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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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民族平等观的现实意义与当代价值

马克思民族平等观的现实意义与当代价值

马克思民族平等观的现实意义与当代价值 ◇ 钱琎马克思的平等观有其特殊的生成基础,在其所处社会的动态的经济政治变迁中,马克思以变化的历史现实为角度,全面阐述了自己的平等观。

但是平等观自人类有文字记载以来就一直存在,马克思平等观和以往思想家的平等观之所以产生了明显的区别,体现了更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其中主要原因在于:马克思把平等置于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之中,这样一来,平等的变迁也就随之呈现出了和历史变迁的高度统一和高度相关,这就从根本上摆脱了孤立、静态、抽象的思维特征,使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更加体现出了历史理性;马克思平等观的出现有其经济与社会的根源,其出发点并不是以往社会的公平思想,而是从人的社会本质出发,在对社会历史与道德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后得出了这一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相关的客观规律和事实;马克思平等观中满载着对资本主义的彻底批判与对历史进程的极端辩证,在马克思看来,平等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产物,又是人与生俱来的事物,这种源自社会生活和人类成长的复杂性与辩证性,使得我们在对平等的本质与特征进行分析时,必须将唯物史观和辩证法融入其中,才能对平等的标准进行动态的把握。

一、马克思平等观的哲学基础:唯物史观(一)平等观的历史过程性从社会学的角度讲,平等是不公的逆向表达,它是反社会剥削、反压迫和反攫取的。

而从人类学的角度来讲,平等则是人类存在和起源的开端。

在马克思看来,平等观的产生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历史直接相关,平等观本来就是与历史的过程性融合在一起的。

(二)平等观的人类整体性在原始社会中,平等观是以“人之所以为人”为基础的,是人类共同性和整体性的体现。

在人类学的框架中,无论任何人、无论人类社会中任何一个个体,都是作为人类整体的一部分而存在的,按照辩证法的思想,任何人都是整体,任何整体都是个体,而这种特性本身就是平等观的表现。

虽然在现在社会中,平等观与以往社会存在较大的不同,但是在经历了从人类共同性到政治社会地位的特殊转变之后,所有人、一个国家内的所有公民或者一个社会中的所有成员,都在同一个层面上追求和实现着平等。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与平等观念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与平等观念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与平等观念马克思主义是一种重要的思想体系,其核心理念之一便是自由与平等观念。

在马克思主义中,自由与平等作为理论基础和社会目标,对于塑造社会形态和发展人类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维度探讨马克思主义自由与平等观念的内涵和实践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中的自由观念马克思主义强调个体的自由,认为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利。

在马克思主义里,自由被理解为摆脱各种束缚和压迫,实现个人人格的全面发展。

这种自由观念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自由不同,后者更多强调经济和政治权利,而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念强调的是人的全面解放。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与私有制成为了束缚个人自由的根源。

因此,马克思主义主张消除私有制,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所有制,从而为个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基础。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实现自由,不再受到资本的压迫和剥削。

二、马克思主义中的平等观念平等观念是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应该以实现社会各个成员的平等为目标,而不是只满足富裕阶层的利益。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财富和资源的不均衡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为了实现平等,马克思主义主张消除私有制和剥削制度。

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财富的公平分配是平等观念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追求人与人之间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平等,促进社会各个成员的公平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自由与平等观念的实践意义马克思主义自由与平等观念的实践意义可从多个方面呈现。

首先,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与平等观念为人们提供了追求全面发展的机会。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阶层的不平等和贫富差距使得资源分配不均,限制了人们的个体发展。

而在马克思主义自由与平等观念的指导下,社会主义社会更加注重公平,鼓励个体的积极参与,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推动个人能力和才华得到更好的发挥。

其次,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与平等观念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伟大贡献——纪念恩格斯逝世100周年

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伟大贡献——纪念恩格斯逝世100周年

作者: 尉锦昌;刘洪武;李荫庆;黄其明;马云鹏
出版物刊名: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页码: 3-9页
主题词: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 平等观念 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资产阶级 无产阶级 恩格斯 资本主义 伟大贡献 平等要求 分配方式
摘要: 本文从分析恩格斯对两种平等观的分歧与实质的阐述出发,认为社会主义的平等观不仅是强调在交换领域的劳动者间的平等权利,且存在于生产领域和生产过程,强调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社会权利和地位的平等。

认为非劳动分配方式最终表现是不平等,而就现实要求来说又是平等的表现,平等包括大体平均的成分,但不能归结为平均。

在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应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平等观念,更新陈旧的平等意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平等现象,只有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经济环境,整顿金融秩序,全面深化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竞争意识、法制意识、民主意识,才能不断得以解决。

物的必然与人的自由:略论马克思的平等观

物的必然与人的自由:略论马克思的平等观

等 的三 个前提 , 的 自由解放 就 是人 的 全 面发 展 ; 人 马克 思历 史 学说 的伟 大意 义就 在 于 , 揭 示 了人 类 的 终极 目标 应 他 该是 彻底 摆 脱 一切物 的奴 役 和 外在 必然性 的 束 缚 , 而向 最符合 人 的本 性 的 自由王 国挺 进 。
关 键词 : 马克思; 平等既 ; 物的必然 ; 人的 自由
上 的 齐一 性 , 仅会 使 精英 人才 无 法脱 颖 而 出 , 不 而
且 还会 造 成 马 克 思 所 说 的 “ 数 人 的暴 虐 ” 即多 多 ,
数 人 对少 数 人 的 自由的 剥 夺 。其 次 , 果 我 们 把 如 自由理 解 为 人 是 自己的 主 人 , 应 该 在 不 受 任 何 他 奴役 、 纵 、 吓 和 诱 惑 的 情 况 下 , 立 自主 地 作 操 恐 独
等 的理 想 追 求 所 要 企 达 的 目标 , 到 底 都 只 不 过 说 人类 对 平 等 的 向往 与 对 自 由 的 渴 慕 一 样 久 是形 式 上 的平 等 ; 同一 尺度去 衡 量不 同的人 ( 用 无 论是 天 赋才 能 、 理 需 要 还 是 生 活境 遇 的 不 同 ) 生 , 其结果 只能 导 致 事 实 上 的不 平 等 。可 见 , 马 克 在 思 的理 想天 平上 , 自由显 然是 重 于平 等 的 ; 所诉 他 求 的理 想社 会 , 恰 是 与过 去所 有 的平 等观 告 别 , 恰 同时 向人 的充 分 自 由发 出呼 唤 , 表征 着 人 从 一 它 切 奴役 状 态 中彻 底 解放 , 最 终 获 得 了 真 正 自由 人
大 力 发展 社 会 生产 力 , 除此 之外 , 有 别 的手 段 。 没 马 克思 的平等 观 与平 均 主义 的最 大 区别 就 在 于 , 者 的平 等 理 想是 建立 在普 遍 贫 穷 的基 点 上 , 后 而 前者 的平等 理 想则 是 以物 质 财 富的极 大 丰 裕 为 前 提 。 马克 思 曾经批 评 平 均 主义是 对 整个 文 明世 界 的“ 象 的否定 ” 是 向贫 穷 的 、 野 的 和没 有欲 抽 , 粗 望 的人— —这 种 人 不 仅 没 有 超 越 私 有 财 产 的水 平, 甚至从 未 达 到 私 有 财 产 的 水 平— — 的 违 反 自

论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以陈独秀与李大钊的思想为例

论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以陈独秀与李大钊的思想为例

[ 摘
要 ] 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都经历过进化 论信 仰的 时期 ,他 们对 于平等 的理 解不是 简单地 重复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平 等 观 ,而 是掺 杂 了 中 国传 统 文 化 和 进 化 论 思 想 中 的 平 等 观 念 。 他 们 一 方 面接 受 唯 物 史 观 ,
追寻着社会不平等的终极 原 因—— 经济不平等 ;另一方面 ,又希望 能在 经济平等 的基础之上 ,追求人格 的 平等 ;延续 中国传统文化人格 理想模式下的平等观 ,体现 出鲜 明的 中国特 色。陈独 秀与 李大钊作为 中国早
“ 等 ”观 念奠 定 了中 国近现代 “ 等 ” 思想 的 平 平
发展 理路 。

实践 活动追求 的 目标 ,并将 其注 入在共 产 主义理 想 中。诚如 恩格斯 所 说 : “ 真正 的平 等 只 有在 共
Ma xs d v l p n Ch n . rim e e o s i i a
K e r : M a im ; e u l y; Ch n Du i y wo ds x r s q ai t e xu; L z a iDa h o
“ 等 ” 是 人类 追 求 的 永 恒 价 值 之 一 。但 平
Ab t a t sr c :Th r i n n Ch n a e t e b l f i o u in b f r h y b c me t e Ma x a s e Max a s i ia h v h ei n Ev l t e e t e e o h r i n .Th i i e so q ai r o e o o er d a fe u l y a e n t t t e s me a h s r m r e a s h y a e i f e c d b h h u h ft e C i e e ta i o a d a n h o u in On o e h a st o e f o Ma x b c u e t e r n u n e y t e t o g to h n s r d t n li e s a d t e Ev l to . l h i n h n a d,t e c e th s rc lma e aim n u u h n lr a o o e i e u i f 0 i t— — e o o c q ai h y a c p iti a tr ls a d p r et e f a e s n frt n q a t o ce y o i s i h l y s c n mi a e u lt l y;o h t e n t eo h r h n a d。t e u u h q a i fp ro aiyo e b s fe o o c l qu i o d v lp t ep t r fCh n s r d t n e s n i h y p r et e e u l y o e s n l n t a e o c n mia s t t h e a t t e e o h a t n o i e e t i o a p r o a — l y e a i l l

浅析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历史演变

浅析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历史演变

浅析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历史演变提要:从马克思主义思想发展的早期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多部著作中都曾提到过与平等有关的一些问题,虽然没有系统性地论述,但是从开始时把平等作为自由的附属品,到无情批判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尤其是从经济学角度揭示了资产阶级平等的虚伪本质,再到初步提出了实现无产阶级平等观的途径,这些思想都是他们唯物主义科学平等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试从马克思主义萌芽时期、发展时期,成熟时期三个部分入手进行梳理,旨在理清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历史演变过程。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平等观,萌芽时期,发展时期,成熟时期一、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萌芽时期在1843年《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认为:“从非政府的意义上看来,平等无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即每个人都同样被看作孤独的单子” [1]。

由此可见,马克思认为自由的价值是最高的价值,平等的价值不是最高的。

在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写到:“历史的发展使政治等级变成社会等级,所以,正如基督教徒在天国一律平等而在人世不平等一样,人民的单个成员在他们的政治世界的天国是平等的,而在人世的存在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中却不平等。

”[1]由此可知,在马克思看来,诞生于哲学理性中的民主制的思想认识和发生在宗教中的神学认识,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将“平等”当作思想上的信仰,而不是当成现实中的行为。

从上述马克思的两段论述中可以看出,此时的马克思关于平等的思想认识还远未形成独立的理论体系。

但随着进一步的发展,平等观念逐渐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律思想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蒲鲁东的平等观,实际上是以法国的小资产阶级要求平等占有来分配财产。

”蒲鲁东的平等原则作为一个抽象原则,它并不能说明更多的问题。

相反,只有把共产主义归结为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才是历史之谜的真正解答,正如马克思所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地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

重温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兼论我国当前的平等

重温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兼论我国当前的平等

重温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兼论我国当前的平等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平等成了当前的一个热门话题,这是因为我国当前社会上确实存在着部分成员收入差距过大以及其他的问题,中央也正在着力解决这些问题然而当前对平等问题的探讨,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经济问题它实际上是一个政治问题这涉及到了如何看待改革开放20多年的成绩也涉及到我们下一步的走向。

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温一下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结合当前的实际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客观的分析。

一、平等包括社会成员自身素质和社会地位两个方面,而核心是社会地位的平等社会成员自身素质包括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

显然社会成员自身素质是不平等的特别是作为先天性的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更是不平等的。

这是任何时候都需要承认的事实无需论证。

就文化素质而言,即使在完全相同的条件下接受教育,受教育者在最终结果上也是不同的。

恩格斯就曾举例说,人“在素质上存在着巨大的不平等。

A果断而有毅力,B优柔、懒惰和萎靡不振A伶俐,B愚笨”。

很显然人们对于社会成员自身素质的不平等是坦然接受的而关注的焦点在于社会地位的平等上。

社会地位的平等包括经济平等、政治平等和法律平等。

在现代意义上经济平等不仅指分配结果的平等还指分配尺度的平等。

马克思说“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

”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人们还关注机会的平等。

政治平等是指社会成员均有机会平等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政治事务,享有民主权利、履行义务。

履行义务也是政治平等的一个方面。

法律平等是经济平等和政治平等的保证。

它主要是指公民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在法律面前不允许特权的存在。

当然法律的平等也是具体的、历史的。

这是因为公正的法律可以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同时也保护那个特殊社会条件下的“不平等’,以维护当时公认的平等。

马克思平等观的当代认识

马克思平等观的当代认识
第1 0卷
第 6期
大 连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J u n lo l n Nain l isUnv ri o r a fDai t ai e ies y a o t t
Vo _ 0. . l 1 No 6
No e e 0 v mb r2 08
20 0 8年 1 1月
cas s ls e .By c 。 czn h b ta te u lt o c p n h o r e ii q aiy c n e t h rt ii g t e a sr c q aiy c n e t a d t e b u g o se e u lt o c p ,t e i i 。‘ ‘ su y n a l ss f he a ius q a i c nc pt o mo e t d a d nay i o t v ro e u lt o e s f y d m d e me s nd ni h e ng r a r a e lg tni t o h s,he r s a c ft e S h ug t t e e r h o h O—c le q a ih s a d p sto n c p tlsi c n mi a e al d e u lrg t n o iinsi a iaitc e o o c lr — lto t e a s l t eo m falt q a i o e s wih t e p s itrc l mae i l m , h ai n,h b o u e r fr o l he e u l y c nc pt t h a th so ia trai t s te p p r b n s fr r h r l tra qu lt o e t r aie y pa i h q aiy t o y a a e r g o wa d te p oe ai te aiy c nc p ,c e tv l lcng t e e u lt he r - i b v he b ss o c e c . e c n e o a y u d rtnd n fMa x s q aiy c n e tp a s a o e t a i f s in e Th o t mp r r n e sa i g o rite u l o c p l y t p stv o ei e eo i g Ma xs a sas fr ait au o h o sr cin o r n — o i e r l n d v l p n r im nd i o o e lsi v l e frt e c n tu to fha mo i i l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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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平等观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的。

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正确地揭示了平等的内涵,在当今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之间有着丝丝缕缕的关联。

一、平等观的嬗变
平等是一个古老的观念。

正如马克思所说:“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

”(注: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2页)在奴隶社会奴隶主与奴隶主之间有某些共同点,因此,他们之间可以要求平等,而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在多数地方是无共同点的,因此,两者之间自然就无平等可言。

通常情况下,奴隶主之间的平等可视为正常,而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平等就显得荒唐了。

在封建社会,“等级”、“门第”森严,不同的阶级、阶层有着各自的平等,而跨阶级、阶层的平等被视为“无序”、“犯上”。

在这种原始观念里,我们可以看出,这时的“平等观”实际上是抛开“人”的平等权利,单从部分人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去找寻其共同点,因此可视为“相对平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封建社会内部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产品交换发展成为跨地区、跨行业的大规模贸易,商品所有者要求自由的、不受限制的平等权利,资本家要求雇佣自主,工人则要求人身自由。

随着资本主义的确立,这种人的平等为人权问题的提出奠定了基础,这种要求就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认可,自由和平等也就自然地宣布为人权。

马克思主义者从政治、经济以及人权等角度对平等作出如下解释:“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注: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3页)
虽然资本主义的平等观比古老的观念大大进了一步,可是,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始终是两个对立的阶级。

在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里,必然存在无产阶级的不平等,资产阶级要求消灭封建的阶级特权,而无产阶级则以消灭阶级做为自己的要求,认为平等不应是一种表面的东西,它应该成为实际的、有内容的东西。

对此,马克思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

”(注: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6页)
马克思的这些精辟论断把平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在这里,已不再是某一阶级、某一阶层、某一集团的“人”,而是“一切人”,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今天,特别是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过程中,这些平等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道德的建构
1、道德对人的影响
道德是人们的精神需求之一。

这种道德需要是人们基于对道德所具有的满足自我与社会的价值、意义的认识和把握而产生的遵守一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心理倾向,它能引导人体的行为。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和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维系的,对人们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称。

(注:中共江苏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编《思想道德修养》,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74页。

)人作为一个社会成员,人自己的行为体现着某些社会关系、社会意义,道德是个人在社会中得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它能协调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对个人而言,道德对个体发展极为有利,它能促使人们身心平衡,使主体自我完善。

人的社会化就是促成个人同社会的统一,这个过程,也就是个人对社会道德调控的认同,不断提高自身的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的过程。

要实现个人的自我完善,离开道德是无从谈起的。

现代道德是人以“独立、自由、平等”为基本权利而实现的,它是个人主体对特定价值
的一种自主要求。

因此,平等既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道德建设的基础。

2、道德内容的调配
自古以来,中国的传统道德源远流长,尤以儒家的“仁爱”、墨家的“兼爱”影响甚大,此外,还有传统舆论、传统习惯,诸如:“节俭”、“勤劳”、“良心”、“孝”等,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蕴含着大量的精神财富,陶冶、教育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

可是,中国古老的文化历史也有诸多弊端,封建礼教根深蒂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森严,“愚忠”、“愚孝”让人愚从,“一切人”的平等观念在古老的中国被视为“叛逆”,使得一个民族最可宝贵的人权意识长期以来遭受压抑。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平等意识增强,懂得了人的尊严,特别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愈来愈多的中国年轻人正冲击着旧的等级森严的传统观念,努力发展个性,实现自身价值。

中国现代社会的价值正趋向多元化,全社会重视“德、才、能”的多种价值。

尽管如此,“德”在人们心中的价值标准仍占很重要的位置。

3、道德的时代内涵
当前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从国情出发,依据国民精神生活的实际需要、民族特有的风格和性格,既要承接历史遗留下来的财富,又要适应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事业的发展,把道德价值观念、行为准则推广开来,使之变为人们的道德品质,因此,我国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着变革的机遇和挑战。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

“为人民服务”既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更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根本要求。

一个人只有自觉、自愿,才能更好地为他人、为社会服务。

要做到自觉、自愿,必须保证自身的平等权利,满足自身的基本需求。

“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但又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正当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既反对极端的个人主义,同时又反对置他人利益于不顾或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的小集体主义。

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应大力宣传社会主义的主体意识、平等观念和民主思想,大力提倡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建立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新型关系,这样才有利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重视人本身的价值,维护人格尊严、民主权利和人的全面发展。

三、平等观与道德建设
加强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以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为基础,注重“一切人”的平等观念。

事实上,中国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政治、经济、科学和法律等方面,无不渗透平等观。

1、政治方面
无论什么样的社会,道德与政治难分难解,政治决定社会的发展方向,道德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人民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享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

在政治生活中要求全体中国人民在平等的基础上,享有管理监督国家事务的权利。

从管理者角度看,在实际运行中,权利的行使主体为少数人,在具体行使党和人民赋予他的权利时,某些道德水准不高的管理者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颇,名义上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实际上是人民的“老爷”,是特权人阶层。

一些人在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支配下,运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有些人因此走向腐败,走向犯罪。

据中纪委2000年1月公布的资料看,199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已查结案件1304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32447人,在受处分的人员中,县处级干部4092人,地厅级干部327人,省(部)级干部17人。

(注:郑群《试论权力行使主体的道德取向和完善》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伦理学》2000年第9期,第47页。

)干部腐败现象日益突出,其原因与腐败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差有关,也与当前制度不力、缺少有效的监督有关。

权力的过份
集中,导致权力主体为所欲为。

如果他们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与他人的正确地位,真正以平等的方式对待他人与工作,平等地参与和竞争,增强自己的道德修养,时刻“慎独”,加之健全严密的监督管理机制,可使权力行使主体大大改变自身的形象。

从被管理者角度看,广大人民群众应运用自身的政治权利,以平等主体的身份去参与政治,以真正主人翁的姿态去管理、监督国家事务,特别是对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有害的事,要勇于揭发、勇于监督、勇于抗争,要抛开几千年以来烙在中国人身上的奴性,追求人的自由和平等,并以此促进道德意识的转化、道德情感的升华,使自身成为一个健全向上、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经济方面
经济是道德的基础,经济环境是道德建设的条件,道德对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者的实际贡献和个人利益直接挂勾,奖优罚劣,多劳多得,优胜劣汰,因此,人们劳动纪律观念大大强化,职业责任感增强,“诚实劳动、合理经营、公平交易”越来越被视为美德。

“有德则有财”说的是道德能给人们带来益处,违反道德的行为,或早或晚都会使事业受阻。

然而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一切向钱看”,这些人“钱”字当头,坑蒙拐骗,因此,社会需要呼唤“诚实守信、彼此平等、信守承诺”的道德品质。

从长远来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有中国特色的道德,尽管在社会主义初级出现了一些不道德的现象,随着经济大国的确立,越来越多的人会有“人无诚不立、业无义不兴、国无信不守”的道德意识。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本身也寓含着平等观念的道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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