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总结报告模板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的税收处理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的税收处理第一篇: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的税收处理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的税收处理抵债资产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
由于抵债资产形式多样,涉及环节繁多,处理以物抵债资产的涉税问题也较为复杂。
现按抵债资产的取得、持有、处置环节所涉及税收处理分析如下:一、抵债资产取得税收处理以物抵债是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金融企业债权的行为。
在此环节涉及的税收主要有:1.营业税。
以物抵债是以收回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方式收回债权,也包含未缴纳营业税的利息收入。
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包含的未税利息收入应在收回抵债资产时确认,计算缴纳营业税。
在抵债协议或法院裁决书中一般有明确抵债金额和利息划分;如无明确此项时,按照税法原则,需以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抵债金额。
在抵债环节营业税处理分为以下3种情况:(1)抵债资产金额和抵债本金与利息金额均确定时,按抵债的利息部分计入利息收入。
抵债的已税利息收入因在计提时已缴纳营业税,因此在抵债收回时是应收利息款收回,不缴纳营业税;抵债的未税利息收入则应在抵债收回时计入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
(2)抵债资产金额确定,但抵债金额未能明确抵债的本金与利息金额,按照常规金融企业先冲本金。
大于本金小于等于利息部分需区分已税利息和未税利息,计算应纳营业税。
(3)抵债资产金额不确定,当抵债资产公允价值小于等于金融企业应收本金与利息之和时,按(2)的原则处理。
抵债资产取得环节,特别在通过司法程序获得抵债资产时,债务方往往不配合,或债务人已关闭破产,在此环节应由债务人缴纳的抵债资产营业税等相关税金,往往由金融企业代缴。
需要注意的是,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应在确定抵债金额时予以扣除。
另外因抵债资产价值一般不会超过金融企业债权之和,对此情况不予考虑。
2.所得税。
(1)抵债资产折价金额高于债权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06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收回的以物抵债非货币财产,经评估后的折价金额若高于债权的金额,凡退还给原债务人的部分,不作为应税收入;不退还给原债务人的部分,应计入应税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的税收处理.docx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的税收处理抵债资产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
由于抵债资产形式多样,涉及环节繁多,处理以物抵债资产的涉税问题也较为复杂。
现按抵债资产的取得、持有、处置环节所涉及税收处理分析如下:一、抵债资产取得税收处理以物抵债是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金融企业债权的行为。
在此环节涉及的税收主要有:1.营业税。
以物抵债是以收回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方式收回债权,也包含未缴纳营业税的利息收入。
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包含的未税利息收入应在收回抵债资产时确认,计算缴纳营业税。
在抵债协议或法院裁决书中一般有明确抵债金额和利息划分;如无明确此项时,按照税法原则,需以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抵债金额。
在抵债环节营业税处理分为以下3种情况:(1)抵债资产金额和抵债本金与利息金额均确定时,按抵债的利息部分计入利息收入。
抵债的已税利息收入因在计提时已缴纳营业税,因此在抵债收回时是应收利息款收回,不缴纳营业税;抵债的未税利息收入则应在抵债收回时计入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
(2)抵债资产金额确定,但抵债金额未能明确抵债的本金与利息金额,按照常规金融企业先冲本金。
大于本金小于等于利息部分需区分已税利息和未税利息,计算应纳营业税。
(3)抵债资产金额不确定,当抵债资产公允价值小于等于金融企业应收本金与利息之和时,按(2)的原则处理。
抵债资产取得环节,特别在通过司法程序获得抵债资产时,债务方往往不配合,或债务人已关闭破产,在此环节应由债务人缴纳的抵债资产营业税等相关税金,往往由金融企业代缴。
需要注意的是,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应在确定抵债金额时予以扣除。
另外因抵债资产价值一般不会超过金融企业债权之和,对此情况不予考虑。
2.所得税。
(1)抵债资产折价金额高于债权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06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收回的以物抵债非货币财产,经评估后的折价金额若高于债权的金额,凡退还给原债务人的部分,不作为应税收入;不退还给原债务人的部分,应计入应税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抵债资产情况汇报材料

抵债资产情况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公司要求,我将向大家汇报抵债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1. 不良贷款资产
根据最新数据,公司目前存在一定规模的不良贷款资产,涉及金额为XXX万元。
其中,个人贷款不良资产占比XXX%,企业贷款不良资产占比XXX%。
2. 其他坏账资产
除不良贷款外,公司还存在其他坏账资产,主要包括XXX、XXX、XXX等。
这些资产的总额为XXX万元,其中被动坏账XXX万元,主动预处理坏账XXX万元,垫付坏账XXX万元。
3. 压力测试结果
为了评估公司应对风险能力,我们进行了抵债资产压力测试。
测试结果显示,公司风险抵债能力较为稳健,可满足多种不同情景下的还款要求。
4. 处置措施
针对不良贷款资产和其他坏账资产,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处置。
主要措施包括:加强风险控制,优化贷后管理,积极催收逾期款项,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力度等。
5. 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范抵债资产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内部审查与监控机制,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可能违约客户的调查力度等。
总结:通过上述抵债资产情况汇报,我们可以看到公司目前仍存在一定规模的不良贷款和坏账资产,但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具备一定的风险防范能力。
我们将继续加大风险控制力度,努力降低不良资产规模,确保公司抵债能力的稳定。
以上即为抵债资产情况的汇报材料,谢谢各位领导的关注与支持。
此致
敬礼。
金融企业的财务报告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金融企业作为国家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本报告以某金融企业为例,对其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进行深入分析,旨在揭示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的特点和趋势,为投资者、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
二、企业概况某金融企业成立于20XX年,是一家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业务范围涵盖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
截至2023年,该企业在全国设有数千家分支机构,员工总数超过万人,资产规模突破万亿元。
三、财务报告分析(一)资产负债表分析1. 资产结构分析(1)流动资产分析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存货等。
近年来,该金融企业的流动资产规模逐年增长,主要得益于业务扩张和资产质量的提升。
具体来看:-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规模持续增加,表明企业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规模保持稳定,但占比略有下降,说明企业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降低了坏账风险。
- 存货:存货规模相对较小,且波动不大,表明企业存货管理较为规范。
(2)非流动资产分析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近年来,该金融企业的非流动资产规模逐年增长,主要得益于业务多元化发展。
- 长期投资:长期投资规模持续增长,主要投向证券、保险等领域,表明企业致力于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
-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主要用于业务拓展和办公设施升级。
-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规模保持稳定,主要涉及专利、商标等。
2. 负债结构分析(1)流动负债分析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
近年来,该金融企业的流动负债规模逐年增长,主要得益于业务扩张和资金需求增加。
- 短期借款:短期借款规模保持稳定,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规模相对较小,且波动不大,说明企业供应商合作关系良好。
- 预收款项:预收款项规模稳步增长,表明企业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一、引言金融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企业的基础业务是从事对外贷款和投资活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金融企业也面临着很多风险。
其中,资产抵债风险是其中一项最重要的风险之一,尤其是在金融市场发生变化时,这种风险的影响就会变得更加严重。
本文将探析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的现象及其原因,并从政策和监管层面提出几点建议。
二、抵债资产的意义和特点抵债资产是指金融企业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获得的用于债务偿还的资产。
一般而言,抵债资产应当具备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具有稳定的价值,即在经济波动中保持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二是具备流动性,即在需要时能够很快变现。
在金融市场中,抵债资产不仅可以保证企业债务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也可以降低借款企业的借款成本、提高借款企业的信用度,从而更好地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抵债资产的税收流失然而,抵债资产的完好保护,并非总是完美无缺。
现实情况下,金融企业所持有的抵债资产会出现流失的情况。
这种流失常常表现为税收流失。
税收流失的基本原因是收益不足以抵消成本支出,尤其是当资产预期收益遭遇较大波动,或者资产所处的市场环境出现巨大变革时,则可能导致企业所面临的税收负担失衡,进而导致税收流失的情况。
针对金融企业持有的抵债资产,往往存在以下两种税收流失情况:1、抵债资产的违约损失抵扣缺失在银行资产负债法规定中,银行对外债权所持的抵押、质押等抵债资产的损失是可以用于减少银行利润的,同时减少银行应纳税所得额的。
但是在现实情况下,金融企业持有的抵债资产发生违约等情况时,往往面临利润大幅下降的风险,同时也无法抵消这部分损失所带来的税收负担。
2、抵债资产滞销导致的税收缺口在金融市场波动大、流动性下降或处于调整期的时候,金融企业常常难以销售其持有的抵债资产,从而导致企业面临着税收缺口的问题。
尤其是在金融市场风险爆发时,债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往往非常低迷,金融企业所持有的抵债资产也很难变现,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其面临的税收负担。
税收流失现象浅析

税收流失现象浅析第一篇:税收流失现象浅析税收流失现象浅析所谓税收流失,是指各类税收行为主体,以违反现行税法或违背现行税法立法精神的手段,导致实际征收入库的税收收入少于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应征税收额的各种行为和现象。
这里所说的各类税收行为主体,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作为征税人的税务部门。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税收流失主要表现为以下种种现象和行为:1.偷税2.逃税3.漏税4.骗税5.抗税6.欠税7.避税8.非法的、任意的税收优惠和减免9.征税人违规导致税收收入减少。
一、我国税收流失现状分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新的税收制度的贯彻实施,税收已广泛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税收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改善综合国力起着重要作用。
但由于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转轨期,国家法制尚不健全,人们的税收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诚信纳税的意识还远没有得到树立,各种偷逃税现象还大量存在,税收流失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
所以,加强对税收流失的研究,对税收流失进行有效的治理,最大可能的减少税收流失,增加税收收入,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前我国引起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我国目前的税收流失是多种影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混合体,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税收流失产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物质利益关系是引起税收流失的动因。
我国现阶段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国有、集体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都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
而现阶段,国家与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主要是通过税收的形式来进行的,税收直接参与社会剩余产品的再分配,这种分配形式的主要特征是无偿性。
因此,税款的多征与少征,直接影响到生产经营者的收益。
使得一些生产经营者在处理国家、企业、个人的物质利益关系时,为了使自身收益最大化,便会采取各种手段偷逃国家税款,造成税收流失。
2.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不规范,税收执法力度不够是税收流失的政策原因。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_3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近年来,金融企业抵押贷款的业务量别断增大,在清收别良资产时,以物抵债的事情特别普遍,处理以物抵债资产的涉税咨询题也较为复杂。
由于企业对有关政策掌握别准或重视性别高,极易造成以物抵债环节税收流失严峻,应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抵债资产税收流失的具体表现(一)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别做相应的账务处理,而是将抵债资产做帐外经营。
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应冲减投放资金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并将清算所得计入当期经营利润。
但我们在检查中发觉,不少企业在处理以物抵债业务的过程中,一方面别及时结算已收回利息,漏交营业税;另一方面别以公允价格结转经营成本,甚至长期以别良贷款或呆滞贷款挂账,造成经营成果失实,偷逃企业所得税。
(二)收回的抵债房屋别缴房产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关于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包括居民住所和生产办公用房,除房产闲置别用或纳税确有困难的,能够向房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税。
除以上两种事情外,均应以抵债价值作为房产原值,按照自有房产申报缴纳房产税。
但是,多数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的帐务处理是列入“其他资产”科目,别在“固定资产”帐核算,导致偷逃房产税。
(三)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自用,长期在“其他资产”科目挂帐,别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别缴房产税。
目前,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书面抵债协议为转让依据,而产权转移的确权手续却别能及时办理或者因故别予办理,当金融企业将收回的房屋作为营业用房时,常常以产权未确定为由长期在“其他资产”挂帐,别及时增加固定资产,别申报缴纳房产税。
并且,关于这部分房产的装修改造费用,大多记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同样造成少缴纳房产税。
此外,由于摊销期较折旧期短,也妨碍了金融企业当期损益,少缴了企业所得税。
(四)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资产对外出租,将收回的租金冲减贷款本息,别缴纳租赁业营业税和房屋租赁房产税。
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中的困境与对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中的困境与对策近年来,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诉讼追偿案件大幅增加的同时,案件执结率却持续下降。
本文以市29家商业银行(包括4家域外农商行)发生的债权诉讼案件为依据,分析处置抵债资产存在的难点,并提出相关意见。
一、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基本情况(一)抵债资产情况抵债资产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务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
截至2019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取得抵债资产75笔,金额35250.98万元。
从抵债资产结构来看,房地产抵债69笔,金额28721.96万元,占抵债资产总额的81.48%;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债2笔,金额1774.1万元,占抵债资产总额的5.03%;汽车抵债1户,金额22万元,占抵债资产总额的0.06%;林权抵债1户,金额184.5万元,占抵债资产总额的0.52%;股权抵债1户,金额4500万元,占抵债资产总额的12.77%;其他抵债资产1户,金额48.42万元,占抵债资产总额的0.14%。
(二)抵债资产的处置过程抵债资产处置经过取得抵债资产和抵债资产变现两个环节。
其中,取得抵债资产需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提起诉讼,获取生效法律文书后,如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所载的责任时,债权银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取得抵押物或借款人、保证其它可处置资产的所有权。
抵债资产变现流程较为繁琐,商业银行需先委托评估机构对抵债资产进行估值,再委托拍卖机构进行线上或线下拍卖,最后完成标的物交割手续。
一般整套流程走完,快则一两年,慢则三四年。
二、抵债资产处置存在的难点(一)“税”、“费”负担重银行从借款人手中接收抵债资产时,将处置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至银行,需按“资产交易”缴纳一次相关税费,再过户转移至最终购买人,仍需按“资产交易”再次缴纳相关税费,双重税费加重了银行负担。
(二)抵债资产权属关系复杂1.善意第三人占有抵押物,加大处置难度。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债权银行主张权利时,若抵押物已被善意第三人通过正当途径购买,即便债权银行起诉并胜诉后,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善意第三人实际已取得抵押物所有权,债权银行无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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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
近年来,金融抵押贷款的业务量不断增大,在清收不良资产时,以物抵债的情况非常普遍,处理以物抵债资产的涉税问题也较为复杂。
由于对有关政策掌握不准或重视性不高,极易造成以物抵债环节税收流失严重,应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抵债资产税收流失的具体表现
(一)金融收回抵债资产,不做相应的账务处理,而是将抵债资产做帐外经营。
金融收回抵债资产,应冲减投放资金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并将清算所得计入当期经营利润。
但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很多在处理以物抵债业务的过程中,一方面不及时结算已收回利息,漏交营业税;另一方面不以公允价格结转经营成本,甚至长期以不良贷款或呆滞贷款挂账,造成经营成果失实,偷逃所得税。
(二)收回的抵债房屋不缴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金融收回的抵债房屋,包括居民住宅和生产办公用房,除房产闲置不用或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房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税。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均应以抵债价值作为房产原值,按照自有房产申报缴纳房产税。
但是,多数金融收回抵债资产的帐务处理是列入“其他资产”科目,不在“固定资产”帐核算,导致偷逃房产税。
(三)金融收回的抵债房屋自用,长期在“其他资产”科目挂帐,不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不缴房产税。
目前,金融收回的抵债房屋,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书面抵债协议为转让依据,而产权转移的确权手续却不能及时办理或者因故不予办理,当金融将收回的房屋作为营业用房时,常常以产权未确定为由长期在“其他资产”挂帐,不及时增加固定资产,不申报缴纳房产税。
同时,对于这部分房产的装修改造费用,大多记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同样造成少缴纳房产税。
此外,由于摊销期较折旧期短,也影响了金融当期损益,少缴了所得税。
(四)金融收回的抵债资产对外出租,将收回的租金冲减贷款本息,不缴纳租赁业营业税和房屋租赁房产税。
由于金融均采用微机记账方式核算,而金融的微机帐与我们税务人员相对熟悉的传统手工帐有较大的区别,加之利用微机查帐是我们目前税务机关迫切需要提高的方面,造成税务稽查的难度较大,对偷税行为形不成有效的震慑。
(五)金融收回的抵债资产再销售,发生了产权转移,而不申报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或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XX](16)号文第2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申报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或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
但由于金融处理抵债资产时不按要求使用税务机关的发票,造成该环节的税收流失。
目前金融处理抵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委托专业机构拍卖和金融自己对外销售两种。
前者竞拍后由拍卖机构出具拍卖专用票据,金融不需提供xx和交纳税金。
而对于后者的情况,房屋和土地产权的转让确权,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不需要税务机关的正规发票,只凭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即可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由于存在可以不开具正规发票的空间,未能够有效的发挥发票的“以票管税”的作用,造成了金融处理以物抵债资产偷税的可能。
(六)金融收回的抵债资产(不动产和土地)所占用的土地在处理前,不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与前面所述不缴纳房产税的原因一样,金融多以“其他资产”产权手续未办理为由,不申报缴纳所占用抵债资产的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金融收回的抵债土地或抵债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在处置之前未改变用途且符合政策性减免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免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批,报经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后,方可进行减免;凡未经批准减免税的,应如实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七)借贷双方签订的以物抵债资产协议不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1998]国税发30号文规定,“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债资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但是,由于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纳税意识差等原因,借贷双方在签订以物抵债协议时很少缴纳印花税。
二、加强金融以物抵债资产税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金融纳税申报资料。
建议在金融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纳税资料中,增加《其他资产增减情况明细表》。
设置该表能够详细反映以物抵债资产发生时间、抵顶的贷款本息金额、抵帐不动产或土地占用面积、对外出租出售情况、应缴纳地方各税等内容,有利于加强基层征管单对金融应税资产的管理。
(二)完善金融“地方三税”税源普查制度。
当前,税务管理机关使用的《地方三税税源普查表》是多年来一直沿用下来的表格,不分行业,格式一致,统计内容比较简单,已不能满足准确、及时反映地方三税税源真实状况的要求。
建议应区分不同行业分别设置《地方三税税源普查表》。
以金融为例,普查
表中应分别统计“其他资产”和“固定资产”原值与面积、增减变化、应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三)建立和完善源泉控管络。
针对金融以物抵债资产处理过程中暴露出的发票管理漏洞,应尽快在当地拍卖机构、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建立委托代征机制。
对于拍卖的应税房产和土地,委托拍卖机构代征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在产权转让环节,强调必须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销售不动产xx”和“转让无形资产xx”方可办理确权手续。
(四)提高税务稽查部门的微机查账水平,尽快扭转当
前不能够利用被查单位会计软件进行查帐的被动局面。
通过提高税务稽查质量,发现和纠正金融的税收漏洞,达到以查促管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首先要落实微机记账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核算软件备案制度;其次应重点组织税务稽查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的学习和培训,大力提高利用会计软件进行稽查和纳税辅导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