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准入标准
智力残疾康复机构标准

≥1间,每间≥15m2(家长资讯室/家长培训室/儿童评估室/教师培训室/资料室):桌椅、档案柜、电脑、基本康复与教学评估设备、供家长学校、借用的康复普及读物和玩教具。
户外活动场
滑梯、秋千、球池、沙池等
项目管理人员
1名
教师
配备2名以上特教(幼教)老师,师生比例1:3-1:5,(骨干教师3年以上经验,具有康复评估和制定个别化计划的能力,能示范实施个别化计划)
康复治疗人员
与儿童比例为1:10-1:15
内容
标准
使用面积
室内面积≥200m2,室外面积≥100m2
集体训练室
≥2间,每间≥15m2(组别训练室):儿童课桌椅、大小(白)黑板、多媒体教学设备、儿童教学挂图、卡片、相关教具
个别训练室
≥3间,每间≥5m2:个别化训练课程评量表、个训用桌椅、玩教具
专用训练室:
1.运动/感统训练室
≥1间,每间≥15m2:滑板车、大滑板、吊筒、转滚筒、羊角球、大龙球、布袋跳、触觉球、按摩地垫、平衡木、平衡踩踏车
2.生活辅导室
≥1间,每间≥15m2:配备洗漱、饮食、清洁、简单劳动等日常生活训练物品
3.语言/认知训练室
图形认知组件、“看图说话”挂图、录音机或语言治疗机、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
4.音乐游戏活动室
≥1间,(音乐治疗室):各种小型敲击乐器、电子琴、收录放机、拼图、插板、积木、彩色画笔、黑板、剪纸及贴图用具、精细运动训练用玩具、儿童作品展示柜
户外活动场
滑梯、秋千、球池、沙池等
项目管理人员
配备业务主管、 保育员、 档案管理人员、 社区指导员等
教师
配备OT、 PT、 ST、 特教、 幼教等康复教师,师生比例不低于1:10
智力康复定点机构准入标准

智力康复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准入标准一、基本条件 1.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儿童康复教育的机构。
具备教育或医疗资质者优先选择。
2.优先选择承担过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且服务质量和社会反响好的机构。
3.日均收训智力残疾儿童不少于20名。
二、业务职能(一)实施康复训练 1.具有规范的康复训练流程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和实施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训练并有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康复延伸的意识。
2.能够根据受助智力残疾儿童的特点和需求采用小步子、情境和观察学习等方法开展康复训练。
3.能够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转介和跟踪服务。
(二)开展家长培训 1.向儿童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康复咨询与转介服务。
2.向儿童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利用“全国助残日”、“世界唐氏综合征日”和各种助残公益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每年至少两次。
(四)档案管理 1.按照项目要求建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提供儿童训练前、后反映儿童康复状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
2.有教师授课教案等相关资料。
3.有家长培训相关记录。
三、基本场所设置与设施康复机构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地处污染区、噪声区和危险区内。
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定固定且自成一体安全、易于疏散、通风透气、采光好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儿童的身心特点及无障碍要求;有专供儿童使用的卫生间;如提供儿童午餐要有独立的厨房操作间。
(一)康复训练场所设置 1.应具备的基本训练场所:使用面积至少150 m2 (1)集体训练室(组别训练室)至少2间每间至少15 m2 (2)个别训练室至少3间每间至少5 m2 (3)专用训练室(运动训练室/感统训练室)至少1间每间至少50 m2 (4)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家长培训室/儿童评估室/教师培训室/资料室)至少1间每间至少15 m2 (5)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 2.有条件的机构应增设:语言/认知训练室、音乐游戏活动室(治疗室)、生活辅导室等专用训练室。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附件4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对象为: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孤独症儿童,年龄3-6周岁,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孤独症儿童,其中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孤独症儿童为优先资助对象。
二、服务流程各地定点康复机构,应为受助对象提供康复训练场地及训练计划,为家长提供家庭训练干预等服务。
主要服务流程为:(一)收集相关资料(二)提供咨询(三)家长培训(四)教学(五)效果评估(六)追踪随访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收集相关资料:各地定点康复机构在接收孤独症患儿时,应收集受助对象相关诊断、测查以及心理教育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个别化训练的依据。
2.提供咨询:向受助家庭介绍机构的服务项目及教学训练课程设置,依据儿童的情况,讨论儿童个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训练方案及相关课程介绍13.家长培训:定期开展家长培训工作,保证至少每月4-8次。
主要进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康复训练理念推广及专家咨询及康复专业指导。
4.教学:教学开展一般以三个月为一个康复期,遵从自闭症儿童的生理发育和行为特征开设相关课程作为康复支持。
?个别化训练:针对儿童的能力发展,提供儿童个性化的指导方案,矫正其问题行为。
?集体课:涵盖玩具课、精细课、游戏课、语言课、音乐课、生活自理课等符合孤独症儿童的康复需求和发育特点的课程,并有课程教案。
?感知觉运动课:运用特别设计的运动和运动器材来整合儿童的感知觉和粗大运动的能力。
此外,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可酌情开设音乐治疗、多感官训练、幼小转衔教育、个人工作系统等课程。
5.效果评估:康复训练机构应有至少1-2名教育评估人员,为出入训练机构的儿童进行效果评估。
(评估员需经过专业机构培训)6.追踪随访:对全天进入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以及离开训练机构的儿童进行追踪随访。
追踪的内容应包括:儿童全部融入普通教学环境中的实际状况、普幼儿童带班教师的观察与评议、家长意见回馈等。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准入标准

附件3-1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准入标准一、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范围(10 分)省、市级残联康复中心、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市及市级以上特殊教育学校或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卫生或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康复科;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社会办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机构。
二、选址与规划布局(20 分)(一)为保证孤独症儿童安全,方便孤独症儿童及其家长往返,定点机构要设置在环境安全、卫生、交通方便的地点。
(二)全日制在训孤独症儿童日平均在20 人以上。
(三)定点机构室内使用面积≥200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100平方米。
室内面积应按照功能适当分区,包括教育评估室、集体教学室、个别训练室、教师办公室、音乐/游戏活动室、感觉统合训练室、家长培训室、家长/儿童休息室等,其中,训练用场地面积≥整体使用面积的70%,并有专供儿童使用的卫生间。
全日制定点机构,要有符合卫生标准的独立厨房操作间,以提供儿童营养午餐。
二、设备设施(20 分)(一)定点机构要具备以下设备设施:电视机,DVD 机,录音机,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电脑,投影仪,钢琴或电子琴,教育评估工具,认知训练设备,玩教具,感觉统合训练器具,多种幼儿体育活动、游戏活动器械,3 平方米以上、安全卫生的球池、沙池、水池或沙水盘2 个以上。
(二)定点机构可选择配置音乐训练设备、言语沟通训练设备、多感官训练设备等。
三、内设部门及职能(5 分)定点机构内设办公室、教学、培训、社工、后勤等部门。
其中:办公室负责定点机构日常工作、安全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工作;教学部负责康复教育等相关工作;培训部负责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及家长教育训练技能培训;社工部负责家长接待、沟通、心理支持、社区指导和宣传等工作;后勤部负责卫生、水电、维修、饮食、采购等工作。
四、人员配置(20 分)定点机构按照部门设置配备以下工作人员:(一)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定点机构规模合理配备,要求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至少1 人。
广州市孤独症儿童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

附件3广州市孤独症儿童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一、基本条件(一)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法人资质,开展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的服务机构(不含医疗机构)。
具备教育资质的机构优先选择。
(二)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应明确可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的相关表述;(三)常年在训孤独症儿童不少于10名。
二、场所设置与设施(一)场地要求1.机构在本地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服务场所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以固定服务场所的不动产权证、以机构名义承租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认定)。
机构的住所地址和实际服务场所地址应当一致。
2.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本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以机构名义申报的,针对开展集中残疾人群康复训练服务进行的消防验收合格材料(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提供)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机构应当在获得消防验收行政许可或已办理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场所提供集中式康复训练服务。
3.机构应当在机构出入口及康复训练服务区和活动区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烟感报警器、紧急报警装置,安排专人实时监控,及时报警。
监控视频记录应保存30天。
4.康复机构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地处污染区、噪声区和危险区内。
室内外康复服务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定,固定且自成一体,安全、易于疏散、通风透气、采光好,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孤独症儿童的身心特点及无障碍要求;有专供残疾儿童使用的卫生间;如提供儿童午餐要有独立的厨房操作间。
具体参照《广东省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基本要求进行规范建设。
(二)服务场所设置应具备的基本训练场所:应具备的基本训练场所:机构应设置集体课室、个别化教学课室(可兼教育评估室)、活动室及辅助用房(可兼音乐/游戏活动室、室内体能训练室)、办公及辅助用房(可兼图书/档案室)、生活服务用房等,机构室内建筑面积生均不少于15㎡。
1.集体训练室至少1间,每间不少于20㎡。
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价指标和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与计分
备查材料或检查方法
评估机构
计分
复核
计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一、基本条件
(20分)
1、法人资格
(4分)
2
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业务主管单位。
查看工商或民政注册的证件(公办机构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得2分,无则一票否决。
2
从事诊断、治疗及医疗康复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卫健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托幼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二、场所设置与设施(45分)
3、场所设置
(20分)
1
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通风透气,采光好
实地查看
符合得相应分,不符合得0分。
1
色彩设计、装饰适合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无障碍建设要求
3
基本训练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50㎡。
3
大教室至少2间,单间面积不少于30㎡。
3
个训室至少3间,单间面积不少于8㎡
(室内应有吸音降噪处理,室内噪音≤45dBA)。
符合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
2
所有人员有健康证明。(医院可不提供,为合理缺项)
查看职工花名册,所有人提供健康证明得2分,无则一票否决。
4
有灾害脆弱性分析,并制定应急预案。
有火灾、停电、摔倒、肌肉拉伤、误食异物、烫伤、走失等应急预案得4分,缺一则一票否决。
4
消防安全等符合国家标准
独立场地的需提供消防合格证或验收,依托住宅或商业区域开展的需提供主体消防合格证明。有得4分,无则一票否决。
实地查验资质原件
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1-4分,
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检查评价

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检查评价————————————————————————————————作者:————————————————————————————————日期:21.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项目评估内容及计分标准分值得分评估方法基本条件5 分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1分 1.查看独立法人证书2.查看从业执照3.查看合格证书4.现场查看注: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者不予评估开展儿童康复教育业务1分日收训能力不少于20名1分符合国家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和要求1分教职员工有健康合格证1分小计5分合计5分业务职能15分康复训练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并实施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没有此项者不予评估)2分 1.查阅档案资料2.观摩主题课3.座谈、访谈4.个案抽查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训练2分有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康复延伸的措施1分根据受助智力残疾儿童的特点和需求,采用小步子、情境和观察学习等多种方法开展康复训练1分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转介和跟踪服务1分小计7分家长培训向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康复咨询服务1分 1.查阅档案资料2.座谈、访谈向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1分小计2分宣传普及康复利用“全国助残日”、“世界唐氏综合征日”和各种助残公益活动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每年至少两次2分查阅档案资料小计2分3知识档案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建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提供反映儿童训练前、后康复状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2分查阅档案资料有教师授课教案、参考课程、教材和家长培训相关记录等资料1分有康复档案管理制度和执行记录(归档、保管、借阅)1分小计4分合计15分场所设置与设施15分场所设置康复机构设置在安全区域内1分现场查看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固定且自成一体;安全、易于疏散,通风透气、采光好1分色彩设计、装饰适合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无障碍要求1分有专供儿童使用的卫生间1分基本训练场所使用面积至少150㎡,其中:集体训练室(组别训练室)至少2间,每间至少15㎡1分个别训练室至少3间,每间至少5㎡1分专用训练室(运动训练室/感统训练室)至少1间,每间至少50㎡1分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家长培训室/儿童评估室/教师培训室/资料室)至少1间,每间至少15㎡1分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1分小计9分场所设施集体训练室(组别训练室):配备儿童课桌椅、大小白(黑)板、多媒体教学设备、适合儿童特点的教学挂图、卡片及相关教具1分现场查看个别训练室:配备个别化训练课程评量表、个训用桌椅、玩教具1分专用训练室:运动训练室/感统训练室:配备 PT软垫、木条台、滑板车、大滑板、吊筒、钻滚筒、羊角球、大龙球、布袋跳、触觉球、按摩地垫、按摩大龙球、平衡木及平衡踩踏车、万象组合包、精细运动训练用玩具等1.5分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家长培训室/儿童评估室/教师培训室/资料室):配备接待用桌椅、档案柜、电脑、电脑桌椅等;配备基本的康复与教学评估设备;配备供家长学习、借用的康复普及读物和玩教具等1.5分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滑梯、秋千等大型玩具1分小计6分合计15分4人员配置与要求23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1名,由机构主任或分管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担任1分1.现场查看2.座谈、访谈有一定的业务管理和协调能力1分经过项目管理专项培训1分小计3分项目专业人员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业务主管需具有教育、医疗、心理、社会中级以上职称1分1.现场查看2.查阅档案资料3.座谈、访谈4.现场看课、评课教师专科以上学历1分专业背景为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2分医疗、康复、心理等专业背景人员通过相关专业学习,基本达到进行儿童康复教学活动要求的也可承担部分教学任务2分教师与儿童的比例为1:3~1:52分骨干教师具有3年以上特殊教育或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实践经验1分骨干教师具备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评估和制定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的能力3分骨干教师能够示范实施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3分康复治疗人员专科以上学历1分具有医疗、康复、心理、社会、保健和护理等专业背景,进行过相关专业领域的学习,基本达到实施康复训练的工作要求2分康复治疗人员与儿童的比例为1:10~1:152分小计20分合计23分业务开展情况32康复训练时间和每名儿童在机构内训练时间至少6个月1分1.查阅档案资料2.现场看课、评课每日基本的康复训练至少3小时集体训练课每日至少1小时1分组别/小组训练每日至少0.5小时1分个别训练每日至少0.5小时1分运动训练/感统训练每日至少1小时1分每名儿童每周至少进行1次音乐游戏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1分每名儿童每月至少进行1次社会融合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1分5分活动集体训练课:要求2名老师:分主教和助教,6~12名儿童;具体细分:①低能力/小年龄段儿童,4~6名儿童;②中等能力儿童,6~8名儿童;③高能力儿童,8~12名儿童儿童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2分教案规范,有互动评价表2分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每名儿童目标实现75%以上2分组别/小组训练课:要求1名老师,3~6名儿童;具体细分:①低能力/小年龄段儿童,3~4名儿童;②中高能力儿童,5~6名儿童(如果是外出小组课或是低能力/小年龄段儿童则需2名老师,分主教和助教)儿童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2分教案规范,有互动评价表2分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每名儿童目标实现75%以上2分个别训练课:要求老师与儿童1:1或1:2主要应用在儿童认知、语言、运动训练等方面,有教案1分儿童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目标实现75%以上2分小计22分家长指导和培训家庭康复指导每周至少1次,每次至少0.5小时2分1.查阅档案资料2.电话随机抽查3.家长访谈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2分家长能够依据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完成在家庭和社区适合的目标家长知道在社区和家庭环境中进行康复训练的目标2分家长在社区和家庭环境中对儿童实施康复训练2分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目标实现75%以上2分小计10分合计32分质量监督依据项目要求开展工作,制定本单位实施项目工作的相关管理、财务、安全、卫生和健康等方面的制度1分 1.现场查看2.查阅档案资料3.电话随机抽查4.查看问卷记录每年度上报项目执行情况自查和总结报告1分儿童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100%2分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2分610 分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知情满意率≥90%2分 5.家长访谈组织儿童参加社会融合活动每年≥6次2分小计10分合计10分总计100分加分项20 分有教育资质4分1.查看资质证书2.现场查看有医疗资质4分设置在有教育或医疗资质的残联康复中心内4分如提供餐饮,有卫生合格证和独立的厨房操作间2分增设语言/认知训练室、音乐游戏活动室(治疗室)、生活辅导室等专用训练室2分语言/认知训练室配备图形认知组件、“看图说话”用的挂图、录音机或语言治疗机、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等1分音乐游戏活动室(治疗室)配备各种小型敲击乐器、电子琴或钢琴、收录放机、拼图、插板、积木、彩色画笔、黑板、剪纸及贴图用具、纸牌、儿童作品展示柜等2分生活辅导室配备洗漱、饮食、清洁、简单劳动等日常生活训练物品等1分合计20分注:本评估标准总分为100分(不含加分项分值),75分为评估达标分值,75分以下为不达标;得分相同者,以加分项得分高低排序7件2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试行)项目评估内容及计分标准分值得分评估方法基本条件5 分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1分 1.查看独立法人证书2.查看从业执照3.查看合格证书4.现场查看注: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者不予评估开展儿童康复教育业务1分日收训能力不少于20名1分康复服务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要求1分教职员工有健康合格证1分小计5分合计5分业务职能1 5分康复训练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并实施个性化康复训练计划(没有此项者不予评估)3分 1.查阅档案资料2.现场观摩3.座谈、访谈4.个案抽查开展脑瘫儿童粗大运动、精细动作、生活自理、言语、认知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训练3分有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康复延伸的措施1分开展脑瘫儿童转介和跟踪服务1分小计8分家长培训向家长提供脑瘫康复咨询服务1分 1.查阅档案资料2.座谈、访谈向家长提供脑瘫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1分小计2分宣传普及利用“全国助残日”、各种助残公益活动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脑瘫儿童康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每年至少两次2分查阅档案资料8康复知识小计2分档案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建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档案(见“全康办〔2012〕10号”文件),完整填写档案内容,提供反映儿童训练前、后康复状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1分查阅档案资料有专业人员对康复服务活动设计、家长培训等相关记录等资料1分有康复档案管理制度和执行记录1分小计3分合计15分场所设置与设施1 5分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通风透气、采光好1分现场查看色彩设计、装饰适合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无障碍要求1分有专供儿童使用的卫生间1分基本训练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50㎡1分运动治疗室至少1间,面积不少于50㎡1分作业治疗室至少2间,总面积不少于50㎡1分培训教室至少1间,面积不少于20㎡0.5分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儿童评估室)至少1间,每间面积不少于15㎡0.5分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0.5分小计7.5分基本设备1.评估工具:具有物理治疗(GMFM)、作业治疗(STEF)、言语治疗(S-S评定)、认知训练(0-6岁小儿神经心理发育检查表)的评估量表和工具1.5分现场查看2.基本训练器具:运动垫或PT床、条台、楔形垫、巴氏球、滚筒、姿势矫正椅、分指板 1.5分3.站立训练器具:站立架、倾斜台、踝关节矫正站立板、肋木等 1.5分4.步行训练器具:平衡杠、步行架、阶梯、姿势镜、多用组合箱等 1.5分5.日常生活活动训练器具:木钉盘、砂袋、套圈、手功能综合训练板、生活自助器具等 1.5分小计7.5分9合计15分人员配置与要求2 3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1名,由机构主任或分管脑瘫儿童康复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担任1分1.现场查看2.座谈、访谈有一定的业务管理和协调能力1分经过项目管理专项培训1分小计3分项目专业人员脑瘫儿童康复教育业务主管需具有医疗、教育、心理、社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2分1.现场观摩2.查阅档案资料3.座谈、访谈康复医师有专(兼)职康复医师,并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康复医师与脑瘫儿童比例不低于1:20每年参加40学时以上相关技术培训6分康复治疗师有医疗、康复、护理等专业背景并接受过脑瘫康复专业培训康复治疗师与脑瘫儿童比例不低于1:5每年参加40学时以上相关技术培训8分康复教师有专(兼)职、经过培训的教师,具有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心理学专业背景,并取得教师资格教师与脑瘫儿童比例不低于1:10;每年参加30学时以上的相关继续教育教师可由经过相关培训的康复治疗师兼任4分小计20分合计23分业务开展情况3 2机构康复训练时间和活动每名儿童在机构内训练时间至少6个月6分1.查阅档案资料2.现场观摩每日基本的康复训练至少110分钟物理治疗至少40分钟4分作业治疗至少40分钟4分教育活动至少30分钟4分每名儿童每周至少进行1次音乐游戏活动,每次至少30分钟2分每名儿童每月至少进行1次社会融合活动,每次至少30分钟2分小计22分家长家庭康复指导每周至少1次,每次至少30分钟2分 1.查阅档案资料10分指导和培训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2分 2.电话随机抽查3.家长访谈家长能够依据个性化康复训练计划完成在家庭和社区适合的目标家长知道在社区和家庭环境中进行康复训练的目标2分家长在社区和家庭环境中对儿童实施康复训练2分个性化康复训练计划目标实现75%以上2分小计10分合计32分质量监督10 分依据项目要求开展工作,制定本单位实施项目工作的相关管理、财务、安全、卫生和健康等方面的制度1分 1.现场查看2.查阅档案资料3.电话随机抽查4.查看问卷记录5.家长访谈每年度上报项目执行情况自查和总结报告1分儿童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100%2分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2分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知情满意率≥90%2分组织儿童参加社会融合活动每年≥6次2分小计10分合计10分总计100分加分项20 分有教育资质5分1.查看资质证书2.现场查看有医疗资质5分设置在有教育或医疗资质的残联康复中心内2分如提供餐饮,有卫生合格证和独立的厨房操作间2分增设语言/认知训练室、音乐游戏活动室(治疗室)、生活辅导室等专用训练室,并开展相应课程2分语言/认知训练室配备图形认知组件、“看图说话”用的挂图、录音机或语言治疗机、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等1分音乐游戏活动室(治疗室)配备各种小型敲击乐器、电子琴或钢琴、收录放机、拼图、插板、积木、彩色画笔、黑板、剪纸及贴图用具、纸牌、儿童作品展示柜等2分生活辅导室配备洗漱、饮食、清洁、简单劳动等日常生活训练物品等1分合计20分11注:本评估标准总分为100分(不含加分项分值),75分为评估达标分值,75分以下为不达标;得分相同者,以加分项得分高低排序。
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的通知

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1.12.27•【文号】残联厅发[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12.2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的通知(残联厅发〔2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中国残联、财政部共同制定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残联厅发〔2011〕25号)。
根据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是直接为残疾儿童服务的场所,承担着为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
为确保“七彩梦行动计划”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基础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化管理,做好项目指导工作,保证康复质量,经中国残联同意,现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适用机构范围包括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服务机构、验配机构、辅具适配机构等。
二、工作要求(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
各级残联要严格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认真审核筛选项目执行定点机构,并制定配套的考核评估办法,凡达不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得作为定点机构参与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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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准入标准
一、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范围(10分)
省、市级残联康复中心、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市及市级以上特殊教育学校或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卫生或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康复科;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社会办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机构。
二、选址与规划布局(20分)
(一)为保证孤独症儿童安全,方便孤独症儿童及其家长往返,定点机构要设置在环境安全、卫生、交通方便的地点。
(二)全日制在训孤独症儿童日平均在20人以上。
(三)定点机构室内使用面积≥200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100平方米。
室内面积应按照功能适当分区,包括教育评估室、集体教学室、个别训练室、教师办公室、音乐/游戏活动室、感觉统合训练室、家长培训室、家长/儿童休息室等,其中,训练用场地面积≥整体使用面积的70%,并有专供儿童使用的卫生间。
全日制定点机构,要有符合卫生标准的独立厨房操作间,以提供儿童营养午餐。
二、设备设施(20分)
(一)定点机构要具备以下设备设施:电视机,DVD机,
录音机,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电脑,投影仪,钢琴或电子琴,教育评估工具,认知训练设备,玩教具,感觉统合训练器具,多种幼儿体育活动、游戏活动器械,3平方米以上、安全卫生的球池、沙池、水池或沙水盘2个以上。
(二)定点机构可选择配置音乐训练设备、言语沟通训练设备、多感官训练设备等。
三、内设部门及职能(5分)
定点机构内设办公室、教学、培训、社工、后勤等部门。
其中:办公室负责定点机构日常工作、安全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工作;教学部负责康复教育等相关工作;培训部负责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及家长教育训练技能培训;社工部负责家长接待、沟通、心理支持、社区指导和宣传等工作;后勤部负责卫生、水电、维修、饮食、采购等工作。
四、人员配置(20分)
定点机构按照部门设置配备以下工作人员:
(一)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定点机构规模合理配备,要求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至少1人。
(二)教师:占所有工作人员比例的70%左右,包括普通教师、主管教师、教育评估人员。
普通教师要具有医学、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教师与接受训练儿童的比例为1:2.5 - 4;主管教师要具有医学、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主管
教师与普通教师的比例为1:5-10;教育评估人员要具有医学、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评估人员与接受训练儿童的比例为1:10-15。
(三)保育员: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与接受训练儿童的比例为1:5-10。
(四)后勤工作人员:根据定点机构规模合理配备,要求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其他工作人员:如从事音乐治疗、听力统合治疗、感觉统合治疗、多感官训练等工作的人员,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接受过相应培训。
工作人员均要求签有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参加各种保险。
五、业务开展(20分)
定点机构的业务开展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选择科学系统且具有连续性的康复训练方法。
(二)科学评估孤独症儿童发展水平。
(三)采取个别化训练模式,促进孤独症儿童各方面能力的发展。
(四)制定个别化教育训练计划:包括周计划、月计划、学期计划,训练计划目标应符合孤独症儿童发展现状和长远发展需求,并和家长达成一致。
(五)合理设置课程:课程设置应符合孤独症儿童的康复需求和发育特点,并有课程纲要。
(六)质量调控:个案评估档案齐全;有课堂教学效果评估制度并有持续改进措施;每天有家长联系记录;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反馈。
六、运行保障(5分)
(一)定点机构要依法服务,制定和完善岗位职责、质量安全保证制度、考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定点机构要健全财务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资产管理有专人负责且分工明确;社会捐助物资均分类登记、单独立账;主要收费项目向社会公示。
(三)定点机构要加强安全管理,有各项安保制度、安保措施和各种安全预案。
七、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申报审批
申报康复机构写出自评报告(附件5),填写《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审批表》(一式2份),经市级残联审核确认无误后,以市残联正式函件形式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报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省级康复机构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省康复办将按照《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准入标准》和国家制定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评审方案(试行)》(全康办[2009]19号)中确定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评分表》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职能评分表》,组织专家对
各市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
评估得分在75分以上的,按国家项目定点机构推荐上报中国残联进行审批;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的,确定为省级项目执行定点机构;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得参与国家和省级项目救助。
附件3-2
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申报审批表
注:此表由申报机构填写,经市残联评估认定
..后(需盖章),上报至省残联。
省级项目定点机构
由省残联备案
..。
..;国家项目定点机构由省残联评估认定
..后.,上报中国残联康复部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