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调现状研报告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情况汇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代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您汇报本大队的工作情况。
当前,我们大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决贯彻执行各项执法任务,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努力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首先,关于执法力量的建设和整合。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大队加大了对执法队伍的建设和整合力度,不断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通过加强队伍管理和培训,我们大队的执法人员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其次,关于执法工作的开展和成效。
在执法工作方面,我们大队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核心,全面加强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我们注重执法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努力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执法工作中,我们大队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市场乱象等问题,我们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支持。
再次,关于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执法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不够灵活、执法工作中存在腐败现象等方面。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纪律,严肃查处执法中的腐败问题,努力提高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最后,关于今后的工作打算和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执法队伍的建设和整合力度,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提高执法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我们将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核心,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努力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总之,我们大队将继续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努力为市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希望领导和各位同事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实现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对策研究摘要:由于我们的经济不断发展和进步,人民也期望过上更加幸福舒心安全的生活,不断追求幸福感,安全感。
而交通运输部门原有的多部门执法,在执法中出现一些执法乱象,体制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特别是伴随着新时代国家对执法人员专业化、现代化要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势在必行。
因此国务院明确要求,将交通运输运政、路政、航道等进行整合,优化资源实行综合执法,为了更好的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本文以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为例,介绍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现状,思考改革的成效,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希望能给交通运输行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效;问题建议一、交通相关概念1.交通运输交通运输,主要是指以交通工具为载体,通过交通网络,将人或者物由一个空间向另一个空间位移过程。
以交通工具的分类为参考,交通运输主要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和管道运输。
本文主要以公路和水路交通为研究对象。
2.综合行政执法目前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定义,还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解释,一般将综合行政执法定义为:由依法成立的机关或管理公共事务组织依据法律法规等授权、委托或其他形式,行使原来需要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职权;或者还可以定义为行政机关内部的特定部门统一以该机关名义行使所有行政执法职权。
综合行政处罚权、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权力都属于综合行政执法范畴。
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本文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是指把原有的多个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整合到交通运输系统内一个执法机构,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名义,由一个执法机构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行政强制等职能,采取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
二、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现状2019 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编办《关于省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批复》,安徽省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出部署,对执法监管等工作分析讨论,进一步规范,理清执法边界,明确责任,对执法队伍进一步强化融合提升能力,交通运输重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交通运输部门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李国霞、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国霞、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2【案件字号】(2020)鲁07行终30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正良郭明明李长明【审理法官】李正良郭明明李长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国霞;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州市人民政府【当事人】李国霞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州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李国霞【当事人-公司】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陈博山东潍青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博山东潍青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博【代理律所】山东潍青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国霞【被告】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州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被上诉人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的案件移送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等证据,其内容互相印证,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体系,能够证明上诉人李国霞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被上诉人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据此作出被诉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限制人身自由勘验笔录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的案件移送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等证据,其内容互相印证,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体系,能够证明上诉人李国霞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被上诉人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据此作出被诉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上诉人所提“其对涉案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享有合法权益;被上诉人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被诉处罚决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被上诉人青州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行为违法”等上诉理由,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均已提出,一审法院结合查明的事实对此进行了分析和说理,本院认为一审认证、分析及说理恰当,同意其意见,二审不再赘述。
2019年民政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民政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18年,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对民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寻求对策,进行整改。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我局行政执法领域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积极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为切实整改我市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市民政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建成立了由局规划发展处负责协调,各执法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专班。
制发了《市民政局18年法制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各项任务,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主体。
(二)落实制度建设,细化行政执法标准。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今年我局先后制发了《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市民政系统重大行政执罚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4项行政执法内部制度。
同时,起草了《关于印发<x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x市民政局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并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文件的出台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活动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对于加强执法活动的监督,保证执法活动责任的落实,确保各项行政执法活动公平合理起到了制度保障作用。
(三)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痕迹化管理。
组织相关业务处室、法制部门及局法律顾问对各执法部门提供的执法案卷开展自评自查,填写自查评分表,并将执法案卷向省民政厅、市政府法制办报送。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初审反馈结果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局规划发展处牵头,督促相关执法部门认真整改,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痕迹化管理。
(四)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制度,杜绝“选择性”执法现象发生。
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双随机”工作。
制定“行政执法双随机”工作“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对象实施目录化管理。
浅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对策

浅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对策发布时间:2022-01-06T07:24:19.817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3期作者:徐道田[导读]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冲击,世界与行业之变相遇,在多元化、信息化的今天,在“交通强国”建设的号召下,交通运输行业进行了多方面改革发展。
2019年4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9号令”),此次9号令立足于新形势、新业态、新背景,对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等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
执法管理矛盾与问题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日益突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面临的条块分割、重复执法等问题依然严峻。
徐道田阜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摘要: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冲击,世界与行业之变相遇,在多元化、信息化的今天,在“交通强国”建设的号召下,交通运输行业进行了多方面改革发展。
2019年4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9号令”),此次9号令立足于新形势、新业态、新背景,对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等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
执法管理矛盾与问题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日益突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面临的条块分割、重复执法等问题依然严峻。
因此,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高效性、有效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基于此,本文对目前我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队伍建设引言在转变形象方面,通过交通“执法大走访、工作大调研、服务大提升”等系列活动,深入群众、企业、基层,加强工作宣传和主动服务执法相对人,积极培育和践行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现代执法理念,赢得社会各界对执法管理的认可和支持,有效避免或减少了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
交通执法的行业形象得到了明显好转,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历时长、范围广,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先行先试阶段、扩大试点阶段和全面推广阶段。
综合执法局政务工作总结

综合执法局政务工作总结
综合执法局是政府的重要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的执法工作,保障社会秩序和
人民生活安宁。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综合执法局在政务工作上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首先,综合执法局加强了执法协作。
通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之间的执
法工作得到了有效协调和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执法工作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同时,综合执法局还加强了与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形成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执法格局,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
其次,综合执法局推进了执法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各部
门的执法数据得到了统一管理和共享,提高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效能。
同时,综合执法局还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最后,综合执法局加强了执法监督和服务。
通过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和督查评估
机制,综合执法局加强了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了执法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同时,综合执法局还加强了对企业和群众的宣传和服务,为他们提供了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执法服务。
总的来说,综合执法局在政务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
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综合执法局在政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和完善。
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综合执法局一定能够不断提高政务工作水平,为社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各种行政管理和执法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综合行政执法调研。
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主要关注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公正性和法治化程度。
以下是我们的调研报告:首先,我们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效率进行了调研。
我们发现,虽然现在各地的行政执法力量得到了加强,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方面是由于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执法效果不佳;另一方面是由于执法程序复杂,导致执法过程中的耗时较长。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同时简化执法程序,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
其次,我们调研了综合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在一些地方,由于行政执法人员的主观意识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导致执法不公正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严重损害了公民和企业的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因此,我们呼吁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最后,我们关注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治化程度。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准则。
但在调研中发现,在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依然存在“拍脑袋”、随意执法的现象。
这既不利于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也损害了国家法治的形象。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行政执法的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法规和执法责任制度,以确保执法工作符合法治原则。
综合行政执法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
我们希望这份调研报告能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共同努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向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方向发展。
转供电价格政策执行现状与建议

转供电价格政策执行现状与建议□ 杨大森 陈金荣 沈玉忠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8~10月份,对区内转供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区内转供电情况复杂,转供电价格执行多样,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部分转供电终端用户难以享受到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
一、全区转供电基本情况经开区内共有11户转供电主体,转供电终端用户约450户。
转供电情况比较复杂,从转供电方式看,存在一次转供电和二次转供电两种形式,二次转供电主要是商业综合体内再设有集贸市场,由商业综合体转供电给集贸市场,集贸市场再次转供电给市场经营户,从而导致集贸市场经营户的转供电价格普遍偏高。
从转供电占总用电量比例看,有以出租房屋和厂房为主、自用电很少而以转供电为主,以及自用电为主而转供电较少两种形式;从供电电压看,转供电主体受电电压以10千伏为主,也有少量是0.4千伏,转供电终端用户受电电压等级均为0.4千伏,其中受电电压为0.4千伏的转供电能耗较高导致其转供电价格也较高;从转供电主体性质看,有街道和国资平台公司等国资主体,也有工厂、商业综合体等民资主体。
二、转供电价格执行情况复杂的转供电情况也导致转供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不均衡。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转供电价格分为固定价格和上交电费每月分摊两种方式,11户中有9户转供电主体执行的是固定价格,具体价格在0.67~1.3元/度之间,其中有国资背景主体的转供电普遍较民资主体的低,工业园区的转供电价格更是执行国家目录电价,而民资背景主体的转供电价格普遍在1元/度以上;另2户以出租厂房为主的民营工业企业均是以分摊每月电费的方式收取转供电电费,其转供电价格在0.8~1元/度之间。
三、转供电存在的原因分析转供电行为存在的原因都是因为终端用户无法在供电部门开户并使用单独电表造成的。
而造成这种情况又有多种原因:一是终端用电户因为产权等各种原因一直使用的临时用电,不具备到供电部门开户的条件;二是商业综合体等业态由开发商或业主统一出租,其出租空间分割不固定而无法到供电部门单独开户;三是部分工业企业把闲置厂房出租,因为使用的是统一的变压器而无法为终端用户单独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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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调现状研报告
按照局里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重点就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新工作方案和行政执法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了专题调研。
20**年4月10日至15日,我局抽调局办公室、三个行政执法队的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四个检查站及三个行政执法大队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罚没行为的监督,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这次检查采取的方式是:到执法一线实地查看、抽查罚没卷宗、听取行政执法情况汇报。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行为规范,程序适当。
但也有部分单位执法情况不尽如人意,与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不学法、不用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违法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一、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观念淡薄。
一方面服务观念淡薄。
一些执法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认为“管理就是审批、执法就是处罚”,服务意识不强,执法态度生硬,使得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
另一方面程序观念淡薄。
有的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随心所欲,不按法定的程序办事,在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中违反告知制度、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和案件会审制度等法定程序制度,强调自己的管理职权,漠视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往往造成查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
足,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当。
二是执法程序不合法。
《行政处罚法》详细规定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建立了从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和制作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程序。
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重实体、轻程序”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执法身份;应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错误地适用了简易程序;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罚款应告知听证程序的却违法不告知等等。
三是执法文书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适当。
从所查阅的行政执法案卷来看,一些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制作的笔录存在不少问题。
比如,一份谈话笔录应当有问话人的姓名、职务、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可有的案卷连起码的问话人、记录人都没有。
四是行政处罚显失公平。
同一个案件,对不同的当事人罚款的数额相差很大。
五是超越职权乱罚款。
二、对今后行政执法的建议
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行政执法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为确保我县的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优化投资环境,避免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和改善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建议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
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特别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彻底摒弃传统的“官本位”观念,树立“民本位”的观念。
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
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各行政执法机关的主要领导要认真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首先,要整顿现有行政执法队伍,坚决取缔没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其次,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建立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
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思想作风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录用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合同工、临时工和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要选拔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法制工作队伍,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本地本部门包括行政执法监督在内的整个政府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
各级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查处不依法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三)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行政执法新形象。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