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控管理 以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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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可修改编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可修改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可修改编辑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

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

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

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可修改编辑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

井控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优质7篇

井控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优质7篇

井控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优质7篇一、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学习。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在日常工作中,利用业余时间观看和学习消防的安全常识、灭火器的使用、地震火灾等自救逃生等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的理论知识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视频资料,使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积极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

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对应急预案等制度进行完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的力度。

针对《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中真实的安全生产事故典型事例开展相应的应急演练活动。

同时,根据演练中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四、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力度,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

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宣传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以安全教育为基础,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从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效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通过学习《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安全生产学习手册》、《安全生产宣传手册》,我们一定要把他人的事故当做自己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把历史上的事故当做今天的事故对待,痛定思痛、警钟长鸣;要把小事故当做大事故对待,深入剖析、严厉处理;要把隐患当做事故对待,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12井控培训试题3

12井控培训试题3

12井控培训试题3《井控技术、设备》试卷技术试题:一、判断题(每题1分后,总计25分后)()1、井控工作目标是建立井控安全长效机制,杜绝井喷失控事故,实现井控本质安全。

()2、井控是实施油气井压力的控制,就是用井筒系统压力控制地层压力。

()3、起下管柱过程中,要有防止井内管柱顶出的措施,以免增加井喷处理难度。

()4、修井液气侵后,可以用井口返出的修井液密度计算环空井底压力。

()5、当有硫化氢泄漏时,都应向高处上风方向撤离。

()6、下管产生的激动压力其结果是降低有效的井底压力。

()7、尽早发现溢流显示是井控技术的关键环节。

()8、一旦发现井涌,要观察,等待研究后再关井。

()9、只有当井底压力大于地层压力时,天然气才可以步入井内。

()10、修井液密度小就不能出现井喷,修井液密度大就可以出现井喷。

()11、辨认出溢流立即关井,疑为溢流关井检查。

()12、当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达到15mg/m3时,h2s探测、报警系统能以光、声报警。

()13、发现溢流关井后,若套管压力不断上升,说明地层压力不断增大。

()14、地层流体入侵井内,井内流体密度上升,浮力增大,悬重减少,可能将出现溢流。

()15、辨认出溢流后必须及时恰当关井,关井信号为三长鸣笛。

()16、在起管柱过程中,如果灌得的修井液体积小于起出的油管体积,就可能发生溢流。

()17、井控工作方针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8、影响压井液静液压力的因素就是压井液的密度和液柱的横向高度。

()19、井底压力就是指地面和井内各种压力促进作用在井底的总压力。

()20、起管产生的穿刺压力其结果就是减小有效率井底压力。

()21、起至管柱穿刺导致诱喷就是井喷失控的原因之一。

()22、发现溢流后要及时发出信号,报警信号为一长鸣笛(不少于5秒)。

()23、射孔(测井)完结后,必须存有专人负责管理观测井口情况,观测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以上确认并无异常后,就可以刺破射孔严防喷器展开下一步施工作业。

井下作业发生井喷的安全处理措施

井下作业发生井喷的安全处理措施

井下作业发生井喷的安全处理措施井下作业施工一般是在井口敞开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的。

在作业过程中,当井口敞开后一旦静液柱压力低于地层压力,势必造成井内流体无控制地喷出,即有害于地层,又不利于施工。

常规的处理方法是先关井控制住井口,再压井重建井内压力平衡,可是在现场处理事故过程中情况瞬息万变,不会像平时防喷演练设想的那么简单,因此,在处理井喷事故过程中的安全处理措施必须做到位。

标签:服从指挥;关井;压井;人身安全当作业过程中发生井喷时,为减少地下资源的损失和环境污染,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迅速控制井喷是一切工作的当务之急。

现场各级指挥人员和施工抢险人员要趁着冷静,采取各种手段和有效措施。

首先是利用现场所具备的井控设备和防喷设施关闭井口,及时调配压井液并泵入井内,提高井筒液柱壓力来制止井喷。

与此同时要搞好现场组织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对各种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施工中当出现各种井喷异常情况时,如地层严重漏失,井口外溢量增大,气体增强或油管自动上顶等,当班人员的主要处理方法是(1)坚守岗位,服从现场指挥,沉着果断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井喷的继续发展和扩大。

(2)迅速查明井喷的原因,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

(3)当井下钻具出现自动上顶时,要尽快坐上悬挂器,对角上紧全部顶丝,快速装上井口或防喷装置,做好下步措施的准备工作,泵入适当密度的压井液,提高井筒内液柱压力,待压力平衡稳定后再继续施工。

(4)当射孔中途发现井口有油、气显示并快速外溢时,要停止射孔。

在允许的条件下,立即提出电缆,注意观察井口变化。

如来不及提出时,要迅速截断电缆,抢关防喷装置。

(5)射孔后出现严重漏失的井,要及时向井内灌注压井液,并适当提高其粘度,防止压井液进一步漏失。

(6)当发现井筒内压井液被气侵、密度降低时,要及时替入适当密度的压井液,将原井筒液体全部替净,或用清水循环脱气。

二、抢救工作的组织及准备抢救过程中的正确组织和指挥,是制止井喷的关键。

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井控管理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加强管理,严防井喷失控和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维修检验、安装验收、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项工作,需要设计、地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计划、财务、培训和安全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把关;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地下储气全过程的井口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油气生产、储气注采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生产环节;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之一的井;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本规定所称“工程施工单位”是指提供钻井、测井、录井、固井、井下作业、试油气等服务的专业施工单位;本规定所称“油气生产单位”是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开发生产的采油、采气和地下储气库运营等单位;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控管理;海上井控管理应根据海上井控特殊要求,在本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3—执行;境外油气生产应根据资源国的特殊要求修订完善执行;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天然气分公司分别为集团公司境内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境外油气生产和地下储气库等“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各油田分公司、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均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油气生产和施工作业实际,认真开展区域井控风险评估,并针对不同区域风险级别,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报井控办公室备案;2 井控管理基本制度井控分级管理制度;集团公司井控管理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大业务板块”专业化对口管理,企业是井控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的井控分级管理制度;“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应设置井控管理部门或岗位,并配置井控高级专家,配齐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业务板块的井控管理与井控监督工作;油田分公司、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全、工程、地质、生产、设备、计划、财务、人事、教育培训、供应、设计和监督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技术部门成立井控办公室,负责日常井控管理与井控技术工作;重点地区成立专门的井控管理部门及设立井控高级专家;各工程施工单位、油气生产单位以及设计、监督、井控设备检测维修等单位均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控工作;各工程施工单位和油气生产单位的基层队伍,应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叉作业或联合作业现场,应成立以井控责任主体单位为组长,业主与相关单位参加的现场井控领导小组;井控工作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井控”和“管专业必须管井控”的原则,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均负有井控管理职责,应明确制定井控管理责任制;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井控安全标准,健全井控管理和监督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2负责审定集团公司井控标准和管理制度;3每年组织1次井控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井控管理重大问题;4定期召开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井控监督部门和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的井控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年度井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井控工作;5审批重大勘探开发项目,保证井控本质安全;6审批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及资金;7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1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安全标准、制度,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井控安全标准、制度;2负责监督各业务板块的井控管理工作;3负责监督集团公司重大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实施;4负责筹备并组织年度井控安全专项检查;5及时汇报井控监督检查工作,筹备集团公司年度井控工作会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6参与井控应急抢险与指挥,组织Ⅰ级井控事故调查处理;1贯彻落实井控安全法规、标准,组织制修订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标准、制度和规程,并认真组织落实;2审批业务板块的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并组织实施;3定期向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板块井控管理工作;4负责业务板块井控培训计划及井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工作;5负责制定油气勘探开发总体规划方案、区域滚动开发方案的井控技术措施,以及预探井、高风险井、重点开发井的工程设计审查,确保井控本质安全;6负责油气勘探开发劳务市场井控安全准入资质准入,并负责监督管理;7组织集团公司井控安全专项检查,组织业务板块开展井控日常检查工作及井控年度工作会议;8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应急管理,并组织Ⅰ级井控应急抢险指挥;9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事故管理,组织Ⅰ级和Ⅱ级井控事故调查处理;1贯彻落实井控安全法规、标准,组织制修订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标准、制度和规程,并认真组织落实;2审批业务板块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并组织实施;3定期向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板块井控管理工作;4负责井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工作;5负责编制业务板块的井控培训计划和实施;6负责预探井、高风险井、重点开发井的井控技术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7参与集团公司井控安全专项检查,组织业务板块开展井控日常检查工作;8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事故管理,参与Ⅰ级和Ⅱ级井控事故调查处理;9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应急管理,并参与I级井控应急抢险指挥;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分别为境外油气勘探开发业务板块、地下储气库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井控安全法规、标准,组织制修订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标准、制度和规程,并认真组织落实;2审批业务板块的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并组织实施;3定期向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板块井控管理工作;4负责相应井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工作;5负责编制业务板块井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6组织制定总体部署安排、重点工程方案的井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7负责业务板块的市场准入、承包商资质审查,并负责监督管理;8定期组织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专项检查;9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事故管理,参与Ⅰ级和组织Ⅱ级井控事故调查处理;10负责业务板块的井控应急管理,并参与I级井控应急抢险指挥;1建立完善的井控监管体系并督促实施;2参与井控应急处置;3参与调查I级井喷事故;4负责组织调查涉及人员伤害或造成火灾爆炸等的I级井事故;能源与环境保护部重点做好应急过程环境保护工作,外事局重点做好境外企业的井控监督检查工作,物资装备部重点做好井控设备购置并对质量负责,发展计划部和集团股份财务部重点做好井控工作和隐患治理资金投入,人事部重点做好井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和井控培训计划管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井控管理实际,明确企业单位及部门及其岗位的井控工作职责;技术部门负责井控管理与井控技术工作;安全部门负责井控监督工作;井控工作检查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检查工作;其中,总部每年度1次,油田分公司和地区石油工程公司每半年1次,工程施工单位和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1次,基层单位每月度1次;井控工作例会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工作例会;其中,总部每年度1次,油田分公司和地区石油工程公司每半年1次,并将会议纪要上报油田事业部井控办公室,工程施工单位和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1次,基层单位每月度1次;井控持证上岗制度;各级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相关岗位操作人员应接受井控技术和H2S 防护技术培训,并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和“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岗位控管理的人员;1钻井队平台:平台经理、正副队长、书记、钻井工程师技术员、钻井液工程师、安全员、钻井技师、大班、司机长、钻井现场操作工;2试油气与井下作业队平台:平台经理、正副队长、作业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作业技师、大班、现场操作工;3测井队、录井队、固井队:正副队长、现场施工人员;4采油气队:正副队长、技术人员、安全员;5地下储气库:正副主任、技术人员、安全员;1钻井、试油气、井下作业等工程、地质与施工设计人员,现场监督人员;2井控专业检验维修机构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3从事欠平衡钻井/控压钻井、气体钻井、试油气、钻井液、取心、定向等专业服务的技术人员及主要操作人员;“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持证岗位A类井控培训取证由总部指定的井控培训机构负责;其余实行专业化培训;井控设计管理制度从事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工程设计的单位应持有相应级别设计资质;从事“三高”井工程设计应持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承担“三高”井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地质设计人员应有高级以上职称;工程设计人员应拥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和高级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油气井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均应有专门章节对井控工作提出系统的要求;“三高”油气井由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或首席审批;如因未预见因素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按程序进行,并出具设计变更单通知施工单位;甲方监督管理制度“三高”油气井、预探井和其他重点井应实行驻井监督工作制;一般开发井可实行“一般工序巡视监督,关键工序现场监督”工作制;“三高”井和预探井的监督员应持有总部颁发的监督证书;监督人员资质管理由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负责;井控和H2S防护演习制度;基层队伍应根据施工需要,经常开展井控和H2S防护演习;演习按照程序进行,并通知现场服务的其他专业人员参加;演习应做好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经过、讲评、组织人和参加人等;井控、防H2S演习记录中应附综合录井仪截图曲线;井控设备管理制度实行井控设备定期报废制度;防喷器报废年限为13年,控制装置报废年限为15年,管汇及阀组报废年限为13年;延期使用须经第三方专业检验合格,且延期年限不超过3年;用于“三高”油气井的井控设备,累计使用时间不宜超过7年,超过7年应加密检测并监控使用,用于“三高”气井的钻井四通不应超过7年;对于无明确标牌、无法确定使用年限的防喷器组、钻井四通等不允许在“三高”油气井使用;专业检验维修机构管理制度井控设备专业检验维修机构应以检验维修点为基本单位取得独立资质;未取得资质者不得从事相应级别井控检验维修工作;防喷器组检验维修后,应分别进行低压和额定工作压力试压,先低压,后高压;用于“三高”气井的防喷器组应进行等压气密检验,且满足在役防喷器气密封检测规范要求;“三高”气井的节流管汇、压井管汇和采气树进场维修应解体和清洗,并逐一更换闸阀密封件;壳体和管道应进行无损探伤,重新组装后应双向试压合格;节流管汇现场进行整体试压后应对各闸门按要求进行正反向试压;用于“三高”气井的钻井四通应无放喷记录并检测合格、钢圈槽、主侧通径等有维修记录的钻井四通不能在“三高”气井使用;普通井的钻井四通应有明确的使用档案;钻进四通的报废按相关标准执行;“四通”等使用维修档案;送检单位应提交装置在现场上的使用数据记录;井控装置现场安装、调试与维护制度钻井、试油气、井下作业和采油气使用的井口设备、井控装置,现场安装完毕或更换部件后,均应进行密封试压;钻井与试油气防喷器除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外,应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分3月期检查、1年期检查和3年期检查,检查方式和检查项点应执行SY/T6160防喷器的检查和维修;对浅井、中深井、深井、超深井防喷器的具体检查频次,油田企业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开钻开工检查验收制度“开钻开工批准书”同意开钻开工;检查验收不合格不得开钻开工;“三高”气井,钻开主要油气层前的开钻检查验收,应经施工企业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再由甲方组织正式开钻检查验收;开钻检查验收应由企业副总师或以上领导带队, 工程、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等部门人员参加;钻射开油气层审批确认制度“三高”气井应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副总师或以上领导带队验收,若包括多个差异较大的主要油层,验收间隔达30天以上,则每钻开一层,需组织验收1次;“钻开油气层批准书”,同意钻开油气层;否则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三高”气井钻开主要气层检查验收,应由业主副总师或以上领导带队,地质、工程、设备、安全、环保、监督等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射开油气层确认制度;下入射孔枪前,施工主体单位应向业主单位提出射开油气层申请审批,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同意后,方可射开油气层;干部值班带班制度;钻井施工、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均应实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开发井从钻开产层前100米,探井从安装防喷器到完井期间,均应有干部带班作业;“三高”井试油气作业,应有干部带班作业;坐岗观察制度;探井自安装防喷器至完井,开发井自钻开油气层前100米至完井均应安排专人24小时坐岗观察溢流,坐岗观察由钻井人员、钻井液人员和地质录井人员负责,坐岗记录时间间隔不大于15分钟,溢流井漏应加密监测;试油气和井下作业施工应安排专人观察井口,发生溢流应按程序处置并上报;井喷应急管理制度钻井施工、试油气施工、井下作业和油气生产井应按照“一井一案”原则,编制工程和安全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防井喷失控、防H2S泄漏和防油气火灾爆炸等子预案;井控事故管理制度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重点“三高井”的设计应报安全监管局和油田事业部备案;Ⅰ级井控事故:井喷失控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井口失控造成H2S等有毒有害气体逸散且未能及时点火;Ⅱ级井控事故:发生井喷事故或严重溢流,造成井筒压力失控,井筒流体处于放喷状态虽未能点火但喷出流体不含H2S,或虽含H2S等有毒有害气体但已及时点火等;Ⅲ级井控事故:发生井喷事故,72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且短时间难以处理;Ⅳ级井控事故:发生一般性井喷,72小时内重新建立了井筒压力平衡;Ⅰ级和Ⅱ级井控事故应在2小时内逐级报至总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办公厅总值班室,并同时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Ⅲ级井控事故应及时逐级上报总部进行应急预警;“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其中,Ⅰ级事故由油田事业部组织调查处理,有人员伤亡、火灾等由安全监管局组织调查处理,Ⅱ级事故由业务板块井控管理主体单位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安全监管局备案,Ⅲ级事故原则上由油田分公司调查处理,Ⅳ级事故原则上由油气生产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调查处理;3 钻井井控管理要求井位选址基本要求向等,确保安全距离满足标准和应急需要;在采矿区选址时,应同时考虑矿井坑道分布、走向、距离和深度等;井位选址安全风险评估不过关的不能布井;“三高”气井及含H2S油气井场应实行封闭管理;表层套管下深1000-2000米的井,表层套管下深应低于河床、沟谷底部不少于100米;钻井井控基本要求“三高”气井井口段套管抗内压强度宜达到闸板防喷器额定工作压力;—22—“三高”气井应安装双四通、双节流、双液气分离器;新区第1口探井和高风险井宜安装双四通、双节流、双液气分离器;钻开主要目的层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落实评估建议和评审意见,控制井控风险;三高”气井应确保3种有效点火方式,其中包括1套电子式自动点火装置;有条件的可配置可燃气体应急点火装置;钻开油气层应具备的条件应急基本条件;高含H2S油气井钻开产层前,应组织井口500米内居民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并撤离放喷口100米内居民;“三高”气井应对全套井控装置及井口段套管进行试压,并对防喷器液缸、闸板、控制部分作可靠性检查;“三高”气井使用顶驱钻进时必须安装上下旋塞;进入油气层主要井控措施溢流和井漏处置及关井原则“发现溢流立即关井,疑似溢流关井观察”的基本原则;80%; 气井关井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井口压力过高;空井关井后,应根据溢流严重程度,分别采取强行下钻分段压井法、置换法和压回法等措施进行处理;压井施工作业应有详细方案,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设备检查、施工条件确认,并落实岗位操作人员;压井结束后应认真整理压井作业单;节流压井过程应严格控制液气分离器进液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工作压力的80%;如发现液气分离器抖动明显或超过其额定天然气处理量的50%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节流压井后,应对地面井控装置进行试压检查,“三高”气井立即更换节流阀;“先保持压力,后处理井漏”原则;井喷失控处理原则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井口装置,严防井喷着火和事故继续恶化;下套管固井井控基本要求产层固井设计应有井控技术措施;下套管前应压稳地层,油气上窜速度应小于10米/小时;起钻钻井液进出口密度差不超过cm3;下套管、固井施工过程应有专人坐岗观察,并控制套管下放速度;发现溢流或井漏,应停止下套管作业并进行处理,排除风险或采取可控措施后,方可进行下步作业;揭开储层或非目的层揭开高压地层流体的井,下套管作业前,应更换与套管外径一致的防喷器闸板芯子并试压合格;实施悬挂固井时,如悬挂段长度不足井深1/3,则可采用由过渡接头和止回阀组成的防喷单根;使用无接箍套管时,应备用防喷单根;裸眼井中途测试基本要求“三高”气井测试时,应提前连接压井流程,并准备充足的压井材料、设备和水源,以满足正反循环压井需要;含H2S的“三高”气井不允许进行裸眼中途测试;液相欠平衡钻井井控特殊要求气体钻井井控特殊要求×104m3/d以下;×104m3/d,应立即停止氮气钻井并转换为常规钻进;4 录井井控管理要求录井队负井控监控职能;录井队对起下钻过程中的灌浆,出口流量,液面变化等现象应提醒施工方及提交书面异常报告;录井队应结合钻井队应急预案编制防井喷、防H2S应急预案,并参加联合应急演练;在含H2S区域或新探区录井作业时,应按标准安装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声光报警系统,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综合录井仪应能为现场监督、司钻及井场提供终端接口及通讯系统;“三高”气井录井,每个循环罐、加重罐、灌浆计量罐等均应安装体积传感器,并定期与钻井队的计量传感器校正并记录;现场录井人员应加强地质分析,钻开油气层前应向井队预告;钻开油气层后,每次起下钻均应进行后效录井,测量油气上窜速度等;发现有油气或H2S显示,应先向当班司钻报告,同时向现场监督、值班干部报告;钻井队在起下钻、检修设备、电测等非钻进过程中,录井人员应坚持坐岗观察,发现井漏、溢流应及时通知当班司钻,并录取井控相关资料、溢流取样分析及异常通知单;发生井喷或H2S浓度超标,应按井队应急预案统一行动;5 测井井控管理要求“三高”油气井及重点探井测井前,应与钻井队、录井队制定联合应急预案,并组织联合演练;“三高”油气井及重点探井测井应有测井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签字;测井车辆应停放在井架大门前方,并距井口25米以上;测井队应由测井监督在施工前组织召开由钻井队、地质录井队参加的施工交底会,通报井眼状况、油气上窜速度、测井安全施工时间等,明确配合事项,确保安全施工;含H2S井测井,入井仪器和电缆应具有良好的抗硫性能,钻台配置移动式H2S报警仪;空气呼吸器和便携式H2S检测仪配备宜达到每人一具;施工中应严格控制电缆起下速度,钻井队应有专人观察井口,并及时灌满钻井液;钻台上应备有1根带回压阀且与防喷器闸板尺寸相符的钻杆,以备封井使用;如发生溢流,应服从钻井队指挥;测井前应进行通井循环,保证井眼通畅、钻井液性能稳定和压稳油气水层;测井作业应在井筒安全时间内进行,超出安全时间应通井循环;测井过程中发生溢流,应首先考虑剪断电缆并按空井溢流进行处理;带压测井应制定专门的井控应急预案,并使用专用电缆防喷器,并安装防喷管,测井仪器长度应小于防喷管长度;带压测井防喷装置压力级别应满足井口控制压力要求;带压测井要有专人观察记录套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6 试油气与井下作业井控管理要求试油气与井下作业施工应有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设计应包括井控和H2S防护内容,长停井作业井控措施应充分考虑区域地质特点和该井含油、气现状;井场设备就位与安装应符合作业区域的有关规定,道路及井场布置应能满足突发情况下的应急需要;在含H2S区域进行试油气与井下作业施工时,应按规定配备气防设施;井控装置安装要求“三高”气井应安装剪切闸板;电缆射孔应安装全封闸板防喷器、电缆防喷器、放喷管线和压井管线,并有专人观察井口和放喷管线出口,发生溢流时应迅速关井;连续油管作业时,应安装连续油管防喷器及控制流程;含气抽油井进行起下抽油杆作业时,应安装抽油杆防喷器;存在管柱上顶潜在风险的井进行起下作业时,应制定防止井内管柱顶出措施;起管柱过程中,应向井内及时补充压井液,并保持井筒液柱压力;采取不压井作业应使用专用设备并安装液控防喷装置;井口控制装置应固定牢靠并有防顶飞出措施,同时现场应储备井筒容积倍的压井液;不连续作业时,应关闭井控装置;进行抽汲、气举、泡排、连续油管、替喷、酸化压裂、钻磨、冲砂、测试等作业,应执行相关井控要求;试油气与井下作业施工时,拆卸采油气树部件要清洗、保养备用,严禁使用闸板阀控制放喷或将防喷器作采油树使用;含H2S油气井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当地政府审查备案,同时将H2S气体及危害、安全事项、撤离程序等告知500m范围内人员;。

井控规定

井控规定

附件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中油工程字〔2006〕2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

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

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

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

井控管理工作总结

井控管理工作总结

井控管理工作总结篇一:井控工作总结XX年1-4月份井控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矿井控工作小组在采油厂的领导下,依据《中国石化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胜利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细则》、《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水井井控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要求认真开展了油水井井控工作。

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进、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强化注采生产过程中生产井、长停井及报废井的井控管理,严防井喷失控、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保护环境,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井控意识,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井控工作开展情况1、建立长停井、废弃井动态管理台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辖区内所有的长停井、废弃井从井场道路、井口设施、井下管柱、压力等级、产出物性质等方面进行了详实的排查,并分类登记造册,采取分级管理,每月根据动态变化及时进行更新,对长停井、废弃井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

2、实行巡检挂牌制度及时发现新情况把辖区内所有的长停井、废弃井纳入正常生产井管理,采取每日巡检挂牌制度,每口井都有7个号牌,分别从周一到周日,巡检人员巡检完后及时更换当日号牌,作为巡检标志。

通过巡检能及时发新情况,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今年2月15日, XX站值班人员巡检XX井时发现该井套管闸门被盗,及时联系队上,更换了防盗井口防止了事故发生。

3、严格井控检查,增强职工的井控意识加强生产过程的井控管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生产井、长停井井控演练、井控预案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处理现场违章,通过检查考核,使职工的井控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了我矿井控管理水平的提高。

4、定期召开井控例会改进井控存在问题按照《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水井井控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定期召开我矿井控工作例会,通报井控检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使井控管理工作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高度重视,职工的井控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更好的落实井控岗位责任制。

修井作业井控事故应急预案

修井作业井控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井下作业施工安全,防止井喷失控事故发生及一旦发生井喷失控事故,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进一步实现管理理念的转变和管理体制的创新。

由过去的物本管理向人本管理转变,进而向能本管理的方向发展,达到最大限度的调动人的主观性和最大限度的发挥物质效能,实现本质安全,因此特制订本预案。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对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编制通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井控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SY/T5087-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SY/T6610-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吉林油田公司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吉林油田公司井喷事故应急预案》、《红岗采油厂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本预案规定了红岗采油厂范围内的钻井、试油、井下作业等生产过程中发生井喷、井喷失控等事故时,吉林油田公司应急响应的内容和要求。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井喷失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 井控环保,联防联治。

井喷失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与保护环境相结合,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伤害和井内喷出流体的环境污染,避免发生衍生事故和次生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4.3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本预案制定本单位井喷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负责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

1.4.4企地联动、常备不懈。

积极与红大公司、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机构保持联系,做好应急救援的衔接工作。

始终做到责任明确、反应迅速、指挥有力、措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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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管理以防为主
胜利油田桩西采油厂从管理制度、隐患防范、培训演练、装备优化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井控管理从以控为主向以防为主转变,并突出关键节点的井控安全管理,防止油田开采过程中发生井喷失控事故。

油田在开发过程中若发生井喷事故,将会使大量的石油、天然气喷到地面,不仅造成大面积的自然环境污染、油气资源严重破坏,还易酿成火灾、导致机械设备毁坏、油气井报废,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等危害。

为防范井喷事故,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简称桩西采油厂)采取各项井控安全管理措施,推进工艺技术进步,井控管理从以控为主向以防为主转变,井喷事故发生率、无污染作业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同行业较高水平,连续7年无井喷事故,实现了安全作业施工。

井控因井喷而生桩西采油厂成立于1989年12月,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北部,年产石油103万t,投入开发桩西、五号桩、长堤、老河口等4个油田,地质储量1亿8274万t,可采储量3298万t。

由于桩西油区地处渤海滩涂,周边自然环境复杂,给采油厂的井控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

开发油藏断层多,地质构造复杂,储层具有隐蔽性,砂体横向变化快,非均质性强,压力差异大,特别是油田注水开发到中后期,层间层内矛盾进一步加剧,作业过程中易发生井喷失控事故,引发严重后果。

井喷是一种地层中流体喷出地面或流入井内其他地层的现象,当井内液柱压力低于油气层的压力时,高压油气流侵入井筒并逐步上窜至井口,由于井口装置失效或无法关井引发井喷失控。

井喷失控指无法用常规井控装置控制井口喷势,而出现的敞喷现象,是油田开发过程中性质严重、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

井控是实施油气水井压力控制的简称,通过一定的控制手段保持井底压力与底层孔隙压力平衡,确保修井过程的顺利进行。

随着油田开发程度的不断深入,井控安全管理成为油田开发过程的重中之重,其中改进生产工艺和加强管理是降低井喷风险的有效手段。

井控精细化管理模式为实现油田安全生产的目标,桩西采油厂着力推行井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健全作业施工标准化管理,突出井控设计、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督查、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强化井控组织制度、设备配套、人员培训保障,组织开展经验推介、技术攻关、技术交流、井控演练等活动,夯实井控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连续7年无井喷事故。

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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