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版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

2020年新版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
2020年新版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

2020年新版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

加强对药品(兽药和农药除外)广告的管理,保证药品宣传真实、科学、准确,合理指导用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___药品管理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相关的额20xx 年最新版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就出台了。下面是收集的资料,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品(兽药和农药除外)广告的管理,保证药品宣传真实、科学、准确,合理指导用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 ___药品管理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 ___境内发布的药品广告,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药品广告必须严格遵守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虚假和不健康的药品广告宣传。

第四条药品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药品广告内容的审查批准机关是 ___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章广告的审批

第五条凡申请发布药品广告,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药品广告审批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宣传药品的主要成份、功效(功能)、适应症(主治)、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发布广告。

第六条广告客户(包括广告主自身制作、发布广告,下同)办理《药品广告审批表》,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

(三)该药品的生产批准文件、质量符合标准的证明、说明书、包装;

(四)商标注册证;

(五)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药品广告审批表的办理程序是:广告客户填写《药品广告审批表》一式五份,连同有关材料送所在地(市、州、盟)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经核准后发给药品宣传批准文号。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全部材料后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涉外药品广告的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八条广告客户持《药品广告审批表》在其所在地区以外发布该药品广告的,应在发布前十五日将《药品广告审批表》报发布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盖章,未经备案盖章者不得发布;广告客户委托所在地区广告经营单位代理在所在地区以外发布该药品广告的除外。

第九条《药品广告审批表》从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到期后仍需继续进行广告宣传的,应重新申请。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时间不足二年的,《药品广告审批表》的有效期以前述许可证的有效时间为准。

《药品广告审批表》式样由 ___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药品宣传批准文号的统一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药宣字(年份)月份……号。

第十条经营进口药品的企业发布进口药品广告,应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国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委托人在我国境内申请发布药品广告,应向其广告代理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在办理上述审批手续时需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生产该药品的国家(地区)批准的证明文件;

(二)该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原《进口药品许可证》);

(三)该药品的商标注册证、说明书、包装(应附中文译本);

(四)委托办理审批手续的,应有国外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港、澳地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照本条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广告由 ___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药品宣传批准文号。

第三章广告的管理

第十二条禁止发布下列药品广告:

(一)麻醉药品和国际公约管制的精神药品品种;

(二)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含试生产的药品);

(三)卫生行政部门已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四)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

第十三条药品广告的语言、文字、画面的含义,不得超出卫生行政部门在《药品广告审批表》上核准的内容。

第十四条广告经营者必须查验《药品广告审批表》原件,并按批准的内容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未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承办或代理。

第十五条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和其他印刷品以及路牌发布药品广告的,药品的宣传批准文号应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利用前款媒介发布推荐给个人使用的药品广告,广告内容必须标明对患者的忠告性语言“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品宣传批准文号不得印制在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药品宣传批准文号和《药品广告审批表》不得转让、出租或借用。

第十六条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表现形式:

(一)有淫秽、迷信、荒诞语言、文字、画面的;

(二)贬低同类产品或与其他药品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评价的;

(三)违反科学规律,表明或暗示包治百病的;

(四)有“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完全无副作用”等断言或隐含保证的;

(五)有“最高技术”、“最高科学”、“最进步制法”、“药之王”等断言的;

(六)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的;

(七)利用医药科技单位、学术机构、医院或儿童、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为广告内容的;

(八)专用于治疗性功能障碍的;

(九)标明获奖内容的。

第十七条经批准发布广告的药品或其生产、经营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注销其药品宣传批准文号,收缴《药品广告审批表》,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知广告经营者停止发布广告:

湖南省基本药品价格公示表(完整)

湖南省基本药品价格公示表 分类品名 规格 包装 数 单位生产企业中标价 抗微生物 药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1.0g 1 支河北新张药股份有限公司0.447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2ml:0.2g 1 支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0.272 阿莫西林胶囊0.125g 50 粒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2.037 氨苄西林胶囊250mg 24 盒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4.22 阿奇霉素分散片0.125g 6 片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731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舒巴坦 钠 1.5g 1 瓶湖南中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1.266 阿奇霉素颗粒0.1g 6 袋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788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0.2g 12 片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721 100ml:0.1g: 0.9g 1 瓶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0.826 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2ml:0.1g 1 支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0.651 注射用氯唑西林钠0.5g 1 支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 有限公司 0.9 复方磺胺甲噁唑分散片0.4g 12 片威海东宝制药有限公司 2.641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1ml:(4万IU) 1 支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0.165 克拉霉素胶囊0.125g 12 粒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671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0.3g 1 瓶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1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150mg 10 粒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158 0.125g 50 粒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 责任公司 2.817 头孢呋辛酯胶囊0.125g 12 粒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6.74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0.75g 1 支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 司 0.9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1.5g 1 支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 司 1.88 头孢羟氨苄颗粒0.125g 16 袋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248

琼海人民医院常用药品价格

琼海市人民医院常用药品价格阿达帕林凝胶30g /支52.43元阿德福韦脂片10mg x14片/盒85元阿莫罗芬乳膏5g /支13.65元阿娜尔妇洁液200ml /瓶39.99元氨溴索口腔崩解片30mg x24片/盒21.8元奥曲肽注射液0.05mg 1ml/支26.6元奥硝唑粉针0.25g /瓶20.1元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0.5g 0.825g/瓶30元百普力(肠内营养混悬液)500ml/瓶92.44元倍他米松磷酸钠粉针2mg/瓶15.65元苯磺顺阿曲库铵粉针10mg/瓶96.52元布洛芬口腔崩解片0.1g x18片/盒31.27元长春西汀粉针10mg /支20.35元醋酸钙片0.667 x12片/盒61.69元单磷酸阿糖腺苷针0.1g /支24.75元单唾液酸四已糖神经节苷脂钠盐针2ml 40mg/支203.1元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5000iu 1ml/支22.48元碘佛醇50ml 33.9g/瓶148.6元东莨菪碱注射液0.3mg 1mlx5支/盒15元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Ⅱ10ml /支30元恩替卡韦分散片0.5mgx7片/盒114.5元二甲双胍肠溶胶囊0.25g x48粒/盒12.56元法舒地尔注射液2ml 30mg/支62元氟康唑颗粒2g x7袋/盒37.42元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0.4g 200ml/瓶19.48元氟尿嘧啶植入剂0.1g /瓶355.08元复方甘草酸单铵S粉针40mg /支21.2元

复方甘草酸单铵S粉针80mg /支36.3元

复方曲安奈德乳膏15g /支9.9元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液250ml/瓶18.78元高锰酸钾外用片0.1g x24T/盒 6.2元格列齐特缓释片30mg x30T/盒49.45元骨肽注射液10ml 50mg/支23.11元果糖二磷酸钠片0.25g x48粒/盒42元过氧苯甲酰凝胶15g /支26.03元环丙沙星栓0.2gx7粒/盒26.1元甲氨喋呤片 2.5mg x16T/盒41.74元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0.25mg 1ml/支466.96元糠酸莫米松乳膏5g /支15.35元枯草杆菌二联活菌颗粒1g x15袋/盒21.83元磷酸肌酸钠1g /瓶86.3元硫普罗宁注射液5ml 0.2g/支21.66元硫软膏15g /支 3.47元卤米松乳膏10g /支22.26元鹿瓜多肽注射液4mg 2ml/支37.26元氯化钾缓释片0.5g x16片/瓶 4.2元氯雷他定口腔崩解片10mg x10片/盒27.28元洛贝林注射液3mg 1mlx5支/盒13.65元纳络酮粉针 1.2mg /瓶31.79元纳络酮粉针0.4mg /支8.47元脑蛋白水解物粉针30.5mg /支34.1元尼可地尔片5mg x30片/盒68.39元凝血酶冻干粉针500单位 /支16.8元平衡盐溶液500ml/瓶178.26元普罗帕酮片(心律平)50mg x100片/瓶10元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0.4ml x10支/盒36.04元氢醌乳膏10g 0.2g/支83.74元

2020年新版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

2020年新版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 加强对药品(兽药和农药除外)广告的管理,保证药品宣传真实、科学、准确,合理指导用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___药品管理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相关的额20xx 年最新版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就出台了。下面是收集的资料,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品(兽药和农药除外)广告的管理,保证药品宣传真实、科学、准确,合理指导用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 ___药品管理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 ___境内发布的药品广告,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药品广告必须严格遵守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虚假和不健康的药品广告宣传。

第四条药品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药品广告内容的审查批准机关是 ___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章广告的审批 第五条凡申请发布药品广告,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药品广告审批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宣传药品的主要成份、功效(功能)、适应症(主治)、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发布广告。 第六条广告客户(包括广告主自身制作、发布广告,下同)办理《药品广告审批表》,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 (三)该药品的生产批准文件、质量符合标准的证明、说明书、包装; (四)商标注册证;

(五)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药品广告审批表的办理程序是:广告客户填写《药品广告审批表》一式五份,连同有关材料送所在地(市、州、盟)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经核准后发给药品宣传批准文号。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全部材料后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涉外药品广告的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八条广告客户持《药品广告审批表》在其所在地区以外发布该药品广告的,应在发布前十五日将《药品广告审批表》报发布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盖章,未经备案盖章者不得发布;广告客户委托所在地区广告经营单位代理在所在地区以外发布该药品广告的除外。 第九条《药品广告审批表》从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到期后仍需继续进行广告宣传的,应重新申请。

药品差别定价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物价局印发关于药品差别定价的管理办法的通 知 粤价〔2012〕201号2012年9月11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我局于2009年出台实施的《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药品差别定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价〔2009〕186号)已届满试行期限,该办法对促进药品提升质量、鼓励研发创新、推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试行情况和医药价格管理工作客观需求,我局对该办法做了进一步修订完善,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药品差别定价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药品差别定价管理办法,是我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强政策解析,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充分了解药品差别定价政策和相关规定,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 二、关于药品差别定价受理的品种范围、时间等具体要求,我局将另行通知。 三、《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药品差别定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价〔2009〕186号)废止。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药品差别定价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运用价格杠杆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政府药品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确保药品定价的公正、公平、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药品政府定价办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物价局对政府定价药品实施差别定价的行为。差别定价是指对符合资质的企业生产的特定药品,区别于一般药品定价原则制定或调整价格的行为。对实施差别定价的药品应当标注生产企业名称,有商品名称的同时标注商品名称。 第三条实施药品差别定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发展政策; (二)鼓励研发创新和技术进步; (三)有利于提高标准,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四)体现产品质量差异,优质优价。 第四条省物价局从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中确定实施差别定价的品种范围,分期分批受理,并实行集中审批,原则上每年审批两次,必要时视情况适时审批。 第五条省物价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际市场价格、病患者经济承受能力、专家论证评审意见以及公示反馈意

医院常用药品别名

医院常用药品的别名 (头孢哌酮——先锋必) (头孢噻吩——先锋1号) (头孢噻啶——先锋2号) (头孢氨苄——先锋4号) (头孢唑啉钠——先锋5号) (头孢拉定——先锋6号) (头孢噻肟钠——先锋7号-治菌必妥)(头孢羟氨苄——先锋9号) (头孢曲松钠——菌必治) (苄星青霉素——长效青霉素) (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 (苄星青霉素-长效青霉素) (米若环素-美满霉素) (依托红霉素-无味红霉素) (依托泊苷-足叶乙甙) (林可霉素-洁霉素) (大观霉素——淋必治) (利巴韦林——病毒唑) (吗啉双呱——病毒灵) (葡醛内酯——肝泰乐) (百炎净——复方磺胺甲恶唑-SMZ)(诺氟沙星——氟哌酸) (呋喃妥因——呋喃坦定) (呋喃唑酮——痢特灵) (甲硝唑——灭滴灵) (阿昔洛韦——无坏鸟甘) (庆大霉素普鲁卡因——胃炎灵) (庆大霉素碳酸必——肠炎宁) (呋噻米——速尿) (心律平——普罗帕酮) (慢心律——美西律) (异博定——盐酸维拉帕米)

(硝酸异山梨酯片——消心痛) (脑复康——吡拉西坦) (脑复新——盐酸吡硫醇) (脑脉宁——盐酸托哌酮片) (曲安奈德——康A——康尼克通) (硫酸软骨素——康的宁) (肝安——15AA)(肾安——9AA) (沙丁胺醇——硫酸舒喘宁) (必嗽平——溴已新) (咳必清——枸椽酸喷托维林片) (脑溢嗪——盐酸桂利嗪) (盐酸二氧嗪片——咳克敏) (妇康片——炔诺酮片) (化痰片——羧甲司坦片) (维尔新——维生素E烟酸酯胶囊) (螺内酯——安体舒通) (西咪替丁——甲青咪瓜) (胃舒平——氢氧化铝) (甲疏咪唑——他巴唑) (肾上腺色腙素——安洛血) (扑尔敏——马来酸氯苯那敏) (盐酸异丙嗪——非那根) (碳酸氢钠——小苏打) (706代血浆——羟乙基淀粉40氯化钠针)(低份子右旋糖——右旋糖酐40葡萄糖针)(酚磺乙胺——止血敏) (止血芳酸——氨甲苯酸) (肾上腺色综-安络血) (氨甲苯酸-止血芳酸) (酚磺乙胺-止血敏) (亚硫酸氢纳甲萘醌-维生素K3) (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4 ) (叶绿醌-维生素K1) (缩宫素-催产素) (罗通定——颅痛定) (杜冷丁——哌替啶) 心痛定——硝苯地平)

医院常用药品的别名

医院常用药品的别名 (丁胺卡那霉素——阿米卡星) (醋酸泼泥松——强的松) (头孢哌酮——先锋必) (头孢塞肟钠——先锋7号) (头孢唑林钠——先锋5号) (头孢曲松钠——菌必治) (苄星青霉素——长效青霉素) (大观霉素——淋必治) (利巴韦林——病毒唑) (吗啉双呱——病毒灵) (葡醛内酯——肝泰乐) (百炎净——复方磺胺甲恶唑-SMZ)(诺氟沙星——氟哌酸) (呋喃妥因——呋喃坦定) (呋喃唑酮——痢特灵) (甲硝唑——灭滴灵) (阿昔洛韦——无坏鸟甘) (庆大霉素普鲁卡因——胃炎灵)(庆大霉素碳酸必——肠炎宁) (呋噻米——速尿) (心律平——普罗帕酮) (异博定——盐酸维拉帕米) (硝酸异山梨酯片——消心痛) (脑复新——盐酸吡硫醇) (脑脉宁——盐酸托哌酮片) (曲安奈德——康A——康尼克通)(心的安——盐酸普萘洛尔) (脑复康——吡拉西坦) (硫酸软骨素——康的宁) (肝安——15AA)(肾安——9AA)(沙丁胺醇——硫酸舒喘宁) (必嗽平——溴已新) (咳必清——枸椽酸喷托维林片)(脑溢嗪——盐酸桂利嗪) (盐酸二氧嗪片——咳克敏) (妇康片——炔诺酮片) (化痰片——羧甲司坦片) (维尔新——维生素E烟酸酯胶囊)(螺内酯——安体舒通) (西咪替丁——甲青咪瓜) (胃舒平——氢氧化铝) (甲疏咪唑——他巴唑) (肾上腺色腙素——安洛血)

(扑尔敏——马来酸氯苯那敏) (盐酸异丙嗪——非那根) (碳酸氢钠——小苏打) (706代血浆——羟乙基淀粉40氯化钠针)(低份子右旋糖——右旋糖酐40葡萄糖针)(酚磺乙胺——止血敏) (罗通定——颅痛定) (维生素B2——核黄素) (维生素C——抗坏血酸) (ATP——三磷酸腺苷酸) (GM——庆大霉素) (潘生丁——双嘧达莫) (扑炎痛——贝诺酯) (消炎痛——吲哚美辛) (扑热息痛——对乙酰胺基酚) (止血芳酸——氨甲苯酸) (强力霉素——多西坏素) (癣敌——硝酸溢康唑软膏) (治癣必妥——联苯苄唑乳膏) (维脑路通——曲克芦丁) (氢氯噻嗪——双克片) (黄体酮——醋酸甲羟孕酮) (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 (吡罗昔康——炎痛喜康) (盐酸黄莲素——盐酸小檗碱) (双氯灭痛——双氯芬酸酯) (强筋松——苯丙氨酯) (酚酞片——果异片) (甲氯普胺——胃复安) (溴丙胺太林片——普鲁苯辛) (牙痛水——樟脑水合氯醛酊) (654-2——消旋山莨菪碱片) (心脉宁——复方毛冬青氯贝酸铝) (脉通——复方亚油酸乙酯胶丸) (心痛定——硝苯地平) (毛花洋地黄苷丙——西地兰) (苯磺酸阿曲库铵——卡肌宁) (杜冷丁——哌替啶) (氨伽黄敏胶囊——速效伤风胶囊) (乳酶生——表飞明(鸣)) (异烟肼——雷米封) (卡托普利——克普定) (苯巴比妥——鲁米那) (呋噻米——速尿)

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广告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药品广告(不包括兽药和农药)的管理,正确地向药品经营单位、医药卫生工作者和人民群众介绍药品的成份、功效、用法、用量、禁忌症和毒副作用,以达到防病、治病、合理用药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体刊播、印制、设置、张贴有关药品质量和功效的广告,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药品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药品广告内容的审查批准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第四条广告客户必须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药品广告审批表”,方可发布药品广告。 第五条广告客户申请办理“药品广告审批表”,应事先提供下列证明: 一、制药企业必须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药品的企业必须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 三、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证明文件; 四、批准该药品生产的文号、说明书、商标注册证、颁奖证书; 五、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办理药品广告或进口药品广告,必须提供生产该药品的国家(地区)批准的证明文件、药品说明书和有关资料。 第六条广告经营单位应按“审批表”批准的广告内容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广告批准号必须列入宣传内容同时发布。“审批表”应立案存档备查。 批准的广告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要更改,应重新申报。 第七条下列药品,禁止发布广告: 一、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临床试用、试生产的药品。 第八条按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广告,须经药品生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广告。 第九条经批准发布广告的药品,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有权通知广告经营单位,暂停发布广告或吊销其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一、临床发现药品有新的严重不良反应; 二、药品质量下降,未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第十条对虚假广告、违法广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规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 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 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鄂价费[2006]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 申报应按鄂价费[2006]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规定:手术科可收取《医

2019-药品广告管理办法-范文模板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顺序号发布。 本办法自201X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 局长:邵明立局长:周伯华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 广告、药品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 审查。

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 第三条申请审查的药品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 (一)《广告法》; (二)《药品管理法》; (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五)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的药品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第七条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接受社会的监督,根据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医药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如下价格公示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我院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公示。 2、药品价格必须按照公开和透明的原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的各项价格规定,按照辽宁省物价局的项目规范,采用明码标价的方式,给患者查阅。 4、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或电子屏等。 5、公示的药品价格标明厂家、商品名、规格、剂量、数量价格。 6、凡是药品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和物价员在规定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公示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低昂。 8、对患者及社会反映的有关医药价格问题,价格主管应认真听取和解答,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收费及价格公示制度 1、在门诊大厅收费处上方设置电子滚动屏,各相关科室收费项目悬挂明显位置,公示医用材料、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及批准文号。 2、医用材料由设备科管账员负责输入,医用材料价格发生变动时候应及时调整。 3、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负责物价部门通知信息科输入,如有新医疗价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出台,执行市物价局文件,于实施时间按新价格收费。 4、单病种病人评价医疗费上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全市通报公示后并执行。 辽宁省核工业总医院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宁都县人民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江西省物价局、赣州市物价局制定的《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175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应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175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家庭常备药品一览表

[10/20-16:09:34] 家庭常备药品一览表 注:以下用法,均系成人剂量! 01.药名:复方阿司匹林片[APC]; 剂量(一片); 适应:退热止痛、用于感冒发热、风湿痛、神经痛等; 用法:{日服3次,每次1片,饭后服}; 注意事项:不宜久服 02.药名:克感敏; 剂量(一片); 适应:退热、镇痛、抗过敏、用于感冒、头痛、神经痛; 用法:{每日3次,每次1片}; 注意事项:无 03.药名:感冒退热冲剂; 剂量(一片); 适应:伤风感冒; 用法:{每日3-4次,每次1包,开水冲服}; 注意事项:无 04.药名:午时茶; 剂量(一片); 适应:感冒初起、消化不良; 用法:{日服1-2次,每次1包,煎汤或开水泡服,怕冷无喉痛者,可加生姜两片}; 注意事项:服后盖被发汗 05.药名:半夏露; 剂量(一片); 适应: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支气管炎; 用法:{日服4次,每次5片}; 注意事项:无 06.药名:矽炭银; 剂量(一片); 适应:主要用于急性肠炎、肠内异常发酵、下痢等; 用法:{每日3-4次,每次1-3片}; 注意事项:宜空腹时服 07.药名:黄连素; 剂量(一片); 适应:用于细菌性痢疾、腹泻等[也可用于眼结膜炎]; 用法:{每日3次,每次1-1片};

注意事项:小儿用剂量酌减 08.药名:食母生[干酵母片]; 剂量(300毫克); 适应:消化不良、食欲不振、维生素B族缺乏等; 用法:{日服3次,每次2-5片,嚼服}; 注意事项:吸潮、发霉后不可再用 09.药名:大黄苏打片; 剂量(一片); 适应:用于胀腹、便秘; 用法:{日服3次,每次1-3片}; 注意事项:无 10.药名:藿香正气片; 剂量(一片); 适应:中暑、头晕、恶心等; 用法:{日服3次,每次2-4片}; 注意事项:孕妇忌用 11.药名:人丹; 剂量(一片); 适应:消化不良、晕车、晕船、头晕、胸闷; 用法:{需要时吞服4-8粒}; 注意事项:无 12.药名:冰硼散; 剂量(一片); 适应:咽喉肿痛、口舌生疮; 用法:{一日数次,吹敷患处}; 注意事项:不要吞服 13.药名:清凉油; 剂量(一盒); 适应:轻度中暑、头晕、头痛、皮肤瘙痒、蚊虫叮咬等; 用法:{搽于患处,头痛搽太阳穴}; 注意事项:不要弄进眼里 14.药名:京万红药膏; 剂量(一管); 适应:活血解毒,消肿止痛,去腐生肌;用于烫伤,疮疡肿痛,创面溃烂。 用法:{外用}; 注意事项:无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xxxx医院 关于印发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阿拉善盟蒙医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xxx医医院 2016年12月14日 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药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医药品价格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购进药品,要区别挂网药品及单独定价药品,严格分类核实,执行相应价格。

三、对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购入的新药,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该品种的药品价格公示表的价格。 四、对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经盟发改委批准后,按批准价格执行。 五、对集中招标、挂网、备案采购的药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确定的招标、挂网、备案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执行。 六、对国家、省市相关物价部门调整的药品价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价格》及相关法定调价依据,接到通知后,药库及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更新药品价格,并将调价品种、数量制表汇总上报。 七、药品质量验收小组在进行药品验收工作时,对药品价格质量把关。 八、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审批价格执行。 九、为了增加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除了病区打印每日清单外,医院显示屏都应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张榜公示。 十、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显示屏显示。 十一、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准确划价。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2018年修订)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2007年3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27号令发布,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修改)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广告、药品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 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 第三条申请审查的药品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 (一)《广告法》; (二)《药品管理法》; (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五)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的药品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第七条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医院各科常用药物临床信息及药品分类

医院常用药物临床信息 抗微生物药 1.抗生素 a青霉素类: 青霉素、阿莫西林、氨苄西林、美洛西林、磺苄西林钠、b头孢菌素类:第一代: 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唑林钠、头孢硫脒、 第二代: 头孢尼西、头孢克洛、头孢美唑、头孢呋辛、第三代: 头孢地秦、头孢哌酮钠、头孢曲松钠、头孢噻肟钠、c其他β-内酰胺类:头孢米诺钠、美罗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氨曲南dβ-内酰胺酶抑制药:阿莫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头孢哌酮钠舒 巴坦、美洛西林钠舒巴坦 e氨基糖苷类: 链霉素、硫酸庆大霉素、妥布霉素、硫酸阿米卡星、依替米星、 异帕米星、新霉素 f四环素类: 盐酸四环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 g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乙酰麦迪霉素、阿奇霉 素、罗红霉素、吉他霉素、克拉霉素、地红霉素

h氯霉素: 氯霉素、甲砜霉素 i糖肽类: 盐酸万古霉素、盐酸去甲万古霉素 j林可霉素类: 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l其他抗生素: 磷霉素、夫西地酸 2.合成抗菌药 a磺胺类及磺胺增效剂: 柳氮磺胺吡啶、甲氧苄啶 b喹诺酮类: 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诺氟沙星、依诺沙星c硝基咪唑类: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 e硝基呋喃类: 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f抗感染植物制剂: 盐酸小糪碱、鱼腥草素钠 3.抗真菌药 a唑类抗真菌药: 克霉唑、硝基咪康唑、酮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

b抗生素类抗真菌药: 制霉菌素 c其他抗真菌药: 特比萘芬、氟胞嘧啶 4.抗病毒药 a抗疱疹病毒药: 阿昔洛韦、泛昔洛韦、阿糖腺苷 b抗HIV药: 拉米夫定、齐多夫定 c其他抗病毒药: 利巴韦林、阿德福韦、金刚乙胺 5.抗分枝杆菌药 a结核病药: 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 b抗麻风病药: 氨苯砜、沙利度胺 肿瘤用药 1.抗肿瘤药 a影响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 氟尿嘧啶、卡培他滨、盐酸吉西他滨、羟基脲、氨蝶呤、

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顺序号发布。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局长:邵明立局长:周伯华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广告、药品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

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 第三条申请审查的药品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 (一)《广告法》; (二)《药品管理法》; (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五)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的药品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和优化价格管理工作质量 为加强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管理,规范医院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营造讲正气、讲诚信、讲规范的医院价格管理环境,根据我院下发的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药价格管理。 医院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和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8)【新增、修订部分】》及相关服务价格的通知,坚持“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合理收费和禁止乱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标准。各科室、部门和个人均不准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 二、落实收费管理责任制。 1. 医院成立由院长负总责,物价与医保、财务、医务、护理、药剂、医用耗材科、门诊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小组。该管理小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医疗收费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定期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2. 物价科作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业务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日常医疗收费的管理、监督和核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科室计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的申报等工作。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按有关药品调价通知单调整药品价格。医用耗材科具体负责卫生材料的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将新购进的医用耗材的物价代码、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送达物价科,以备及时准确地增加相应项目。 3. 凡有收费项目和科室(病区)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对科室的收费负总责,并应指定人员负责本科室(病区)的计费、退费和复核工作,积极配合物价员做好本科室收费项目的核实和监督工作。 三、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管理机制,有效改进和优化价格管理工作质量。 1. 医院内部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和新拓宽的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即先由各科室科主任填写“迁西县人民医院新增医疗收费项目申报表”,介绍新项目开展的临床意义,提供新增项目的成本测算依据,经物价科核定后,报院长签字同意后上报卫生局、物价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部门、各科室不准越权自行定价。 2. 各科室应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因病施治,

最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最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2020最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广告、药品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 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 第三条申请审查的药品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 (一)《广告法》; (二)《药品管理法》; (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五)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的药品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第七条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第八条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提交《药品广告审查表》(附表1),并附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药品广告申请的电子文件,同时提交以下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是药品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药品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原件; (四)代办人代为申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办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018修订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2018 年修订版(全文) 来源:时间: 2018-12-26 16:09:53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 2007 年 3 月 13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27 号发布,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12 月 21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广告、药品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 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 第三条申请审查的药品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 (一)《广告法》; (二)《药品管理法》; (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五)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的药品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第七条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第八条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提交《药品广告审查表》(附表1 )、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以及以下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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