额度不平等,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物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

物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
物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通常由物业合同中规定,但一般来说会根据以下两种方式计算:
1.按照物业费用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合同规定每日违约金为应付物业费用的1%,则违约金=物业费用×1%×逾期天数。
2.按照固定金额计算:例如,合同规定每日违约金为100元,则违约金=100元×逾期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应用中,可能还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最高违约金金额、免除违约金期限等。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建议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与物业公司或律师沟通确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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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费滞纳金的算法和法律依据
(2009-07-12 08: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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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法院《民诉意见》第279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通知,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的十日内发出。
执行通知中除应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2、第294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3、要注意的是:在”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一、为了运算方便,我们可把日滞纳金化成月滞纳金,即千分之三乘30天得0.003×30=0.09。
由于会费是每月付的,这就是一个连续而且动态的算法,看似麻烦,其实是有规律的,在数学上这是典型的等差数列。
等差数列的前N项和的公式是Sn=N(A1+An)/2,这里的Sn
是应付的滞纳金数,N是欠费的月份数,A1是欠费的起始月份的滞纳金数,An是欠费的最后月份的滞纳金数,A1=0.09NF,An=0.09F,这里的F是应付费用,代入公式得Sn=N (0.09NF+0.09F)/2,化简得出Sn= 0.045FN(N+1)。
实际情况滞纳天数可能超过足月,为使超过天数也计算进去,此公式可相应完善成为:Sn= 0.045FN(N+1)+0.003F(N+1)×T,T为足月后另外还超出的天数。
公式关键是N的选定,由于公式是由数列推导出来的,所以取N数必须要符合数列条件,即所取N娄必须是按足月来计算。
举个例子,如一个住户管理费是48元,欠费是1998年4
月开始,假设欠费住户的交纳期为1999年1月19日,则N应取8,如取9就错了,因为1998年12月的滞纳金还未满一个月。
该户滞纳金计算方法为:0.0045×48×8(8+1)+0.003×48(8+1)×19=180.14元。
如果有人对N的选定感到麻烦,也可把N选为欠费月数,则公式可改为:0.045FN(N-1)+0.003FNT,对以上欠费户N选为9,应付滞纳金为:0.045×48×9(9-1)+0.003×48×9×19=180.14元。
另外,如果欠费期间遇到管理费调整,那么可把调整管理费后的增加的部分用此公式计算出数字后再加上原计算出的数字即可。
二、滞纳金S=KN×0.003×T,即滞纳金S=月管理费(K)×欠费月数(N)×0.003(系数)×月欠费的平均日长度(T)。
上式既直观,且运算简便,开票据时,我们能充分保留原始数据,使业户一看就懂,同时又了解,T的确定也极其方便,若某户连续欠费N月于A日结清(每月按30天计算),那么T=(N-1)/2×30+A天。
为了运算的便利,我们又可以知道滞纳金S=KN×0.003×[(N-1)/2×30+A],A为结算当月日期数。
例某户管理费80元/月,1998年8月起欠至1999年元月10日结算,滞纳金S= 80×5×0.003×[(5-1)/2×30+10]=84元,在开滞纳金票据的时,T的运算应省略,即在发票收款项目栏内写明的80×5×0.003×70即可。
同理,若欠费中途调整,上面公式同样适用,管理费差价为正滞纳金取加,负则取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