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指定机构和康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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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10.07•【字号】京残发[2008]83号•【施行日期】2008.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北京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残发〔2008〕83号)各区县残联、教委、财政局、卫生局:根据《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残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市将对残疾儿童少年社区康复训练、配发辅助器具、机构康复训练三个方面给予补助。

为进一步明确补助对象、补助范围、工作流程、结算方式等问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社区康复训练(一)补助对象及范围。

1.补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不满十六周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各类残疾儿童少年。

不包括在福利机构、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少年。

2.补助范围包括:生长发育监测,视力检查,听力检查,智力筛查,常规健康体检,血红蛋白检测,上门访视,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康复咨询,康复诊断与评估,康复训练与指导,针灸理疗等。

(二)申请审批程序。

1.每年11月份开始,申请年度社区康复训练补助。

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或家长持残疾人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到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由居(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街道、乡镇残联初审。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2.13•【文号】全康办[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全康办〔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提出:“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社区康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也是国际上开展残疾人康复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快速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推进,为我们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十一五”期间,通过积极融入社区卫生、社区建设工作,在社区康复示范区、县培育活动的带动下,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服务更加规范,内容更加充实。

至“十一五”期末,全国开展社区康复的市辖区为807个,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为1569个,分别占全国市辖区总数和县(市)总数的90.5%和68.9%,为“十二五”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社区康复工作也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社区康复工作如何开展,如何丰富社区康复服务的内容,如何进一步提高社区康复服务水平与工作质量等。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流程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流程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流程
丰台区妇幼保健院是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残联指定的在丰台区唯一的一家开展残疾儿童救助的机构。欢迎您到我院来接受康复服务,我们将用精湛的技术、热情的服务为您提供各项服务,流程如下:
服务流程:
持“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申请审批表”
或“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卡”
儿童保健科(四层,免挂号)
家长学校
定期举办家长大课堂,讲授家庭康复、儿童发育及营养等相关知识
接诊、登记
常规健康检查,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系统康复Biblioteka 服务内容:名称具体项目
健康体检
生长发育监测、视力检查、听力检查、智力筛查、常规健康检查、血常规、微量元素等各项化验
康复评定
如反射发育评定、日常生活能力评定、大运动及精细活动评定、视功能评定、心理评定、Gesell发育诊断、韦氏测查等
系统康复
根据儿童具体情况制定康复内容,如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言语治疗、视功能康复治疗、儿童早期综合训练、儿童感觉统合综合训练、传统中医疗法、理疗、婴儿水疗等

北京市残疾补助标准

北京市残疾补助标准

北京市残疾补助标准
北京市残疾补助标准是指针对残疾人群体所制定的一项政策性补助标准,旨在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残疾补助标准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康复补助等内容。

生活补助是指针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所提供的经济援助,包括基本生活补助和特别困难生活补助。

基本生活补助是指对居住在北京市的残疾人提供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助,用于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特别困难生活补助是指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提供的额外经济援助,用于解决其特殊生活困难。

医疗补助是指对残疾人在医疗方面所提供的经济援助,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医疗康复费用报销等内容。

残疾人在接受医疗治疗和康复过程中所发生的一部分费用将由政府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以减轻其医疗负担。

康复补助是指对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和康复辅助器具提供的经济援助,旨在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进行康复训练和使用康复辅助器具。

政府将为残疾人提供一定比例的康复费用报销,并提供一定额度的康复辅助器具补贴,以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进行康复治疗。

总的来说,北京市残疾补助标准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性福利措施,旨在帮助残疾人群体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政府将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对应的补助标准,以确保残疾人能够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康复服务。

希望通过这项政策的实施,能够让更多的残疾人受益,实现更好的生活。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375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375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375号)北京市、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局):2011年8月,卫生部启动了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

为全面、准确了解各地试点工作情况,研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康复医疗服务模式,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我部决定对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同步进行第三方评估。

现将评估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评估范围包括14个试点省(区、市)中所有试点城市(城区)。

评估对象包括试点城市(城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康复医疗机构。

二、评估工作与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同步进行,为期2年。

其中,2012年9月和2013年9月将分别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届时卫生部将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三、评估工作由卫生部医政司委托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具体实施。

各试点省(区、市)和试点城市(城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选派专人负责,按照《卫生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评估工作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方案》)和《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报送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信息的通知》(卫医政综便函〔2011〕309号)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评估的组织、配合工作。

我部将适时对各地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四、鼓励试点省(区、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方案》对省内试点工作进行自评。

残疾人康复救助指南

残疾人康复救助指南

残疾人康复救助申请指南一、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救助指南(一)救助对象:本市享受低保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水平200%的贫困家庭中,经筛查具有符合适应症的0-6周岁并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

(二)定点康复机构1、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如皋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2、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如皋市鹏程眼科医院3、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4、智力及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如皋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南通思杰儿童发展中心(三)办理程序:1、由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及复印件、由专科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及复印件、低保证或收入证明及复印件向所在镇(区、园)申请并填写《江苏省0-6岁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审批表》。

2、经村(居、街道)、镇(区、园)残联初审后,持经村、镇审批的《江苏省0-6岁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审批表》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审核后签发《如皋市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介绍信》。

3、救助对象凭《介绍信》到指定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申请指南(一)救助对象:本市享受低保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水平200%的贫困家庭中,经筛查具有手术指征的贫困白内障患者。

(二)救助定点医院如皋市鹏程眼科医院、如皋市博爱医院、如皋市城西医院(三)办理程序:1、救助对象持低保证、收入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居)申领并填写《江苏省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审批表》,由村(居)签署意见盖章后到镇(区、园)残联初审。

2、镇(区、园)残联审核后开出《如皋市贫困白内障患者术前检查介绍信》,患者持介绍信到定点医院进行术前检查,定点医院检查结束后,患者持检查报告单到镇(区、园)输初审手术。

3、患者持经村(居)、镇审批的《江苏省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到市残联审批,市残联发出《如皋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通知单》,患者持通知单到定点手术医院进行手术。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某某某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某某某某〕某某号)和《某某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某府发〔某某某某〕某某号)和《某某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结合本某某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到某某某某年,全面建立与我某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某某某某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重点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三、救助内容(一)视力残疾儿童: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青光眼、斜视、眼睑疾病、角膜疾病、结膜肿瘤疾病等)、低视力视功能训练、低视力助视器验配。

(二)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器适配、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三)言语残疾儿童:发声功能和嗓音、言语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适配。

(四)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包括术后调整外固定、外固定拆卸)、康复训练(包括术后外固定佩戴中和拆除后的康复治疗、运动功能、转移功能、认知能力、言语交流、日常生活能力、社会参与能力等)及辅助器具适配。

(五)智力残疾儿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六)孤独症儿童:认知、情绪及行为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四、救助标准(一)在市级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的残疾儿童救助。

手术类:手术费补助按每人不低于某某某某某元标准(实施人工耳蜗手术的含植入手术、术后开机及某次调机费)。

手术费用不足某某某某某元的,结余费用在项目中综合调剂使用。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康复救助范围(一)康复救助对象为0-6岁(或7-14岁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二)康复救助对象条件。

1、具有汉川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3、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二、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一)机构康复训练。

1、脑瘫残疾儿童康复:为脑瘫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16000元。

2、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康复档案、康复设备、功能房布置和人员培训等费用补贴。

3、多重残疾儿童康复: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机构康复训练救助。

三、申请、审核、救助和效果评估(一)申请。

1、评估。

由残疾评定指定医院或三级医院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康复需求明确的持证残疾儿童可不进行评估)。

2、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评估意见,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书或残疾人证原件,向汨罗市残联提出申请。

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

市残联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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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指定机构和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残联、燕山残联:
为落实好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办法》(京残发〔2011〕27),市残联联合市教委、市卫生局对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服务机构进行了评估和重新认定,确定了2012年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指定机构名单和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名单。

现将该名单印发,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为了保持政策实施的衔接延续,今后公布的新年度定点康复机构名单,执行期自当年6月1日始至次年5月31日止。

附件:1. 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服务指定机构名单
2. 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名单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服务指定机构名单
(2012年度)
一、医疗卫生系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同仁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安定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协和医院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解放军总医院
北京博爱医院
北京回龙观医院
北京妇幼保健院
东城区第二妇幼保健院
西城区妇幼保健所
西城区妇幼保健院
石景山区妇幼保健院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朝阳区妇幼保健院海淀区妇幼保健院丰台区妇幼保健院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通州区妇幼保健院怀柔区妇幼保健院平谷区妇幼保健院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大兴区妇幼保健院房山区妇幼保健院密云县妇幼保健院延庆县妇幼保健院二、教育系统
北京市盲人学校
东城区特殊教育学校东城区培智中心学校北京启喑实验学校西城区培智中心学校宣武培智中心学校朝阳区安华学校
北京市第三聋人学校海淀区培智中心学校
丰台区培智中心学校
石景山区培智中心学校
门头沟区培智中心学校
房山区特殊教育中心
通州区培智学校
顺义区特殊教育学校
昌平区特殊教育学校
大兴区特殊教育中心
平谷区特殊教育中心
怀柔区培智中心学校
密云县聋人学校
延庆县特殊教育中心
燕山培智中心学校
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东城区分司厅幼儿园
崇文第三幼儿园
崇文托儿所
北京市第六幼儿园
长安幼儿园
宣武小百合幼儿园
西城区培智中心校附属展览路幼儿园朝阳区新源里幼儿园
二十一世纪嘉铭幼儿园
朝阳区翠城幼儿园
海淀区北大幼教中心
阳光早教实验中心
解放军93462部队幼儿园现代艺术幼儿园
北京大学医学部幼儿园
海淀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丰台区方庄第三幼儿园
青塔第二幼儿园
丰台区方庄第一幼儿园
石景山区幼儿园
石景山师范附属幼儿园
门头沟区幼儿园
新星幼儿园
大兴区第五幼儿园
观音寺幼儿园
房山幼儿园
房山区良乡幼儿园
昌平工业幼儿园
昌平区机关幼儿园
延庆县第二幼儿园
延庆第一幼儿园
怀柔区第一幼儿园
怀柔区第三幼儿园
密云县第四幼儿园
密云第一幼儿园
平谷第四幼儿园
平谷区第三幼儿园
通州区幼儿园
通州区新城东里幼儿园
顺义区石园幼儿园
顺义区石园北区幼儿园
三、康复系统
(一)综合类康复机构
北京工人疗养院(北京市康复中心)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低视力、脑瘫、孤独症)
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智力、脑瘫、听力、孤独症)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辅助器具适配评估)(二)听力语言康复机构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
海淀区莎利文康复中心
北京市中澳培训中心
通州区人工耳蜗培训学校
朝阳区澳美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石景山区漂亮妈妈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西城区人工耳蜗培训学校
石景山区太阳花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海淀区海伦康复园
(三)智障、孤独症康复机构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海淀区现代艺术幼儿园
海淀区睿智全纳教育康复中心
丰台区馨翼教育中心
石景山区小飞象训练发展中心
朝阳区启华智障儿童康复培训中心
朝阳区启蕊康复中心
海淀区阳光友谊儿童康复训练中心
通州区阳光爱儿童智能康复中心
朝阳区新运弱智儿童养育院
北京市北方之星艺术幼儿园
朝阳区五彩路儿童行为矫正中心
北京圣苑美语学校
协和方通自闭症康复中心
朝阳区新智心语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
海淀区海培全纳教育咨询服务中心
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
丰台区利智康复中心
昌平区智光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朝阳区子乐多智慧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脑瘫康复机构
北京按摩医院
房山区国爱康复训练中心
朝阳区天华脑病康复中心
海淀区尔康康复训练中心
怀柔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朝阳区晨光脑瘫儿童康复中心(五)成年智障康复机构
朝阳区天睿智障人士康复服务中心房山区残疾人农疗康复中心
海淀区新生智障康复中心
朝阳区东方爱心康复托管中心(六)视力类康复机构
北京六六同明眼视光学研究所
附件2:
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名单
(2012年度)
一、综合类康复机构
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智力、脑瘫、听力、孤独症)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辅助器具适配评估)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低视力、脑瘫、孤独症)
二、听力语言康复机构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
三、智障、孤独症康复机构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朝阳区五彩鹿儿童康复行为矫正中心
星星雨教育研究所
北京新运弱智儿童养育院
北京启蕊康复中心
四、脑瘫康复机构
海淀区尔康康复训练中心
房山区国爱康复中心
五、成年智障康复机构
北京智光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丰台区利智康复中心
主题词: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认定名单通知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2012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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