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坡镇中心小学 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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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马坡中心小学校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中心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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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校园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中心小学校,始建于1978 年。

现有45个教学班,1870余名学生,120名教职工〇
“办一所学生喜欢的学校”是马坡中心小学
校的办学目标,秉承着“释放活力完美个性幸福 成长”的办学理念,遵循“尊重差异多元发展人 人成才”的育人观,以“培养面向未来的优秀小公 民”为育人目标,学校以课题研究推进课堂教育教 学改革为突破口,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 式,释放学生的潜能,让学生享受课堂学习。

学校近几年分别承担了 “以学习活动为核心 的课堂教学校本研究”“依托学习活动,促进小
学生深度学习的课堂教学实践研究”等多项北京 市规划办立项课题。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探索出了 “明确任务一自主学习一合作探究一汇报交流一 拓展延伸”五环节课堂教学模式。

学生在愉悦的 学习环境中思起来、辩起来、问起来、说起来,形 成了 “活动、对话、启智、育人”的课堂文化。

学校还开设了科技、艺术、体育等各领 域20多个社团,包括人工智能社团、航海航模社 团、水墨画社团、民族舞社团、啦啦操社团等。

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顺义区教育系统先进集 体,曾先后荣获北京市绿色学校、首都文明单位、 北京市文明礼仪示范学校、北京市科研先进单 位、北京市百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北京市 小学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校举办顺义区小学信息技术教学研讨活动课题研究证书课题研究成果专
著。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以法治校,加强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为学生创设发挥潜能张扬个性的环境, 为学生塑造幸福智慧奋发有为的人生;办学目标:为教师的发展铺路为学生的成功奠基;办学理念:以德立教铸师魂,科研兴校促发展;知人善任能创新,民主管理会合作;第四条学校校训:励志图强爱国荣校第五条本校的使用语言:基本教学语言为汉语言文字;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二章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由中心校主管;校长由苍梧县教育局任免;学校下设教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和教职工的民主参与作用;注重发挥每个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第八条校长是学校行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第九条校长享有以下职权: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二财经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校长有权决定学校内部布局,有权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列项和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的行政经费;三招生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招生,保证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四奖惩权;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实际对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定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学期工作计划,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三加强校园校舍、设备设施的建设;四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组织好各中层处室开展工作;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上级有关的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政策、规定;学校重要的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社会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校务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会议通报和校务公开栏通报;第十三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评估、检查、审议和监督;第十四条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十五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化建议;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第十七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道德情操、知识技能、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一定的水准;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按照小学德育纲要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十九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第二十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的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第二十一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采用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第二十二条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语数教研组长各一名,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以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导处指导、督促和检查;第二十三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科研工作;学校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规划申报相应的课题,认真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课题组老师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乐于总结;每位教师撰写具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一篇;第二十四条加强学校课程改革管理,提高学校特色项目的建设;学校执行学科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第二十五条学校按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统一征订教材和资料,严禁教师以各种理由擅自向学生推销或要求购买各种学习资料;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上足上好各门课,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积极探索一条低负高效的素质教育之路;第二十七条学校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禁止有偿家教;第二十八条依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各种比赛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第二十九条加强学生身体健康检查统计,疾病防治及教学卫生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第三十一条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第三十二条总务处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给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机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第三十四条学校经费以政府拨款为主;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第三十五条根据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搞好学校的基本建设,努力营造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整洁、优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第三十七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力度,防火、防电、防盗、防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第三十八条学校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严格管理,提高效益,其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福利;第五章教职工管理第三十九条学校教职工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四十条学校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第四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聘任制度;第四十二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第四十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学术交流,研讨观摩以及其他方式的培训;第四十四条学校实行岗位责任考评奖励制度,根据教职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履行岗位责任的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考勤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评优,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第四十五条对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教职工,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由学校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处分、处罚或免职流动等处理;教职工对其所受处理不服的或认为其权益受到学校侵犯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校内申诉由学校党支部、工会联合设立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处理;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六章学生管理第四十八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招生入学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第四十九条依据小学生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第五十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二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学校设备,图书等资料;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十一条学生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废纸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六学生干部应主动为同学、集体服务;第五十一条学校尊重学生自主发展的权利,实行班队干部竞争选举,定期轮换制,让每个学生都得到锻炼和发展;第五十二条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学有专长的学生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十三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七章学校家庭社会第五十四条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校协同家庭、社会形成系统教育网络,建立联系,加强沟通;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活动,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改进工作;第五十五条学校与家庭要学校通过家长会、家访、接待来访等方式向家长通报学校情况;学校运用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小报等形式,及时向家长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比较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帮助家庭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第五十六条每个家庭应担负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务,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促进孩子健康和谐的发展;第五十七条学校主动参与村教育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第八章附则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后实施;章程的修改由校务会议提出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核准;第五十九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第六十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六十一条本章程从二○○九年九月一日起执行;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最新小学学校章程(详细版)

最新小学学校章程(详细版)

最新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立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以“团结、求实、进取”为校风,以“敬业、善教、爱生”为教风,以“真诚、善思、乐学”为学风。

第四条以“六年影响一生”为学校总体工作核心。

第五条学校近期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校,科研兴教的方针,通过优化课程结构、教学过程、育人环境、管理机制、办学条件,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具有规范性、先导性的高质量、有特色的农村中心小学。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六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照干部管理权艰任免。

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中层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执行上级指标,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身体健康的一代新人。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

(三)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四)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榆中县马坡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榆中县马坡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序言衔山脚下,兴隆峡旁,马坡学子,志在四方……马坡乡位于省城兰州东南50公里,榆中县城南部15公里。

全乡面积165.5平方公里,有15个行政村,村民小组100个。

这里沟壑纵横,植被丰富。

有海拔3670米的黄土高原第一峰马衔山山脉,又有“陇右第一名山”的国家AAAA级风景区兴隆山峡谷。

这里的人民勤劳厚道,民风淳朴;这里的人民尊师重教,心系教育。

榆中县马坡学校就座落在马衔山脚下、兴隆峡谷深处。

榆中县马坡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九年制学校。

其前身是榆中县马坡中学,2010年与上庄中学合并,2012年与马坡小学合并,办学规模不断壮大。

学校占地面12741.1平方米,服务半径20公里,辐射十五个行政村。

学校现有17个教学班,学生553人;教职工45人,其中专任教师45人。

专任教师中本科学历教师42人,学历合格率100%;高级教师8人,一级教师10人,二级教师24人。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学校,住宿学生400余人。

学校有教学楼三栋,三层学生公寓楼一栋,学生食堂一座。

每个教室都装配了多媒体教学设备,已投入使用。

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校园广播室、心理咨询室各一个,多媒体教室三个,多功能厅一个。

各功能室教学设施齐全,运行正常,学校操场、跑道业已硬化完成,单杠,双杠等体育锻炼设备也装配齐全,为全校师生的体育锻炼提供了优质的体育活动场所。

同时,为了美化校园环境,学校花圃里移植了一批优质耐寒的花卉,精心培护,校内外松柏成林,鲜花掩映,为学生了营造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近年来,我校以“志存高远,进取奉献”的衔山精神为校园文化主旨,勉励全体师生志存高远,进取奉献,教师教有所向,学生学有所成。

为了深入落实学生素质教育,学校先后成立了一系列学生社团,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积极筹建少年宫活动场地,开展丰富的活动,培养学生各方面的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学校连续四年获得兰州市教育教学优秀质量奖;连续五年获得榆中县教育教学优秀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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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8 2.1 节支率分析 .......................................................................................................................8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8 三、采购供应商 ...........................................................................................................................10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10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0 四、采购代理机构........................................................................................................................13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3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4 五、信用风险 ...............................................................................................................................14 附录 .............................................................................................................................................14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全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中心小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校管理与运作的基本法规。

第二条中心小学是一所公立小学,依法承担着基础教育的使命。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和学校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的指导思想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遵循教育公平原则,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他们独特的才能,追求卓越。

第五条学校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形成积极阳光、向上向善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学校目标第六条本校以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基础为主要目标,致力于实现以下发展目标:(一)坚持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创新意识;(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四)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五)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实现教育质量的持续改善;(六)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家校合作,共同培养优秀人才。

第三章学生权益第七条学校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对学生实施平等、公正、公开的管理。

第八条学生享有:(一)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二)接受学业评价和奖惩的公正;(三)个性发展和自我表现的权利;(四)体验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和机会的权利;(五)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为维护学生权益,设立学校学生自治组织,通过学生代表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的实施。

第四章学校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由校长、副校长和教育教学、教务、德育、行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班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因材施教,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和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中心小学。

第三条本单位类型是财政补助类。

第四条本单位住所是公路南段西侧。

第五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155万元。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县教育和体育局。

第八条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本单位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条本单位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有关规定,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承担实施小学学历教育,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承担学校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确保正确办学方向;抓好安全稳定、党风廉政、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承担教职工选拔培养、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党的领导第十二条中共中心小学党支部(简称“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本单位设立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机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是本单位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本单位发展方向,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

第十三条本单位党委设置党总支书记1人,党委委员共3人。

党总支书记由校长担任。

第十四条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组织对本单位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落实管党治党、依法办事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

第十五条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本单位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决策。

第十六条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马坡镇中心小学 学校章程

马坡镇中心小学 学校章程

微山县马坡镇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它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名称是:微山县马坡镇中心小学第三条本校位于微山县马坡镇环村路002号第四条本校在微山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由微山县教体局主管,是全日制普通小学,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修业年限为:普通小学六年。

第五条本校教育同幼儿教育、初中教育相衔接,在幼儿教育的基础上,通过本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健康、主动地发展,为进一步学习奠定基础。

第六条本校执行“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方针。

第七条本校行使下列权利:(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按照上级制定的计划招收学生;(四)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五)管理本校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六)管理、使用本校的场地、校舍、设施和经费;(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本校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思想是:科学管理,德艺双馨。

第十条本校的办学理念是:以人为本,特色发展第十一条本校的办学思路是:融百家之长谋发展,汇众人之智促提高。

第十二条本校的办学目标是:管理科学化,教师专业化,学生个性化,学校特色化。

(一)管理目标实施精细管理,探索精致教育,打造精品学校。

(二)队伍建设目标班子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科学管理,和谐协作;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领导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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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马坡镇中心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它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名称是:微山县马坡镇中心小学第三条本校位于微山县马坡镇环村路002号第四条本校在微山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由微山县教体局主管,是全日制普通小学,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修业年限为:普通小学六年。

第五条本校教育同幼儿教育、初中教育相衔接,在幼儿教育的基础上,通过本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健康、主动地发展,为进一步学习奠定基础。

第六条本校执行“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方针。

第七条本校行使下列权利:(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按照上级制定的计划招收学生;(四)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五)管理本校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六)管理、使用本校的场地、校舍、设施和经费;(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本校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思想是:科学管理,德艺双馨。

第十条本校的办学理念是:以人为本,特色发展第十一条本校的办学思路是:融百家之长谋发展,汇众人之智促提高。

第十二条本校的办学目标是:管理科学化,教师专业化,学生个性化,学校特色化。

(一)管理目标实施精细管理,探索精致教育,打造精品学校。

(二)队伍建设目标班子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科学管理,和谐协作;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领导团队。

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思想开拓,锐意进取;乐于奉献,永攀新高”的教师团队。

(三)育人目标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张扬个性,培养特长;— 1 —激励创新,全面发展”的原则,塑造“人格高尚,气质高雅,志向高远;性格健全,体魄健壮,心理健康;学习创新,生活创意,实践创造”的“三高三健三创”新型人才。

第十三条本校的校训是:自主自强报效祖国。

第十四条本校的校风是:厚德奉献健美创新。

第十五条本校的教风是:务实高效敬业爱生。

第十六条本校的学风是:博学善思勤勉进取。

第十七条汉语言文字为本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本校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八条本校的法人代表为校长。

校长对内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对外代表本校。

第二章学生入学及学籍管理第十九条本校主要面向服务区招生,实行秋季入学。

第二十条本校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的组织形式为单式。

第二十一条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本校学生,凭医院证明,可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申请复学凭医院的康复证明办理。

因特殊原因申请转学的学生,本校依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转出或转入的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校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多种形式测评教学质量,不公布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认真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

第二十三条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按国家和微山县有关规定,修业期满,就近进入初中学习。

第二十四条本校按照《微山县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微山县教体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学籍管理。

第三章德育管理第二十五条本校将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在校长、党支部书记领导下,由主管德育副校长、教导处— 2 —主任、大队辅导员和教职工全员参与,切实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二十六条本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二十七条本校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种教育途径的作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德育任务。

第二十八条本校设立德育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织、教代会、少先队、各处室、年级组和班主任、科任老师在德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十九条本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德育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条本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开展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管理制度,做到德育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三十一条本校教职工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三十二条在学校工作中,本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

第三十三条本校的教学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具体负责,教导处主任、教导处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管理,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教学工作。

在教学工作中,本校重视教研组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注意发挥课堂内外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教育,鼓励学生主动发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十四条本校重视教学研究,积极引导教师强化— 3 —自我发展意识,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遵循教学规律进行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校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十六条本校不准随意停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祝、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也不应影响本校的教学秩序和正常工作。

第三十七条本校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中作业量的规定,做到数量适当、难易适度,保证学生的学业负担适量。

第三十八条本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购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之外的书籍、报刊、试题、练习题等各种名目的学习辅助材料。

第三十九条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臵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第四十条本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通过体育课和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和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参加体育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第四十一条本校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三个步骤,结合地域文化和学科特长,加大校本课程开发力度,构建科学、特色的课程体系,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十二条本校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 4 —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的能力和习惯。

第四十三条本校重视、支持和指导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保证必要的教育科研经费。

第四十四条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由教导处负责领导和管理。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四十五条本校按编制设臵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四十六条本校教师和其他人员由县教体局配臵;今后,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将按照上级的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用人制度。

第四十七条本校按国家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学校依据教体局、教办及学校的有关考核规定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其实施奖惩。

第四十八条本校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积极为教师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以自学为主,以在职进修为主,以进修所教学科或相近学科为主。

第六章行政工作第四十九条本校设教导处、总务处、教导处、大队部等行政工作机构,由教体办任命的全体班子成员参加行政会议。

第五十条本校各处室按确定的工作职责行使职权。

第五十一条本校行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学校的决策由校长、分管校长、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负责及时传达至全校师生员工。

第五十二条本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制— 5 —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五十三条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本校党支部在本校教育活动中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依靠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教代会、民主党派及其他组织的作用。

第五十四条本校如实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七章校舍、设备及经费第五十五条本校校舍、设备及办学经费由微山县人民政府提供,按国家有关规定可接受社会捐助。

第五十六条本校遵照有关规定使用校舍、设备和场地,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改变其用途。

校舍定期维修,如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十七条如发现侵占本校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的情况,本校有权立即制止;如侵权者一意孤行,本校可依法向侵权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本校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档案材料、文体器材、卫生设施等管理制度,提高其使用效率。

第五十九条本校负责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学校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文明建设基地。

第六十条本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向学生收取费用,对特殊贫困生实行减免费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校建立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学校— 6 —经费,并接受上级财务、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十二条本校严格绩效工资发放,按照教体办《马坡镇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发放。

第八章卫生保健及安全第六十三条本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卫生工作制度,做好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六十四条本校设立卫生室,负责日常卫生保健、组织每年一次师生体检、管理师生健康档案等工作。

第六十五条本校不断改善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和食物中毒。

第六十六条本校设立心理咨询室,负责对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培养学生健康人格。

第六十七条本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领导带班制和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不断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校内的各种安全设施不断完备;教学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采取妥善的预防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九章附则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自本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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