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020204)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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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经济学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培养方案(二级学科代码:020204)一、学科概况金融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各领域货币与资本运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是兼具很强理论性与实务性、微观与宏观、国别性与全球性特点的综合性学科。

它对一国和全球的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全局有着重大影响。

本学科是在原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和保险学基础上调整形成的。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外现代金融理论与方法的引入,我国金融学科研究的领域和内容将不断丰富和扩展。

二、研究方向我校本学科现设金融理论与政策、微观金融与现代金融实务、金融工程等研究方向。

三、培养目标本学科致力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可承担本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较高层次的金融保险管理实务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习期限为三年。

四、业务要求本学科学生应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掌握现代金融学理论和较系统的金融专门知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金融经济问题观察分析能力、货币政策实施能力和从事金融保险管理工作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

五、学分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必须累计修满65个学分,其中:德育教育12个学分,调研实习2个学分,教学实践1个学分,课堂教学50个学分。

金融理论与政策、微观金融与现代金融实务、金融工程研究方向课堂教学必须累计修满50个学分,其中包括必修课33个学分;选修课要求选满17个学分。

六、学位本学科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详见《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课程设置计划》及专业阅读书目。

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院、系:金融系学科、专业: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阅读书目。

金融专业硕士学习计划

金融专业硕士学习计划

金融专业硕士学习计划一、学习背景本人于某年某月成功获得本科学士学位,专业为金融管理。

在本科学习期间,通过相关课程的学习和实习经历,我对金融领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并认识到金融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基于对金融领域的兴趣和对自身职业发展的期许,我决定继续深造,希望通过金融硕士学习更深入地掌握金融理论和实践知识,并将来在金融领域做出更为重要的贡献。

二、学习目标1.深入理解金融理论和实践通过硕士学习,我希望能够深入学习金融专业的核心理论知识,包括金融市场、金融工程、投资与风险管理、金融分析等方面的知识,掌握金融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

2.掌握金融工具和技能在学习过程中,我将认真学习金融建模、数据分析、金融工程等实用技能,通过学习金融专业的数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相关课程,提升自己的金融分析和决策能力。

3.了解国际金融市场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我希望通过学习,了解国际金融市场的运作机制、国际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拓宽自己的国际视野。

4.提升跨学科综合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我将结合金融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知识,如会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提升自己的跨学科综合能力,为将来在金融行业从事跨学科工作做好准备。

三、学习计划1.学习核心理论和课程在研究生阶段,我将重点学习金融经济学、金融市场与制度、金融分析、金融工程、投资与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等核心课程,掌握金融专业的核心知识和理论。

2.实践操作与技能提升我将学习金融建模、数据分析、金融工程等实用技能,通过理论学习和项目实践相结合,掌握金融工具和技能。

3.国际化学习通过参与国际金融、国际商务等相关课程,了解国际金融市场的运作,开阔国际视野。

4.科研能力培养在学习过程中,我将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将来从事金融相关研究工作做好准备。

5.实习与实践在课程学习的同时,我将积极参与实习机会,通过实践锻炼自己在金融行业的实际操作能力,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

金融学和金融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10[1]

金融学和金融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10[1]

培养方案——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代码:020204)(硕士)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金融理论、数理基础以及运用计算机处理、分析数据的能力,了解金融实务,能够适应国际化竞争要求的高素质金融专业人才。

研究生毕业后可从事银行、证劵、保险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

二、研究方向1.风险管理2.投资理论3.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4.公司金融与公司治理三、学制及学分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

四、课程设置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和必修环节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

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补修课程如下所列:基础课:(五选四,≥11学分;多选的基础课程学分可记作专业课学分)(新课)高等微观经济学(3学分)(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层次课,EM06编号)EM05203 公司金融理论(3学分)EM05205 高等计量经济学(3学分)EM05208 金融中介理论(3学分)(新课)金融衍生品定价(3学分)专业课:(≥15学分)EM04202 利息理论(2学分)EM04204 固定收益证券(2学分)(新课)博弈论(3学分)(原博士层次课改为硕士层次课,EM05编号)(新课)高等宏观经济学(3学分)(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层次课,EM06编号)EM05204 行为金融学(2学分)EM05207 连续时间金融理论(3学分)EM05209 中级国际金融(3学分)(新课)精算学(3学分)EM05222 公司控制权分析(2学分)(新课)实证金融(2学分)(新课)风险度量与管理(3学分)EM05231现代经济理论讲座(1学分)(新课)现代金融前沿讲座(1学分)(新课)金融实务(1学分)(新课)行业分析(1学分)(新课)经济法(2学分)(原先3学分,改为2学分)MA05427 随机分析(3学分)补修课程:对于跨学科考入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以及在招生考试时已被认为基础理论或专业知识有某些缺陷、需要入学后进行适当补课的金融学专业研究生,需要在下述本科课程中选修2门,成绩合格的可计非学位要求课程学分:金融经济学(3学分),金融衍生品导论(3学分),财务分析(2学分),金融法(2学分)。

学科、专业代码 名称 金融学 (货币政策与金融发展方向)

学科、专业代码 名称 金融学 (货币政策与金融发展方向)

学科、专业代码020204名称金融学一、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及学术队伍
二、培养目标
三、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基本要求
总学分36 分
其中公共学位课必修 3 门共 7 学分专业(或专业基础)学位课必修 4 门共 10 学分
非学位课须修 7 门共 14 学分
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共 2 学分必修环节:论文选题 (开题报告) 共 1 学分
学术活动共 1 学分
发表论文共 1 学分
五、实践环节(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基本要求(包括时间安排、内容、工作量、考核方式)
六、学术活动(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环节的基本要求(包括次数、内容、
七、文献阅读的基本要求
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020204)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020204)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020204)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所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坚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既能进行金融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又能从事金融业的实务工作;具有独立的研究、决策和业务活动的能力;认真研究西方国家金融学发展的理论和实务并能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精通英语并能熟练地用英语从事有关的金融活动,为我国现代化事业服务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

二、研究方向本专业分设五个研究方向:(A)国际金融(B)货币金融学(C)保险学与精算(D)公司金融(E)金融工程三、招生对象已获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达到复试资格线,再经复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脱产学习三年。

五、课程设置A 类:1、政治理论课(3学分)必修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6个学时);选修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以上三门任选一门,1学分,18个学时)2、英语(4 学分)B 类:高级宏观经济学(3学分)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C 类:国际金融研究(2学分)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2学分)金融衍生工具(2学分)高级金融经济学(2学分)D 类:金融风险管理研究(2学分)金融英语(2学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研究(2学分)金融管理战略(2学分)商用软件与网络(3学分)高级金融建模(2学分)非线性计量经济模型前沿理论(2学分)资产定价(3学分)金融工程研究(2学分)投资理论研究(2学分)风险决策前沿研究(2学分)实证金融(2学分)金融英语(2学分)硕士研究生须修满32个学分(其中须含跨一级学科课程2个学分,建议选择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或数学系的课程)。

六、培养方式1.硕士生入学后第1学期先接受学校和本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不确定导师;2.第2学期,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情况,按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每位硕士生的导师;在导师确定后的三个月内制定出每位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在征得硕士生的同意后执行;3.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以自学为主,重点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每位硕士生提出问题,特别是提出新观点、新思路,以增进学术讨论和研究。

【金融保险】山东大学研究生金融方向培养方案

【金融保险】山东大学研究生金融方向培养方案

金融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20204 经济研究院(中心))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热爱科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有较强业务水平,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培养具有坚实理论基础的金融高层次人才和较强工作能力的金融工程师;毕业生具有综合运用金融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知识(包括计量分析技术)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掌握一门外国语。

身心健康。

为进一步深造和适应公司、企业及研究工作打下基础。

二、研究方向1、资本市场主要研究领域:(1)资本市场理论及实务(2)并购、重组与公司控制(3)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2、货币金融主要研究领域:(1)货币供需理论与实务(2)利率决定理论与实务(3)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3、国际金融主要研究领域:(1)国际金融理论及实务(2)汇率决定理论与实务(3)开放经济下的财政、货币和汇率政策(4)开放经济下货币危机理论与实务4、金融工程主要研究领域:(1)金融工具及其理论(2)金融技术及其应用5、金融制度与企业成长主要研究领域:(1)金融制度与企业成长相关性(2)金融制度与企业治理(3)中国金融制度及其与企业成长6、投资理论与实务主要研究领域:(1)投资主体行为理论(2)资产定价理论与实务(3)市场效率理论(4)风险管理理论与实务(5)项目(实业)投资理论与实务(6)金融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外汇、黄金等)决策理论与实务三、学制硕士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2——3年)。

四、筛选、分流第三学期,结合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硕士生进行中期筛选。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及学科综合知识等。

学科综合考试以考核硕士生的全面业务能力为目的,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两部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综合考试小组组织进行。

中期筛选合格者可进人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中期筛选不合格者,按《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南开大学金融学培养方案电子教案

南开大学金融学培养方案电子教案

学科门类:经济学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培养方案(二级学科代码:020204)一、学科概况金融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各领域货币与资本运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是兼具很强理论性与实务性、微观与宏观、国别性与全球性特点的综合性学科。

它对一国和全球的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全局有着重大影响。

本学科是在原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和保险学基础上调整形成的。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外现代金融理论与方法的引入,我国金融学科研究的领域和内容将不断丰富和扩展。

二、研究方向我校本学科现设金融理论与政策、微观金融与现代金融实务、金融工程等研究方向。

三、培养目标本学科致力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可承担本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较高层次的金融保险管理实务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习期限为三年。

四、业务要求本学科学生应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掌握现代金融学理论和较系统的金融专门知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金融经济问题观察分析能力、货币政策实施能力和从事金融保险管理工作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

五、学分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必须累计修满65个学分,其中:德育教育12个学分,调研实习2个学分,教学实践1个学分,课堂教学50个学分。

金融理论与政策、微观金融与现代金融实务、金融工程研究方向课堂教学必须累计修满50个学分,其中包括必修课33个学分;选修课要求选满17个学分。

六、学位本学科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详见《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课程设置计划》及专业阅读书目。

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院、系:金融系学科、专业: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阅读书目。

(020204)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020204)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020204)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化教育改革,通过三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研活动、社会调查及论文撰写,把研究生培养成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高尚,遵纪守法,体魄健康,有坚实深邃的理论素养、严谨开放的治学态度及较高的外语水平,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较强,熟悉并自觉掌握现代金融学科的最新动态,既能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又能从事高校教学及金融部门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三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可酌情延长一年;提前毕业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研究方向(一)行为金融与金融复杂性(二)金融工程与金融管理(三)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四)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五)货币金融学说(六)保险学四、课程设置课程设置见《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附后)。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因材施教,鼓励创新,注重独立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培养。

具体方法如下:(一)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分别定出教学大纲和讲授提纲;(二)导师讲授或研究生自学,都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党的双百方针,鼓励学术创新;(三)教师启发与研究生独立思考相结合,充分调动并尊重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与创造性;(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组织研究生参加导师的研究课题,或引导研究生参与学术争鸣;(五)采取书面考试与撰写课程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门课程进行认真考核;(六)认真做好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和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七)组织好社会调查、外出访学、教学实习等重要环节;(八)鼓励研究生结合专业开展科研,发表研究成果,在校期间至少应听取10次以上学术报告。

六、必修环节(教学实践、科学研究、社会调查等)(一)在第三学期结束后,根据研究生指导小组的要求,在第四学期进行助教、助理研究工作。

(二)根据研究生的论文要求,指导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安排研究生外出调查访问,主要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从事社会实践活动,写出访学报告或调查报告,由导师主持进行交流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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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020204)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所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坚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既能进行金融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又能从事金融业的实务工作;具有独立的研究、决策和业务活动的能力;认真研究西方国家金融学发展的理论和实务并能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精通英语并能熟练地用英语从事有关的金融活动,为我国现代化事业服务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分设五个研究方向:
(A)国际金融(B)货币金融学(C)保险学与精算(D)公司金融(E)金融工程
三、招生对象
已获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达到复试资格线,再经复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三年。

五、课程设置
A 类:
1、政治理论课(3学分)
必修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6个学时);
选修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以上三门任选一门,1学分,18个学时)
2、英语(4 学分)
B 类:
高级宏观经济学(3学分)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
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
C 类:
国际金融研究(2学分)
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2学分)
金融衍生工具(2学分)
高级金融经济学(2学分)
D 类:金融风险管理研究(2学分)
金融英语(2学分)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研究(2学分)
金融管理战略(2学分)
商用软件与网络(3学分)
高级金融建模(2学分)
非线性计量经济模型前沿理论(2学分)
资产定价(3学分)
金融工程研究(2学分)
投资理论研究(2学分)
风险决策前沿研究(2学分)
实证金融(2学分)
金融英语(2学分)
硕士研究生须修满32个学分(其中须含跨一级学科课程2个学分,建议选择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或数学系的课程)。

六、培养方式
1.硕士生入学后第1学期先接受学校和本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不确定导师;2.第2学期,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情况,按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每位硕士生的导师;在导师确定后的三个月内制定出每位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在征得硕士生的同意后执行;3.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以自学为主,重点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每位硕士生提出问题,特别是提出新观点、新思路,以增进学术讨论和研究。

硕士研究生的独立见解和创造性应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本专业既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又具有极强的应用性,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通过社会实践,熟悉我国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业务及管理。

在培养计划中要求研究生有一个学期的专业实践活动,一般在第4学期或第5学期,研究生可在金融与保险学系与金融机构共建的硕士研究生工作站实习,也可在自己联系的金融机构实习。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考核为主,由相关课程指导老师负责。

2.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阶段。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对该论题有较系统、全面的把握,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论文字数:3万字以上。

入学后第四学期由系组织有关专家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在答辩前至少请2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写出评阅意见。

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申请硕士学位者至少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论文。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与院学位分委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十、阅读文献
书目:
1. 裴平等,《国际金融》(第三版),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2. 兹维.博迪、罗伯特.莫顿,《金融学》,人民大学出版社
3. 斯蒂芬.罗斯,《公司理财》,机械工业出版社
4. R. A. 贾罗、V.马斯科西莫维、W. T. 津巴,《金融经济学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5. Zvi Bodie, Alex Kane, Alan J. Marcus,“Investments”,6th Edition,China Machine Press
6. John Hull, “Options, Futures, and Other Derivatives”,5th Edition, 清华大学出版社
期刊:
《经济研究》
《管理世界》
《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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