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培训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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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

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

之一: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需“内外兼修”张学群2015年05月23日10:19 来源:学习时报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就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内优素质,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自身法治思维能力打铁要靠自身硬。

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首先靠领导干部增强法治素养,自觉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积极践行者和引领者,坚定信念,努力学习,自加压力,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使法治成为一种自觉。

贯彻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领导干部能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决策,是建立在良好法治思维理念基础之上的。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把对公平、公正、公开的追求作为内心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和公信力。

养成用法治理念指导依法行政的良好习惯,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语,使依法履职、依规办事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履职导向。

重视法治理念的实践运用,在遇到公权与私权冲突、公利与私利冲突时,能够主动运用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使决策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积累法治知识。

认真进行法治理念方面的理论学习。

法律制度纷繁复杂,以法治理念和法理学的学习为基础才能从中发现主线,从而提高掌握法律知识和应用法律规定的能力和水平。

从现实情况看,领导干部不同于专业法律从业者,对其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不可能要求那么高,要在法律原则的掌握上下功夫,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提升法治思维的高度和广度。

加强与本行业内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相关程序法的学习,夯实法治思维的密度和硬度,成为熟练应用法律方法解决问题、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

党课提纲:领导干部需要什么样的法治思维

党课提纲:领导干部需要什么样的法治思维

党课提纲:领导干部需要什么样的法治思维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实践性命题:“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其中,“法治思维”是一个前沿的学术概念,包含着丰富的理论内涵,是重要的理论创新。

一、法治思维的四个基本特征其一,法治思维的主体是公权力的享有者和行使者。

依据党的十八大报告阐述,法治思维是与公权力的运用相关联的。

也就是说,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只有公权力的享有者和行使者,符合法治精神、原则、理念和要求的思维习惯和程式,才属于法治思维。

反之,一般的老百姓不可能有法治思维。

哪怕他们知道依据法律去解决问题,也只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其二,法治思维的标准是权力行使的“合法性”,而非“合法律性”。

“合法律性”仅仅是“合法性”中的一个方面的要求。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合法律性”还可能背离“合法性”,因为“恶法亦法”。

所以,法治思维中所奉行的“合法性”标准,既立足于现行法律规范,却又超越了现行法律规范。

其三,法治思维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人权。

法治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政治文明,人权是法治始终捍卫的终极关怀。

理所当然,尊重和保障人权也是法治思维的最终目标,它是法治思维活动展开之后的最后归属和落脚点。

当然,在法治思维的运用中,人权保障的目标可以包含和分解为许多子目标。

如职权法定、自然理性、社会良知、程序正当和利益平衡等。

但是,这些目标的贯彻和运用,必须服从并最终归属于人权保障的根本目标。

其四,法治思维的过程是一种具体化的思维过程。

法治思维的展开,是领导干部依据其大脑中已有的法治精神、原则、理念和要求这些抽象性的思维成果,适用于社会中具体问题的分析,进而将具体问题予以适度抽象,形成决策的过程。

二、运用五种法治思维在工作中,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并运用以下五种法治思维:第一,权力的合作性思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条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领导法律讲堂发言稿

领导法律讲堂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法律知识,分享我在工作中的法律心得。

在此,我要感谢组织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学习平台,让我有机会为大家带来这次法律讲堂。

首先,我想谈谈法律在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性。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在我们国家,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保障了国家的长治久安,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为一名领导者,我们更应该具备法律意识,将法律精神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作为领导者,我们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具体来说,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1. 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3.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手段。

作为领导者,我们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 利用各类会议、培训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2. 结合实际案例,开展以案说法活动,让干部职工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增强法治观念。

3. 加强与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的合作,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领导者,我们要以身作则,带头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具体来说,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1. 严格规范公正用权,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现象的发生。

2.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总之,法律是我们工作的指南,也是我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武器。

在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上的讲话模板

在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上的讲话模板

在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上的讲话模板尊敬的各位领导干部、各位同事:大家上午好!首先,请允许我向各位领导干部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感谢各位领导干部出席此次法制培训班,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时间和机会,使我们有机会深入学习法制知识,提高法制意识,增强法律素养。

在新时代,我相信,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以坚定的信心、昂扬的斗志,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制水平,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法制意识是指人们在经历和创造社会生活过程中,对法律地位、法律作用、法律约束、法律遵循等法律问题的判断、认识及要求。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职责,具备高度的法制意识是我们履职的基本要求。

在这个快速变革的时代,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和调整,我们必须与时俱进,紧跟法治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制知识储备,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思维和法规意识,为有效履行职责奠定坚实的基础。

法制培训班是我们加强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

通过系统的学习,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法规的本质和作用,了解法制建设的历史演变和现实需求,了解国家治理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了解干部在法制建设中的责任和使命。

此次培训班将围绕法治领导、法治执政、法治干部、法治文化等方面展开深入的学习和研讨,我们有机会听到各界专家学者的精彩讲解,交流经验,共同探讨发展之路。

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个宝贵学习机会,主动参与、积极思考,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践行到位,为加强党的法治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平等对待一切公民的底线,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作为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时刻以法律为纲,严守法律底线,确保我们的言行符合法律法规,不违法、不失德、不越轨。

我们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坚决杜绝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坚守底线原则,严格自律,做到守法用权、守法用权、守法用权。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稳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稳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稳王利明数年前,我的一位在某中级法院作院长的学生,和我讨论法院是否有必要搞“大接访”。

他所说的“大接访”,就是每月固定一天或数天,由院长带领全院法官接待所有上访的群众,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已经判决了的可以改判,已经执行完毕的,如果执行错误,当场可以决定回转执行。

对此,法院内部一直有两种意见争执不下,所以想听听我的看法。

我认为在政府机关实行大接访可能会有一些作用,也许能解决民众的一些实际问题,拉近政府与民众的距离,倾听民间疾苦。

但是,法院要实行大接访,要三思而后行。

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机构,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按照法定的程序来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但法定的程序一个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在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陈述、请求和辩论的基础上,查明事实,依法裁判。

为此,要把双方当事人汇集在一起,来听取双方的意见,而不能偏听偏信。

在大接访过程中,法官听到的是一方的陈述,而不是双方的陈述,怎么能够仅凭一面之词,就决定案件是否改判呢?如果仅仅只是听取意见,而没有经过详细地阅卷、开庭陈述、辩论、举证、质证等一系列环节,法官又如何能够真正查清事实?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就贸然宣布改判,这岂不是拿生效的判决当儿戏?更何况生效的判决本身就具有既判力,这是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体现。

如果一个法官可以在大接访中随便推翻生效的判决,则庄严的法庭审理还有什么意义呢?由此,我想到了近来我们经常出现在媒体上的一个说法,叫“信访不信法”。

不少民众认为,发生纠纷之后不必找法院,而应当找党政领导,而且领导的职位越高则越能解决问题,以至于上访、告状甚至群体性上访成为一种常态现象,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这种做法确实也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传统社会就有拦轿喊冤、由青天大老爷做主的传统,在我们电视上,这些包青天式的历史故事为人们耳熟能详,所以许多民众认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是困难的,只有真正找到包青天式的清官、大官,才能为民做主。

这种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的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的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的能力杨小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能力大家好,下面我们讲关于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

关于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能力,我想讲的第一个问题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是一种能力。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一种能力,我们要把它转化成一种能力。

对于领导干部,对于人来讲,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作为一个主体脑袋里边的观念也好、精神也好,它在做事,在具体工作当中一定要转化成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需要通过学习、培训和实干逐渐来养成的。

所以,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对于领导干部来讲确实是一个综合的能力,这是强调的第一。

第二个问题,这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能力,主要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我们概要地梳理一下,然后我们就进入到具体的讲。

第一个,凝聚改革共识和深化改革。

第一个是关于改革的,这四个能力主要运用在这个方面,第一个,改革方面的能力;第二个,发展方面的能力。

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领域是推动和规范发展;第三,矛盾纠纷的化解;第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所以,我们当今主要面临的是这四大任务(改革、发展、纠纷化解、和谐稳定),所以我们经常讲,十八大包括提出,领导干部要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能力,这个能力的主要应用领域和对象、事项的范围主要是指这四个方面,下面我们就对这四个方面的能力一一做一些分析。

二、凝聚改革共识和深化改革的能力第二个问题,凝聚改革共识和深化改革的能力。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运用在什么领域方面?第一个,中央就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凝聚改革的共识和深化改革。

你要有这方面的能力,下面我们来看,第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凝聚改革共识。

改革是要触及到方方面面利益的。

我们要做改革,是要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的,这是肯定的,会触动不少人的利益,因此这个改革能不能推行?首先是一个人们的认识能否达成一致的问题,领导干部要解决的问题是,首先你要推改革,你首先要达成共识,我们就要凝聚共识,这个东西改还是不改,能不能改,怎么改?要有一个改革共识的凝聚达成。

领导干部法治讲座讲稿

领导干部法治讲座讲稿

领导干部法治讲座讲稿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堂关于领导干部法治的讲座。

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原则,也是我们领导干部必须遵循和践行的重要规范。

我将在本次讲座中与大家一起探讨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和责任,并分享一些实践经验和思考。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法治。

法治是指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一种治理方式。

法治的核心是以宪法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保障,依法行使权力,并保证社会秩序的一种方式。

法治的实现需要广大领导干部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作为领导干部,我们首先要做到知法守法。

只有深入学习和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够掌握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

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力和责任,并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职责,同时也要教育引导身边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崇尚法治、守法守纪。

其次,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做到公正行事。

公正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我们要依法行政,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得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在决策过程中,要权衡利弊,全面考虑各方利益,依法平等对待各方面的利益,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同时,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做到廉洁为政。

廉政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领导干部的底线。

我们要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腐败行为,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廉洁从政不仅仅是对职务的要求,更是一种道德和作风的要求。

我们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做到廉洁、正直、谦虚、实干,树立良好的形象。

最后,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加强自身能力素质的建设。

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和责任重大,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学习法治理论,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法律改革动态,加强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的运用。

在实践中,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提高法律运用能力,做到以法治国、以法定行政、以法治政。

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讲稿

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讲稿

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讲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讲稿一、法治理念与核心价值观1.法治理念的含义与特点法治理念是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观念和价值追求。

它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2.核心价值观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核心价值观在法治建设中具有引领和塑造作用。

它能够引导人们的行为,增强法治意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法律法规体系与重点法规解读3.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与特点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构成,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完备性和统一性的特点。

4.重点法规解读选取若干重要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阐述其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三、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5.依法行政的原则与实践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权利。

它要求合法性、合理性、高效性和责任性。

6.公正司法的意义与实践公正司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

它强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确保司法权的独立、公正行使。

四、深化改革与完善法治7.深化改革对法治建设的要求深化改革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8.完善法治的实践与探索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探讨如何完善地方法治建设,提高法治化水平。

例如,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

五、反腐倡廉与法治建设9.反腐倡廉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反腐倡廉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强化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反腐斗争的深入开展。

2. 反腐倡廉的实践与探索分析当前反腐斗争的形势与任务,总结地方和部门反腐倡廉的经验和做法,提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例如,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等。

六、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10.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性与内涵领导干部作为社会治理的领导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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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维护稳定的大局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
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凸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与此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要真正做到人民利益至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领导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强化这方面的能力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
而所谓法治思维,就是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根据学者观点,法治思维主要包含了五个方面的思维内容,即合法性思维、权利义务思维、公平正义思维、责任后果思维和治官治权思维等。
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几乎都有法可依。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的发展中,确实还有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而最优的解决之道,就是领导干部要懂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了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
一、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涵义与相互关系
要明确“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涵义,首先要明确“法治”的涵义,对“法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法治强调以法治国、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包括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和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法治是实质法治和形式法治两者的统一体,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体现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实质意义的法治也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两者均不可或缺。
法治方式,是指领导干部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式、方法。
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关系上,法治思维支配法治方式。领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必然会主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反之,当他遇到需要处理的问题时,通常首先会想到人治手段,在必须和只能法治方式时,他也可能把法律手段用偏、用歪。同时,法治思维需要通过法治方式来表现。法治思维虽然是一种思想认识活动和过程,但它必然要外化为法治行为,即通过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如果一个领导干部只会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分析和思考问题,而不能和不会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尚不能认为这个领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指明了路径,共同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之中。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培训讲课稿
运用法治思维与法制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同志们早上好,今天我授课的主题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制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温泉之城˙长寿石阡”政法工作奋力腾飞》党的十八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因此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新的历史时期,对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一项新内容,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一项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对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及其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作用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今天我就带领大家共同学习,通过分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涵义与相互关系,探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提出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以及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从党的执政历程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
我们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并愈加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要求当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使得有法可依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使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都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从这一层面来讲,改革的成效将更加体现在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上,以切实保障改革沿着法治化的道路加快前进。因此,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应当更加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自觉需求。
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社会主义中国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恰恰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应当成为各级领导干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提升执政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突出党对法治的理念和态度。而法治方式作为方法论,是一种行为准则,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在执行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行动两个方面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指明了具体路径,体现了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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