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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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利益,维护企业声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员工等。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培训与教育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条新入职员工需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公司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第七条公司应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其职业资格。

第三章任职资格与考核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包括学历、技能、工作经验等。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擅自离职或跳槽。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十五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工作时间,确保从业人员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七条公司应保障从业人员享有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等休假权利。

第六章奖惩与福利第十八条公司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从业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从业人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条公司为从业人员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的修订、废止,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七)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四)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企业应组织其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二)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执行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第一。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从业人员对本规章制度有异议的,可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协商后确定。

第二章安全培训第六条入职培训:所有新员工入职时需接受安全培训,包括公司的安全政策、安全规章等内容。

第七条定期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各类安全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专业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提高其在工作中的技能水平。

第九条紧急救援培训:公司将组织紧急救援培训,使从业人员能够在发生事故时迅速做出反应。

第十条安全知识考核:公司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管理相关知识。

第三章安全作业规范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安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使用安全装备:从业人员在进行相关工作时必须使用公司提供的安全装备,切勿因为方便而省略。

第十三条操作规范:从业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不能擅自抄近路或变通。

第十四条审核制度:公司将建立相关审核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禁止违规操作:公司将严禁从业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流程、应急联系人等内容。

第十七条应急演练:公司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应急培训:公司将加强应急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技巧。

第十九条应急救援:公司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进行救援。

从业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4. 处理安全事故,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5. 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从业人员晋升、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人员管理等。

第十二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第十三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跟踪隐患整改情况。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第十六条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追责,严肃处理。

第六章奖惩第十八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某运输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某运输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某运输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运输业务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司机、装卸工、仓库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依法从业,严禁违法行为。

3. 全员参与,共同管理。

第二章从业人员准入管理第四条用工规范1. 公司从业人员的招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雇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

2. 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五条岗前培训1. 公司应对新招聘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范、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知识等。

2. 完成培训后,从业人员需要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安全人员资质管理1. 公司的从业人员需要持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定期更新。

2. 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范第七条行车安全1.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2. 从业人员在行车途中应注意观察路况,保持安全车距,避免危险驾驶行为。

3. 从业人员需要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如制动系统、轮胎、灯光等,确保车辆在安全状态下行驶。

第八条入仓安全1. 从业人员在装卸货物时需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确保安全。

2. 从业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等。

3. 从业人员需要注意货物的安全堆放,避免堆垛不稳导致意外发生。

第九条仓库安全1. 从业人员需定期检查仓库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并保持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2. 从业人员需保持仓库的通道畅通,避免堆放杂物影响安全。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条事故报告1. 发生事故后,从业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保留现场证据。

2. 公司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协助调查事故的原因和处理过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从业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等。

第九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

第十三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确保事故原因查清、责任追究到位。

第十六条对事故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篇)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篇)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企业或单位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发生,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明确企业或单位负有安全生产责任,包括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落实属地政府安全生产要求等。

2. 从业人员的安全义务:明确从业人员对自身安全生产负有的义务,包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参与安全培训等。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执行等。

4.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事故发生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包括事故调查和责任划分、对责任人的奖惩措施等。

5. 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 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8. 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建立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励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总的来说,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并推动企业或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具有的责任和义务的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

2. 安全生产责任范围:明确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3. 安全生产责任要求:明确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规定,履行安全操作、检查、报告等职责。

4.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明确对于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将对其进行追责,包括纪律处分、赔偿责任、刑事责任等。

煤矿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从业人员资格第四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2. 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3. 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煤矿工作的要求;4.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新进从业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六条本矿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2.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3.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4. 应急救援知识;5. 职业病防治知识。

第八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煤矿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2. 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 组织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一条技术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 参与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3. 指导、监督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工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4.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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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物流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
签发人:(签字)
(公章)
XXX物流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2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1.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1.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1.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人力资源部为从业人员招聘、职业健康及适应性检查、信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安全部、技术部、车队协助。

3.2安全部为从业行为考核、安全告诫及安全交代的主要管理部门。

3.3车队负责上述工作的日常管理。

四、招聘内容及要求等
4.1从业驾驶员
4.1.1聘用管理
1)驾驶员聘用条件:应聘驾驶员须持有经交警部门审核合格的有效合法驾驶证件。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
力。

驾驶危险货物专用车辆三年以上,具有相应的从业证书资格。

年龄25至55周岁之间。

2)驾驶员招聘程序包括应聘报名、初审、笔试、路试、桩考、心理测试、面试、从业履历审查、体检等环节。

3)应聘驾驶员从业履历审查中,发现在三年内,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有酒后驾驶、或超速50%违法行为的,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均不予聘用。

4)在体检和适应性检测中,发现有营运驾驶员职业禁忌症的,驾驶适应性结果需特别关注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5)面试环节要了解驾驶员工作履历、婚姻及家庭状况、性格特点等方面,有不适合营运驾驶员情形者,不予聘用。

6)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驾驶员证件、履历作假,或面试问答提供虚假信息的,解除劳动合同。

7)驾驶员选聘时,公司应向其危害告知,说明工作岗位和环境面临的职业危害以及有害因素等;对签订合同的驾驶员,在聘任合同中应加入危害告知书。

4.1.2 岗前培训管理
1)驾驶员聘任后,应进行不少于32学时的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车辆技术、驾驶操作等国家规定的项目。

3)驾驶员培训完毕时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进行补考。

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上岗。

4)驾驶员岗前培训项目、考核试卷应存入驾驶员档案。

4.1.3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1)在职驾驶员每年应接受公司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未完成再教育的驾驶员,下一年度不得上岗,直至补足再教育学时。

2)驾驶员应参加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受教育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当时不能参加的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

驾驶员安全参加安全教育时,应在相应的记录中签署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字。

3)公司规定驾驶员每年进行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安全培训。

驾驶员应认真、及时接受培训,并在将培训内容在工作中实践。

4)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除应补考外,还应与薪酬、安全评比等挂钩。

5)驾驶员可对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形式等提出改进意见,公司应对采用意见或建议的驾驶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

4.1.4从业行为定期考核
1)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由安全部门按照公司相关考核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评优评先考核,月、季考核由车队具体实施。

2)每月量化考核办法由车队自行制定,考核内容包括违章违纪情况、事故情况、服务质量、规范执行情况等。

车队量化考核情况应予以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3) 季度及年度评优评先执行相应的规定。

4)车队每月要对所有驾驶员进行一次违法违章及事故信息查询,春运、十一黄金周等特殊时段进行专项检查,对有扣3分及以下分的驾驶员要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情节严重者(3分以上)报安全部进行处理。

4.1.5驾驶员安全档案管理
1)驾驶员安全档案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子系统。

分总部、安全部、车队等不同等级权限实现录入、查询等功能。

2)除正常人事管理信息外,驾驶员安全档案内容还包括安全教育考核、违章违纪、交通事故、安全行车里程累计、安全奖惩、素质评定、证照审验、健康状况检查、驾驶适应性检测等记录。

3)相关权限部门应及时对变更信息内容予以更新。

4)驾驶员安全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机制,档案保存至驾驶员退休、转岗或辞退之日起三年时间。

4.1.6驾驶员调离和辞退管理
1)驾驶员身体条件不能满足相关要求时,人力部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优先调离驾驶员岗位,其次辞退。

2)驾驶员有自行驾驶非本公司营运车辆的、触犯法律(如吸食毒品或依赖性药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等)等行为之一的,人力部应予以辞退。

3)驾驶员擅搭无关人员或其他货物的,构成重大安全隐患,安
全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人力部应予以辞退。

4.1.7 安全告诫
1)车队调度人员每日派发路单时须对出车驾驶员进行观察、问询,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醒交代,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出车,提醒告知驾驶员当日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调度人员要做好对出车驾驶员状态确认及交代工作记录。

2)如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生病、或者情绪不良者应停止其出车,并及时转告车队安全员处理,安全员根据情形对其进行教育或惩戒,问题严重者报公司安全部处理。

3)出车驾驶员要随身携带《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4)驾驶员安全告诫时,安全管理人员应选择驾驶员出班回来,尽可能减少周围的其他人员的存在,要把握时机和技巧,达到告诫的目的。

4.1.8驾驶员疲劳预防管理
1)公司应尽可能为驾驶员创造必要的强身健体的活动,促进驾驶员群体的体质提升。

设计驾驶员工作时间时,要考虑职业特点和个体间差异,每日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中间停车落地休息时间不低于20分钟。

2)车队要关注驾驶员工作之余的生活安排,督促驾驶员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驾驶员职业健康检查。

3)驾驶员要规划好作息时间,保持精力充沛;如身体出现不适
时,不得坚持驾驶,应向车队提出休息申请。

4)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获得驾驶员群体的首次疲劳时间、疲劳程度等级以及不同季节的疲劳表现等数据,制定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等。

5)驾驶员要按公司规定使用抗疲劳日用品。

4.1.9 职业健康管理
1)人力部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发现潜在风险。

驾驶员身体有不适应继续从事营运驾驶员岗位的情形时,应及时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1.10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规范
1)驾驶员必须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按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自律,自觉养成文明行车习惯,杜绝影响安全的不良驾驶行为。

2)驾驶员出车前应保证充足睡眠休息,杜绝疲劳驾驶。

3)驾驶员应掌握自己身体状况的变化,杜绝带病出车。

遇到突发疾病时应与车队联系换班,不可勉强坚持。

对于感冒一类的小病,不可以服药后坚持开车,避免药物反应产生困倦,影响行车安全。

4)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

次日有出车任务时,禁止驾驶员饮酒、禁止应酬时间过晚等活动,确保次日行车安全。

5)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努力钻研驾驶技术,认真学习安全行车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操作水平。

6)驾驶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车辆日常维护检查和报修,认真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7)驾驶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年度审验,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继续驾驶车辆,审验合格后将复印件交到车队。

8)未经车队负责人或公司有关部门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或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9)驾驶员休假期间,不得驾驶非本公司营运车辆,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如私自驾驶车辆(包括非营运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10)驾驶员违章被有关管理部门处罚的,必须在当天向本单位安全员汇报;驾驶证被公安机关扣留,当事人必须主动按时到扣证机关办理手续,接受处理,并及时向本车队汇报。

4.2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员安全管理规定
4.2.1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置措施。

4.2.2从业人员应接受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4.2.3从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并按时进行审验。

4.2.4从业人员应在危险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对运输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符合技术条件的,要按要求和规定排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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