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参与消费金融的七种模式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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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参与消费金融的七种模式详解

中国金融市场中,信托可能是灵活度最高、参与度最广的金融机构。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天生具有独特的制度设计和灵活的运作方式,成为信托渗透金融细分市场的修罗之眼。在消费金融狂潮漫卷市场时,吸引来各路金融机构分食盛宴。拥有放贷资质、高效隔离风险、便捷化abs再融资、风险资本零损耗。信托披坚执锐,在狼烟初期时,便义无反顾杀入消金战场。弹指一挥间,可上九天揽月。过去十年,信托参与消费金融深度迭代,演化出七种业务模式。

信托渗透消费金融市场,始于2007年外贸信托启动的小微业务。截止2018年末,消费金融管理资产超100亿元的信托共有6家,分别是外贸、云信、渤海、中融、中航和中泰。其余12家明确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信托资产规模在几亿到几十亿。2020年,存续的68家信托中,已经有半数以上的信托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消费金融业务,渗透面之广,或消金、或小贷、或P2P、或流量平台;形式变化之多,或资金、或资产、或通道、或SPV中介。随着行业周期的交替演进,监管政策的引导管理,资产资金方要求的动态变化,信托参与消费金融的内化程度也不停进化,大致总结为三个周期。1.0时代,信托以通道形态为主,重增信保证、轻资产

管理与规划。2.0时代,信托开始泛化to B 客户,重债权、结构化管理,轻客户管理与自身品牌。3.0时代,信托已经有意识全面介入客户管理与品牌创建,重自身风控能力与风险分担设计,逐渐完善消费贷款全生命周期管理,并为后期资产盘活做完整铺垫。由于各家优势不同,偏好迥异,出击消费金融的时机也有先后。互有博弈之间,迭代出目前的业务局面,即多形态共存,正太效应凸显,所谓七剑下天山。

模式一:股权布局

当众人还在摸索合适的参与消费金融业务的模式时,有信托已经成功撬动资本与监管的力量,从牌照端入手。

借助集团股东对金融版图的业务布局,一定程度上实现对持牌消费金融的业务渗透。当然,目前能实现此举的必然不是平庸之辈,唯一案例是中信集团、中信信托发起设立的中信消费金融。与集团内协同战略不同,股权利益的强绑定将更加顺水推舟,促动信托与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层面的深度合作。叠加同受银保监会非银处管理,业务穿透更加清晰等利好因素,股权布局一定意义上更有先发优势。处于绝对第一梯队,中信信托向来善于业务创新,相信未来能站在高台之上创造出更多新鲜模式。

模式二:消费信托

消费信托模式指在设立集合资金计划基础上,通过设计

交易结构,为委托人采购有价值的消费权益。

从委托人视角来看,委托人认购信托份额,能获得1.投资回报与2.消费权益。委托人可选择行使消费权益,购买相关商品或享受相关服务,也可放弃消费权益,获得全部投资本金和收益。消费信托是信托向高净值客户提供深度服务的有益尝试,既满足其资产配置的需要,又满足其高端消费的需求,如旅游度假、奢侈品。

典型案例:2015年,西藏信托发行汽车消费信托,委托人认购BMW X1消费信托份额,单一份额为150万元,期限为3年。认购后可获得一台售价39.8万元的X1 20i轿车。信托产品到期后,本金全额返还给委托人,同时赋予委托人两个权益,任选其一。权益1:继续使用车辆,信托合作机构提供车辆上牌。该权益实际为BMW X1 20i汽车3年使用权益及后续所有权。权益2:由信托合作机构以15万元回购车辆。该权益实际为3年使用权+15万元现金。

模式三:助贷模式

信托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者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助贷平台推荐合格借款人。信托公司直接与消费者签订个人消费金融信托贷款合同并放款,借款人直接向信托公司还款。助贷平台作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客户推荐、资质初审、还款提醒、逾期催收等服务,配合协助信托公司完成贷前、贷中与贷后全流程管理工作。信托提供贷款通道、运营服务、资金募集等。助贷模式下,信托通常要求助贷平台认购劣后级信托份额,并提供担保、回购、逾期补足等义务来规避风险。

助贷模式发展至今,信托在该模式中的边界已经非常宽阔。最简单即纯粹利用牌照,充当放款通道,形式风控。最复杂如外贸信托、云南信托已经积累一定量级的有效客户数据,且对接C端的系统搭建完毕。上可对接不同助贷平台获取流量,下可穿透低层客户,实现真实风控。助贷模式形式

灵活多样。结构设计上有单层信托计划,也有双层TOT模式;对接场景端有强场景受托付款模式,也有弱场景直接放款模式。视角不同,差异巨大,上述结构图只为做包含基本要素结构供参考,在此也不再举例说明。

模式四:直贷模式

与助贷模式不同,直贷模式不注重穿透底层资产,信托公司直接向消费金融合作方发放信托贷款(流动性贷款),用于合作方向客户发放消费贷款。直贷模式下,信托公司重点关注消费金融合作方的还款能力,合作方基本是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小贷公司。一般而言,信托的风险缓释方式有应收账款质押、合作方认购劣后级、引入融资担保等。

信托通过直贷模式切入消费金融业务时,由于受到资管新规的限制,优先劣后级比例不得超过1:4,实际操作时可能设计成平层配资模式,目的是放大杠杆比例。另外,信托除关注借款主体信用外,同时关注底层应收账款的放款物理区域和贷款产品的特征,如限制港澳台地区,以及在贷款产品上限制最高额度和期限。

模式五:资产证券化

黄金天然是货币,消金天然做ABS,信托天然做SPV。小而分散的特质,风险分散,现金流稳定。精钢不铸剑,可以视作浪费。信托参与资产证券化的形式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模式就是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的特殊目的载体SPV。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标准化业务模式,兴起于美国,引入中国后进行了社会主义特色的适应化改良。指将消费金融应收账款打包入池,结构化重组,转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标准化证券。具体结构设计层出不穷,简化标准版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结构图如下:

注释:1.发起机构与贷款服务商多数情况下为同一机构。

2.图中实线为业务流,虚线为资金流。

3.本图为个人观点的简化图,意图在明确业务逻辑,不在涵盖所有细节。“消金漫谈”认为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核心在1.底层资产稳定现金流。2.破产风险隔离。3.底层风险重组。

4.信用增级。

5.市场认可,卖得出去。另外,作为信托参与消费金融唯一的标准化业务模式,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有银行零售、信用卡、持牌消金、小贷公司、互金机构,甚至信托公司本身。叠加底层债权差异、发起机构特殊要求、发型场所不同、是否循环购买等等要素,设计的交易结构千差万别。以后会专门写文呈现实操流程与案例解析。

模式六:证券化过桥Pre-ABS

Pre-ABS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前端附加设计,主要指信托通过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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