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中,前期准备阶段是至关重要的。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工程项目的目标和需求,并进行相应的调研和分析。
具体步骤如下:1. 项目可行性研究:在这个阶段,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评估等,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报告。
2. 立项审批:根据可行性研究的结果,提交立项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项目立项批复。
3. 招标采购: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标和采购工作,确保选择到具备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或供应商。
4. 合同签订:在确定承包商或供应商后,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二、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的核心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项目需求和要求,进行详细的设计和规划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1. 概念设计:根据项目需求和要求,制定概念设计方案,包括工程结构、布局和设计理念等。
2. 初步设计:在概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包括绘制工程图纸、确定工程材料和设备等。
3. 施工图设计:根据初步设计的结果,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绘制详细的工程图纸,并进行必要的工程计算和分析。
4. 设计审查: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进行设计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要求。
三、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监督。
具体步骤如下:1. 施工准备:在施工前,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清理、设备调试等。
2. 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工艺控制、材料质量控制等。
3. 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等,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 施工监督:由监理单位对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四、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是工程项目的最后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和交接。
具体步骤如下:1. 竣工验收申请:施工完成后,申请竣工验收,提交相关的验收资料和报告。
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1.项目启动阶段:-确定项目目标和需求:明确项目的目标、要求和预算等基本信息,制定项目计划和进度表。
-成立项目团队:组建专业团队,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施工团队等。
2.规划阶段:-环境评估: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环境评估,包括土地使用情况、生态环境状况、地质条件等。
-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包括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行性等。
-制定项目规划:明确项目的范围、工期、预算和资源需求等,制定详细的工程计划和施工方案。
3.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包括确定建筑结构、选取材料、布局设计等。
-施工图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详细尺寸、材料规格、施工方法等。
-安全评估:对设计方案进行安全评估,包括结构强度、防火防震等安全要求。
-设计审查:进行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评估,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施工阶段:-招投标: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施工承包商的招标,在投标中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施工准备:承包商进行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包括搭建施工设施、材料准备等。
-施工过程:按照施工图纸和项目计划进行施工,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装饰工程等。
-监督管理:监督施工过程,确保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控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5.验收阶段:-施工完工验收:对完工的工程进行验收,包括结构安全、施工质量和功能等。
-环保验收:对工程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收尾工作:进行项目收尾工作,包括清理施工现场、整理项目资料等。
-最终验收:由相关机构对整个项目进行最终验收,确保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实际项目中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的顺利推进需要专业的团队协作和严格的管理控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控制程序1 目的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承接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其中包括:2.1 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简称PMC)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服务。
即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进行规划咨询、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在工程项目准备阶段,为业主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查标底、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预审、起草合同文本、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等;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工程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审查等服务;在工程项目竣工阶段,为业主提供财务决算审核、质量鉴定、试运行、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合同、信息、环境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
2.2 项目管理服务(Project Management,简称PM)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管理某个阶段或PMC若干内容组合的咨询服务。
项目管理服务企业只承担合同约定的管理责任。
3 职责3.1 项目经理部职责:a) 项目经理部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控制归口管理部门。
b)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和参建供方的项目经理是本部门/单位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c)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和参建供方的项目经理是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责。
3.2 企业经理职责a) 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范围进行确认 ;b)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范围要求,成立项目管理机构(XXX项目经理部)并任命项目经理;c) 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管理大纲;d) 为项目经理部提供顺利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力、物质资源。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中,前期准备阶段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在这个阶段,需要完成以下任务:1.项目立项确定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和预算等基本要求,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工作分解结构(WBS),明确项目组成员及其职责。
2.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与项目相关的市场调研、技术实施可行性分析以及经济效益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3.招投标工作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并发布,接收来自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投标。
4.合同签订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二、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中的核心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以下工作:1.项目设计根据项目需求,进行项目设计,确定建筑结构、土建施工方案、材料选用等。
2.绘制施工图纸根据项目设计,绘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包括建筑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等。
3.施工方案编制制定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施工路线、人员组织、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等。
4.技术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他们理解并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三、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中最关键的一步。
在这个阶段,需要做以下工作:1.准备施工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指导建筑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2.施工监理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标准、质量和安全,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3.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进度控制根据项目进度计划,监控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四、竣工验收阶段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的竣工验收阶段,需要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验收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工程交接将项目交付业主,并办理房产证等手续。
3.项目总结对整个项目进行总结,包括项目管理效果评估、经验总结和不足分析等。
4.结算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结算项目的款项。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涵盖了前期准备、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湖北建筑工程管理流程表

湖北建筑工程管理流程表一、前期准备阶段1. 项目立项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进行前期的市场调研与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并制定项目计划。
具体步骤包括:市场调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制定等。
2. 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项目的基础,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要充分考虑项目需求和可行性,施工图设计要规范、合理、准确。
具体步骤包括: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编制等。
3. 招投标阶段招投标阶段是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过程。
步骤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等。
二、施工阶段4. 合同签订在确定中标单位后,需要对合同进行签订。
合同内容包括工程项目范围、工期、成本、质量标准等。
具体步骤包括:合同起草、商务谈判、签订合同等。
5. 施工准备施工准备阶段包括工地租赁、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等。
具体步骤包括:租赁工地、采购设备、招聘人员等。
6.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阶段是整个项目的核心。
包括进场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和竣工验收。
具体步骤包括:施工现场布置、材料采购、施工进度控制等。
7. 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人人身安全的重要环节。
具体步骤包括:制订质量管理计划、制订安全生产计划、实施质量检查等。
8. 现场监理现场监理是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具体步骤包括:现场监理人员派驻、监理日志记录、施工问题处理等。
9. 进度控制施工过程中需要控制工期,确保按时完工。
具体步骤包括:制订施工进度计划、监控工期进展、调整施工计划等。
三、竣工验收阶段10. 竣工验收在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具体步骤包括:验收申请、验收评定、验收报告等。
11. 完工结算工程竣工后,进行最终结算。
具体步骤包括:编制结算书、结算价款支付等。
12. 工程保修工程竣工后,需要提供一定期限的质量保修。
具体步骤包括:签订保修协议、解决保修问题等。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要求完成,并依法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施工实施、竣工验收和投运使用等阶段。
第三条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相关机构和人员都应当严格按照本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操作,并互相配合、协同合作,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四条本管理程序的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本程序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并明确责任人员及其职责。
第六条本管理程序由项目管理机构进行组织实施,并由监理单位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第七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由建设单位确定,并设立项目部,负责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八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常设办公室,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工作条件。
第九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设立相应的岗位和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质量经理、安全员等,确保项目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应当对项目的立项、招标、签约、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全面的管理,负责项目的整体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师应当根据项目的需求,对施工进度、质量、材料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质量经理应当制定和实施项目的质量管理计划,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安全员应当制定和实施项目的安全管理计划,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的需要,设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管理、材料采购、成本控制、档案管理等职能部门,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程序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程序是指在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过程。
不同的工程项目类型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管理程序,但总体上,管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项目立项、项目审批或核准、项目备案、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和项目后评价等环节。
一、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是指在项目前期阶段,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项目的投资意向和目标。
项目立项是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程序的第一步,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项目需求分析在项目立项阶段,首先需要对项目的需求进行分析,确定项目的目标和宗旨。
项目需求分析主要包括对项目的目的、规模、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估。
1.2 项目建议书撰写在项目立项阶段,还需要撰写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申请项目批准的重要文件,其内容应该包括项目的目标、规模、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信息。
项目建议书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3 项目评估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对项目进行评估。
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技术先进性、风险可控性等方面。
评估的结果是决定项目是否可以立项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审批或核准在项目立项之后,需要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进行项目审批或核准。
项目审批或核准是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程序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对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以确保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1 审批制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需要按照审批制的程序进行。
审批制是指政府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进行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决定项目是否可以开工建设。
在审批制下,政府对项目的投资建设具有主导作用,项目的投资建设需要符合政府的规划和管理要求。
2.2 核准制对于企业投资的项目,需要按照核准制的程序进行。
核准制是指政府部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文件进行核准,并根据核准结果决定项目是否可以开工建设。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相关法规

城市规划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合同法
合同法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 在总论部分,主要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 的订立及成立、合同的生效及效力、合同的 变更、合同的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
招投标法
1.2.5 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价阶段
2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主要法律法规
1
2
建筑法 规划法
3
合同法
4
招投 标法
5
质量 管理 条例
建筑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筑许可
施工许可 从业资格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一般规定 发包 承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1.2.2 工程项目建设准备阶段
工程项目建设正式实施前,准备阶段的工作政策 性、业务性较强,是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做好 该阶段的建设准备工作,可以为正式实施建设打 下坚实的基础。
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项目规划
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取得土地使用权 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
第五章 评标 第六章 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重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任务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任务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任务 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与任务 建设工程重量保修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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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1.0目的为保证公司建设工程的规范、合法建设,严格手续办理,保证建设质量,控制投资成本,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适用范围公司依法立项的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及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等建设施工管理。
3.0术语3.1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3.2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也成为房屋建筑工程。
3.3新建项目:按照公司规划,在新购置的土地上,依照规定程序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
3.4扩建项目:在原有场地或房屋的基础上,为扩大生产、经营而依法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
3.5改建项目:对公司原有房屋设施或新购置、租赁的房产,进行土建、安装、装修等改造,使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的工程项目。
3.6临时建筑: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按《城市规划法》有关规定:临建期限不超过两年,层数不超过两层,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
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
3.7大型工程项目:属上述项目,且根据公司工程建设情况,确定总投资100万元(不含大型设备及运营设施)以上,建筑面积5000㎡以上的施工建设项目。
大型工程项目应进行全程审计。
3.8小型项目:相对大型工程项目之外的建筑、安装、装饰、维修工程项目。
3.9承办部门:公司总部及各经营单位工程项目专业管理部门以及专门成立的工程项目部,为承办部门。
4.0内容4.1项目内部立项4.1.1公司建设工程,承办部门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内容包括项目的地点、用途、投资、效益及项目框架结构、改造方案等基本概况,报本单位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程序上报审批立项。
4.1.2属新开门店建设项目,按公司《大型门店选址(项目改造、调整)论证报审流程》和《中百连锁超市门店选址论证报告流程》执行审批程序。
4.1.3非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由承办部门论证,总经理签字同意,按以下投资额度审批立项:4.1.3.1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改建项目(含装饰),本单位总经理审批立项;50万元以下新建、扩建项目依法办理手续的,报企管部备案立项。
4.1.3.2在50万元—100万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营单位(或总部承办部门)报公司信息发展部,信息发展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企管部、财务公司等部门论证,出具论证意见报董事长同意立项。
立项通过后报企管部备案后方可进入招标比价。
4.1.3.3在100万元以上,按前项程序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立项。
4.1.3.4属于经营布局调整,柜台、架口、道具达到以上投资额度的以及非建设工程类投资项目,不属于本立项审批范围。
4.2项目规划设计4.2.1工程项目经公司内部立项后,由承办部门依据规划设计条件,组织有相应规划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设计办理“用地规划”所需的四图一书、效果图等。
4.2.2用地规划批准后,组织有相应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项目的建筑、结构、安装等施工图纸的设计,并经当地图审部门、消防部门图审通过,为合法的建设图纸。
该施工图纸是办理“工程规划”的主要资料之一。
4.2.3改造项目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土建、安装、装修工程,施工前必须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新建、扩建项目影响主体结构的施工项目,必须经设计单位计算后出具设计方案,否则,均不得施工。
4.3项目外部立项4.3.1临时建筑项目由承办部门到当地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办理临建审批手续方可施工。
4.3.2新建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上,由承办部门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程序》到工程所在地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普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准,5万平方米以下项目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4.4外部建设手续及备案4.4.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建、扩建项目组织准备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土地权属文件、用地测绘定界图、规划设计条件、四图一书、申请表等到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
4.4.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扩建项目组织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证件、批准的规划图、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图等资料到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
4.4.3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临时建设申请表、地形图、土地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和施工图到当地规划部门办理临建手续。
4.4.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新建、扩建项目组织工程项目批准立项文件、土地权属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资信证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及备案表、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证明等资料到当地建设部门办理。
4.4.5新建、扩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或在施工前,应到当地建筑工程质监部门和安监部门,办理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证明文件。
4.4.6改造项目应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质量管理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建筑质量备案手续;原有房屋对外立面进行改造,应按当地规定到规划或城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4.7建设项目涉及用电、用水、用气(汽)、道路开口、市政排污接口、管沟开挖、绿化等公用设施时,应到相应的规划、市政、城管等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办理手续,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4.4.8内部装饰装修的大型项目应由项目承办部门,将改建设计方案、图纸到当地装饰办办理审批备案;改建项目对消防设施变更或变更房屋用途,应到消防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办理审查变更意见;4.5内部建设手续4.5.1改造项目,涉及改变原有房屋结构、水暖主管线、用电主线路等,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的单位审核设计,出具设计方案或图纸,自有房屋到公司企管部审查备案,租赁房屋经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5.2大型工程项目开工前,成立项目部,制定筹建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施工管理员职责等,筹建方案报企管部备案。
4.5.3大型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内容、质量及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措施等。
4.5.4小型施工项目,承办部门制定施工方案,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人;施工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进度计划,配合部门及职责等,通过公司内网报公司企管部备案。
项目未落实承办部门的其责任人由单位总经理负责;承办部门未落实项目负责人的,其责任人由项目承办部门负责人承担。
4.6项目单位确定4.6.1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经项目部考察,经公司招标委审查通过,其资质等级必须符合项目建设规模、性质、用途等。
4.6.2依法办理建设手续的建设项目,其总包施工单位、监理、勘察单位确定,应依据当地主管部门和国家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法定程序;不办理建设手续的施工项目,其确定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应符合项目建设规模、性质、用途等。
4.6.3建设项目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依法按照国家建筑法规确定,严禁将主体项目肢解分包、层层转包等。
4.7工程预算4.7.1小型项目及非全程审计项目,承办部门负责提报项目相关图纸、资料,由财务公司工程预算员出具工程预算。
预算批复后,进行项目方案确定、设计及实施。
4.7.2全程审计的大型工程项目,由监察部或监察部委托的外部审计部门,负责测算“工程造价预算”。
预算申请提报格式参照“GCB-003项目预算咨询表”。
4.7.3办理项目建设手续,涉及政府部门收取的规费和设计、监理、勘察、图审等发生的费用,公用事业部门收取的水、电、气(汽)配套及施工费用,城管、市政、园林收取的相关费用由项目承办部门或项目部负责编制预算,按规定报批。
4.7.4预算批复后,方可办理工程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环评、安评及建设手续,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总包等各大主体单位。
4.7.5施工过程中,由于项目工程量不准确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增加新项目,引起预算增加,按公司《工程预算管理办法》补报预算。
由于方案变更造成预算增加的项目,按照《工程项目方案变更规定》程序审批后,补报预算。
增补预算的,由承办部门填写“GCB-019工程预算追加审批表”报批。
4.7.6工程项目预算其他规定,执行《工程预算管理办法》。
4.8招标及合同签约4.8.1预算批复,按主管部门规定和公司《招标比价管理规定》确定总包单位和其他施工单位,项目承办部门负责签订合同并执行。
套定额施工项目,依照财务部或监察部确认的预算额签订合同;非套定额施工项目,可按工程量及招标综合单价签订合同。
4.8.2一个合同主体,应将施工的项目、施工范围列全;购置合同将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列全,避免型号不全,反复认价补签合同。
4.8.3项目部负责的建设项目,由施工管理员负责拟定工程合同,由资料员负责按程序报审。
合同签署人为董事长或授权委托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部为领导小组组长)。
各经营单位承办部门负责的工程项目,按合同签批程序审批。
4.8.4工程项目购置合同报批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4.8.5必须补签合同的情况;4.8.5.1施工合同中未包含的施工项目,且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额10%或金额超过10万元;4.8.5.2购置合同所供材料、设备合同中未约定价格,且超出合同额10%或金额超过10万元;4.8.5.3补签合同应在项目完成前签订完成。
4.8.6以下因素超出合同部分,说明原因后,可以不签订补充合:4.8.6.1同一合同,未约定的零星用工、零星项目,经签证后可组织施工。
4.8.6.2施工合同中未包含的施工项目,但该项目造价不超过合同额10%,且金额不超过10万元,由承办部门写出书面说明,报招标委审批通过。
4.8.6.3合同中已确定了取费标准及项目单价,因图纸变更、现场实际施工变更、工程量预算不准确等原因,造成实际工程量超出了合同工程量,由承办部门负责写出书面说明,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招标委审批通过,可不签订补充合同。
4.8.6.4购置类(甲供材)合同,实际使用数量超过合同数量,由承办部门负责写出书面说明,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招标委审批通过,可不签订补充合同。
4.9施工合同应于项目开始施工前,完成合同签约,不准无合同组织施工,严禁完工后再签合同。
特殊情况必须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出具书面事由报告,报请单位总经理批准,监察部同意后,可事后签订合同。
4.9施工前的准备4.9.1审查施工图纸和有关的设计资料,改建、扩建项目对原有的图纸要熟悉了解。
组织双方进行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