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放射性废物管理现状
外国放射性核废料处置方式

2.6送入太空宇宙,
这种方法会产生放射性物质,但也可以充当地球核废料的一个储存仓库。如果在太阳系游荡或者坠入太阳,核废料便很难对地球上的人类具有很大破坏性。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将核废料送入太空。使用火箭发射这种方式有时会遭遇失败,例如发射架起火、坠入大海或者在上层大气中发生爆炸。目前人类不太可能将发射的失败率降为零。在能够实现这一点之前,通过发射将用过的核燃料棒送入太空仍旧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解决方案。即使太空发射的安全性达到允许我们将钚等放射性物质送入太空的程度,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似乎也要重新找回这些物质。钚、铯以及锶本身就是有限资源,如果裂变反应堆技术先进到一定程度,它们又会成为燃料。也就是说,我们似乎需要将核废料留在“身边”以便在需要的时候使用,这才是一种合理做法。
3、低放固废物:用塑料袋封后放入200L或400L金属桶中包装运至暂存库。
4、中放固废物:用塑料袋封后放入200L或400L金属桶中包装运至暂存库。
5、高放固废物:装入专用容器(MERC)用专用车辆运至暂存库。
6、超铀固废物:装入专用容器(PADIRAC)用专用车辆运至暂存库。
焚烧
灰烬用水泥等固化剂固化
国内放射性核废料处置方式。
1、高放废液:处理方式是蒸发浓缩,以便减容,通常用加甲醛的方法进行浓缩,可获得100倍的浓缩倍数。然后分别除有机相和储油后进入暂存罐,后用蒸汽喷射器注入到高放废液贮存大罐贮存。待条件成熟时实施固化。
2、中低放射液:中底放废液净化处理得到的浓缩物,包括沉淀后的残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蒸残液等,这些废物通常用沥青固话、水泥固化或聚合物固话处理。固化体包装送中间贮存库待最终处置。
俄罗斯海域核污染

俄罗斯海域核污染
近年来,俄罗斯的海域环境受到了核污染的威胁。
以下是一些与俄罗斯海域核污染有关的事件和问题:
1. 核潜艇事故:俄罗斯海域发生了几起核潜艇事故,导致了核辐射泄漏。
其中最著名的是2000年的库尔斯克号核潜艇沉没事故,导致了核污染的释放和大量官兵丧生。
2. 核废料排放:俄罗斯的核能发展计划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核废料排放。
一些核能站点在海洋中排放了核废料,这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潜在的危害。
3. 核试验遗留物:苏联时期,俄罗斯在北冰洋地区进行了大量核试验。
这些核试验导致了大量的核废料和放射性物质在海洋中释放,造成了长期的核污染问题。
4. 俄罗斯核电站:俄罗斯拥有多个核电站,其中一些位于靠近海洋的地区。
如果这些核电站发生事故或泄漏,将会对海洋生态系统和周边地区造成严重的核污染。
5. 海洋物种受威胁:核污染对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严重威胁。
放射性物质可以积聚在海洋生物体内,对海洋动植物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可能导致物种灭绝和生态平衡的破坏。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俄罗斯需要加大力度改善核安全管理和废
物处理。
国际社会也应该密切关注俄罗斯海域核污染问题,并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保护海洋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全球与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2023-11-06CATALOGUE目录•市场概述•全球放射性废物管理现状•地区放射性废物管理现状•放射性废物管理未来发展趋势•未来发展面临的挑战与解决方案•案例分析01市场概述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是针对处理、储存和处置放射性废物的一种系统,涉及多个领域,包括核能、医疗、科研等。
全球范围内,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市场在过去的几年中得到了快速发展,主要受益于核能产业的不断扩张以及医疗领域的日益增长。
定义与背景市场分类与分布根据处理阶段不同,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市场可分为前端处理、中间处理和后端处理三个部分。
前端处理主要包括废物的收集、整理和预处理;中间处理涉及废物的固化、整备和中间储存;后端处理涵盖了最终处置的选择与实施。
全球市场中,前端处理市场占比最大,其次是中间处理市场,后端处理市场占比最小。
然而,随着核能产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废物处置难度的增加,中间处理市场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近年来,全球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市场规模持续扩大,预计在未来几年中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未来几年,全球市场的增长将主要受到以下几个因素驱动:核能产业的持续扩张、医疗领域对放射性废物处理的需求增加、政府对废物管理政策的加强以及新技术在放射性废物处理中的应用等。
市场规模与增长02全球放射性废物管理现状全球放射性废物产生量核设施运营全球核设施数量持续增长,导致放射性废物产生量增加。
核能发电核能发电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增长,导致放射性废物产生量增加。
核医学核医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增加了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
放射性废物处理全球范围内,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技术多种多样,包括固化、压缩、包装等。
放射性废物储存全球放射性废物储存设施有限,且储存条件要求严格,储存成本高昂。
全球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储存全球放射性废物管理政策与法规国际法规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等国际组织制定了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国际法规。
国家政策各国政府制定了自己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政策,包括许可证制度、监管机构设置等。
核污染排放的国家

核污染排放的国家
目前,全球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核污染排放。
核污染排放是指核能发电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和辐射物质被释放到环境中。
这种排放不仅对人类健康和生存造成威胁,还对生态系统和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以下是几个核污染排放较高的国家。
第一个是俄罗斯。
俄罗斯是世界上核电站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也是核污染排放较高的国家之一。
事实上,俄罗斯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发生了多起严重的核事故,如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玛雅科夫斯基核事故。
这些事故导致了大量的辐射泄漏,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和民众健康造成了巨大影响。
第二个是日本。
日本也是一个核污染排放较高的国家。
2011
年福岛核事故是近年来最严重的核事故之一,造成了大量的辐射泄漏。
这次事故导致了广泛的污染,影响了海洋生态系统和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
第三个是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核能发电国家,核污染排放量也很高。
美国有多个核电站,其中一些已经服役多年,废料处理和安全管理一直是一个挑战。
另外,美国也有一些核武器试验场,这些试验场也会产生大量的核污染。
核污染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无可估量的风险,应该引起全球关注。
各国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安全标准,确保核能发电过程中的污染排放最小化。
同时,加强核废料的储存和处理,寻找更安全的替代能源,也是降低核污染排放的
重要途径。
只有全球联合起来,共同努力,才能保护我们的地球免受核污染带来的危害。
美国、瑞典、芬兰核废物管理概况

美国、瑞典、芬兰核废物管理概况目录前言1.美国放射性废物管理概况1.1高放废物(HLW)1.2铀、钍矿尾料1.3低放废物(LLW)1.3.1低放废物的定义和分级1.3.2能源部低放废物(DOE LLW)简况1.3.3美国商业LLW管理简史和国家LLW政策法案出台背景1.3.4美国各州有关LLW处置的联合协议1.3.5美国已关闭、仍营运和拟建的LLW处置场1.3.6美国对放射性材料的监管办法1.3.7历年送交商业处置场的LLW数量1.3.8美国商业LLW处置场计费办法1.4美国核电厂退役基金监管1.4.1核电厂退役的基本概念1.4.2法规规定的退役费保证额度1.4.2.1最低保证额度1.4.2.2调整因子1.4.2.3退役基金最低保证额的原始出处1.4.2.4从1986年到2002年美国核电站退役费实际调整幅度1.4.3退役基金财务保障机制1.4.3.1退役基金的财务安排方法要为NRC所接受1.4.3.2法规规定了较完善的监管过程1.4.4对NRC监管退役基金有效性的独立评估1.5美国高放废物基金和退役基金在国家财税制度中的差别2.瑞典放射性废物管理概况2.1瑞典核电厂2.2核废物基金2.2.1参考资料2.2.2法律框架2.2.3瑞典核废物基金涵盖范围2.2.4瑞典核废物基金的历史演变2.2.5基金的财务流程2.2.6核废物的基金总需求和筹集情况2.2.7电力公司年报中反映的废物基金2.2.8核废物基金分配分析2.2.9乏燃料管理费用单价估计2.2.10退役费与美国退役基金最低保证值对比2.3瑞典与核废物管理相关的政府监督部门和机构2.3.1瑞典核电检查局(SKI)2.3.2瑞典辐射防护研究所(SSI)2.3.3核废物基金委员会2.3.4核废物管理咨询委员会KASAM2.3.5国家核废物处置协调委员会2.4瑞典乏燃料及废物管理公司SKB AB2.5瑞典核废物管理工艺路线2.5.1高放废物的处置2.5.2中低放废物的处置2.6瑞典中低放废物处置费估算3.芬兰放射性废物管理概况3.1参考资料3.2芬兰核电厂3.3核废物管理原则3.3.1法律框架3.3.2法律责任3.3.3政府行政职能3.3.4核废物管理基金3.4芬兰核废物管理的工艺路线3.4.1乏燃料3.4.2运行中低放废物的处置3.5芬兰核电厂退役计划3.6芬兰核废物管理基金积累情况4.三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的若干特点4.1除涉及军工项目外,所有放射性废物管理项目定位为商业行为,而非行政行为4.2对商办废物管理项目,国家政府监管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设法从法律制度上规避商业风险4.3基金的管理形式与管理办法必须配套4.4对中低放废物处置场的财务风险监管4.5规避中低放废物处置场封闭后无人管的风险附件1美国联邦法规:放射性废物陆地处置发照要求(10CFR61)附件2国家低放废物处置政策:一个成功抑或一个失败?——NRC五人领导层成员G.J.Dicus在NRC年会上的演讲(1998年4月14日)附件3NUREG-1307 Rev.10废物处置取费报告——在低放废物处置场处置退役废物费用的变化附件4NRC管理导则R.G.1.184:《核动力堆退役》附件5美国联邦法规有关动力堆退役费用的规定——10CFR50.75退役计划的呈报和记录保持附件6GAO/RCED-99-75,核法规:为确保核电厂退役基金的积累需要加强监管——国会附属机构”政府问责局(GAO)”应国会质询所作报告附件7运行废物处置费、退役基金保证值和运行废物、退役废物相对比较附件8瑞典核废物基金——瑞典核电检查局(SKI)附件9瑞典Ringhals核电集团2002年年报摘引附件10瑞典OKG AB核电公司2001年和2003年年报综合摘引附件11芬兰的核废物管理——芬兰核废物处置公司(POSIV A)附件12芬兰Olkiluoto和Loviisa核电厂的核废物管理,2001年度述评——芬兰核废物处置公司(POSIV A)附件13国外中低放废物处置费用零星数据汇集附件14 TR-03-11 核电放射性废物的管理费用,2003年计划---瑞典乏燃料及废物管理公司(SKB AB)前言本文首先分别介绍美国、瑞典和芬兰三国核废物管理概况,随后文章将对这三个国家该领域的管理制度作一粗浅分析。
国外放射性废物管理的立法思考及启示

发展核能事业对保障能源安全与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核能事业应当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核能事业成就斐然,已成为核能和核技术的大国。
然而,伴随着核能发展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放射性废物区别于普通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的核心特征在于其蕴含的放射性元素具有极长半衰期,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潜在危害往往以数WORLD ENVIRONMENT 2021年第2期 总第189期封面故事COVER STORY立法模式国家法律名称综合立法模式印度《原子能法》(1987年修订)德国《原子能法》(2015年修订)专门立法模式美国《低放废物政策法》(1985年修订)《核废物政策法》(1982年)法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研究法》(1991年)《放射性物质及废物可持续管理规划法》(2006年)日本《特定放射性废物处置法》(2000年)韩国《放射性废物管理法》(2013年修订)俄罗斯《放射性废物管理法》(2011年)加拿大《核燃料废物法》(2002年)英国《放射性物质法》(1993年)瑞典《核活动剩余产物管理资金法》(1983年)和监管框架(第19条)。
在国家层面,各国采用了不同的立法模式构建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
其中,不少发展民用核能较早的国家在加入《联合公约》之前便制定了放射性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例如美国、法国、英国、瑞典等。
综合考察美国、法国、日本、俄罗斯、韩国、印度、加拿大、英国、瑞典和德国等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核能国家的放射性废物管理立法情况,可以将这些国家的立法模式归为综合立法和专门立法两种模式。
前者是指在综合性核法律中规定放射性废物管理事项,如印度和德国均通过核领域基本法《原子能法》中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做出了一般性的规定;后者是指单独以放射性废物管理为名称制定一部法律来专门规定放射性废物管理事项,美国、法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加拿大和英国都采用了这种模式,制定了一部或一部以上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法律。
世界各国如何处置核废料

世界各国如何处置核废料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都在积极探索处置核废料的可行方式。
美国、俄罗斯、法国等核大国在核废料处置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美国采用了近地表处置库和深海填埋的方式处理核废料,同时还在研究先进的辐射分解技术。
俄罗斯则主要采用深埋地下和封存于水下基岩洞穴的方式处置核废料。
法国利用海底地质处置库和深海填埋技术来处理核废料。
在具体的处置措施方面,一些国家采用了深海填埋的方法。
深海填埋具有较大的空间,可以容纳大量的核废料,并且避免了在陆地上建立废物处理设施所需的巨大投资。
深海填埋还可以减少放射性物质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
另一种常见的处置措施是辐射分解,通过利用放射性衰变过程中释放的能量将核废料逐渐分解成无害物质。
永久封存也是一种常用的处置方式,将核废料存放在密封的容器中,并将其埋藏在稳定的岩层中,以减少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
虽然世界各国在处置核废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经验教训。
不适当的处置方式可能导致放射性物质泄漏,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在选择处置方式时,必须充分考虑其安全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展望未来,世界各国在处置核废料方面的趋势和可能的发展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加国际合作:未来各国将更加注重在核废料处置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研发更先进的处置技术和设施,以应对全球性的核废料挑战。
强化政策法规:各国政府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核废料产生、处理、贮存和处置等环节,以确保核废料得到妥善处理。
推动绿色能源发展:随着清洁能源技术的不断进步,各国将更加倾向于发展绿色能源,减少对核能等传统能源的依赖,从而降低核废料的产生。
创新处置技术:为提高核废料处置的安全性和效率,各国将加紧研发新的处置技术,如高放废物固化技术、超临界水氧化技术等,以满足对核废料无害化处理的需求。
妥善处置核废料对于保护人类环境和地球生态系统至关重要。
世界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完善政策法规,推动绿色能源发展,并创新处置技术,共同应对核废料处置这一全球性挑战。
俄罗斯核安全监管体系概况含审批流程

二、监管法规体系
核能使用领域得相关法律、法规得条块划分: 1、实验反应堆、研究反应堆、核临界装置与次临界装置工程与 综合体;核动力船舶与其它核动力漂浮设施;航天与飞行器,其它运 输与可运输工具 ; 2、核电站; 3、用于核燃料与核材料生产、利用、再处理、运输得工程、综 合体与装置;核材料与放射性废物得存放点;工业反应堆?; 4、放射源、存放点、放射性物质与放射性废物; 5、核装置,放射源,存放点,核材料与放射性物质实物保护;核材料, 放射性物质与放射性废物得衡算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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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
继续保持安静
一、监管组织机构与职能
联邦环境、技术及核监督总局
技监局: - 在出现非常情况时组织并保证对核能设施得监督(应急反应); - 建立、发展并维持信息采集分析部门得自动化系统得运作,包括为实现统 一得俄联邦领土范围内环境辐射监测自动化系统; - 领导作为统一得国家预警与紧急情况处理系统组成得化学危险设施、爆炸 危险设施以及核、辐射危险设施得子监测系统得运作; - 根据法律、俄联邦总统或者政府法令授权履行该领域得其它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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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组织机构与职能
联邦环境、技术及核监督总局
技监局在以下领域实施检查与监督(较详细): - - 核能使用领域得规范与标准遵守情况、核能使用领域作业许可(许可证)生效条 件执行情况; - 核安全、辐射防护安全、技术安全与消防安全(核能使用设施上得); - 核装置、放射源、核材料与放射性物质存放点得实体保护,为核材料、放射性物 质与放射性废物得统一得国家衡算与监督系统负责; - 俄罗斯联邦在核能使用领域安全保证方面国际责任得履行情况; - - 放射性废物处置联邦法各项要求权限内部分得落实情况; - 监督与俄联邦签署有对俄进口辐照燃料组件国际协议得供货方得核反应堆辐照 燃料组件及其再加工产品返还国家得及时性以便及时地根据再加工产品返还条件 存放与再加工(在自己得权限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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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核材料和废物控制等方面 I 3 J 。
放射性 卫 生学 国家标 准包 括《 辐 射安 全标准 》 ( N R B . 9 9 / 2 0 0 9 ) 、 《 辐 射 安 全 中主 要 的卫 生 规 定 》
全法》 、 《 放射性废物管理和对一些现行联邦法律 的变更》 、 《 公共卫生和流行病预防法》 、 《 俄罗斯联 邦水法》 、 《 俄罗斯联邦地下水资源法》 、 《 俄罗斯联 邦刑法》 和《 有关核能利用的俄罗斯联邦公司 R 0 . s a t o m法》 等3 2 部联邦 法律_ 2 ] 。其 中, 专 门用 于
物管理经验教训 和当前存 在的问题 , 期望能够为我 国开展放射性废物治理提供借鉴 。
关键词 : 放射性废物 : 管理 ; 俄 罗斯 中图分类号 : T L 9 4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号 :1 0 0 4 — 6 3 5 6 ( 2 0 1 6 ) 0 4 . O O 0 9 — 0 8
次 主要 由核 行业 主管部 门和核安 全监 管部 门发 布
的部门规章组成 , 如原子能利用规则 ; 第三层次主 要 由国家或行 业 标 准 和 技术 规 范 组 成 , 如 辐 射安 全标准、 放射 性废 物管 理通 用准 则 j 。
目前俄 罗斯 与放射 性废 物管 理相关 的联 邦法 律 有《 原 子能 法》 、 《 环境 保 护 法 》 、 《 公 众 的辐射 安
有受 到应 有重 视 , 没 有 建 立 与放 射 性 废 物处 理 处
废物暂存年限 、 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 并指出严禁将 放 射性 废液 直接 进 行地 质处 置 ( 已有 的废 液处 置
设 施 除外 ) , 同时 规 定 由俄 罗 斯 国家 原 子 能 公 司 ( S C R o s a t o m) 负责 放射 性 废 物 管 理方 面组 织 和协 调, 特别是 放射 性废 物处 置方 面 的组 织和 协调 。 在 俄罗 斯放 射 性废 物管 理 体 系 中 , 与放 射 性 废物 管理 相关 的总统 令有 1 7个 , 政府 令 有 3 4 个_ 2 ] , 如《 核材料 、 设 备 和技 术 出 口管制 令 》 、 《 关 于克 拉斯诺 亚 尔斯克 的矿 山一 化工联 合企 业调整 和转 型》 、 《 关 于 加 强 核 燃 料 循 环 企 业 的 管 理》 和 《 关 于俄 罗斯核 工业 和核 电厂结 构 的重组 》 等。 俄罗 斯建 立 的放 射性 废物 管理标 准包 括放射 卫生 学和核 与 辐 射安 全 国家 标 准 , 涵 盖 了核 能 利 用过 程 中的辐 射 防护 、 核安 全 、 工 业安 全 、 消 防及
置 相关 的法 律法规 体 系 。 前 苏联解 体 后 , 俄 罗斯 继 承 了前 苏联 大部 分 核 动力装 置 、 核武器 和 民用核 设施 , 放射 性废 物管 理 逐步受 到 重视 , 颁 布 了一些 法律 法规 , 制定 了一 些 技术标 准 。俄 罗斯在 放射性 废 物管理 方 面的法 规 标准 体系 由三 大层次 组成 。第 一层 次主要 由国 家 层 面的相 关法律 法规 组成 , 如俄 罗斯 联邦 宪法 、 国际公 约 、 联 邦法 律 、 总统令 、 联邦 政府 令 ; 第 二层
收稿 日期 : 2 0 1 6 . 0 3 . 2 0 作者简介 : 孔 庆军 ( 1 9 7 9 .) , 2 0 0 3年毕业 于南华 大学 核工程 与核技术专业 , 学士 ; 2 0 1 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 源技术研究 院核 能与核技术工程专业 , 硕士 ; 高级工程师 。
斯 放射性 废 物管 理 组 织 体 系 和法 规 体 系 , 明确 了
器; 也产生 了大 量 放射 性 废 物 ( 截至 2 0 1 3年 底 共 积存 了近 6×1 0 8 H l 3 放 射性 废 物 _ 1 ] , 绝 大 部分 为 国防废物 ) , 但 是与 之相 对应 的放射 性废 物管 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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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 防护通讯
2 0 1 6年 8月 第 3 6卷 第 4期
废 物 深地质 处 置设施 运行 和监 护过 程 中的卫 生学 规定 和技术 条 件》 ( S P a n d T U E K H. 9 3 ) 。
的处置 。依 据 当 前 管理 体 制 , 所 有 的 核 电 厂 和大 型核燃 料企 业各 自进 行 自己的 废 物 收集 、 整备 和 暂存 。而 核 燃 料 循 环 以 外 的企 业 ( 医院、 科 研 院
第3 6卷第 4期 ( 总第 2 1 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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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 防护 通讯
2 0 1 6年 8月
专题 报告 ・
俄罗斯放射性废物管理现状 孔 庆军 李摘 要峰 朱
杰 赵
弥 ( 国防科 工局 军用核设 施安 全 中心 ,北 京 ,1 0 0 0 8 8 )
介绍了俄罗斯放射性 废物管理体制 、 法规体 系、 放 射性分类 和放射废 物管理 的现状 , 分析 总结 了俄 罗斯废
1 俄 罗斯放射性废物 管理 法规体 系
前苏 联建 造 了包 括核 潜艇 和核 动力 舰船在 内 的大量 军用 核 动 力装 置 , 生产 了数 目庞 大 的核 武
放射性废物管理的联邦法律是 2 0 1 1 年7 月颁布 的《 放射性废物管理和对一些现行联邦法律 的变 更》 ( “ 放 射性 废物 管理 法” ) J , 该 法律 确立 了俄 罗
①
( O s P 0 R B . 9 9 / 2 0 1 0 ) 和《 废 物 管理 中的卫生规 定》 ( S P O R O . 2 0 0 2 ) 等 。在这 些标 准 中规 定 了不 同类 别 人员 的剂量限值( 包括年摄入量 限值 、 年剂量限值 等) , 同时还针对核燃料循环企业特有的设施制定 了专 门标准 , 如《 核燃料循环企业液体废物和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