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及优惠政策总结报告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鼓励创新创业、保障民生福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深入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我们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税收优惠政策的总体概况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涵盖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涉及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节能环保产业、农业等众多领域。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通过对部分小微企业的走访和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小微企业对这些政策有所了解,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
然而,仍有部分小微企业由于财务核算不规范、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等原因,未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国家对其给予了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
通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调研,我们发现大部分企业能够积极申请并享受相关政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不规范,导致加计扣除金额不准确;部分地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影响了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三)节能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为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国家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落实享受的优惠政策的总结报告

企业落实享受的优惠政策总结报告一、政策背景与目的本报告旨在总结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及其落实情况。
近年来,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扶持特定行业和中小企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企业享受这些政策,不仅能够减轻税负和经济负担,还能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优惠政策内容概述本次汇总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等。
这些政策旨在降低企业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促进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
三、政策落实情况总览自优惠政策发布以来,我企业积极响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申请和执行。
目前,大部分优惠政策已成功落地,为企业带来了实际利益。
四、具体政策实施细节1. 税收减免:我企业根据政策要求,及时调整了财务核算方式,确保合规享受税收减免。
2. 财政补贴:我企业积极申报了各类财政补贴项目,包括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得到了政府的支持。
3. 融资支持:企业通过与银行合作,成功申请到了低息贷款,缓解了资金压力。
五、政策效果评估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优惠政策对企业产生了积极影响。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效益: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直接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成本,提高了盈利能力。
2. 创新驱动:融资支持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资金保障,增强了核心竞争力。
3. 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加入企业,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1. 政策宣传不够:部分员工对优惠政策了解不足,导致错过申请机会。
建议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力度。
2. 申请流程繁琐:部分政策的申请流程较为复杂,增加了企业的行政负担。
建议政府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3. 资金支持不足:对于一些需要大量投资的项目,政策提供的融资支持仍显不足。
建议政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政策动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优惠政策得到充分落实。
同时,我们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工作计划,以最大化优惠政策带来的效益。
全国主要城市股权投资基金优惠政策分析

全国主要城市股权投资基金优惠政策分析1.综合分析1.1.政策比较分析1.1.1.09,10年以来地方出台的股权投资基金激励方案各有特色,基本上包括税务减免、投资奖励两种方式。
虽然深圳的政策是最新出台的,但是具体的优惠相比其他各地是最没吸引力,而达到其奖励标准是很难达到的(合伙制最低要十亿)。
同时参照其较高的设立门槛(见2.12),其对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较有利,对股权投资基金意义不大,现时不建议在深圳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
但从长远来看,深圳2010年出台的政策以及新建中的前海金融新区表明,最终深圳的政策还会从新走到前面的,建议接洽了解相关政策,正在招商引资期的政府应该会大力扶持树榜样。
1.1.2.天津的设立标准最为平易近人(见2.12),但其税收鼓励政策,投资补贴政策等已不是最出彩的了(最近新出的吉林的政策已经与其基本相当,重庆的的政策一定程度上已经比天津更吸引)。
天津的最大优势其当地的服务已经成体系,可以通过代理,用类似离岸金融公司的形式运营,不设办公室就能享受其优惠。
从建立成本考虑,建议第一期基金募集发起设在天津,深圳设办公室即可。
1.1.3.宁波工业园2010年出台了新政策,大力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其设立门槛是对低的,而且其奖励政策对小基金来说具吸引力的,设立门槛3000万即可,而且达一亿而上即可享受50万奖励补贴。
管理人员的工资个人所得税,合伙人(GP/LP)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比例返还奖励(个人所得税县市留成一般是38%,返还50%即实缴35%*(1-38%/2)=28%的税率),其28%的税率相对还是较高,但对管理人来说有利,因为其所缴纳的所得税比35%低不少。
建议如果设立小型投资基金的话可以落户宁波。
同时,宁波对规模达到五亿以上的投资公司实行一企一策。
1.1.4.单从税务来说,重庆的支持力度最强,除开20%的有限合伙人个人所得税以外,前三年管理公司高管的工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的38%部分全额减免,后三年减半。
股权投资基金税务问题增值税所得税

股权投资基金税务问题增值税所得税RUSER redacted on the night of December 17,2020一、增值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类型有公司型、合伙型和契约型三种。
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划分成两类,一类是一般纳税人,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
二者区分的标准为:工业企业,销售额超过50万;商业企业,销售额要超过80万。
营改增的试点企业目前标准是500万。
如果基金公司它的销售额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也是可以自主申请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一般纳税人的申请,一般只要会计核算健全,有固定的生产经营的场所,即可给予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的。
1、公司型和合伙型的增值税对于增值税来讲,公司型的和合伙型的主体从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来说,都是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单位,二者在增值税上是不存在差异的,这可以从销项端和采购端分别来介绍。
销项端:股权转让缴纳的增值税根据营改增政策的延续性和国家领导层的指示,股权转让今后也是不征收增值税的。
上述股权转让的情形,只针对纯股权转让,没有通过像新三板这样的交易平台。
股权基金在退出时经过新三板的转让,是否交增值税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尚没有明确规定,各地也有不同的政策。
如果股权是通过新三板进转让,它即具有了金融商品属性,可以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目来征收增值税。
管理费部分缴纳的增值税作为一个基金的管理人,主要收入为募集总金额2%的管理费。
对于公司和合伙,需要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
个人作为管理人,统一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来缴纳增值税。
咨询收入按照6%,或者是小规模3%的比例来缴纳增值税。
收益的按照增值税按照照增值部分的20%提取。
也存在争议。
主要在于对这个收益的定性上,是属于投资收益,还是属于因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服务的收入。
对这一个性质认定的不同,会导致不一样的税费,若为投资收益,则不需不缴纳增值税,只缴纳所得税。
若为类似于服务、劳务的收益,除了缴纳所得税之外,还要缴纳增值税。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筹划及建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筹划及建议摘要: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日益兴起,已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重要支柱。
私募股权基金资金来自于特定的投资人,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投资于非上市公司,以赚取投资收益,实现基金增值。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连接金融行业与实体经济,与此同时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本增值的价值。
目前,私募股权基金作为较新的直接投资方式,为社会闲置资本寻求投资方向,为解决一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亟需资金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国际范围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状况与其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税收制度有着较大关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其他行业、产业有着一个共通之处在于,其离不开税收方面的支持。
私募股权基金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征,高收益自然会产生较高的纳税成本,私募股权基金如何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纳税成本,成为其投资人关注的重点。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多样,各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的实现,对于投资于本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出台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问题一直是私募股权基金财税领域的重要课题,税收筹划应始终贯穿于基金的整个生命周期,以便实现基金各层面主体的利益最大化。
本文主要从私募股权基金的几个参与主体角度,分别就各类型的股权基金在募资、投资、投后管理、退出等主要关键环节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对比,从而提供一些关于基金税收筹划的建议和思路。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增值税;所得税;税收政策;税收筹划客观地讲,私募股权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投资类型高风险自不必说,而高收益自然会带来较高的纳税成本。
因而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来说,如何做好纳税筹划,降低纳税成本成为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私募股权基金一般分为募集、投资、投后管理、退出等四个阶段,简称为“募、投、管退”。
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涉及三个层面的关系,亦即私募股权基金层面、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层面、基金管理人层面本文将以“募、投、管、退”为主线,以私募股权基金所涉及的三个层面的视角,以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为研究对象,分析各环节税收政策及税务筹划的相关方式。
股权投资税务处理与申报指南

股权投资税务处理与申报指南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家公司的部分所有权益,以期获得该公司的利益和增值。
股权投资涉及到税务处理和申报事项,了解相关的税务规定对于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本指南将为您提供股权投资税务处理与申报的必要指导。
一、个人股权投资税务处理在个人股权投资方面,您需要了解以下几个税务处理事项:1. 股权收益的税务处理:个人持有的股权在出售时会获得相应的收益。
根据税务规定,个人投资者所得到的股权收益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您需要了解相关税率和计税方法。
2. 股权转让所得税:当您将持有的股权出售给其他投资者时,转让所得会受到税务的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通过出售股权所获得的收益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您应该了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相关税率,以便正确申报并缴纳所得税。
3. 股息税的处理:如果您持有的股权在公司分红时会收到相应的股息,这些股息也需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
您应该了解税法对于股息税的规定,以便在申报时遵循相关程序并缴纳应付的税款。
4. 股权激励税务处理: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来奖励员工或管理层。
对于受益于股权激励计划的个人,他们获得的股权增值需要进行适当的税务处理。
您需要了解税法对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以便正确处理和申报相应的税务。
二、公司股权投资税务处理在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时,税务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公司股权投资税务处理的几个要点:1. 减值准备:如果公司所投资的股权价值发生下降,您需要了解如何进行减值准备。
根据税法规定,公司可以在年度报表中计提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并在税务申报时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
2. 股权出售收益的税收处理:当公司将所持股权出售时,会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根据税务规定,公司投资收益也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适当的税务处理。
您需要了解相关的税法规定以便正确申报和缴纳税款。
3. 股权投资收益的税务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税法对于股权投资收益享受一些税务优惠政策。
股权投资的税收政策与优惠

股权投资的税收政策与优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股权投资成为越来越多投资者的选择。
不仅能够获取资本回报,还能获得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和优惠。
本文将就股权投资的税收政策和优惠进行详细探讨。
一、个人投资者的股权投资税收政策个人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时,根据税收政策可以享受以下几项税收优惠。
首先是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通过股权投资获得的股息收入、股权转让所得等都属于个人所得,根据不同的政策规定,可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
例如,在股息收入方面,个人投资者可以选择按照实际收到的红利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选择按照红利收入的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些优惠政策能够有效减轻个人投资者的税收负担,激励更多的投资者来进行股权投资。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政策。
中国税收法规还规定,个人投资者在股权投资方面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政策。
例如,在股权投资持有超过3年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可以免税,这意味着如果个人投资者将股权投资持有超过3年,获得的投资回报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这对于长期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激励政策。
此外,在个人投资者进行股权转让时,还可以根据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享受不同的税收政策和优惠。
例如,在个人投资者将所持股权转让给非关联方的情况下,如果转让收益低于20万元,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如果转让收益超过20万元,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投资者的股权投资税收政策与个人投资者不同,企业投资者的股权投资税收政策相对复杂一些。
以下是企业投资者可以享受的主要税收政策和优惠。
首先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国税收法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获得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可以根据不同的政策规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
例如,在股权投资收益方面,企业投资者可以选择按照实际收到的收益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选择按照收益金额的20%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些优惠政策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更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中国各省市地区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中国各省市地区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一览中国各省市地区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一览2017为鼓励社会资本积极进行股权投资,推动高新企业、创业企业及地区经济发展,国家及各地政府先后出台了大量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发展的办法,其中的税收优惠及财政返还政策对于股权投资者极具吸引力。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各省市地区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一览的知识,欢迎阅读。
1福建省:厦门市(1)股权投资企业自股权投资收益在厦门缴纳首笔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起五年内,前二年按照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照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25%给予奖励。
(2)股权投资企业投资于厦门的企业或项目,在其全部退出时,按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3)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五年内,按照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以下比例给予奖励:1)管理基金的规模在2-5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20%;2)管理基金的规模在5-10亿元(含10亿元)的,奖励30%;3)管理基金的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奖励50%。
(4)股权投资企业投资于厦门的企业或项目,在其全部退出时,按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
(5)在“两岸金融中心”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五年内,按照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以下比例给予奖励:1)管理基金的规模在2-5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30%;2)管理基金的规模在5-10亿元(含10亿元)的,奖励40%;3)管理基金的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奖励60%。
法律文件参考:《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2013〕355号2浙江省对新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经省金融主管部门确认并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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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及优惠政策总结报告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及优惠政策总结报告【摘要】净利润是分析股东创造价值的最核心指标,所以针对我们研究的主要对象——股权投资企业来说,先了解国家对这类企业的税收政策及其优惠措施,对我们分析一些必要考虑因素(比如设立的地理位置、投资的产业或行业、如何进行投资等)和投资项目的未来投资收益率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该报告主要介绍了三种类型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型、公司型、契约型,以及它们对应的税收政策,重点分析了有限合伙型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和全国各地对有限合伙投资企业不同的税收和优惠政策,并对其进行了简单的分类、归纳和总结,以方便对各地的税收对企业和企业合伙人的净利润收入进行比较,使得税收的优惠政策更直观化、简明化。
报告第一部分,简单介绍了股权基金的组织架构,对三种不同类型的基金做了简单的描述和介绍;第二部分,讨论了对三种不同类型的基金国家实施的一般税收政策;第三部分,也是该报告的核心内容,归纳了全国各地对有限合伙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各地的政策做了简单的比较(详细见附件Excel)。
【正文】一、股权基金的组织架构首先,股权投资基金(PE),通常为私募股权投资,也就是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且通过被投资企业的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的方式等,出售所持股份获利。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VC),这三种不同的投资基金来说,其界限不是特别清楚,股权基金可以通过对特定产业或者一些高新技术类产业的股权投资变向地作为产投基金或创业基金进行投资,而产投基金和创投基金也可以通过对目标产业进行非公开的股权投资转而涉及到股权投资基金的领域。
该报告的主要分析对象是私募股权基金,但通过对一些政策的分析,当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于特定的产业(高新技术类、西部大开发类、当地支持产业类)时,也可以同时享受到当地政府对产投基金和创投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私募股权基金按其组织架构的特征,可以分为三类:有限合伙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1、合伙制基金合伙制基金,是一种主流也是非常常见的私募基金模式,它以特殊规则的形式将普通合伙人(管理者)和有限合伙人(投资者)的责任与义务规范起来,达成价值共同化,具有较强的生命力。
投资者通过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联合其他合伙人一起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对基金的管理、经营,实现对项目公司、企业的投资和收益。
其中,基金管理者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按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制基金公司制基金,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公司制私募基金是股份投资公司的一种形式,公司由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股东组成,并设有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执行机关董事会和监事会。
通过对这三大机关进行相应的权力配置和制衡,使公司尽最大努力为股东的利益服务。
同时,投资者通过购买公司的基金份额,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享有《公司法》所规定的参与管理权、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及剩余资产的分配权等。
3、契约式基金契约型基金,又叫信托型基金,属于一种代理投资,是一种信托关系。
它将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根据信托契约确立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通过发行收益凭证来募集基金。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契约将投资人、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济利益关系联系在一起并作为事前约定。
二、三类基金的一般税收政策1、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税收政策有限合伙制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形式设立,设立程序简单,税收可穿透,无代理风险。
在税收制度上,有限合伙制基金本身并不具有法人地位,不作为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的形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主要适用的法律文件是《合伙企业法》。
根据当前私募股权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营业税和所得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对于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
从合伙人的投资层面将,税率根据投资者的属性不同而不同。
自然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新《合伙企业法》允许企业按有限合伙设立,并提出“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意味着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自然人合伙人,不管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都要按“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自2011年9月开始,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
扣除费用后按照最新的税率表,自然人投资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都要按35%的税率征税。
但对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span>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该部分收入不并入合伙企业收入,而作为投资者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按20%税率缴税。
2、公司制基金的税收政策公司制基金,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基金公司必须先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先税后分的纳税方式使其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证券交易或者股权交易所得收入,应按照“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另外对于公司制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还要按“财产所得”或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3、契约制基金的税收政策契约制基金,本身并不是一个纳税主体。
契约实际上就是代人理财,也就是信托,受托人不是财产的真正所有者,而真正的财产所有者是受益人。
从国外看,只对受益人征税,对受托人是免税的。
目前我国对信托的税收政策只是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税收政策试点,对信托公司当年收益分配给投资者时,在信托环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信托型基金层面的税收,契约型基金不需缴纳所得税。
由受益人缴纳所得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的问题;信托型基金投资人层面的税收,对于自然人作为信托基金投资人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机构作为契约型基金投资人的,视其所得税率分别处理:若机构投资者所得税率低于或等于基金税率,则不需纳税;若机构投资者税率高于基金税率,则需补缴所得税。
下面一部分通过对全国各地政策的汇总,对不同地区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了深入的分析,并对不同地区的优惠政策作了比较,试图从税收的层面来发现分析如何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来得到更高的投资回报,提高整体的利润率。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地的政策比较对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一般税收政策,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不同类型时税收政策不同,具体的分析比较还要从更多的角度和层面着手。
针对实施优惠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几类不同的优惠政策进行比较:不同地区对基金合伙人的税收优惠、对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税收优惠、对基金管理人员的税收优惠。
根据优惠的税种不同可以大致分为:基金以及管理人的财政补贴,对个人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和对企业营业税的优惠等。
或者从基金从设立到退出的过程来看,可以分为新企业注册的奖励,企业成立后缴税的奖励,以及基金从投资项目退出时的地方优惠等等。
1、从自然人合伙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角度,对全国各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比较1)大部分地区对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利息、股息、以及红利收入,征收20%个人所得税,对普通合伙人的股权收益按5%~35%五级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在全国重点分析的32个省市地区中,上海和山东对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收并没有优惠政策,所以依据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对自然人合伙人征收5%~35%的五级累进超额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3)部分地区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征收20%所得税,比如北京和新疆;4)其中几个地区除了上述优惠外,对自然人合伙人的所得税还有额外的优惠,这些地区有:重庆市对出资1000万以上的出资者,其股权投资的税收世纪留存部分,按市财政40%给予奖励;所投项目位于重庆市内,按60%奖励;吉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金额,全部逐年奖励给纳税人,第四年第五年减半奖励给纳税人;江西抚州,合伙人在抚州市纳税的,合伙人缴纳由基金企业或基金管理公司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自合伙人缴纳第一笔个人所得税之日起,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由受益财政奖励80%,其余20%有收益财政对其购房和租房经费补贴;从第三年收益财政奖励50%,20%对购房租房经费补贴;安徽,芜湖和宣城除了对合伙人一般的税收优惠外,还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给予一定奖励,芜湖市的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实得部分60%给予奖励,宣城市5年内对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实得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新疆自治地区,还对个人所缴所得税的地方实得部分给予50%的奖励。
山西省,对个人所得税在三年内按市、县两级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以补助形式进行奖励。
5)在对自然人合伙人的营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就是是否对自然人普通合伙人的营业税的征收:一是在在普通合伙人以无形资产、不动产入股、参与利润的分配和承担风险时;或者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
其中这方面有优惠的地区有:北京、重庆、深圳、山东、大连、湖北、杭州和新疆。
通过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对吉林、江西抚州、安徽芜湖和宣城、新疆自治区等地的投资,在个人所得税收上政策上有一定的优势。
其中安徽的宣城,优惠力度最大,5年内个人所得的地方收益全部奖励给企业。
2、从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和营业税的角度,各地税收优惠政策的比较整体上看,大部分地区对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所得税和营业税都有优惠:1)各地政策对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给予奖励或补贴,一般企业所得缴纳给地方财税收入的部分,自营业/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100%的地方财政收入给予奖励或补助,后三年按50%给予补助和奖励。
2)不同地区的奖励比例不同,奖励的所得税部分和营业税部分也不同,上面只是最普遍的一种奖励方式。
3)具体到各地,具体要求也不一样:比如,北京只对公司制的基金管理公司予以所得税的优惠,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由所在区县政府,按所缴企业所得税区县实得部分全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安徽芜湖,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两年内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进行奖励,两年后半额奖励;山西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业务获得的年度收益,自投资的下一年起,三年内按当年股权投资收益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或合伙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市、县两级地方留成部分50%,由同级财政以补助形式进行奖励;宁夏地区(石嘴山市)五年内对按税收总额的地方留成部分70%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