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地球化学测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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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测量地球化学测量规范

土壤测量地球化学测量规范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程目录前言 ............................................................................................................................................ I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的文件 (1)3 总则 (1)3.1目的任务 (1)3.2工作区域 (1)4 设计书编写 (1)4.1编写依据 (1)4.2准备工作 (1)4.3主要内容 (3)5 野外工作方法技术要求 (4)5.1样点布设 (4)5.2样品采集 (5)5.3 定点与记录 (7)5.4 野外样品加工及管理 (8)6 野外工作质量检查 (8)6.1 三级质量检查 (8)6.2野外质量检查内容 (9)6.3质量检查记录 (10)6.4问题的处理 (10)7 实验室样品接收与加工 (10)7.1 实验室资质 (10)7.2 样品接收 (10)7.3 分析样品加工 (11)7.4 分析样品加工粒径 (11)7.5 测定金样品加工 (11)7.6 加工工具与清洁 (11)7.7样品分装 (11)7.8 样品加工损耗 (11)7.9 分析付样保管 (12)7.10保管期限 (12)8 样品分析及质量监控 (12)8.1样品分析 (12)8.2分析方案选择 (12)8.3 详查样品分析技术要求 (13)8.4 质量控制 (14)8.5 分析质量评估 (17)9 数据整理与数据库建立 (17)9.1 数据整理 (17)9.2 数据库建立 (18)10 地球化学图件编制 (18)10.1 原始图件编制 (18)10.2地球化学图件编制 (18)11异常查证与评价 (21)11.1异常查证目的任务 (21)11.2 异常筛选与排序 (21)11.3异常分类 (21)11.4异常解释推断 (22)11.5异常查证程度 (22)11.6异常查证的技术要求 (22)11.7异常评价 (23)11.8异常查证工作报告 (23)11.9 异常登记 (23)12成果报告编写 (23)12.1编写要求 (23)12.2编写提纲 (24)12.3报告附图、附件 (25)13资料汇交 (25)附录A (规范性附录)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记录卡 (27)附录B (资料性附录)GPS野外使用要求 (29)附录C (资料性附录)GPS坐标校正校验记录 (30)附录D (资料性附录)质量检查登记系列表 (31)附录E (资料性附录)地球化学异常登记 (39)前言本标准遵循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程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程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程(最新版)目录1.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定义与目的2.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方法3.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规范与标准4.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应用领域5.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意义与展望正文一、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定义与目的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简称土壤测量,是一种通过系统采集地表疏松覆盖物样品,分析其中元素含量或其他地球化学特征,发现土壤异常,以达到矿产勘查目的的地球化学勘查方法。

其主要目的是为矿产资源勘查、环境保护、土地资源评价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方法土壤地球化学测量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采样:按照一定的采样密度和方法,采集地表土壤样品。

常见的采样方法有网格采样、随机采样等。

2.样品处理:采集到的土壤样品需要经过一定的处理,如干燥、研磨、过筛等,以满足分析要求。

3.分析:对处理后的样品进行化学分析,测定其中元素含量。

常用的分析方法有 X 射线荧光光谱法、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

4.数据处理与解释:根据分析结果,绘制土壤元素分布图,结合地质背景和土壤地球化学特征,分析土壤异常的原因,推测潜在的矿产资源。

三、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规范与标准为了保证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

其中,《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 (DZ/T 0145-199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发布,于 1995 年 1 月 27 日首次发布,于 1995 年 12 月 1 号实施。

此规范包括野外工作、采样工作及编录、加工及管理等内容。

最新的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程是《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程(DZT 0145-2017)》。

四、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应用领域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广泛应用于以下几个领域:1.矿产资源勘查:通过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可以初步了解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为矿产资源勘查提供依据。

2.环境保护: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可为土壤污染监测和污染源追踪提供科学依据,有助于环境保护。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讨论稿)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讨论稿)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技术标准DD2010-XX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讨论稿)中国地质调查局2010年7月16日《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讨论稿)任务书编号:总[2010]05-01-02项目编号:121201091051项目负责人:张华编写人:张华、叶家瑜、向运川单位负责人:韩子夜单位专业负责人:史长义提交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提交时间: 2010年7月前言本次《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是在1994年版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了近十多年在土壤地球化学测量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工作实践经验,吸收了近些年我国在分析测试,资料整理和综合研究的先进成果,本着制定的《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应具基本代表当前的先进技术水平,促进我国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实际水平向更高层次跃进宗旨,编制本规范。

编制后的《土壤地球化学规范》对我国在不同景观区开展的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相关的设计编写、野外样品采集及其方法技术、样品加工、样品分析、数据处理、图件编制、异常查证与评价、成果报告编写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使之更符合当前国内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实际水平和工作要求。

在规范正文之后,对相关的其他内容以附录的形式表述。

本规范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和归口管理。

本规范由中国地质调查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负责组织起草修订。

本规范起草人:张华、叶家喻、向运川、王会锋等。

牟绪赞、任天祥、李宝强、陈国光、杨万志、刘长征、许光等参加了衬稿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重要的修改意见。

本规范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解释。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讨论稿)1. 范围1.1本规范规定了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工作性质与任务、设计编写、野外样品采集及方法技术、样品加工、质量管理与检查,分析测试技术、测定元素选择与分析测试质量、资料整理与图件编制、异常查证与评价、成果报告及附图、资料汇交等相关要求。

1.2本规范主要适用于金属矿产勘查的1:10000、1:5000和1:25000大比例土壤地球化学测量,也适用于1:50000和1:250000中比例尺区域地球化学测量,1:250000和1:50000工作中的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应依据《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和《地球化学普查规范》要求执行,铀矿、地热、非金属矿产勘查的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可参照执行。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

5
5.1 测地及采样点的定位工作按ZBD/0002《物化探测地规范》要求执行。而面积性工作采用随机 采样方法的,野外定点时必须用相同或大于其工作比例尺的地形图。点位误差要求:普查、详查工作 ≤2mm
5.2
5.2.1
5.2.1.1 详查在测定的采样点周围点线距的1/10范围内采样,样品可由一处组成或由数处组成, 区调或普查,由3~5点采样组合成一样。采样应避免各种污染,遇有岩石露头、废石堆、沼泽、崩积
a.试验剖面应布置在主要的、有代表性的矿床和覆盖物地段.每条剖面的两端必须各有3~5个点 落在背景地段上。
b.采样层位(深度)和加工方案试验,一般选择在揭露过矿体的探槽或浅井上(见附录A)。如果地表 工程不理想或没有工程,可以用一般剖面方法,按不同深度采样。指示元素和测网试验一般与层位和 粒度试验在同一剖面进行。削面数量不得少于三条。
3.3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可用于找矿以及各类异常和矿化点的查证、评价,也可为地质填图提供信息。 3.4 区域调查和普查的土壤测量方法,其主要技术要求,按化探区域调查和化探普查的规范执行。
3.5 用于金属矿产地质勘查的土壤测量应选择在残坡积层发育地区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995-01-27发布
5.2.1.2 一个地区的工作应尽量采自同一介质、同一层位物质,样品一般采集在距地表20~50cm 深处土壤的B层(淋积层)或C层(母质层)中的细粒级物质。取样重量根据测试项目多少而确定,以保证 过筛后送测试的单个样品重量满足分析要求为准。过筛后送化验室单个样品不少于80g,进行痕金测 定的单个样品,过筛后的重量应不少于100g
5.3 5.3.1 5.3.1.1 野外采样人员每日采样结束,整理填写好送样单将样品送交加工人员验收登记。加工人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地球化学评价是对土壤、矿石、矿石矿石和岩石中化学元素的含量和组成进行分析和评价的一种方法。

对土地质量进行地球化学评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土壤的质量状况,为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下面是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的规范。

一、样品采集1.样品应随机取样,以避免局部的化学污染对样品的影响。

每个采样点应至少采集3个均匀混合的土样,以减少抽样误差。

2. 采样应根据评价的目的确定,例如,如果是用于农业土壤肥力的评价,应采集0-20 cm和20-40 cm两层土样进行分析。

3.样品应标记清晰,注明采样地点、深度和日期等信息,便于后期分析和比较。

二、样品前处理1.样品在分析前应进行样品前处理,以去除有机质、碳酸盐和颗粒物等杂质,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2.有机质的去除可以通过干燥、高温燃烧或酸处理等方法进行。

3.碳酸盐的去除可以通过酸洗或加热处理等方法进行。

4.样品中的颗粒物可以通过筛分或沉积沉淀等方法进行去除。

三、分析方法1.样品的分析方法应选择准确、精密和快速的方法,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常用的土壤地球化学分析方法包括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X射线荧光光谱法等。

3.在选择分析方法时,应考虑到土壤中不同元素的含量范围和特性,以及所需的分析灵敏度和准确性。

四、评价指标1.土壤地球化学评价指标应根据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需要进行选择,如农业土地、城市土地和工业土地等。

2.常用的土壤地球化学指标包括pH值、有机质含量、氮、磷、钾等常量元素含量,以及重金属元素含量等。

3.在评价指标的选择时,应考虑到土壤的特性和功能需求,确保评价结果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五、结果解释1.土壤地球化学评价的结果应经过统计处理和分析,得出结论,以指导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2.结果的解释应根据所选择的评价指标来进行,如通过分析土壤中重金属元素含量来评估土地污染状况。

3.结果的解释应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标准进行,以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地球化学土壤测量工作细则

地球化学土壤测量工作细则

地球化学土壤测量工作细则摘要4.4.1 测区范围a. 测区范围应以任务书的要求确定,并通过设计前的踏勘,选择覆盖物类型和地质条件最有利的地段。

b. 根据普查后的异常确定详查工作范围时,应考虑覆盖物类型对异常规模、形态的影响,测区范围应大于异常或异常群(带)的面积。

4.4.2 测区的部署原则4.4.2.1 测线方向应尽量垂直被探查地质体的走向,并尽可能与已知地质剖面或物探测线一致。

4.4.2.2 测网可根据被探测物的规模、产状和工作性质,分规则测网与不规则测网(非网格化测网)。

a. 规则测网有矩形与正方形网格。

矩形网格适用于探测长、短轴相差较大的目标物,正方形网格适用于探测长、短轴相差不大、或形态复杂的目标物;b. 非网格采样适用于中、小比例尺或地形恶劣、施工条件差,正规网格布设难度大的地区。

4.4.2.3 不同勘查阶段有不同的工作比例尺和测网密度,工作比例尺与测网的关系见表1。

详查工作中若以土壤测量资料确定的测区,线距与点距可根据资料中的异常大小而定,选择表l中合适的比例尺和网度。

一般情况下,线距应小于有意义异常长度的1/2,点距应小于异常宽度的1/3。

由其他资料确定的详查区可参照表l执行,应保证最少有3条测线控制探测物。

5 野外工作5.1 测地及采样点的定位工作按ZBD/0002《物化探测地规范》要求执行。

而面积性工作采用随机采样的方法,野外定点时必须用相同或大于其工作比例尺的地形图。

点位误差要求:普查、详查工作≤2mn。

5.2 采样工作及编录5.2.1 采样工作5.2.1.1 详查在测定的采样点周围点线距的l/10范围内采样,样品可由一处组成或由数处组成,区调或普查,由3~5点采样组合成一样。

采样应避免各种污染,遇有岩石露头、废石堆、沼泽、崩积物、河床堆积、水田等不能取样时可弃点,但在记录中应注明。

5.2.1.2 一个地区的工作应尽量采自同一介质、同一层位物质,样品一般采集在距地表20~50cm深处土壤的B层(淋积层)或C层(母质层)中的细粒级物质。

土壤化探规范

土壤化探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DZ/T 0145-9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工作中主要方法、技术要求和规则。

1.2本标准适用于金属矿产地质勘查。

铀矿、地热、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查的土壤测量工作也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GB/T 14496 地质矿产地球化学勘查名词术语DZ/T 0011 地球化学普查规范(比例尺1:50 000)DZ/T 0075 地球化学勘查图图式,图例及用色标准3 总则3.1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简称土壤测量),是以上壤为采佯对象所进行的地球化学勘查工作。

3.2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主要用于矿产地质勘查的详查阶段,也可用于在区域调查、普查阶段中水系沉积物测量无法进行的地区。

3.3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可用于找矿以及各类异常和矿化点的查证、评价,也可为地质填图提供信息。

3.4 区域调查和普查的土壤测量方法,其主要技术要求,按化探区域调查和化探普查的规范执行。

3.5 用于金属矿产地质勘查的土壤测量应选择在残坡积层发育地区进行。

4 工作设计4.1 资料收集编写土壤测量的工作设计前,—般应收集和分析以下资料:a.测区的地理和交通、生活情况以及测地资料;b.测区及外围地质特征,矿产、矿床类型和成矿规律,矿床氧化淋失程度等特点; c.测区及外围以往地质、物探、化探、遥感等的工作程度和工作成果;d.测区的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第四纪覆盖物(尤其是土壤)的类型,植被特征,人工污染情况等有关资料;e.表生作用对指示元素的影响及表生赋存状态。

4.2 方法有效性与技术试验4.2.1 野外踏勘编写设计前应对测区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工作、取得第一手资料,以了解所收集资料方法技术的有效性,其内容包括:a.检查核对所搜集资料的可靠程度;b.确定试验地点和测区的有效范围;c.实地考察工区的交通、生活及工作条件。

4.2.2 设计前的技术试验4.2.2.1 有前人工作过的测区或邻区,设计时其主要技术指标和方案可参照前人的工作成果。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1704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1704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1704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1704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是土地质量评价技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结
果可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必要的条件。

本规范目的是规定土地质量地
球化学评价的内容,以及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的评价与解释等,为评价工
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供技术支撑。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土壤和地表土壤地球化学评价。

二、环境土壤检测条件
1.检测地点:多样化采样点,以覆盖环境质量的不同空间分布特征。

2.检测内容:环境土壤应检测pH、水分、有机质、全氮、全磷、部
分碳酸钙、部分重金属等指标。

3.检测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全国环境土壤地球化学正式检测方法。

三、检测结果评价与解释
1.检测结果评价: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确定土壤环境质量等级,
并评价当地土壤近年来变化趋势。

2.检测结果解释:以分析结果为依据,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综合解释
不同指标的空间分布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以期为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参考。

四、检测质量控制
本规范规定:检测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监控要求,通过系统的质量控制,以保证检测数据可靠、可比性及可追溯性,减少检测误差。

五、检测过程安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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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z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nZ/T 0145一 94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1995一01一27发布 1995一12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工作中主要方法、技术要求和规则.1.2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矿产地质勘查。

铀矿、地热、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查的土壤测量工作也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UB/T 14496 地质矿产地球化学勘查名词术语DZ/T 0011 地球化学普查规范(比例尺 1:50 000)DZ/T 0075 地球化学勘查图图式,图例及用色标准3 总则3.1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简称土壤Nii量),是以土壤为采样对象所进行的地球化学勘查工作。

3.2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主要用于矿产地质勘查的详查阶段,也可用于在区域调查、普查阶段中水系沉积物测量无法进行的地区.3.3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可用于找矿以及各类异常和矿化点的查证、评价,也可为地质填图提供信息。

3.4 区域调查和普查的土壤测量方法.其主要技术要求,按化探区域调查和化探普查的规范执行。

3.5 用于金属矿产地质勘查的土壤测觉应选择在残坡积层发育地区进行。

4 工作设计4.1 资料收集编写土壤测量的工作设计前,一般应收集和分析以下资料 :a. 测区的地理和交通、生活情况以及测地资料;b. 测区及外围地质特征,矿产、矿床类型和成矿规律,矿床氧化淋失程度等特点;c. 测区及外围以往地质、物探、化探、遥感等的工作程度和工作成果;d. 测区的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第四纪覆盖物(尤其是土壤)的类型植被特征,人工污染情况等有关资料;e. 表生作用对指示元素的影响及表生赋存状态。

4.2 方法有效性与技术试验4.2.1 野外踏勘编写设计前应对测区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工作、取得第一手资料,以了解所收集资料方法技术的有效性,其内容包括:a. 检查核对所搜集资料的可靠程度;b. 确定试验地点和测区的有效范围;c. 实地考察工区的交通、生活及工作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5一01-27批准 1995-12一01实施DZ/T 0145一 944.2.2 设计前的技术试验4.2.2.1 有前人工作过的测区或邻区,设计时其主要技术指标和方案可参照前人的工作成果。

如果认为资料不足,可补作部分技术试验。

4.2-2.2 前人未工作过的地区、特殊景观、为寻找特殊矿种、特殊矿产类型为目的的地区,必须开展技术试验。

试验内容包括:采样层位(深度),采样介质,样品加工方案,指示元素及指标,采样布局,采样网度和方法等,4.2.2.3 技术试验的一般要求a. 试验剖面应布臵在主要的、有代表性的矿床和覆盖物地段。

每条剖面的两端必须各有 3- 5个点落在背景地段上。

b. 采样层位(深度)和加工方案试验,一般选择在揭露过矿体的探槽或浅井上(见附录A)。

如果地表工程不理想或没有工程.可以用一般剖面方法,按不同深度采样。

指示元素和测网试验一般与层位和粒度试验在同一剖面进行。

剖面数量不得少于三条。

c. 土壤测量的指示元素及指标,可根据矿床的元素共生组合关系(见附录B,附录C和附录D),通过试验择优选择。

4.3 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及技术试验结果编制设计书。

设计书内容应包括:a. 工作的目的及任务要求;b. 地质、地形、地貌、第四纪覆盖物类型以及地表地球化学环境和可能干扰的因素;c. 祥品的自然富集层位和颗粒度。

工作比例尺和采样网度.深度及重量;d. 取样介质及样品加工方案;e. 指示元素和指标,分析方法及方法检出限的要求,质量监控方案;f. 方法技术要求、技术经济指标和生产管理要求;9. 设计附图;h. 予期提交的成果和资料。

4.4 测区与测网4.4.1 测区范围a. 测区范围应以任务书的要求确定,并通过设计前的踏勘,选择植盖物类型和地质条件最有利的地段。

b,根据普查后的异常确定详查工作范围时,应考虑覆盖物类型对异常规模、形态的影响。

测区范围应大于异常或异常群(带)的面积。

4.4.2 测区的部署原则4.4.2.1 测线方向应尽量垂直被探查地质体的走向,并尽可能与已知地质剖面或物探测线一致。

4.4-2.2 测网可根据被探测物的规模、产状和工作性质,分规则测网与不规则测网(非网格化测网)。

a. 规则测网有矩形与正方形网格。

矩形网格适用于探测长、短轴相差较大的目标物;正方形网格适用于探测长、短轴相差不大、或形态复杂的目标物。

b. 非网格采祥适用于中、小比例尺或地形恶劣、施工条件差,正规网格布设难度大的地区。

4.4-2.3 不同勘查阶段有不同的工作比例尺和测网密度,工作比例尺与测网的关系见表 1。

详查工作中若以土堆测量资料确定的测区,线距与点距可根据资料中的异常大小而定.选择表1中合适的比例尺和网度。

一般情况下,线距应小于有意义异常长度的 1/2,点距应小于异常宽度的 1/3。

由其他资料确定的详查区可参照表 1执行,应保证最少有 3条测线控制探测物。

表 1 工作比例尺与测网密度5野外工作5.1 测地及采样点的定位工作按 ZBD/0002《物化探测地规范》要求执行。

而面积性工作采用随机采样方法的,野外定点时必须用相同或大于其工作比例尺的地lf?图。

点位误差要求:普查、详查工作(2 mm,采样工作及编录采样工作,‘ 25.2.1,详查在测定的采样点周围点线距的 1/10范围内采样,样品可由一处组成或由数处组成,区调或普查,由3^-5点采样组合成一样。

采样应避免各种污染,遇有岩石露头、废石堆、沼泽、崩积物、河床堆积、水田等不能取样时可弃点,但在记录中应注明。

5.2.1.2 一个地区的工作应尽量采自同一介质、同一层位物质,样品一般采集在距地表20 -50 cm深处土壤的B层(淋积层)或c层(母质层)中的细粒级物质。

取样重量根据测试项目多少而确定,以保证过筛后送测试的单个样品重量满足分析要求为准.过筛后送化验室单个样品不少于80 g,进行痕金测定的单个样品,过筛后的重量应不少于 100 g。

5.2.1.3 在特殊地貌区应根据不同自然地理条件选用不同的采样方法。

a. 在土壤成层不完善的山区.应采集植物根以下的残、坡积土,尽量不要带入腐植质和碎石;b. 在我国南方湿热气候地貌区,发育有较厚层残积土壤。

当金属硫化物在地表可能遭到强烈淋失时。

应在距地表50 cm以下深处土壤中取样;c. 在我国北方干早或半干旱风成砂堆积地貌区,应透过风成砂土层,采集基岩上的残积物质并筛取+45一一5 mm粗粒级部分;d. 在一些冲积物、风成土、冰积物、融岩堆积物、钙质土、耕植土或其他外来搬运物所覆盖的地区,通常应穿过这些覆盖物,在原地的残、坡积层中采样。

5.2.2 采样编录5.2.2.,采样编号必须统一要求,逐点认真作好编录.5.2-2.2 编录的内容应包括:工区名称、编号(图幅号)、点线号(横、纵坐标)、样品号、取样层位、采样位臵、覆盖层、样品颜色、土壤层性质、弃点原因、采样日期、采样员姓名等(附录E),大于1-10000以上的比例尺找矿详查工作还应描述矿体、矿化、蚀变、污染等有关地质、地球化学现象.5.2-2.3 编录格式可以使用标准的野外记录卡或记录本。

用中硬强度的铅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准重抄和涂改。

5.3 野外样品加工及管理5.3.1 野外样品加工及管理5.3.1.1 野外采样人员每日采样结束,整理填写好送样单将样品送交加工人员验收登记。

加工人员检查发现错号、漏采和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应及时纠正或重采。

5.3.1.2 采集的样品要防止沾污.装样品的布袋无论是新的或是已使用过的旧样品袋都要经过洗涤后才能使用。

5.3.1.3 装在布袋中的样品应在日光下晒干,有条件的也可在带自动温度测试控制的电烘箱内烘干,但箱内温度不能超过60"C。

不论采用哪种千燥方法,在干燥过程中要不时揉搓祥品,以免土质结块,干燥后的样品要用木褪轻轻敲打以使粘土胶结物中的颗粒解体.5.3.1.4 样品干燥后,按设计规定的加工方案用不锈钢筛进行过筛。

过筛后的样品应采用对角线折迭法混匀.然后放入塑料瓶或纸袋中,其重量按设计书要求确定。

在野外加工处理样品时应防止样品间相互污染。

因此,每处理完一个样品后,凡是和上一个样品接触过的筛子.台称等物都要清理千净,然后再进行下一个样品的加工处理。

5.3.1.5 装入塑料瓶或纸袋的每个样品应标明工区(图幅号),样品号、日期、加工员。

填写送样单及编制样品加工号码表后妥善保管。

每天加工完毕后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加工处理准确无误。

5.4 野外工作质量检查5.4.1 土壤地球化学测量的野外质量检查制度:a. 采祥小组和样品加工人员应保证工作质量,作好日常自检工作。

小组长应对当天所采样品、编录1点位等进行检查,发现间题及时纠正。

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时,全面检查本阶段工作是否符合质量要求;n. 大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气广阶段到各采样组和样品加工组进行方法技术和工作质量检查。

方法技术检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应随同采样小组深入工作现场进行抽查,全面观察野外采样工作过程,样品加工是否严格按规定及工作设计执行。

工作质量检查,包括室内与野外检查两项。

室内抽查主要校对采样点位图,编录和样品成份,检查总工作量的 10%,野外检查包括抽取一些采样点实地核对采样部位.定点误差,采样标记、记录内容以及重采样检查等。

检查量为总量的5%。

不允许用同时在同一点采双样来代替重采样。

重复采祥应布设在可能出现地球化学异常地段及可疑地段,已发现的矿化及找矿标志部位,也可考虑不同地质构造单元均匀布设。

5.4.2 各类检查结果要用文字和表格的形式记载下来,供工作质量评定时参考。

5.4.3 采样质量评估。

重采样品与基本样一同加工,统一编号送实验室分析。

待获得分析数据后对比第一次取样的基本分析值(C,)与重复采样的分析值Cz),计算两次分析值之间的相对偏差(RE %)值。

合格样品应占全部被检样品数的70%以上,合格率小于70%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或返工。

5.4.4 野外质量验收标准可参照化探普查规范附录 C要求执行。

DZ/T 0145一 946.样品测试工作6.1 实验室样品加工及管理6.1.1 承担样品测试任务的实验室应负责样品的验收,检查,发送和保管。

野外采样的工作单位将样品送交给承担样品分析任务的实验室时,均需办理样品交接手续.在双方交接样品过程中,发现送来的样品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实验室有权拒收样品,并应及时通知送样单位处理。

a. 无送样单,或送样单填写不清,不全、无责任者签名;b. 样品无编号或编号混乱有重号;c. 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破损,丢失或污染;d. 样品重量不符合规定或设计书要求。

6.1.2 样品加工前应在小于60℃恒温箱内进行充分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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