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01005中国的药品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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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药品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

政府定价的药品,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不得擅自调整;政府指导价的药品,经营者在不突破政府规定价格范围及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自主制定购销价格;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分别制定本级管理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目录(简称“药品定价目录”)。

药品定价目录外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按照药品定价目录规定内容制定和调整药品出厂(口岸)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六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药品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节价格。

药品的社会平均成本是指正常条件下经营者的合理费用支出的平均值。

第七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列入定价目录的药品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相关产业发展政策(二)合理弥补成本并使经营者获得合理利润(三)体现产品质量差异及市场供求状况(四)鼓励研发创新和技术进步(五)保持同种药品不同剂型之间,以及可替代的同类药品之间的合理差价或比价关系(六)节约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第八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经营者应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自主制定和调整价格。

第二章政府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基本方法第九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实行代表品定价和非代表品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定价相结合的方法。

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常规上网限价药品报价及最高挂网限价细则

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常规上网限价药品报价及最高挂网限价细则

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常规上网限价药品报价及最高挂网限价细则附件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常规上网限价药品报价及最高挂网限价细则根据《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及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涉及报价及最高挂网限价制定细则。

一、企业报价规则凡申报产品属于常规上网限价药品的,申报企业需提供申报产品(同生产企业相同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价格信息,包括最高零售价格信息及5省挂网/中标价格信息,按如下规则提供: (一)最高零售价格信息1、提供先后次序如下:(1)企业填报国家、四川及其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有效的正式物价文件。

(2)国家发改委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均未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填报企业自主定价。

2、药品根据定价类型分为区别定价药品和统一定价药品。

(1)区别定价药品指企业所提供的国家、四川及其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有效的正式物价文件标注了特定生产厂家的“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类别药品,或标注因质量标准、适应症、特殊包装等不同而单列代表品与其他相同品种区别制定价格的药品。

(2)统一定价药品指上述药品类别外的其他药品。

3、基础大输液〔指氯化钠注射液(0.9%)、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0.9%氯化钠)、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10%)四种输液产品的三种容量(100ml、250ml、500ml)的分玻瓶、塑瓶、软袋、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软袋双阀、软袋双阀双层无菌包装六大包装类型,填报国家或四川省物价部门的对这些包装的正式有效定价文件价格。

4、系统填报时最高零售价保留2位小数。

(二)五省价格信息。

提供正在执行的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国各省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以及重庆、四川等现行挂网价中,价格最低5个省价格。

价格不足5个的,按实际个数提供。

若申报产品无2012年1月1日后中标价及现行挂网价的,提供正在执行的2012年以前最低5个省中标价格。

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颁发《医药商品价格管理目录》的通知

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颁发《医药商品价格管理目录》的通知

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颁发《医药商品价格管理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1986.07.08•【文号】•【施行日期】1986.07.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药政管理正文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颁发《医药商品价格管理目录》的通知(1986年7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医药管理局(总公司):根据国家物价局等10个部、局、总公司(1986)价轻字96号下达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工业消费品价格分工管理目录》的规定,经商得国家物价局同意,现将《医药商品价格管理目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有关价格管理问题规定如下:一、化学药品、医疗器械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的形式。

二、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品种为代表规格品的价格。

其它规格品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

凡管理目录中代表规格品价格未作调整,其它规格品的价格一般不宜变动。

三、这次下放的293个品种,只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再下放(下放品种详见附表二)。

下放品种(化学药品)实行按产地订价。

销地执行产地价格。

在同一市场同一品种出现几个价格时,销地可平衡重新订价(不包括进口品种)。

四、进口医药商品(包括地方进口)不搞议价,一律实行差率控制,化学药品销进差18%;医疗器械按现行规定执行。

国家统一进口的化学药品、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由国家医药管理局统一管理。

五、《医药商品价格管理目录》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1)《医药商品价格管理目录》(2)《医药商品价格下放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品种目录》附件1:医药商品价格管理目录-------------------------------||||编|类别|商品名称|规格|号||||--|-----|--------|------------||化学药品|||1||青霉素钾盐|注射原料药|||青霉素钾盐|40万单位粉针|||青霉素钾盐|80万单位粉针|2||青霉素钠盐|原料药|||青霉素钠盐针|40万单位粉针|||青霉素钠盐针|80万单位粉针|3||氨苄青霉素|原料药|||氨苄青霉素针|0.5g粉针|4||硫酸链霉素|原料药|||氨酸链霉素针|100 万单位粉针|||氨酸链霉素针|75万单位粉针|||氨酸链霉素针|50万单位2ml 针|5||氯霉素|原料药|||氯霉素针|0.25mg10×2ml 针|||氯霉素糖衣片|0.25g|6||利福平|原料药|||利福平糖衣片|0.15g|7||庆大霉素|原料药|||庆大霉素针|8 万单位2ml|||庆大霉素针|4 万单位2ml|8||卡那霉素|原料药|||卡那霉素针|100 万单位粉针|||卡那霉素针|50万单位粉针|9||红霉素|原料药|||红霉素片|25万单位肠溶糖衣片|||红霉素片|12.5万单位砀溶糖衣片|10||洁霉素|原料药|||洁霉素针|60万单位2ml|11||四环素|盐酸盐原料药|||四环素片|盐酸盐25万单位|||四环素粉针|盐酸盐25万单位|12||土霉素|盐酸盐原料药|||土霉素片|盐酸盐25万单位|||土霉素粉针|盐酸盐50万单位|13||磺胺嘧啶|原料药|||磺胺嘧啶片|0.5g|14||磺胺嘧啶钠|原料药|||磺胺嘧啶钠针|20% 5ml|||磺胺嘧啶钠针|20% 2ml|15||磺胺脒|原料药|||磺胺脒片|0.5g|16||磺胺二甲基嘧啶|原料药|||磺胺二甲基嘧啶片|0.5g|17||磺胺甲基异□唑|原料药|||磺胺甲基异□唑片|0.5g|18|化学药品|甲氧苄胺嘧啶|原料药|||甲氧苄胺嘧啶片|0.1g|||甲氧苄胺嘧啶针|100mg 2ml|19||复方新诺明片|TMP0.08g||||SMZ0.4g|20||结晶磺胺|原料药|21||泌泰酸|原料药|22||解热止痛片|含阿0.22g 、0.15g||||咖0.035g|23||解热止痛散||24||氨基比林|原料药|25||复方氨基比林针|新方2ml|26||阿司匹林|原料药|||阿司匹林片|0.3g|27||咖啡因|原料药|28||去痛片|含氨 0.15g、非0.15g||||苯0.015g、咖0.05g|||||29||安乃近|原料药口服|||安乃近片|0.5g|30||安乃近片|原料药注射|||安乃近片|25% 1ml 2ml|31||扑热息痛|原料药|||扑热息痛片|0.5g|||解热止痛片|含扑0.1265g、阿0.23g||||咖0.03g|32||布洛芬|原料药|||布洛芬片|0.1g糖衣片|33||维生素B1|原料药口服|||维生素B1片|0.01g|34||维生素B1片|原料药注射|||维生素B1针|0.1g 2ml|||维生素B1针|0.05 2lm|35||维生素B6|原料药|||维生素B6针|50mg 1ml|||维生素B6片|10mg|36||维生素C|原料药|||维生素C针|0.5g 5ml|||维生素C针|0.25g 2ml|||维生素C片|0.1g|37||维生素E|原料药|38||磷酸氯喹|原料药|||磷酸氯喹针|0.129g 1ml|||磷酸氯喹片|0.25g|39||乙胺丁醇|原料药|||乙胺丁醇片|0.25g|40||异烟肼|原料药|||异烟肼片|0.1g|41||对氨基水杨酸钠|原料药|||对氨基水杨酸钠针|2g粉针|||对氨基水杨酸钠针|4g粉针|||对氨基水杨酸钠片|0.5g糖衣片|42||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口服|43||葡萄糖酸钙|原料药注射|||葡萄糖酸钙针|10% 10ml|||葡萄糖酸钙针|5% 10ml|44||葡萄糖|原料药注射|45||氟脲嘧啶|原料药|||氟脲嘧啶片|0.05g|||氟脲嘧啶针|0.25g 10ml|46||环磷酰胺|原料药|||环磷酰胺针|100mg 10ml粉针|||环磷酰胺针|200mg 10ml粉针|||环磷酰胺片|50mg|47||噻替哌|原料药|||噻替哌针|10mg 5ml|48||泛影酸|原料药|49||泛影葡胺|原料药||化学药品|泛影葡针|60% 20ml|||泛影葡针|76% 20ml|50||泛影酸钠针|50% 20ml|||麻醉药品类|原料药|||麻醉药品类|制剂药|51||1099膏|含10%|||1099粉||||1099片|0.1g 0.05g|52||五0五糖浆||53||复方桔梗散片|含阿0.03g|54||复方甘草片|含阿0.0018g|55||阿片酊|10% 100ml|56||盐酸乙基吗啡|原料药|||盐酸乙基吗啡针|0.02g 1ml|||盐酸乙基吗啡片|0.01g|57||盐酸吗啡粉|原料药|||盐酸吗啡粉针|0.01g 1ml|||盐酸吗啡粉片|0.01g|||吗啡阿托品针|0.01g 1ml|58||盐酸阿扑吗啡|原料药|||盐酸阿扑吗啡针|0.005g 1ml|59||盐酸怕怕非林|原料药|||盐酸怕怕非林针|0.03g 1ml|||盐酸怕怕非林片|0.03g|60||磷酸可待因|原料药|||磷酸可待因针|0.015g 1ml|||磷酸可待因片|0.03g 0.015g|61||烯丙吗啡|原料药|||烯丙吗啡针|0.01g 1ml|62||杜冷丁|原料药|||杜冷丁针|0.1g 0.05g 1ml|||杜冷丁片|0.05g 0.025g|63||强痛定|原料药|||强痛定针|100mg 2ml|||强痛定片|30mg|64||美散痛|原料药|||美散痛针|0.005g 2ml|||美散痛片|0.005g|65||计划生育用药类|原料药和制剂药出厂价统||||一由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66||盐酸黄连素|原料合成|67||解磷啶|原料药|||解磷啶针|0.5×20ml||||||中间体|||1||皂素||2||6APA||3||工业SN||4||乙酰丙酮||5||退热冰|含纯量不低于98.8%|6||吡唑酮|含98%|7||山梨醇|浓度50%W/W以上|-------------------------------|医疗器械类|||1||止血钳|12.5—25cm|2||节育环|金属圆形单环|3||兽用针头|14—20无缝钢管|4||针炙针|0.5—3寸, 3.5—6,||||6.5—9, 9.5—12寸|5||体温计|口腔、肛门|6||救护车|各型包括防疫车|7||油泵牙科椅|3704型|8||X光机|大、中型200、500亳安各型|9||裂隙灯角膜显微镜||-------------------------------续上表------------------------------------出厂价格|销售价格|-------|-----|------------|备注管理部门|执行地区|管理部门|管理市场|-------|-----|-------|----|---------||||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别明新诺明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别名APC||||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别名乙酰水杨酸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别名对乙酰氨基酚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别名APC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别名异丁苯丙酸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华北药厂||||、重庆五厂|||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附30%1ml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附30%1ml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凡列入麻药管理的品||||种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凡列入麻药管理的品||||种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东北总厂|||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定价|||国家医药管理局|江苏|||||||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西北医疗设备厂||国家医药管理局|西北、天津|西南医疗器械厂||国家医药管理局|西南、上海|西南医用设备厂||国家医药管理局|西南、北京||||、上海、辽|||国家医药管理局|宁江苏|||-----------------------------------附件2:医药商品价格下放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品种目录一、抗菌素1普鲁卡因青霉素2甲氧苯青霉素钠3苯唑青霉素钠4邻氯青霉素5羧苄青霉素6呋脲苄青霉素7羟氨苄青霉素8金霉素9土霉素碱10强力霉素11乳糖酸红霉素12新霉素13灰黄霉素14四环素15制霉霉素16杆菌肽17多粘菌素E18曲古霉素19争光霉素20巴龙霉素21平阳霉素22正定霉素23噻孢霉素钠(先锋1号)24头孢立新(头孢4号)25两性霉素26氯洁霉素27克念霉素28卷曲霉素29麦迪霉素30庐山霉素31磷霉素32卡那霉素二、磺胺药33磺胺5—甲氧嘧啶34磺胺6—甲氧嘧啶35磺胺甲氧吡嗪36抑氮磺胺吡啶37磺胺米隆38磺胺邻二甲氧嘧啶三、解热镇痛药39安替比林40水杨酸钠41消炎痛42别嘌呤醇43非那西丁四、维生素类44维生素A45维生素B246维生素B1247烟酸48烟酰酸49维生素D250维生素D351维生素K252维生素K353维生素K454维生素U55右旋泛酸钙56甲硫氨基酸57酒石酸胆碱58叶酸59维生素AD浓淡丸60食母生61酵母片五、地方病及驱虫药62磷酸伯氨喹咛63乙胺嘧啶64磷酸咯萘啶65左旋咪唑66酒石酸锑钾67硫双二氯酚68氯硝抑胺69吡喹酮70硝柳氰胺71氨苯砜72苯丙砜73麻疯宁74甲苯咪唑75磷酸哌哔嗪76枸橼酸哌哔嗪77噻嘧啶78噻乙嘧啶79海群生80硝基羟乙唑(灭滴灵)81葡萄糖酸锑钠六、抗结核药82吡嗪酰胺83氨硫脲(TB2)84丙硫异烟胺七、激素85醋酸可的松86氢化可的松87氢化可的松醋酸酯88泼尼松(强的松)89氢化泼尼松(强的松龙)90氟美松(地塞米松)91地塞米松磷酸钠92倍他美松93醋酸氟氢可的松94醋酸肤轻松95甲基睾丸素96丙酸睾丸素97黄体酮98苯丙酸诺龙99苯甲酸雌二醇100甲孕酮101确炎舒松102氯花酚胺103乙烯雌酚八、抗肿瘤药104长春新碱105秋水仙碱106盐酸氮芥107双氯乙亚硝脲108环已亚硝脲109羟基脲110鲨肝醇1116—巯基嘌呤112N—甲酰溶肉瘤素113呋喃氟脲嘧啶(FT—207)114甲氨喋呤(MT—X)115阿糖胞苷116环胞苷117消瘤芥118瘤可宁119白血宁九、心血管药120洋地黄毒甙121狄戈辛122西地兰123利多卡因124普鲁卡因酰胺125心得安126溴苄胺127异搏定128慢心律129乙胺磺呋酮130安他心131硝酸甘油132亚硝酸异戊酯133硝酸异山梨醇134潘生丁135安妥明铝盐136延痛心137硝苯吡啶(心痛定)138烟酸肌醇酯139利血平140复方降压片141双肼苯哒嗪142盐酸肼哒嗪143亚硝基铁氰化钠144尿激酶145川芎一号碱146甲苯哌丙酮(脑脉宁)147脑益嗪148肾上腺素149去甲肾上腺素150间羟胺(阿拉明)151多巴胺152酸苄明153利尿酸钠154速尿155双氢氯噻嗪156安替舒通157肌苷158降压灵159乳酸心可定十、呼吸系统药160吗啉双胍161金刚烷胺162盐酸麻黄素163茶碱164复方茶碱165氨茶碱166丙羟茶碱167可可碱168色甘酸钠169舒喘灵170盐酸溴已胺171异丙基肾上腺素172咳心清173异丙嗪174咳平十一、诊断用药175葡甲胺176碘番酸177胆影酸178胆影葡胺179碘化油180碘酯181异泛影酸182碘卡明183硫酸钡十二、其他常用药184巴比妥185苯巴比妥186异戊巴比妥187眠尔通188利眠宁189安定190硝基安定191利他灵192阿米替林193盐酸氯丙嗪194三氟拉嗪195氟奋乃嗪196奋乃静197氟利多198苯妥英钠199舒必利200氯氮平201多虑平202抗癫灵203扑疖酮204扑尔敏205卡马西平206谷维素207氯酯醒208洛贝林209氟烷210甲氧氟烷211硫贲妥钠212氯胺酮213盐酸普鲁卡因214红泵215甲紫216麻醉乙醚217新洁尔灭218洗必泰原粉219二巯基丙醇220二巯基丁酸钠221青霉胺222克霉唑223呋喃唑酮224吡哌酸225呋喃咀啶226注射葡萄糖50%20ml针50%10ml针227口服葡萄糖228右旋糖酐229羟乙基淀粉230注射氯化钙231氯化钾232注射碳酸氢钠233药用碳酸氢钠234注射乳酸钠235阿托品236硫糖铝237灭吐灵(胃复安)238氢氧化铝239甲氰脒胍240普鲁苯辛241丙谷胺242肝太乐243胃舒平244麦角新碱245克矽平246止血敏247止血芳酸248止血环酸249安络血250美解眠251碘苷252乳酸钙十三、生化药品253肝素钠254三磷酸腺苷255辅酶A256胰岛素257多酶片258胰酶259辅酶Q20260细胞色素丙261康得灵十四、医药中间体1PPB2苯乙酰胺34—甲基吡啶4苯乙酸57ACA6头孢菌素C锌盐十五、医疗器械1注射器(人用)2注射针(人用)3缝合针4手术剪5手术刀片6敷料镊7手提高压消毒器8综合手术床9听诊器10血压计11蒸馏水器12电动流产吸引器13无影灯14心电图机15低温冰箱16牙科治疗机17电热恒温水浴锅18超短波电疗机19X光胶片c28299--010209xxj。

《药品价格的管理》PPT课件

《药品价格的管理》PPT课件
1、机构: 国家发改委: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国药品
价格监测工作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价格监 测的组织工作
精品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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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 药品价格监测的内容包括:
药品经营单位实际购进和销售的价格 招标采购药品的实际中标价格
精品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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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定点、定期报送制度
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监测工作的需要, 选取经营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药品经 营单位作为药品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所制定的价格。 出厂价(口岸价)
精品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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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 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 定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 指定的价格。
最高零售价
精品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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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定价:
不同企业生产的政府定价的药品,在 其有效性、安全性明显优于其他企业生产 的同品种,或者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 低于其他企业生产的同品种时,可以申请 实行单独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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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定价形式:
① 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目录的麻醉 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避孕药具、计划 免疫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形式,定价内 容为出厂(口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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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目录的其他 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形式,定价内容为 零售价格。具体定价形式为最高零售价 格,即经营者可以向下浮动价格,幅度 不限,上浮幅度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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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直接选 取部分药品经营单位作为定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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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国家发改委确定 的定点单位外,分别在省会城市、地(市) 级城市和县级城市选取若干家药品经营单 位作为全国药品价格监测系统的定点单位。 各省选取的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少于2家, 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不得少于6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计价管[1997]199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计价管[1997]199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计价管(1997)199号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二日)卫生部、国内贸易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一并研究贯彻。

附件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颁布以来,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暂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一、关于政府定价。

列入政府管理价格的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允许药品生产经营者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价格。

由于供过于求,多数生产企业均按低于国家规定的出厂价销售药品时,价格主管机关要参照其实际出厂价格,及时降低规定的出厂价格,并相应降低规定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生产企业由于降价竞争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利润率标准,医药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指导企业调整结构,促进合理布局。

生产成本上升、供不应求时,价格主管机关要适时提高出厂价格,并相应提高其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列入中央政府价格管理目录的药品,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代表规格品的价格,其他规格品的价格委托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以下简称省级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的原则制定,并抄报国家计委和有关部门。

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药品价格管理规定为贯彻好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精神和《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药品价格秩序,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药品价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药品价格管理规定如下第一条为加强药品价格管理,保持药品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关行政机关和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药品经营者),进行药品价格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药品价格指国产和进口的化学药品、中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的价格。

第四条国家对药品价格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促进公平、正当、合法的价格竞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药品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相结合。

各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是药品价格的主管机关;各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协助各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管理药品价格。

第五条国家对下列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一)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二)临床应用面广、量大的少数基本治疗药品、预防制品;(三)一类精神药品、一类麻醉药品和避孕药具等特殊药品。

属于中央政府管理价格的药品目录,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属于地方政府管理价格的药品目录,由省级价格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必要时,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协调。

各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省级以下价格管理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制定药品价格管理目录。

第六条国家已明确放开价格的药品由药品经营者自主定价,不受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限制。

具体品种目录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颁布。

第七条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以外的药品价格由药品经营者按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自主定价,其中部分品种实行企业提价申报或备案制度,具体品种目录由省级价格管理部门颁布。

第八条国产药品价格的制定与调整,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兼顾国家、企业、医疗单位和患者的利益,保持市场药价的相对稳定。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在本市销售的部分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在本市销售的部分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在本市销售的部分麻醉药品价
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4.01.13
•【字号】沪价费[2014]5号
•【施行日期】2014.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价格
正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在本市销售的部分麻醉药品价格的通

(沪价费〔201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疏导麻醉药品初始原料价格调整的影响,保证相关药品生产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3]3219号)要求,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及本市有关规定,现就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的相关药品价格调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复方樟脑酊等9种麻醉药品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调整后的价格按附件的规定执行。

二、麻醉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维护流通环节正常秩序。

三、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此次公布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各医疗单位应本着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的原则,合理使用附件所列药品。

本通知附表所列价格自2014年1月22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麻醉药品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表
上海市物价局
二○一四年一月十三日附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14]856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4.26
【实施日期】2014.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8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我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4]14号)要求,现就低价药品清单及有关价格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

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较低的药品(低价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二、确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

我委综合考虑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
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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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的特殊性与价格规制的必要性 (一)药品的消费存在“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一般指 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 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简而言之,就 是参与经济活动的某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 时,会采取令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而 这种行为往往会损害其他经济活动参与者的利 益。药品的消费存在道德风险,这是全球各个 国家和地区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的主要理由。
1.6
我国1990-2009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 人均药品费用情况
年度 1990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门诊病人次 均药费(元) 7.4 25.6 32.3 37.8 42.7 47.4 50.3 54.0 55.2 59.2 62.0 66.0 65.0 68.0 74.0 81.2 药费占总费 用比例(%) 67.9 64.2 61.6 61.4 62.1 59.9 58.6 57.7 55.4 54.7 52.5 52.1 50.5 50.0 50.5 50.9 住院病人次 均药费(元) 260.6 880.3 1090.4 1185.0 1278.8 1363.6 1421.9 1475.9 1598.4 1748.3 1872.9 2045.6 1992.0 2148.9 2400.4 2619.8 药费占 总费 用比例(%) 55.1 52.8 49.8 49.7 49.2 47.2 46.1 45.5 44.4 44.7 43.7 43.9 42.7 43.2 43.9 44.0




五、我国政府进行药品价格规制的原则和方法 (一)药品价格规制的原则 1.生产经营企业能够弥补合理生产成本并获得合理利 润 2.合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3.体现药品质量和疗效的差异 4.保持药品间合理的差价比价关系 5.鼓励新药研发









(二)药品价格规制的方法 国产药品的零售价格,包括出厂价和流通差价两部分,其中出 厂价由制造成本、期间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流通差价由商 业批发和零售企业的期间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进口药品的 零售价格包括口岸价和流通差价两部分,其中口岸价由到岸价、 口岸地费用和税金构成,流通差价的构成与国产药品相同。 以公式表示,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用计算公式为: 零售价=含税出厂价(口岸价)×(1+流通差价率) 其中,国产药品出厂价计算公式为: 含税出厂价=(制造成本+期间费用)÷(1﹣销售利润率)× (1+增值税率) 进口药品口岸价计算公式为: 含税口岸价=到岸价×(1+关税率)×(1+增值税率)+口岸 地费用

(二)制定报销参考价格 所谓报销参考价格,是指以同一疗效组中某种 药品的价格为该组每种药品报销的参考价格, 如果使用超过报销参考价格的药品,则超额部 分需要病人自付。采用这一定价方法的代表国 家是德国,此外还包括丹麦、瑞典、新西兰、 哥伦比亚等。这种方法给予药品消费者更大的 选择空间,也考虑到了同类药品在疗效、质量 等方面的差异,生产企业也相对于直接定价获 得了更大的定价自由,可以根据市场竞争情况 和产品特点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水平。
运用价格管制来控制药品费用

药品价格的高低是影响药品费用的基础性 因素。我国的药品价格管理,是以中华人 民共和国《价格法》为基础。
国际用药费用增长规制的经验



1.药品的价值定价 一些国家要求在新药申 请中必须提供成本效果研究结论,例如欧洲的比利 时、法国、瑞士、意大利等。 2.国际参考定价 相当一部分国家在制定药品价格时 会参考其他国家同种药品的价格,并以此为基础制 定价格。 3.利润率控制 英国的药品价格管制计划 (Pharmaceutical Price Regulation Scheme,PPRS) 对药品生产企业从国家医疗服务系统(National Health Service,NHS)中获取的利润率有着严格的 规定,一般允许范围10%至21%。
表9-1 药品最高销售费用率和最高销 售利润率表
项目 最高销售费用率% 项目 最高销售利润率% 一类新药 二类新药 三类新药 四类新药 五类新药 普通药品 30 20 18 15 12 10 一类新药 二类新药 三类新药 四类新药 五类新药 普通药品 45 25 18 15 12 10
表9-2 药品最高流通差别差价率(差 价额)表

三、药品价格规制的范围与形式 (一)药品价格规制的范围
列入省级政府定价目录的药品包括: 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中的非处方药 、民族药; 2.地方按照规定权限调剂进入地方《医 保目录》的药品; 3.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 4.纳入地方计划供应的预防免疫药品。
列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目录的药品: 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中的处方药; 2.专利药品;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一、二类新 药; 4.一类精神药品; 5.计划免疫药品; 6.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供应的麻醉药品; 7.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由国家统一收购 的避孕药具。




(二)药品的消费存在外部性 外部性,也被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 一般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 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在消费领域,具体指 个人消费物品时对他人福利带来的影响。 首先,对于传染性疾病,通过购买并服用药物治愈 疾病,可以解除对周围人群的传染威胁; 其次,患病人群往往会停止工作或者降低工作效率, 消费药品获得健康的人群可以增加社会财富的生产; 第三,疾病患者的背后还有家人和朋友,尤其对于 很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患者,会给家庭和社会带 来巨大负担,通过消费药品解除病痛可以提高亲友 的生活质量。
药品价格规制政策

第一节 基本理论与概念 第二节 我国药品价格规制历史与现状 第三节 我国药品价格规制的重点问题与趋势



第一节 药品价格规制的基本理论与 概念 一、药品价格规制的概念



“Regulation” 1.药品价格规制是政府的一种经济行为 这种行为在形式上表现 为政府机构对药品价格形成和运动的干预和控制,它的实质是国家对 药品价格所反映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协调。 2.药品价格规制同时具有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的目的 一方 面,对药品价格进行政府干预存在一定的反垄断和防止资源配置无效 率的意义;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人民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控制 药品费用,缓解群众医药负担。 3.药品价格规制的基本功能是市场替代和市场矫正 政府在药品价 格规制行为中的基本功能是通过模拟市场价格的制定和强制执行,来 替代市场对企业的外部约束,以优化资源配置。原则上,政府要努力 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恢复和完善正常的市场机制。 4.药品价格规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药品价格是牵系着众多 的利益集团,涉及医药卫生体制、医疗保险体制、药品生产经营体制、 价格管理体制等诸多问题,不是单靠物价部门所能解决的。因此在研 究药品价格规制政策的同时,还要重视相关的配套改革。

(三)药品难以实现价格的充分竞争 1.新药在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 2.医生处方垄断药品消费 3.药品价格缺乏弹性





三、药品价格规制的一般方法 (一)直接制定药品价格 1、依据药品生产成本及疗效安全性等因素定价 采用 这种定价方法的国家主要包括日本、意大利、法国、西 班牙、澳大利亚、巴西、瑞士、罗马尼亚、印度等。这 种定价方式的特定是政府的干预程度很深,企业自主权 较小,同时结合了大量卫生技术评估和药物经济学的技 术手段,定价的技术性较强。 2、依据周边国家市场价格水平参照定价 采用这种定 价方法的代表国家是加拿大和荷兰,对于待定价品种的 价格水平通过计算地理位置相近或经济发展水平相似国 家的市场价格确认。一般而言,本国制药企业生产药品 数量较少,药物主要依赖进口的国家多采用这种定价方 法。
第二节 我国药品价格规制的现状

一、我国药品价格规制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前 改革开放后至20世纪90年代 1996年 2000年 2005年 至今









二、我国药品价格规制的法律依据 《价格法》的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 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 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药品价格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法实行政府定 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照 《价格法》规定的定价原则,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 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做到质 价相符,消除虚高价格,保护用药者的正当利益。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对药品 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列入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 险目录以外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实行政府定 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对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不直接规制药品价格 目前也有部分国家并不直接规制药品价格,例如美 国。美国依靠其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险报销体制保证 药品价格制定的相对自由。从表面上看,美国政府 并没有发布法令或条文限制药品价格,但在美国市 场上,药品如果想进入私营医疗保险机构的报销目 录,则必须与其进行价格谈判。在非政府规制的环 境下,药品价格会比有政府规制的市场高,美国的 药品价格水平实际表现也确实是全球最高的,但相 对宽松的价格政策对于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有积极作 用。在价格水平全球最高的同时,美国的药品研发 也是最为活跃的。
中国的药品价格管理
北京大学药学院 韩晟 010-82801701 Hansheng@

WHO统计数据显示,发达国家药品支出占 卫生费用总支出的7%-20%,发展中国家占 24%-66%,在我国占到45%左右。
2006年主要国家人均药品费用占人 均GDP的比重 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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