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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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第15章一填空题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2.商有乱政而作汤刑3.周有乱政而作九刑4.昏墨贼杀是夏朝的一种法律制度5.商朝有一种吧犯罪者捣成肉酱的死刑称作醢6.商除王位继承实行以兄终弟及为主的继承制度7.西周时期婚姻管理机关是媒氏8.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神权法思想9.西周初期诸侯对土地只有战友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即所谓的田里不鬻10.据《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七出二单项选择题1.我过第一个奴隶制国家的帝王是c启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D三千条3.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A夏朝4.秦穆王曾命B吕侯作刑5.商朝法律中对有利于周统治者的某些内容在西周被称做D殷彝6.西周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D小司寇7.西周时期刑事案件的书状叫C剂8.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是春秋时期郑国的B子产9春秋时期晋国赵鞅公布成文法时遭到A孔子的反对10.秦朝的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及其长官的名称为D廷尉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分20分1.夏朝的监狱叫A寰土B下台C均台2.奴隶制肉刑包括A墨B劓C刖D宫3.以下属于商朝死刑的有A炮烙B脯C劓殄4.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先后实行了C兄终弟及B嫡长继承制D父死子继5.西周的九刑是五刑加上A流刑B赎刑C鞭刑D扑刑6.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实行的原则有A父母之命B媒妁之言C同姓不婚D 附远厚别7.春秋时期楚国制定的法律有B《仆区法》C《茆门法》8.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有B法令由一统C事皆决于法D以刑杀为威9.秦朝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指A丞相B太尉C御史大夫10.秦朝的经济立法包括A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B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的立法C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的立法D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的立法四名词解释每题6分分30分1.质剂周朝时的买卖契约买卖双方各执一半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P552六礼西周结婚的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P573.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包括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述理亏则语无伦次色听指观察当事人表情理亏则面红耳赤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指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指观察当事人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P62 4.《法经》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初具体系的封建法典《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把盗贼放在开头部分而把相当于刑法总则的具律放在了篇尾P73 5.以古非今罪秦朝设立的罪名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实的各项政策和制度五案例分析1.商纣争太子案1在商代妻和妾区别是什么P31答妻妾的地位截然不同二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来的还有的是通过嫔嫁姐妹同嫁一夫中央废除丞相制度集权地方实行三司分权废除行中书省设布政司都指挥司按察司分管地方的行政军政和监察大权统归中央1考察西洋宪政2设立专职机构3改革官制4制定新法5颁布《钦定宪法大纲》6成立资政院和咨议局7颁布十九信条实行君主立宪意义直接从西方移植了一批近代化的法律确立了宪法指导下诸法分立的近代化法律体系确立了民主宪政的发展趋势2.中华法系诸法合体是如何走向诸法分立的20分答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华法系在结构上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内容于一体用刑罚方法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在这样的法律架构中实体法和程序法完全融合刑事法律规范异常发达民事法律规范则处于从属地位形成了重刑轻民的规范格局清末变法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从制定大清现行刑律开始清政府分别制定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商律草案等实体法又制定了刑事民事诉讼律草案等程序法以及宪法大纲等法律文件随着修律过程中这些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开始被打破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传统的中华法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法典的诸法合体以刑为主体例被西方式的由多个部门法共同组成的体系所取代晚清政府新制定的法律均参照了西方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结构模式从而彻底改造了传统中华法系的法律结构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清廷的法制改革不了了之但是中国法制诸法分立的进程没有停止民国时期中国法制大陆法系化的进一步发展基本形成了大陆法系化的六法全书新中国的法律体系有两大源头一是革命根据地法二是苏联法革命根据地法一方面受苏联法律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当时国统区法律的影响不过前者是公开的后者是潜在的苏联法的前身是作为大陆法系成员的俄国法国民党政府的法律则自清末以来一直以大陆法系为师内容上虽然不断有变化但形式风格组织程序上自有难以逃脱的习性或胎记因此新中国法的两个源头都是大陆法系的而大陆法系的一个特点就是诸法分立3.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在法制建设上的建树20分答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建树颇多颁布革命法令1保障人权废除封建等级特权制度如解除贱民身分禁止买卖人口提高女权取消官僚特权与革除官厅陋习2发扬国魂革除封建陋习禁烟禁赌劝禁缠足发布《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3整饬吏治任人唯贤建立了新型的司法制度1建立新型的司法机关为贯彻三权分立实现司法独立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中央设临时中央裁判所后改称法院地方审判机构称作审判厅实行四级三审制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干涉2改革审判制度仿效西方文明的审判方式颁布《禁止刑讯文》《禁止体罚文》废除封建的刑讯体罚制度3采用律师制度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草拟《律师法草案》实行律师辩护制度公审制度陪审制度4.如何认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20分答可参考《中国法制史学习指导》P167说明六法是法律体系的通称从1928年到1936年国民党政府集中进行频繁的立法最终建立起六法体系形成了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基干所谓《六法全书》简称《六法》狭义是特指宪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广义是指上述六大法典及其它附属法规和判例解释例亦即整个法律体系的通称就其内容而言除搬用资产阶级的一些法律原则外也继承了清末和北洋政府具有封建性的法律传统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是封建主义法律资本主义法律和法西斯法律的混合体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其进步之处在于它延续了自清末以来的法律改革进一步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法律制度引进我国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予以发展从而把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法律制度的建设推向最为完备的阶段5共产党领导下的宪法性文件和土地立法内容答宪法性文件主要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人权条例》土地立法主要有《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主要内容可参考《中国法制史》P395P4191。

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参考答案《中国法制史》形考作业1答案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刑名从商:是旬子总结商朝的刑事立法之后提出来的一句话,他认为商朝的刑事立法制订的比较完善,而且多为后世沿用。

2、九刑:有两种解释一是指西周的九篇刑书;二是指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

《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3、质剂:买卖契约,西周称为质剂。

质剂是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

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4、田里不鬻:西周初期的土地所有权。

土地归周天子一人所有,各诸侯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无处分权,无权买卖。

5、六礼:“西周结婚的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

二、问答题(每题15分,分30分)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答案要点:采取的是法家的指导思想: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依法律论罪处刑。

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

3、“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2、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

答案要点:1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总结春秋以来各诸候国立法经验,著《法经》2法经内容;改刑为法,先列罪名,后定刑制,全文以刑为主,夹着诉讼法和其它法律内容。

包括的正律,杂律,具律三大部份其中的正律包括盗律,赋律,囚律,捕律。

杂律规定的是除盗赋罪名以外的罪名。

具律是关于刑罚的适用,如加减刑罚等。

3法经的阶级本质;1)锋芒主要指向农民和其它劳动人民。

立法思想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2)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如规定了窥宫,盗玺等。

3)维护封建等级,例如丞相受金,左右伏诛,就是说如果丞相受贿,要把他左右的臣属斩首问罪,这个因为刑不上丞相的缘故。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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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学》作业3答案论证据裁判原则[摘要]证据裁判原则是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是法治与理性对刑事裁判的必然要求。

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各国形成了不同的证据裁判制度。

而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尚未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

为此,须对裁判事实的内涵和裁判证据的要求进行重新定位,并在观念和制度两个层面上进行相应改革,以完善我国证据裁判制度。

[关键词]证据裁判。

裁判事实。

诉因制度。

裁判证据证据裁判指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根据一定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能认定事实。

证据裁判是人类从非理性裁判走向理性裁判的一个重要标志,并且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时至今日,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司法中获得了普遍的意义。

但是,在不同的证据制度和不同的诉讼理念下,证据裁判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其中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从而形成了内容各异的证据裁判制度。

一、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裁判事实的问题上存在着较大区别。

虽然基于控审分离的基本理念,两大法系都认可诉审同一原则,但两大法系对同一”的理解并不相同。

英美法系奉行严格的法律事实同一性原则,即诉审同一不仅仅是指事实的同一,而且包括对事实的法律评价即罪名的同一,法官审判的事实和罪名均应受起诉指控的限制。

英美法系对诉审罪名同一的强调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体现了法官对控方处分权的尊重。

另一方面则是基于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需要。

[1]法律事实同一性原则构成了英美法系诉因制度的理论基础,根据诉因制度,检察官在起诉时,不仅要在起诉书中记载公诉事实,而且应明示诉因。

所谓诉因,即诉讼请求原因,也称为起诉的理由,它指的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事实,也即构成要件化的事实。

诉因制度具有两项基本功能:确定审判对象与设定防御对象。

根据诉因制度,裁判事实必须与控方提出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同一,因此,法院不能改变指控罪名,否则便改变了控方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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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第6—10章)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B 2.C 3.D 4.A 5.C 6.C 7.D 8.D 9.B 10.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答:这次刑制改革,经过文景两位皇帝,时间长达20多年,反映了一项制度的改革,是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后世多认为是出于“悲怜”缇萦,体现文帝德政,但本质在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统治者既要惩罚犯罪者,又能使其保存劳动能力,以利于其统治。

但是,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

它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标志和转折点。

为封建制五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而且也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1.ABCD 2.ABCD 3.ACD 4.ABCD 5.ABCD 6.BCD 7.BD 8.ABC 9.ABCD 10.BC 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亲亲得相首匿:允许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对于一定的犯罪可以首谋隐匿。

汉律规定,卑幼匿尊亲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犯死罪的卑幼,虽应处刑,但可以请求减免,首匿犯一般罪的卑幼也不负刑事责任。

2.官当: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和流刑的刑罚。

《北魏律》最先做此规定,隋律、唐律相继沿袭。

唐律规定,五品以上官可抵私罪”(因私事或假公济私而犯的罪)徒二年,“公罪”(因公事而犯的罪)徒三年;九品以上官可抵“私罪”徒一年,“公罪”徒二年等。

明、清律无此规定。

3.唐律疏议:《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它是我们研究唐律的范本,而且是我国封建法典的典范,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

唐初在隋朝《开皇律》的基础上修成了一部《唐律》。

《永徽律疏》是唐高祖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律》编撰的法典,共二十篇,五百零二条,篇名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等,于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

《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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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1:一、名词解释1、后世历朝历代的刑名均沿袭商朝的。

2、西周时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3、是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长者为质,用来买卖大件物品,短者为剂,用来买卖小件物品。

4、指诸候和臣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即不许买卖土地。

5、凡婚姻关系的缔结,要先后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微、清期、亲运六道繁琐的程序。

二、问答题1、答:(1)商初实行兄终弟及,辅以父死子继制(2)商朝在实行父死子继后,又实行嫡长继承制2、答:《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我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封建统治史上具有地位。

内容:(1)盗法、贼法(关于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他人以及侵害财产等犯罪的实体法规定。

(2)囚法和捕法(关于追捕、囚禁及审讯罪人的法规程序。

(3)杂法和具法(从重从轻,减免刑罚等定罪量刑的规定。

历史地位:(1)《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时期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

(2)《法经》的体制和内容,为后世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重要基础。

三、思考题1、答:夏朝我国第一个奴隶国家。

随着国家的建立,法律也随之产生。

其立法指导思想是:“夏有乱政,而作属刑”即法律是因“乱政”而作。

夏朝统治阶级利用人们的自然宗教信仰,将他们及其祖先说成是上天的化身。

将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结合在一起。

商朝全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

并且较夏更进一步。

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秘思想。

其次商王是后天命统治人间一切。

将对人民的惩罚说成是上天的过程中体会到“殷朝单然”,“君权神授”的天命观念,不可能永保王朝的长治久安。

因此提出“明德慎罚”与“从德配天”的立法指导思想及“亲亲”与“尊尊”的立法指导思想,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破坏,奴隶制逐步瓦解,封建制逐步确立。

郡县制代替分封制,礼制逐渐衰落,出现代表不同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的各派思想家。

中国法制史形考册答案(一至六章)

中国法制史形考册答案(一至六章)

中国法制史小抄第一章(一)填空题1.原始社会经历了原始群和氏族公社两个阶段。

2.原始社会部落首领通过“禅让制”产生。

3.夏朝的第一个帝王是启。

4.《左传•襄公四年》记载:“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知道。

”5.法的起源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演变与发展过程。

6.《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7.《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豸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8.《正韵》:“律吕万法之所出,故法令谓之律。

”9.《夏书》曰:“昏、墨、贼,杀。

”10.在“刑侯与雍子争田案”中,雍子犯了“昏”罪,即“己恶而掠美”。

(二)单项选择题1.将“法”改为“律”,是在()。

CA夏朝B西周C战国时期的秦D汉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条。

DA五百B一千C二千D三千3.“威侮五刑,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式时发布的(B)。

A习惯B战争动员令C祭祀D礼仪4.“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

DA昏B墨C贼D杀5.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

据叔向解释:“杀人不忌为( )”。

CA昏B墨C贼D杀6.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

AA夏朝B商朝C西周D秦朝7.《竹书纪年》记载:“夏后芬三十六年作( D )”。

A囹圄B夏台C均台D圜土8.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

据叔向解释:“己恶而掠美为( )”。

A A昏B墨C贼D杀9.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

据叔向解释:“贪以败官为( )”。

B A昏B墨C贼D杀10.相传夏桀时,曾把商汤“囚之()”。

AA夏台B均台C囹圄D圜土11.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

CA禹刑B甘誓C赎刑D圜土12.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动员令叫做(),它也是夏朝的法律。

B A禹刑B甘誓C赎刑D圜土13.我国奴隶制国家的第一个国王是()。

DA舜B禹C有扈氏D启14.原始社会部落首领的继承实行()。

AA禅让制B世袭制C占卜制D天命制15.夏、商、周三代的法律用来命名的是()。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1].2.3.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1].2.3.答案

3.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在法制建设上的建树。

(20分)答: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建树颇多:一是南京临时政府制定具有宪法性质的政府组织法。

《组织大纲》,共4章21条。

其特点主要是:(1)受美国宪法影响,基本上采用总统制共和政体;(2)中央国家机关权力分配实行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3)采取一院制的议会政制体制,参议院是国家立法机关。

其历史意义在于,作为政府组织法,《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它使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第一届政府得以依法成立,树立起法治的良好开端。

二是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也是当时国内资产阶革命党人、立宪派袁世凯为首的大地主买办阶级等各派政治势力,在列强暗中干预下,相互斗争妥协的产物。

制定《临时约法》的目的在力图用法律制约袁氏,防范其专权,用以保卫尊重的民国政体。

《临时约法》共7章56条。

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为理论基础,吸收吸收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平等自由”等宪法原则而制定,集中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精神。

其主要内容:(1)《临时约法》确认中华民国是民主共和国。

它以根本法形式宣告朕及国家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诞生;(2)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

防止个人独裁,彻底否定了君主集权专制政体;(3)具体规定了人民权利和义务和保有财产和营业的自由。

《临时约法》的特点:(1)规定的政权形式和权利关系是为了防止袁世凯专权独裁;(2)规定了修改《临时约法》的严格的程序。

规定了严格的修改修改宪法的程序,只能由2/3以上的参议院议员或临时大总统提出,并经参议员4/5以上出席,出席议员3/4同意后,才能进行。

《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1)它首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封建帝制和等级特权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首次将人民渴望的民主、平等、自由赋予法律效益,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项伟大创举。

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形成性考核1-4参考答案精选全文完整版

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形成性考核1-4参考答案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形成性考核1-4参考答案中国法律史作业1(第一章一一第四章)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共40分)1.《禹刑》——是夏朝统治者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以禹命名的夏朝法律的总称。

2.《汤刑》——是一种古老的刑事惩罚方法,源自中国古代传统的惩罚之一,最早见于西汉时期。

是一种古老而残酷的刑罚,此刑罚需要将受罚者裹上特制的油纸或织物,有时将受罚者注满滚水或蒸汽之后,在裹着油纸时将其烧死。

另外也有侵入汤池中烧灼受罚者的手段。

尽管如今汤刑已经不再被使用,但它仍被认为是一种严厉的刑罚,用以惩罚特定的罪行,如盗窃或破坏他人财产等。

3.商朝五刑——指的是一种权力机构根据刑法对犯罪行为的处罚,每一种刑罚都有其特殊的功能,旨在保护社会的安定,维护当时的法律秩序,使社会可以稳定的运行。

4.周公制礼——西周时期周公将夏商时期的礼制加以整理编撰而成。

5.九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有两种含意:一是指周朝的刑书,另一种含义是西周的刑法。

6.六礼——六礼,创自西周,是中国古代聘娶婚的完备结婚程序。

所谓“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

”“六礼”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7.《法经》——战国时期,李悝在魏国率先变法,集各国法律之大成,制定成《法经》,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的成文法。

分《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8.刑不上大夫——我国古代大夫以上的贵族享受的特权之一,是宗法等级制在法律上的反映。

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执缚系引,不使人颈盩,不捽抑”,处死刑不“于市”,而“于朝”。

9.公室告——指的是当事人提起诉讼,官府一定要受理的那种,一般来说,包括平民和平民之间的谋杀、抢劫、斗殴等情况,这种情况,官府应该受理,并按照秦法来处理这类问题。

10.廷行事——是一种成例,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先例,它可作为审理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

二、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试述夏商时期的神权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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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完整)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第1—5章)一、名词解释1. 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名称。

传说因狱墙、狱窗皆为圆形而得名。

2. 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3. 七出:又称“七去”、“七弃”。

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

4. 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5. 《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

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

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诸侯国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法经》六篇。

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封建法典。

6.子产:春秋时期郑国的政治家和思想家.7.具五刑:秦汉时期的一种酷刑,即对一个囚犯几乎同时施用五刑。

8.廷尉:秦朝和汉朝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二、论述题1:夏朝法律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答:(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

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了“五刑”,共三千条。

(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

(3)“昏、墨、贼,杀”。

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

“己恶而掠美为昏”。

“贪以败官为墨”。

“杀人不忌为贼”。

(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

夏朝已经有了赎刑。

当时用青铜来赎罪。

2. 奴隶制五刑是什么?答: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yì)、膑、宫、大辟五种刑法。

中国奴隶时代具有代表性的刑法,(即墨刑-在额头上刻字涂墨,劓(yì)刑-割鼻子,膑-去膝盖骨,宫刑-毁坏生殖器,大辟-死刑),从夏代开始逐步确立,于西周时期写入吕侯编著的《吕是人人皆知法尔有法可依。

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2)重其轻者。

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

5.分析秦朝经济立法对秦经济发展的作用?作用非常大,从某一方面说,这也是秦始皇的主要的功绩。

秦朝鼓励和发展了农业生产,鼓励和发展了手工业产品,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这些都对秦朝的经济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答案一、名词解释1.亲亲得相首匿:允许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对于一定的犯罪可以首谋隐匿。

汉律规定,卑幼匿尊亲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犯死罪的卑幼,虽应处刑,但可以请求减免,首匿犯一般罪的卑幼也不负刑事责任。

2.春秋决狱:是指在审判案件时,如果法律无明文规定,则以儒家的经义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3.官当: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和流刑的刑罚。

4.开皇律: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需要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贵族官僚在法律上享有特权,《开皇律》继承了中国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也为历代封建法典所沿袭。

5.唐律疏议:《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它是我们研究唐律的范本,而且是我国封建法典的典范,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

6.宋刑统: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7.元典章:全称为《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并不是一部有朝廷统一制定、颁布的法典,只是地方官吏将自元世祖开始,国家颁布的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各方面的法律文件进行抄录(设计会变的法律形式包括条格、诏制和成例),在此基础上,将其制度内容按照诏令、圣教、朝纲,台纲以及六部委纲目进行会变而成的一部法规会变作品,8.秋审: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

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即朝审和秋审。

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

二、论诉题1、两汉立法指导思想答:1.约法省禁--所谓约法省禁,就是法令要简约,刑网要宽疏。

这是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2.德刑并用(或说刑礼并用)--汉武帝时认为秦朝法令之失,在于“专任刑罚”。

而法令只能“诛恶”不能“劝善”,不是治本的方法。

因此要想治本,必行“仁义”,即把礼和刑结合起来使用。

这种刚柔相济的治国之道,成为汉代武帝以后的立法指导思想。

3.顺天行刑--由董仲舒提出而被汉武帝采纳,认为霜降以后万物肃杀,司法机关应开始断狱行刑,以顺应天时,所谓“王者承天意以从事”。

为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蒙上一层神圣的迷雾。

2.什么是“准五服以制罪”答:1. 晋律中首创的亲属之间相犯依五服等级为标准处刑的制度。

五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以卑犯尊,亲属关系越近,处罚越重;以尊犯卑,亲属关系越近,处罚越轻。

3. 简述唐律十二篇的篇章和结构?答:《唐律疏议》一共12篇500条。

12篇按照顺序及其内容来看,分别为:(1)《名例律》,规定唐律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相当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篇,在12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2)《卫禁律》,关于警卫皇帝宫庙、陵墓以及保卫城关要塞和边防的法律。

(3)《职制律》,关于官吏职守、惩贪治赃和交通驿传的法律。

(4)《户婚律》,关于户籍、赋税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

(5)《厩库律》,关于牲畜管理、仓库管理、官物出纳方面的法律。

(6)《擅兴律》,关于军队征调、指挥、行军出征、军需供给和兴造工程等方面的法律。

(7)《贼盗律》,关于严惩十恶以及恶性杀人、害人的法律,是分则中很重要的内容。

(8)《斗讼律》,关于惩治斗殴以及诉讼方面的法律。

(9)《诈伪律》,关于惩治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

(10)《杂律》,关于不便列入分则内容的其他法律,如和奸、强奸罪等。

(11)《捕亡律》,关于追捕逃亡方面的法律。

(12)《断狱律》,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方面的法律。

4. 宋朝法律制度有哪些重大发展?答:宋朝法律制度:1、在立法上的体现(1)在《宋刑统》这部国家大法中,增加了皇帝个人敕令,反映出皇权对立法的控制。

(2)制定编敕(3)制定《盗贼重法》2、在法律内容上的体现(1)规定了刺配刑(2)规定了最为残酷的生命刑——凌迟刑3、在司法制度上的体现(1)在中央司法机制之上,设置审刑院。

(2)在地方州县之上设立提刑司5.明清的司法制度有哪些发展?答:1、司法机关:明以后的皇朝体制,许多都受到元王朝的影响,原有刑部继承元的体制,仍然以刑部作为主审机关,虽然恢复了大理寺,却成为了复核机关。

清的中央司法机关是以刑部为首,大理寺和负责监察的监察院为辅的司法制度。

2、司法制度:明代地方司法机构有省、府、县,省一级设有提刑按察司,其是古代出现的较为独立的地方司法机构。

清代地方司法分州县、府、省按察司、总督四个审级。

3、廷杖与厂卫:廷杖。

廷杖不始于明,廷杖真正影响和制度化在明代最为突出。

廷杖是在朝堂之上杖责大臣。

厂卫,是直属皇帝的特务机关。

清朝没此机构。

4、诉讼制度:明代的九卿会审(又称九卿圆审),清代的秋审、朝审,以及秋审、朝审以后如何来处理的四种情况。

5、法律形式:《大明律》是把《名例》作为总则,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篇,即按照“中央六部”这个名称将《唐律》中的11篇分门别类进行编排,这是一种新的体例。

《大清律例》中包括“律”这种稳定的法律形式和“例”这种非稳定的法律形式。

《中国法制史作业3》答案1. 清政府立宪举措及对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意义。

一、设立咨议局和筹建资政院。

二、制定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和《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三、公布了“宪法大纲”,作为今后的制宪刚领。

第一,预备立宪的直接后果:加速了清朝的灭亡。

预备立宪的措施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的矛盾,引起了社会的极大混乱,加速了它的覆灭。

第二,清政府在实行“预备立宪”过程中,相应地对旧有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它缩小了皇帝与国会之间的权力比例,调整和改造了君主专制制度,直接冲击了二千多年的专制政体,拉开了封建中国政治近代化进程的序幕。

第三,预备立宪传播了宪政知识,进行了民主政治思想的启蒙,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初步民主自治能力的知识分子,为我国近代宪政运动的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

2.中华法系“诸法合体”是如何走向“诸法分立”的?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刑法《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大清商律《大清民律草案》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刑事民事诉讼律草案,《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法院编制法》3.孙中山南京临时政府在法制上的建树。

第一,颁布《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二,进行保障人权废除封建等级特权;发扬“国魂”革除封建恶习;整饬吏治任人唯贤等一系列立法活动。

第三,改革司法制度,建立新型的司法机关,改革审判制度,采用律师制度等。

4.如何认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从1928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立法活动,先后制定了宪法(约法)、民法、刑法、商事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及其他单行法规、特别法规。

这些法律的汇编通称“六法全书”,是南京国民政府成文法总称。

六法全书是维护国民党统治的基本法律体系。

国民党“六法全书”的立法框架,属典型的“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典,不过其主要的特点之一,是实行民商分立的体例。

5.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产党领导下的宪法性文件和土地立法内容是什么?一、宪法性文件:1930年7月党中央成立“中国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负责起草宪法文件。

1931年11月7日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通过了工农民主政权第一个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934年1月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作了某些修改,最重要的是在第一条内增加“同中农巩固的联合”的条款,土地立法(一)土地革命前期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和《土地问题决议案》。

要求没收一切土地属于政府。

(二)土地革命中期制定了《兴国土地法》、《土地暂行法》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土地法》。

提出没收地主土地归无地少地农民的原则。

(三)土地革命后期1931年12月1日公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这是土地革命后期影响最大、实施区域最广、适用时间最长的土地法。

1、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

2、明确没收土地的分配办法。

3、规定土地与水利国有。

土地立法有:《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法制史作业4案例分析1.商纣争太子案(1)在商代妻和妾区别是什么?答:妻妾的地位截然不同,二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

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来的,还有的是通过“嫔嫁”(姐妹同嫁一夫)来的,即奴隶主贵族娶妻,往往同妻的随嫁女一同收为妾。

一妻多妾制是由于奴隶社会私有制决定嫡长子继承制,如果多妻就会造成王位混乱和争斗财产,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

2)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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