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
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思考

新经济 2016年3月(上、中旬合刊)132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思考吴 强 丁 玲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在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个体商户的发展面临巨大的压力。
由于个体商户在市场的交易中产生大量的经济效益,所以我国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工作日益重要,我国税收征管工作在不断的进化,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掌握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从问题中提出发展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策略。
关键词:个体工商户 税收征管 税收前言:对于我国个体工商户而言,我国存在数量巨大的个体工商户群,个体工商户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非常大的推动作用,由于个体工商户的数目庞大,国家对于这部分群体的税收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经常导致大量税收问题的出现。
税收征管问题难以解决,极大的影响了我国财政的收入,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解决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迫在眉睫。
一、个体工商税收征管(一)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发展现状我国个体工商户大规模出现原因是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全面实施,为个体商户的经营提供了必要的市场环境,对于政策的放开,我国个体商户的发展有了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使个体商户的数量急剧上升。
个体商户的管理工作一直是税务管理的重中之重。
其数目的上升也使我国的税收收入整体增加,国家财政日益充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但个体商户的发展存在缺陷,主要依靠利益驱动,及税务部门本身的不作为,使基层的税务管理人员难以进行正常的税务管理。
(二)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1.个体商户数量巨大,难以掌控。
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发展现状存在数量大、分布广、个体商户经营无固定的场所,导致经营较为分散,也使交易过程更为灵活、多变。
多数个体商户的经营者教育水平普遍低下,导致其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进而使具体的账目难以正常建立,从而使税收征管缺乏相应的账目作为税收的标准,使税收征管工作难以进行。
个体工商户需要交哪些税及税额的计算方法

个体工商户需要交哪些税及税额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
首先,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
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有两大变化,个体工商户也适用这些变化,具体如下:(新政策的执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免税额度从45万降到30万:对于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征收率从免税变为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附加税费
1.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的执行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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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新政策已公布

2023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新政策已公布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称,2023年起将对个体户的核定征收
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将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作为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取消了以过去两年平均收入为基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式。
3.对于在同一行业中属于较低水平、且无法提供足够证明材料的小微
企业,可以通过核定办法确定其应缴纳社保费、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4.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政策
优惠。
此次新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个体户征管行为、简化操作流程、促进民
生改善。
同时也提醒广大个体户及时关注最新动态,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好
适当调整和准备。
节税
园区或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措施是企业节约成本的重要途径,
而对于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费用则可以寻求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合
理避税”。
例如降低员工福利、调整企业资本结构等。
优惠园区招商
不同于一般经济开发新片,优惠型产业园通常会针对一些行业或者特
定类型企业制定出更为详细和周到地扶持政策。
同时它也具有较强社交性质,在其他相似行动参与者之间增进互信并创造机会是其独特魅力所在。
总结:
园区注册、产业园招商、税收优惠政策、个体核定以及其他政策扶持措施,不仅为企业带来很多便利与益处,同时也加速了相关经济领域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在未来中国各级政府将会继续开放市场和推出更多完善合理化的制度法规,鼓励国内外投资者积极参与本土或境外市场并互通有无资源,共同携手推动世界新型城镇化建设。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质量现状的研探和建议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质量现状的研探和建议摘要: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难以准确核实纳税人的营业额实际收入,二是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免税政策给一些个人和企业提供了逃税漏机会。
作者在二十多年税务工作经验基础上提出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建议:一是加强税源登记工作,监控管理好税源二是提高发票使用率,严格以票控税。
三是规范起征点,公平收税。
四是加大违法行为处理,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
一、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中的主要问题个体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税收等方面都起到了显著作用。
由于征管条件和征管手段的制约,加上其经营的分散性和灵活性,对个体经济的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一直是税收的困难环节。
1.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率较低,还存在一些未办理工商登记但实际已开展生产经营的个人,税务机关对他们的数量和生产经营状况也知之甚少。
其次是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后涉税行为不规范:不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停业后提前开始经营而不办理复业手续,应办注销而不办注销。
其主要原因:个体经济征管条件复杂。
个体工商业户主要从事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成立的快,注销的也快,流区域广,这也给我们税收管理上带来了许多不便。
2.缺乏纳税意识。
由于文化素质、纳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纳税意识普遍淡薄。
除表现在登记纳税等行为之上外,许多纳税人对税务登记证的使用不够重视,有的纳税人认为办理完税务登记证按期缴税,税务登记证是否悬挂没什么关系,有的纳税人办完税务登记证胡乱放置,检查时找不到税务登记证的情况普遍存在。
3.税务机关征管力量单薄。
由于个体工商户点多面广,缴纳税款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小,税务机关一般很少将个体税收征管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对个体税收征管的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征收、检查的手段都不够充分,对纳税人经营状况的变动所知甚少,在实际工作中,明明纳税人仍在正常经营,而我们却无法及时联系,4.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对个体税收的稽查,往往只局限于群众检举的个体户,没真正堵塞税收漏洞。
个体工商户如何缴税怎么缴税

个体工商户如何缴税怎么缴税
首先,个体工商户需要参加税务登记,申请税务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
需要选择自己所属的纳税人身份,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一般纳税人适用于年度营业额超过500万元(最低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
区的政策调整),并享有进项抵扣等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年度
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
其次,个体工商户需要了解自己的应税项目。
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的
具体业务和行业属性,有不同的应税项目,如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等。
个体工商户需要根据所得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以及其他应纳税额。
然后,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按月或按季度申报缴纳税款。
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网上申
报或者到税务机构现场申报。
按月申报的个体工商户一般在次月15日前
进行申报缴款,按季度申报的个体工商户一般在次季度15日前进行申报
缴款。
此外,个体工商户还应保留好相关的财务资料和票据。
税务机关可能
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税务稽查,要求提供相关的财务资
料和票据。
因此,个体工商户需要妥善保管好这些重要的文件,以便提供
给税务机关。
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缴税是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也是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和税收信用的重要举措。
个体工商户应确保及时准确地进行缴税,遵守相关的税法法规,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处罚。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4篇)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4篇)一、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
具体表现在土地使用税漏征漏管问题比较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使用的闲置用地、经营不正常企业用地、个体工商户用地等前期大多未纳入监控,正常企业也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现象,胶州市地税局在08年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共清查入库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个体工商户未办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起征点户数的比例较高,个体假停业户、假非正常户、假注销户还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二)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比较低。
虽然推行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但诸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障,特别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
从一年前3个季度的申报来看,地税征管企业所得税的1101户企业中,零申报户507户,占总户数的46%,其中核定征收126户,查帐征收381户。
(三)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与总机构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
连锁经营店总、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跨区域汇总纳税的总、分支结构所在地分局管理信息不对称,对于总机构是否能够完全将分支机构纳入核算,核算是否准确难以确定,容易形成管理缝隙。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大集中系统的垃圾数据。
主要表现是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如经营地址与_地址不一致、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户主不一致等。
此外一些应注销未作注销处理户,实际工作中早已人去楼空,或更换了业主后新业主重新」但对原经营户主的登记没有及时注销。
凡此种种,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巡管不到位,税收管理员职责没有完全履行。
每次税源清查,都能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的税源中,大部分是日常未能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日常巡查巡管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或者是在巡查巡管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抓本质,使本应纳入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入监管,导致了税款的流失。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其中个体工商户成为了创业者们的首选。
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负债务、自由裁量经营管理的商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数量已经超过了6000万家,为就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照营业额征收,另一种是按照所得额征收。
按照营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来计算税款,一般适用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个体工商户。
按照营业额征收的税率比较低,但是对于销售额较大的个体工商户来说,税负也比较重。
按照所得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和支出来计算税款,适用于生产加工、修理维护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
按照所得额征收的税率比较高,但是对于收入较高的个体工商户来说,税负也比较重。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标准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标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和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核定营业额核定营业额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
营业额是个体工商户的主要收入来源,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
2.核定成本费用核定成本费用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包括采购成本、人员费用、房租等费用,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成本费用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
3.核定纳税人身份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身份有两种,一种是个人纳税人,另一种是企业纳税人。
个人纳税人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企业纳税人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注册成的企业。
4.核定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个体工商户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也是个体工商户核定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
总之,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和核定标准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和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个体税收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如 每 当 新 成 立 市 场 招 商 ,部 分 个 体 户 就 转 至 新 市 场 经 营 , 而 随 着 市 场 的 调 整 个 体 户 也 不 断 搬 迁 。 在 这 不 稳 定 经 营 户 中 , 个 体 工 商 户 证 照 不 全 存 在 很 大 的 比 例 ,有 些 经 营 户 即 使有 营业 执 照 , 无税 务 登记 证 , 而 在
面 税 收法 律 宣传 不 足 ,个 体纳 税 人
未 形 成 良好 的 纳 税 意 识 。另 一 方 面 ,
公 民 的 文 化 素 质 、 道 德 水 准 与 市 场
用 上 存 在 代 开 和 虚 开 , 用 收 据 代 替 发 票 的 现 象 ,尤 其 是 许 多 个 体 工 商 户 经 营 状 况 不 稳 定 ,流 动 性 大 , 开
定 程 度 上 挤 压 “ 收 ” 弱 化 了 纳 税 税 , 意 识 , 加 了 征 收 难 度 。个 体 工 商 户 增
P B I X E DT R N R C R ME T 2 U L E P N IU EA DP 0 U E N 9 C
鼬 IG量e 税 改 鼬 l 回 收 革 肌 G
业 、 业 比较 频 繁 , 业 时 不办 理 注 停 停
销 税 务 登 记 证 , 查 无 音 讯 , 已领 发 票 不 能 及 时 清 缴 核 销 , 而 现 行 税 制 又 明 确 不 能 在 向 纳 税 户 提 供 发 票 时 进 行 担 保 和 质 押 , 从 而 无 法 从 源 头 上 规 范 和 制 约 个 体 工 商 户 使 用 和 核
经 济 不相 适应 , 些人 只 想赚 钱 , 一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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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自从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个体经济得到了全方位迅猛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但是近年来,由于个体工商数量庞大, 经营零星分散,区域分布广, 交易灵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监控难, 出于多种原因不愿建账,而且营业额确定难。
尽管国家对于个体工商户专门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但上述原因仍致使个税征收管理难度大、执法风险和征收成本高,征管效益差,各种矛盾突出,收征管面临巨大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出了重大部署,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这对于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新一轮财税改革提出了进一步强化结构性减税,并陆陆续续出台了新的措施,比如2012年营改增试点,个体户起征点提高到2万月每月等。
自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优化服务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同时。
进入新世纪后,信息化迅猛发展,信息化电子政务办公已成为未来趋势。
税收征管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其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税收的发展,有严密的税法、没有高效的税收征管,不利于税收体系的健康发展,税收征管包括方方面面、形式多样。
在新的形势下,目前对于个体工商户税收的征管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新形势下个体征管存在的一些问题1、个体工商户数量多、面广,城乡差距大,征管难度大。
个体工商户遍布城乡,点多、经营方式千差万别,有定点经营,也有流动经营;有长年经营,也有季节性经营等等,造成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难度。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困难与个体工商户自身的特点有非常重要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纳税户数难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普遍都是,零星、分散、规模小、分布广,不仅如此其中有相当部分还是无证税务登记证经营特别是在管理薄弱的区域城乡结合部及边远乡村出现较多,另外部分经营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致使基层税收征收机关在工作中对无证经营户、有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经营地址不变更税务登记证的纳税户数难以准确掌握,更谈不上有效、及时地管理起来。
第二是纳税定额难于准确核定,个体工商户绝大多数没有设置健全的经营账簿也没有完整的经营资料,有相当部分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的经写信息采集表、定额典型调查表、自行申报表及汇总申报表,绝大部分纳税人文化素质低,即使给其详细讲解甚至将模板让其对应填写,仍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填完,实际中遇到的纳税人多半一个多小时才能填完该表,一早上能完成四五户已经是很不错的速度。
其次,不需要发票且不需要缴税以及一本发票使用一两年的个体户,对年终汇总申报存排斥心理,不愿意大老远花费时间和交通成本跑到税务机关来填写几张汇总申报表,在他们看来是相当不值得的。
有的打了几个电话仍然不来,有的就干脆联系不通。
因为不需要从税务机关领取发票,他们认为税务机关没有措施针对未汇总申报的行为,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未申报由此变得更加理直气壮。
虽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现实中很少采取。
一是程序繁复,需要县局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是涉及面广,涉及的个体户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薄弱,如果对其罚款,动不动就上访,引发群体性事件,此时即使税务机关依法办事,但在服从稳定大局的情况下上级仍然会追究基层人员责任,并且最后处罚不了了之,这些情况使得基层人员不愿意行使强制措施。
再次,汇总申报浪费巨大人力物力,汇总申报需要填写的四张申报表,多数是没有意义的数据,且不说绝大部分个体户不会填写,就算填写的个体户,为了自身的利益填写的数据也不真实。
不达起征点的害怕如实填写会使得税务机关让其达起征点,填写的数据不真实,达起征点的害怕税务机关调高定税额填写的更不真实。
况且,在信息化如此发达的今天,仍然手工填写此类申报表,浪费印刷成本,也不方便纳税人。
对于不来填写申报表的个体户,税务机关即使主动去催促,但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太大,且收益低下。
有的偏远乡下光是来回就需要一天时间,留给办事的时间更少;有的纳税人不在经营地点,找不到纳税人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税务登记证上地址不准确,无法查找。
一个所一千多户个体户,如果严格按照征管法要求填写汇总申报的话,花大半年时间都不一定能完成。
最后,汇总申报流于形式,加大税务人员风险。
大部分个体户不会主动来税务机关填写汇总申报表,即使税务人员去其经营地址催促,效果仍然有效,但征管法又要求“双定户”年底必须汇总申报,并严格考核。
在这种矛盾下,税务人员只能进行虚假申报,没有收到汇总申报表也按照定税额度进行汇总申报。
税务人员没有申报权限的情况下推给大厅前台人员申报,有申报权限的情况下自行申报,不管何种情况,在没有收到资料的情况下进行申报,需要承担未来虚假申报责任,加大了税务人员的风险。
4、征收模式仍处于粗放管理阶段个体户定额核定不规范,近年来,推行了电脑核定定额的方式,通过测算行业统一的每平米月经营额,测量经营面积,划分地段等级,确定经营状况系数等定额指标,目的是解决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经营状况的个体业户定额不平衡的问题。
但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情况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核定,纳税人的地段、经营面积、从业人数等定额要素没有合理应用,多数税收专管员凭经验定税,随意性很大。
不同税收专管员的风险意识、经验水平不一样,造成城乡同样规模的纳税人定额差别大,定额核定不准影响了税负公平的原则,极大地降低了税务部门的征税严肃性和纳税人的依法遵从度。
5、发票使用管理水平低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国家有关部门对现行普通发票的使用推广力度不够,监督管理手段不足,发票使用还没有涵盖社会经济领域的各个环节,假发票、行政事业费收据不断侵蚀发票应用领域。
与此同时,由于税控设备成本高、技术水平低,制约了税控装置的推行,对填开发票的比对力度尚显不足,“以票管税”的制衡机制尚未建立。
6、对个体税务违章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现阶段个体税收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个体工商户在税收上违章、违法行为的普遍性。
在实际工作中,对《征管法》赋予的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权力极少运用。
一方面,受税收成本和效益的影响,不愿意使用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对个体税务违章、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受相关部门配合的制约,对严重税务违章、违法行为往往不能依法给予有效打击,导致个体税收秩序长期得不到根本改善。
对个体税收的稽查,往往只局限于群众检举的个体户,很少从堵塞税收漏洞、整顿税收秩序、公平税收负担的角度去主动查处个体户的偷逃税行为,同时对有违法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处理力度不足,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处罚之后没有有效的管理,处罚也起不到其本应有的作用。
7、个体工商户账簿建立不完善,难以准确查账征收有的个体工商户缺乏建账能力,有的个体工商户有建账能力且经营比较好,但其仍然不愿意建账,还有的个体工商户虽然建账了,但是却建的假账。
个体工商户不愿建账的原因:首先建账增加了经营成本,个体户业主一般对税收知识知之甚少,无法准确地建立账簿,需要雇用财会人员为其记账,增加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
其次,建账增加了收入的透明度,健全的会计账簿,可以充分准确地反映出其经营状况、收入水平,这将会导致税负提高。
因此个体工商户更愿意采用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
二、基于新形势下关于个体户征管的一些建议1、抓大放小,重点管理达起征点的业户,加强监管接近起征点的业户,放开未达起征点的业户。
个体户规模小,就业形式灵活,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重要的创业方式,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国家也鼓励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并且,个体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不大,从税收征管效益上来说,个体户征管效益不大,但涉及的社会面确是非常广大。
因此很有必要抓大放小,提供宽松的税收征管环境让个体户蓬勃发展,对于远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可以少管或者不管,重在鼓励他们做大做强;对于临近起征点状态纳税人加强动态监管;达起征点的重点监管。
2、改变征管思路,简化现有征管模式前述的现有征管模式和现实工作的冲突,给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来说,花费的巨大人力物力做没有太多意义的事情,还承担巨大风险;对于纳税人来说,感觉税务机关喜欢折腾纳税人,浪费他们的时间。
国税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也要求了要简化相应流程,优化服务纳税人。
对此,可以在适当情况下对征管法实施细则就行修改或者出台补充细则,简化汇总申报制度。
一是对于远未达起征点又不需要发票的个体户,不强制要求进行汇总申报,汇总申报是自愿行为。
但后果不一样,进行了汇总申报以后被查到应补交税款,不定义为偷税罪,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即可;未进行汇总申报以后被查到应补缴税款,定义为偷税罪,除了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外,还可进行罚款。
二是对于达起征点及虽未达起征点但经常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要求必须进行汇总申报,但简化申报流程,依托强大的信息化系统,纳税人只需要到管理员处或者办税厅前台,可进行免填单,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口述输入相关信息后打印出汇总申报资料让纳税人签字确认。
三是,针对个体户经常变动,推行网上和前台定期验证制度,在一定时间内,纳税人自行网上或前台将其基本信息比如经营地址、范围、联系方式确认一次,有变化的及时修改,若规定期限内不进行验证视为非正常户,自动列入非正常户名单。
四是,对于不需要发票或者需要少量发票而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不进行办证,采取委托代征、代开方式,一定金额范围内免税,从而减少个体户基数。
3、改进税法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持之以恒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等专项宣传活动,办好税法公告、公示,重视一对一、面对面的直接交流,紧紧抓住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点,进行深化宣传,使个体工商户明白纳税义务和不尽义务应负的法律责任,消费者清楚消费后有索要发票的权利等。
还要通过培训及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等措施,不断优化服务。
努力提高个体业户( 特别是下岗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 的纳税意识, 使其逐步树立“依法纳税光荣, 偷税抗税违法”的观念。
要建立健全护税协税组织, 其组成人员要广泛, 并要定期召开会议, 学习政策法规, 奖励有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