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药师与执业药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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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执业药师管理制度

门店执业药师管理制度

门店执业药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执业药师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门店执业药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店的所有执业药师。

第三条本店执业药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保障患者权益,维护自身的职业声誉。

第四条门店执业药师管理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第二章执业药师的基本要求第五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取得国家注册药师资格证书,并保持有效。

第六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七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信息,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八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接受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执业药师的岗位职责第十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患者用药指导和解答药物相关问题;(二)参与患者用药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问题;(三)负责门店药品的储存、配送和管理;(四)协助医生合理开具处方,核对处方的准确性;(五)积极参与门店的药学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按照规定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二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患者、医生等各方有效沟通。

第十三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为门店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执业药师的考核和奖惩第十四条门店执业药师应当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五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执业药师应当接受相应的补课和培训,直至合格。

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优秀的执业药师,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屡次违规的执业药师,应当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发奖金、停职、开除等。

第五章执业药师的权利第十八条执业药师有权参与门店的管理决策和工作安排。

第十九条执业药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

第二十条执业药师有权获得相应的培训和提升机会。

执业药师制度_共10篇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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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制度_共10篇第1篇:第三章药师与执业药师制度第三章药师与执业药师制度教学要求:让学生掌握药师与执业药师的定义、药师的职责、执业药师资格获取的途径;熟悉药师的分类及药师的职业道德、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制度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违反执业药师有关规定的处罚。

教学方法:理论讲授、多媒体演示、讨论。

第一节药师一、药师与执业药师的定义1、药师:泛指受过药学专业教育,经过有关部门的考核合格后取得资格,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药师的分类1、根据所学专业划分:西药师、中药师和临床药师2、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划分: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3、根据工作单位划分:药房药师、药品生产企业药师、药品经营企业药师、药物科研单位药师、药品检验所药师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师4、根据是否拥有药房所有权划分:开业药师和被聘任药师5、根据是否依法注册划分:药师和执业药师三、药师的职责(一)医疗机构药师的职责1、调配处方2、提供专业的意见3、管理药品4、提供药学保健(二)社会药房药师的职责1、供应合格的药品2、提供用药指导3、管理药品4、提供相关的卫生保健服务四、药师的职业道德(一)药学职业道德规范是指药学工作人员在药学工作中应遵守的道德规则和道德标准,是社会对药学工作人员行为基本要求的概括。

(二)药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1、药师与服务对象的职业道德规范①要全心全意为患者的健康服务;②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③要尊重人格、保护隐私;④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所有的用药者;⑤要不断提高和扩大自己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2、药师与药师及其他医务人员之间的职业道德规范3、药师对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第二节执业药师制度一、我国执业药师管理概述二、执业药师资格的获得(一)考试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考试工作。

药师管理制度模板

药师管理制度模板

药师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师管理,提升药师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师,负责规范药师的工作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医疗秩序。

第三条药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准则,对患者承担医疗保健服务,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技能。

第四条药师管理分为绩效考核、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等方面。

第二章绩效考核第五条药师工作绩效考核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管理,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第六条年度考核主要评价药师整体工作情况,包括临床药学服务能力、药学知识水平、患者沟通能力等。

第七条季度考核主要评价药师在季度内的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

第八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药师职称评定、职业晋升、奖惩、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药师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不合格者需接受相关培训和处罚。

第三章继续教育第十条再教育是药师继续教育的一种形式,是对药师进行培训,提升其继续教育水平的一种手段。

第十一条医院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针对药师的再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临床用药知识、患者用药指导、临床药学服务能力等。

第十二条药师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再教育培训,未参加或者不及格者将影响绩效考核结果。

第四章职业培训第十三条药师管理部门应定期举办药学专业培训课程。

第十四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药物知识更新、新药物指导、临床用药宣传、患者用药指导等。

第十五条培训形式包括专题讲座、学术交流、案例分析等。

第十六条药师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活动,并在培训后提交培训报告。

第五章其他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药师工作档案,记录药师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绩效考核记录等。

第十八条医院应制定药师奖惩制度,对药师进行奖惩,并建立奖惩档案。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药师岗前培训制度,保障新药师的岗前培训质量。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药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药事法规第三讲

药事法规第三讲

第三章药学、药师和药学职业道德本章要点₪药学职业的含义及药学职业的形成、发展的四个时期。

₪药学的社会任务与药师的定义。

₪药师的类别、功能₪药师法的主要内容。

₪执业药师的定义、资格制度的性质、注册及职责、权利和义务。

₪道德与法的区别₪药学职业道德具体原则、道德规范及其特点、作用和药师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执业药师道德准则、药师的宗旨、承诺、誓言、职业道德。

第一节药学职业一、药学职业的形成(一)药学职业的含义药学职业(或职业群体)是指:经过系统学习药学科学的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药学技术,具有药学工作能力,并经国家考核合格;运用所掌握的药学理论知识、技术和能力,遵循药学伦理原则,为人类健康事业服务;依靠这种服务的收入为生的工作和地位。

从事这种工作性质的群体已构成一种社会体系,统称为药学职业。

(二)药学职业化发展药学与其它职业和科学一样有一个形成发展过程,称为药学职业化(professionalization of pharmacy)。

药学职业和药学科学是不同范畴的概念,但二者相辅相成,密切相关,有共同的形成过程.其形成的时间和影响形成的力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国各地区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大概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原始社会的医药,古代社会的医药业和医药学,医药分业和现代药业。

药学职业化发展原始社会的医药古代社会的医药业和医医药分业现代药业1.原始社会的医药原始社会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竭尽全力与大自然、疾病、伤残和死亡抗争。

在盲目求援于大自然中产生了超自然和自然的对策。

一方面,他们把自己的生死存亡寄托于保护者——生物(特别是动物)、神、祖先等身上,用祈祷、咒符来治病。

另一方面,他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在与疾病、伤残的斗争中,逐渐积累了什么物质可以医治疾病、伤残的知识,即药物知识。

2.古代社会的医药业和医药学随着语言文字的发展,人们把疾病、伤残和治疗它们的物质记载下来,传授给他人和后代,逐渐形成书籍。

药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药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学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药学工作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执业药师、药师、药剂师、药检员、药品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药学从业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患者;(二)依法执业,诚信为本;(三)专业至上,追求卓越;(四)终身学习,持续发展。

第二章职业准入第四条药学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方可从事药学工作。

第五条执业药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药学类或者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药学类或者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三年;(二)通过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三)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第六条药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药学类或者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二)通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三)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第七条药剂师、药检员等其他药学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三章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第八条药学从业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九条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一)药学基础知识;(二)药品法律法规;(三)药学职业道德;(四)药品质量管理。

第十条在职继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学新知识、新技术;(二)药品监管政策;(三)药品质量管理;(四)患者用药教育。

第四章职业行为规范第十一条药学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职业行为规范:(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药品管理规定;(二)诚实守信,维护患者利益;(三)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四)遵循医学伦理,关爱患者生命;(五)尊重同行,团结协作,共同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二条药学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二)违反职业道德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等处罚;(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事管理学复习资料

药事管理学复习资料

药事管理学第一章绪论1、药事:与药品的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使用相关的活动。

2、药事管理学:应用现代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以及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对药学事业各分系统的活动进行研究,总结药事管理活动基本规律,指导药学事业健康发展的科学。

3、监管药品核心的实质:监管药品的质量4、中国古代药事管理的起源:周朝第二章国家药物政策与药品监督管理1、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2、处方药:指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3、非处方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4、药品分类管理的目的:①有效地加强药品监督管理②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③合理利用医疗卫生与药品资源④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⑤提高人们自我保健意识5、新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

6、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指国内或国外药品生产企业第一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包括不同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品种。

7、医疗机构制剂: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不得上市销售。

8、国家基本药物:适应基本卫生医疗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9、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是由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和进口药品,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保证供应”的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10、《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

纳入“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

纳入“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药师工作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药师工作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药师工作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师工作,保障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药师工作应遵循“服务至上,责任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药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药师,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药师。

第四条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执行,由药房管理人员负责。

第二章药师岗位设置及职责第五条药房设立药师岗位,招聘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药师。

第六条药师主要职责包括:1.配药、打包药品;2.咨询患者用药问题;3.管理药房库存,保证药物质量;4.向患者宣传用药知识;5.协助医生配合治疗。

第七条药师应每日检查药品库存,及时更新过期药品。

第八条药师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医嘱处方,不得擅自调整药品用量或用药方式。

第九条药师在工作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处理。

第十条药师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药师应保持仪表整洁,言行举止得体,态度亲和。

第十二条药师应熟练掌握药物知识,能够正确解答患者用药问题。

第十三条药师应遵循医疗服务规范,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四条药师应利用药师信息系统,及时记录患者用药情况和药品发放记录。

第十五条药师应主动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和健康咨询服务。

第十六条药师应积极配合医院各部门开展工作,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七条药师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班,不得早退晚到。

第十八条药师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岗位证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药师应注意卫生,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不得在工作台上放置杂物。

第二十条药师应文明用语,与患者沟通时保持礼貌和耐心。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药师违反规章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第二十二条药师在工作中表现优秀,服务突出的,将通过表彰、奖励等方式予以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于严重违纪的药师,将从重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医院执业药师工作制度

医院执业药师工作制度

医院执业药师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执业药师的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执业药师是指在医院药房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供应、咨询、监测等工作的人员,具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药师资格。

第三条医院执业药师应遵循依法执业、规范操作、热情服务、廉洁奉公的原则,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药物治疗。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执业药师管理制度,明确执业药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执业药师在药品管理、用药咨询、药品监督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

二、职责第五条医院执业药师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供应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充足;(二)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和患者的病历,准确调配药品,并提供用药指导;(三)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临床应用研究,为医生和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四)参与制定和完善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安全和合理使用;(五)协助医生开展药物治疗,优化药物使用方案,提高药物治疗水平;(六)开展药品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患者用药意识和满意度;(七)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医院执业药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坚持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原则。

三、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医院执业药师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执业,不受非法干预;(二)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学术团体;(三)获得与本人工作量、业绩相匹配的报酬;(四)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医院药品管理政策的制定;(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医院执业药师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二)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三)保持专业素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四)关心患者,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五)依法依规承担的其他义务。

四、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执业药师考核制度,定期对执业药师的工作绩效、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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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机构药师的职责 a.一般服务:调配处方 提供专业的意见 管理药品 b.临床药学:提供药学保健 开展治疗药物监测 开展药物利用评价 药物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监测
(二)社会药房药师的功能
1、供应合格药品 2、进行用药指导 3、管理药品 4、提供相关卫生保健服务
(三)生产部门药师的功能 1、质量保证 2、质量控制 3、据市场需求制订生产计划,保证市场供应 4、追踪上市产品使用信息,及时处理不良事件
(二)药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药师与病人关系 药师与同事及其他医务人员关系 药师与社会的关系
1、药师与病人及其家属的关系
①药师必须把病人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 ②药师要维护用药者的合法权益 ③药师要对病人的利益负责 ④药师要为病人保密,必须严守病历中的个人秘密 ⑤药师要公平对待所有的病人 ⑥药师应努力完善和扩大自己的专业知识,并应有效地运用 这些知识,确保所提供的药学服力中,专业判断力达到最 佳水平。
我国现行医德药德规范
时间 1988.12.5 2004 制定发布机构 卫生部 中国药学会 规范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 施办法 中国药学会职业道德公约
2005
中国药师周大会
药师宗旨,承诺、誓言、职业道德
2006.10.18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
中国执业药师道德准则
国际组织、国外药学会有关药学道德规范
四、药师的职业道德 (一)药学职业道德规范
1、道德
“道”,最初是指人走的路,引申为做人的道理,之后 又进一步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与规律。而将两字 相联系,“德”表示对“道”的认识、实践而后有所得 。东汉刘熙对“德”的解释为:“德者,得也,得事宜 也”。意思是说“德”就是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 得合适,使自己和他人都有所得。许慎解释为:“德, 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
时间 1988.5.13 1997年 1993年 1983年 1936年 制定发布机构 第41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 国际药学联合会(FIP) 美国药学会(APhA) 美国药学院协会(AACP) 加拿大药学会(CPhA) 规范名称 推销药品的道德准则 药师职业道德准则 药师职业道德准则 药师誓言 道德准则
2、药师与共事的药师、医生、护士之间的关系
①药师应与共事的药师及医务人员合作; ②药师应加强自信心,在同行中为大家所信赖 ; ③药师绝不能同意或参与同别的医务人员或他人利用自己 职业进行私下的钱财交易和其它剥削性行为。除非是公 众提出请求,药师不应主动推荐医生或医疗服务项目。
3、药师与社会的关系 ①坚持公益原则,维护人类健康。 ②宣传药学知识,承担保健职责。
第 三 章
药 师 与 执 业 药 师 制 度
第一节 药 师
一、药师与执业药师的定义 1、药师
接受过高等药学教育,依据法律经过有关部门的考核合 格,取得资格,遵循药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在药学的各 个领域从事与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科研、检验和管理 有关的实践活动的人员。
2、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是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 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 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5、根据是否依法注册划分
药师和执业药师
药师的人口分布
日本药师人数 13人 / 万;医师:药师 2.3:1 法国药师人数 9.1人 / 万;医师:药师 3.6:1 美国药师人数 7.6人 / 万;医师:药师 3.9:1 中国药师人数 2-3人 / 万
三、药师的职责
所有药师的根本职责:保证所提供药品和药 学服务的质量。
二、药师的分类 1、根据所学专业划分
西药师、中药师、临床药师
2、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划分
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3、根据工作单位划分
药房药师、药品生产企业药师、药品经营企业药师、药物科 研单位药师、药品检验所药师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师。
4、根据是否拥有药房所有权划分
开业药师和被聘任药师
道德定义为: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教 育和人的信念的力量去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 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2、职业
职业是指由于社会分工而形成的具有特定专业和专门职责、并以 所得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 职业的三方面要素: 一、职业职责 二、职业权利 三、职业利益
3、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 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 首先在内容方面,鲜明地表达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 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 其次在表现形式方面,职业道德往往比较具体、灵活、多 样。 再次从调节的范围看,职业道德一方面是用来调节从业人 员内部关系,加强内部人员凝聚力的;另一方面,他也是 用来调节从业人员与其服务对象之间关系,塑造从业人员 形象的。 最后从产生的效果看,职业道德既能使一定的社会或阶级 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职业化”,又能使个人道德品质“成 熟化”。
(四)流通领域药师的职责 1、构建药品流通渠道 2、合理储运药品 3、与医疗机构人员沟通、交流,及时传递药品信息
(五)科研部门药师的职责 1、分析新产品的开发方向和前景 2、确定新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确定质量标准 ,获得新产品的批准,确保生产质量 (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师的职责 1、负责具体医药相关法律的执行 2、负责药品研制、生产、使用等领域中药品质量及与之 相关的人员行为的监督管理
中国药师宣言
药师的宗旨 药师以人为本 全力维护人民健康 药师的承诺 关爱人民健康 药师在您身边 药师的誓言 实事求是 忠实于科学 全心全意 服务于社会 忠于职守 献身于药学 尽职庄严宣誓,加入药学职业,将我的职 业生涯奉献给为人类服务.我将以减轻人类痛苦,维 护社会安宁为首任.我将以我的知识和经验,尽我最 大能力,为公众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服务. 在我的药学职业生涯中,我将尽最大努力与发 展同步,保持专业能力.我将遵守药学实践的法律法 规,并促进其实施.我将保持道德和伦理操行的最高 标准. 我已充分认识公众赋予我的信任和责任,谨此 自愿立誓. (美国药学院校协会1983年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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