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与公司的税收比较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税收异同解析

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 普通合伙人组成,合 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 伙人组成,普通合伙 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有 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可享受未享受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为 独立的企业法人,有 独立的法人财产,享 有法人财产权。公司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股 东仅在未足额缴纳出 资的情况下对其应缴 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以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承担“有 限责任”,仅在股 东不能证明公司财 产独立于股东自己 的财产的情况下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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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征收方式的异同
不同企业类型征收条件与计税依据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双定):对一定经营地点、时期、范围内的经 营额或所得额进行核定计税依据,并确定应纳税额。只试用于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预先核定应税所得率,根据纳税年度内 核定征收的计 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额,按预先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所得 税依据 税额。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 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3、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率征收(单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和当地相关核 定征收规定换算后的附征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责任区别
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缴纳税种不同
项目 个体工商户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 所得税计税办法》(国 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征收 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企 业所得税。
增值税6个精华案例解析

增值税6个精华案例解析对于生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而言,增值税实务处理并不难,但是,实务中由于经营性质不同,年销售额不同,以及销售产品的不同,因此并不能完全根据自己公司以往的账务处理或者简单的照本宣科进行处理,必须根据实际的情况经过判断后予以不同处理。
下列案例,是《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教程》中增值税案例精华,现整理如下:案例一:某企业是从事服装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该企业认为自己已经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属于一般纳税人,这种理解是否正确?解析:仅从销售额来看,该企业已经达到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但是,企业并不能自动取得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企业如果要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认定以后,才能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实务操作疑难为题解答:问题1: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申请认定?解答: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申请认定,只要念应税销售额部超过80万元或者50万元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会需要申请。
问题2: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能否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解答: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案例二:某企业是从事服装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该企业年销售额(含税)达到100万元,该企业认为自己没有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100/(1+3%)*3*=2.91(万元)解析: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该企业的销售额已经超过了小规模纳税的标准,应当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由于企业未申请,应当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销项税额,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即该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00/(1+17%)*17%=14.53(万元)这就加大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因此,如果销售达到一定标准,应及时申请一边纳税人资格认定,以避免加大企业增值税负担。
案例三:企业或者个人将自有的货物投资于其他企业,并因此拥有其股份,该企业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何缴纳?解析: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
注册公司那个工商【工商注册个体户和公司哪一个更好】

注册公司那个工商【工商注册个体户和公司哪一个更好】一、注册流程个体户需要:名称(两到三个备查),经营地址及大小,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负责人身份证件。
个体户不需要:监事,公司章程,股东投资比例这些不需要,毕竟就一个人,但是其他的材料都不能缺少。
二、税务个体户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进行核算。
个体户缴税的方式有三种:1、查证征收:主要是对象是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2、定期定额征收:对象是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没有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3、核定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不能申请增值税为17%的增值税发票,只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的3%。
而有限公司可以申请到17%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缴税的多少,根据经营情况而定,跟是不是个体户或公司没关系,个体户也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也有小规模纳税人。
三、注册资本1、个体户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时候,注册资本没有最低要求。
2、有限公司在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
四、承担的法律责任个体户如果经营亏损,要自己负责全部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亏本了,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比如你注册时的注册资本是30万,但是你欠了别人200万,因此你只要还50万就可以了,比人还拿你没办法,因为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五、优惠政策有限公司要每个月做账报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个体户既没有投资风险也不要会计做账,所有享受不到优惠政策。
六、纳税及税收计算方式个体工商户缴税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来估算销售额,然后再定税,不管当月收入多少,有没有收入都要按照定税金额缴税。
而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要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和账目,缴税也是按照企业自己申报的收入进行,有就交,没有就零申报。
1、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和个体工商户纳税区别

个人独资和个体工商户纳税区别要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就要分别知道这两个的本质,下面店铺为您带来个体独资和个体工商的相关事宜。
个人独资和个体工商户纳税区别个人独资企业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这里的“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采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应将其折算成货币数额。
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
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整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一人有限公司区别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一个股东的公司。
在一人公司的情况下,如果股东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是可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但个体户仍然要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时,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辛辛苦苦挣了一百万,有可能因为一次交易作赔了,就要把一百万填进去。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应注意的事项主要有: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2、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纳。
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59条)。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60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61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完善财务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审计,并应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64条)不难看出,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还是按照新公司法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事人的一种选择,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企业形式。
但其主要区别是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要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设立时要求相对简易。
一人有限公司在符合公司法要求的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且设立及其他要求相对严格。
一人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税收方面有什么不同?

增值税起征点
• 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 (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 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 元)免征增值税,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 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 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
•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以投资者、合伙人 为纳税义务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
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合伙
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 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 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
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
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
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 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 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 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 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 个人独资和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核定征收,这两种类型的企业无企业所得税, 只有增值税和生产经营所得个税,核定征收是指 对生产经营所得进行核定征收。
• 怎么进行核定征收呢?我们用通俗的语言来解释 一下,核定征收就是税务机关认定你的应纳税所 得额是多少,核定了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按住上表 的五级累进税率来计算应缴税金。
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所得税税负比较

投资者 (A、B等 )
投资
企业(甲)
直接从事生产经营 投资于其他公司制企业(丁)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下面,假设 A 出资比例为 m,B 出资比例为(1-m);企业 甲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L。现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A、B 不同投 资的税负情况。
(一)投资实体经济的税负 根据现行税收制度,从企业层面看,公司制企业缴纳 25% 的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表面看,合伙企 业的税收负担轻。事实究竟如何,下面用实例来说明。 1. 投资者 A、B 均为个人。 (1)如果甲企业为公司制非上市企业,则投资者 A、B 个 人取得投资回报的形式就是分红,A、B 个人取得非上市公司 的红利须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综合考虑企业层面 25%的 企业所得税与投资者层面 20%的个人所得税,其总体税负为 A1=25%+(1-25%)×20%=40%。 (2)如果甲企业为合伙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甲 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个人须依据取得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按 5% ~ 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 个人所得税。综合考虑企业层面与投资者层面承担的税负,其 总体税负仍是 5% ~ 35%,考虑到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速算扣 除数,则总体税负最高不会达到 35%。而按照最高档税率 35%
目前从事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个体工商户、独资 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等,其中合伙企业又分为有限合 伙与普通合伙。企业税收负担是指企业缴纳税款与相关税源 的比例关系,根据我国目前的税制,企业税负与企业组织形式 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本文旨在分析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下企 业的所得税税收负担的大小。
一、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税负比较 根据税法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公司制 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 得税的直接纳税主体,而是先区分投资人的身份,然后按照 不同身份分别征收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 其他类别税收如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 税)、财产税、行为税和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等,按照企业的经营行为纳税,与企业的组织形式无关。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从组织形式看,主要有合伙企业、公 司制企业两种组织形式适用不同税种。 合伙企业组织形式下,企业所得的纳税是根据流转原则 分配的,即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先在合伙企业层面上计算,然 后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再分配给合伙人,由合伙人申报缴 纳经营所得税收。这就是说,作为“透明体”的合伙企业层面是 不用缴纳所得税的,这就是所谓的“先分后税”原则。财政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8]159 号)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缴纳 所得税问题进行了规范,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 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 是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公司制企业组织形式下, 企业须缴纳 25%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后再 根据投资者的不同身份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这 样仔细一算,同一笔收入实际上征纳了两次税,这就是通常所 说的“经济性重复征税”。由此也可见,不同组织形式企业的税 负是不同的:合伙企业征收一道所得税,公司制企业征收两道 所得税。那么是不是合伙企业税负一定低于公司制企业呢?下 面,我们通过建模来进行具体分析。
企业筹资中常见的几种税收筹划方法

企业筹资中常见的几种税收筹划方法企业筹资中常见的几种税收筹划方法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活动的先决条件。
筹资决策不仅要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达到最低。
不同筹资方案的税负不同,企业在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仅要从税收上考虑,还要注意企业收益提高所带来的风险,并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风险承受能力。
按照取得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筹资可以分为:争取财政拨款,自我积累,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商业信用,租赁等方式。
企业筹资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税收筹划方法。
借贷与自我积累的选择自我积累这种筹资法,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
但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却不是尽善尽美的。
因为通过自我积累法筹集来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之后,产生的全部税负由企业自己负担。
贷款则不同,它不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投资产生效益后,出资机构实际上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即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的利润有所降低,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
因此,企业的实际税负被大大降低了。
所以说,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减轻税负、合理避开部分税款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企业借款和发行债券的选择借款筹资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支付的利息。
对企业来讲,借款筹资具有一定的抵税作用,即企业归还利息后,利润有所减少,所得税税负将有所下降。
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企业的实际税负更是大大降低。
因此,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减轻税负、合理避税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例如,某企业取得5年期的长期借款400万元,年利率为10%,筹资费用率为0。
4%,那么该企业可以少缴所得税66。
528万元[(400×5×10%+400×0。
4%)×33%]。
虽然企业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其利息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进行筹资、筹划的空间不大,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进行筹资、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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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程序
以江苏为抬头的公司,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以上(目前,最新修订后的《公司法》改变了以前“实缴资本”的规定,改为“认缴制”),在常州工商局注册。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公司住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与公司的税收比较
一、个体工商户
需要交哪些税:
第一、查账征收的(2014年12月19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1、主税:按收入交3%的增值税(交国税)
2、附加税费(交地税)
(1)城建税按缴纳增值税的7%(县城、镇为5%、乡、农村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1%缴纳;
3、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交地税)
第二、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二、公司
(一)需要交纳哪些税?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4%缴纳(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商业企业纳税人);
2、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3、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5、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6、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二)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片面要求降低税负而不愿当一般纳税人,很可能产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影响企业销售额的负作用)。
(2)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针对的主要是什么客户,对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多,那你也成为一般纳税人比较有利。
实务中,一般企业都比较喜欢和一般纳税人打交道,因为一般纳税人给人感觉实力比较雄厚,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便抵扣,且在同等不含税价下,购买方可获得较高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少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
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从操作层面来说,应该是一般纳税人比较好,因为交税多少是可以控制的,而小规模纳税人则要全额交税。
4、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查账征收,企业要有健全的帐务及税务管理制度。
(2)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主要有两种征收方式:一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
两种征收方式的征收率一样,区别在于前者需要建账,按实际发生的经营销售额自行申报,后者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核定定额,定期按照定额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企业账簿核算健全的,一般采用查账征收。
对于无法准确核算收入成本等情况的,采用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两种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基本一致,建议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可以有灵活的空间掌握税收政策,来获得减免税的优惠。
注意:整体来说,如果业务量大的话,是一般纳税人交的税少,只要规模做大了,小规模纳税人有的时候缴的税比一般纳税人还多。
当你的年销售收入达到50(工业),或者80万(商业),你不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都不行,如果你不申请,一不让你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你抵扣进项税额,而且你的收入要按17%的基本税率全额纳税。
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八条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三)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