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制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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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_回避制度

第七章_回避制度

4、审检侦人员与本案当事人存在可能影响案件
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其他关系如同学、师生、战友、邻居、同乡、 朋友、恩怨关系等 5、审检侦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

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注意:以上五种回避事由参见刑诉法第28、 29条
6、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只可参与其一

参见高院刑诉解释第31条第1款、高检刑诉规则第29 条 参见高院刑诉解释第31条、刑诉法第192、206条、 高院回避规定第3条

例:被告人龙某(聋哑人)与被告人王某长期通奸被 丈夫发现,便与王某合谋杀死了亲夫.案发后,审判该 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王某会哑语,在没有找 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王某为龙某进行翻 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 )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 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 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王某 暂时担任翻译人员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王某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 围,但在本案中,王某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 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 答案:C

例:某案,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李某和另一名 侦查人员史某执行逮捕时,犯罪嫌疑人提出李 某是被害人的弟弟,要求其回避,那么应当如 何处理 ( ) A、李某应该立即停止进行逮捕,更换其他侦查 人员进行逮捕 B、李某应该记录下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并让犯 罪嫌疑人签字 C、李某应该继续执行逮捕 D、在执行逮捕以后,李某应该向公安机关负责 人报告这一情况,并由其决定是否回避 答案:BCD
7、审判程序只可参与其一

8、法官、检察官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辩护

我国法律中的回避制度

我国法律中的回避制度

浅析我国法律中的回避制度摘要: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具有正要意义。

下文将对回避制度的概念、设立目的、意义以及回避的适用情形和人员等进行介绍。

关键词:回避制度;司法;审判一、回避制度概述1.回避制度的概念。

回避制度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

刑事回避制度既是一项古老的诉讼制度,也是现代世界各国所普遍适用的一项制度。

回避的对象主要限于法官和陪审员,回避也主要在法院审判阶段适用。

我国的回避制度则不仅适用于审判人员,而且也适用于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甚至适用于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上述人员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诉讼阶段上如果有法定的妨碍诉讼公正进行的情形的,均不得主持或参与诉讼的进行。

2.设立回避制度的目。

实行回避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防止先入为主或徇私舞弊。

因此,我国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权,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活动中,审判、检察、侦查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时,应当自行回避。

如果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入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3.设立回避制度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第二,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思想顾虑。

二、回避的适用情形和人员(一)回避的适用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回避的适用情形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本案的当事人,是指本案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是指上述人员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由于具有本项理由的上述人员与该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由他们担任本案的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则极易从维护自身或者其近亲属的不正当利益出发,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从而不公正地处理案件,或者容易引起人们对其是否能够正确地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公正处理案件产生怀疑.所以应当回避。

回避制度 (1)

回避制度 (1)

一、回避制度的概念与意义(一)概念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应当退出该案审理活动的制度。

(二)意义回避制度的确立是法官中立及案件公正审理的基本要求和制度保障。

保障司法公正:回避制度确保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受个人关系影响,从而保证判决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增强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增强司法公信力:回避制度它能够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审判公正性的疑虑,维护法治的尊严和权威。

促进法治建设:回避制度是法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它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文化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回避的人员与情形(一)回避的主体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执行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技术调查官等。

证人不属于回避的主体。

(二)回避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47条、《民诉法解释》第43-45条规定了回避的具体情形或具体理由。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所谓近亲属,一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所谓利害关系,是指案件的处理结果会直接或间接涉及审判人员本人的利益。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4)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5)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6)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1)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2)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3)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4)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七章 回避本章主要内容:一、回避制度概述

第七章 回避本章主要内容:一、回避制度概述
【问题】法院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五、甲是某县工商银行分行的会计。2003至2005年 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单据等手段,贪 污公款49786元。案发后,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该县检察长乙是甲的叔叔,甲早年丧父,由乙将甲 养大成人,甲大专毕业后,是乙帮他安排的工作。 问:1、在本案中,乙是否应当回避?理由是什么?
1997年4月3日,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由审判员宋志明和人民 陪审员朱浩、季永泉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开庭后, 被告人林永贵向法庭申请人民陪审员朱浩回避。其理由是: 朱浩是耐火材料保卫干部,以前办过我的学习班,对我有成 见,过去处理我的事总是不公平,今天更不能公正处理我的 问题。人民法院院长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林永贵申请陪审 员朱浩回避的理由不成立,作出了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 审判员钟志明对被告人林某宣布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时,被 告人林某说,我不服,申请复议。审判员钟志明说:你不能 不服,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一旦宣布,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存在申请复议一次。
课后作业
一、阳光集团公司经理沈某因涉嫌诈骗而逃跑。市 公安局接案后,组织全体干警追捕。警员陈某因过 去和沈某是同事,有过交往,遂提出回避申请。公 安局负责人员经研究认为,案情重大,时间紧迫, 遂决定陈某继续参与本案的侦查工作,回避问题以 后再研究讨论。 问:市公安局的决定是否违法?为什么?
二、李某盗窃一案由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开 庭时,审判长告知被告人李某有申请回避权,李某 遂当庭要求公诉人回避,理由是公诉人宣读的起诉 书不符合事实,自己在橇门破锁时并没有使用钳子。 审判长当庭驳回了李某的回避请求,审判活动继续 进行。
问:王某的回避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 定】

回避制度的意义

回避制度的意义

回避制度的意义回避制度是一种组织或机构设立的规则,旨在确保公正和透明,并防止利益冲突的产生。

该制度不仅对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适用,也适用于企业和组织。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回避制度是保障公正行政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公共事务中,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拥有行政权力和资源分配的决策权,因此必须遵守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的存在能够确保公务人员在处理公共事务时不受个人私利的影响,避免利益冲突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通过回避制度的规范作用,能够确保政府决策的公正性和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

其次,回避制度是维护公众利益和信任的重要举措。

回避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公共事务中的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主要取决于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廉洁和公正程度。

如果缺乏回避制度,个别公务人员可能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导致公众的不信任和对政府的批评。

而通过建立和执行回避制度,可以提高公众对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信任度,增强社会的稳定和凝聚力。

再次,回避制度是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权益的法律保障。

在商业领域,企业和组织也应该建立回避制度,以防止利益冲突和不当竞争。

员工之间或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的情况,如员工在兼职兼业、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或与供应商和客户有亲属关系等。

通过回避制度,员工能够清晰地了解自己在利益冲突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利益,减少纠纷的发生。

此外,回避制度还可以规范企业和组织之间的交往方式,维护商业往来的公正和诚信。

最后,回避制度是国家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回避制度是法治社会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和规范,是规范公共事务和商业活动的法律依据。

它不仅对于个人行为有所规定,对于公共机构和企业也有义务和责任。

建立和执行回避制度,能够加强对法律的遵守和依赖,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回避制度的意义在于确保公正行政和有效管理,维护公众利益和信任,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权益,并推动国家的法治建设。

事业单位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回避制度1. 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事业单位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性,建立回避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回避制度是一种管理机制,通过排除潜在的利益冲突,维护组织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本文将探讨事业单位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实施原则及具体操作步骤。

2. 事业单位回避制度的重要性事业单位作为承担公共服务和管理公共资源的机构,其决策必须考虑公共利益和社会福祉。

然而,由于工作人员个人的利益和职务关系,可能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

为了确保事业单位能够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和透明,回避制度的建立至关重要。

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维护公信力事业单位回避制度的建立,可以清除干扰公共决策的利益纷争。

在组织中,每个人都应该做到对组织、对社会负责。

回避制度的存在,可以有效地避免个人私利对决策产生不利影响,从而维护事业单位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2.2 保持公平竞争回避制度的实施可以保证职务平等和公平竞争。

在职务晋升、招聘和评优等方面,回避制度能够确保所有人都在同等的条件下进行竞争,并防止不合理的任用或利益输送。

2.3 避免利益冲突在事业单位中,工作人员可能面临各种潜在的利益冲突。

回避制度的建立,能够帮助工作人员识别和回避潜在的利益冲突,保持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 事业单位回避制度的实施原则事业单位回避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3.1 透明公开事业单位回避制度应该对所有工作人员公开透明,使其了解回避的要求和操作步骤。

同时,回避的具体实施应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便于全体员工操作和监督。

3.2 公信力和权威性事业单位回避制度应该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能够让工作人员自觉自愿地执行。

制度的实施应当科学合理,不偏不倚,让所有人都能真正感受到其公正和公平。

3.3 平等和公平回避制度应保证每个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的权益和机会。

不论是职务晋升、福利待遇还是其他方面,都应该保持平等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制度的考点速记

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制度的考点速记

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制度的考点速记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处理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回避制度是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不得参与本案审判和其它诉讼活动,而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

在诉讼法中有关回避制度知识点的考察方式主要以原文法条考察为主。

很多同学在复习的过程中经常将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混淆,进而导致做题准确率下降,接下来就回避制度的知识进行总结梳理和对比。

一、知识点总结1、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回避申请的方式: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

3、回避的事由:(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回避申请的时间: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5、回避申请的效力: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6、回避决定的主体: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7、回避决定的时间: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8、回避的救济方式: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二、易混知识点对比总结1、回避对象:民诉: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刑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2、回避决定民诉: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刑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常见法律名词解释

常见法律名词解释

常见法律名词解释常见法律名词解释1、司法:是指专门的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法定程序具体适用于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2、独任庭:是由审判员一人审判简易案件的组织形式。

3、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团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4、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负责审判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对审判业务进行指导。

5、回避制度:指司法人员与其经办的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而不能参加处理这个案件的制度。

6、审判监督制度:又称再审判制度,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依法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的审判制度。

7、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组织体系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8、检-察-院:是一些国家和地区中设立的司法机构。

10、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1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2、仲裁: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做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1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4、刑法:有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刑法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15、犯罪:是危害社会关系、触犯刑事法律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16、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17、作为:是指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

18、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19、危害结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危害结果指由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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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名词解释
在现代社会中,为了维护公正和公正的原则,各种制度和规则被制定出来。

其中,回避制度被广泛使用,以保证公正的判断和公正的决策。

本文将深入探讨回避制度的定义、类型、适用范围和实践意义。

一、回避制度的定义
回避制度是指在某些情况下,法官、仲裁员、裁判员、调解员、律师、公证人等职业人员因为与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情况下,应当自动退出案件的处理过程,以保证公正。

二、回避制度的类型
回避制度根据适用范围和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法官回避制度
法官回避制度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如果与当事人或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判断,应当自动退出案件的处理过程。

这种制度是确保法官公正判断的重要保证,也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

2. 律师回避制度
律师回避制度是指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如果与当事人或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判断,应当自动退出代理案件的处理过程。

这种制度是保证律师行业规范和公正代理的重要保证。

3. 仲裁员回避制度
仲裁员回避制度是指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如果与当事人或案件
有利害关系,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判断,应当自动退出仲裁案件的处理过程。

这种制度是保证仲裁公正和仲裁结果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

4. 公证人回避制度
公证人回避制度是指公证人在公证过程中,如果与当事人或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判断,应当自动退出公证过程。

这种制度是保证公证公正和公证结果真实有效的重要保证。

三、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
回避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职业人员,包括法官、仲裁员、裁判员、调解员、律师、公证人等。

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利害关系
回避制度适用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职业人员,包括本人、亲属、近亲属、配偶、前配偶等。

如果职业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应当自动退出案件的处理过程。

2. 利益关系
回避制度适用于与案件有利益关系的职业人员,包括与案件有利益关系的企业、机构、团体等。

如果职业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利益关系,应当自动退出案件的处理过程。

3. 客观公正
回避制度适用于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判断的职业人员,包括与案件有其他关系的职业人员。

如果职业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其他关系,
可能影响公正判断,应当自动退出案件的处理过程。

四、回避制度的实践意义
回避制度的实践意义在于保证公正和公正的原则,确保司法、仲裁、公证等职业人员的公正判断和公正决策。

回避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职业人员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追求,保证案件的公正、公正和公正。

回避制度的实施也可以提高司法、仲裁、公证等职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社会公正和法制建设。

综上所述,回避制度是现代社会维护公正和公正的重要制度和规则。

回避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职业人员的公正判断和公正决策,保证案件的公正、公正和公正,促进社会公正和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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