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森林限额采伐工作的几点做法
2024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计划

2024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是保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森林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 在维护生态平衡、调节气候、保护水源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 由于人类的过度开发和滥伐, 全球森林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减少。
为了保护和修复森林资源, 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森林保护政策和限制森林采伐的措施。
本文将围绕2024年的森林采伐限额工作计划展开讨论。
二、目标设定1.制定合理的森林采伐限额, 保护森林资源;2.提高森林采伐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3.加强森林采伐监测和执法力度, 杜绝非法采伐行为。
三、工作内容1.制定科学合理的森林采伐限额标准(1)根据国家森林资源调查和评估结果, 制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森林的采伐限额标准;(2)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和保护需求, 将采伐限额控制在可持续利用范围内。
2.完善森林采伐审批程序(1)建立统一的森林采伐许可制度, 明确采伐申请程序;(2)加强对采伐申请材料的审核, 确保合规合法;(3)加强采伐审批的公示和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3.提高森林采伐管理水平(1)加强对森林采伐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培养, 提高其专业水平;(2)建立健全森林采伐作业规范, 强化采伐施工现场管理;(3)加强森林采伐过程监测, 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4.加强森林采伐监督和执法(1)建立健全森林采伐执法机构, 完善执法人员队伍;(2)加强森林采伐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行为;(3)加强森林采伐行为的日常监督和巡查。
五、风险控制1.加强风险评估, 预防和减少森林采伐的环境和生态风险;2.对违规的森林采伐进行严肃处理, 提高违法成本;3.加强与社会各界合作, 共同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
六、工作成果评估1.建立森林采伐限额的评估指标体系, 对森林采伐工作进行定期评估;2.根据评估结果, 及时调整和完善森林采伐限额工作计划;3.定期发布森林采伐限额工作成果, 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山西森林采伐限额执行存在问题与建议

森林 采伐 限额 过程 中存 在 问题 进 行 了分析 , 并针 对 这 些 问题提 出 了相 应 的建 议 和对 策 。
【 关键词 】 山西 ; 森林采伐限额 ; 对策与建议
【 中图分类号 】 ¥2. 78 8
【 文献标识码】 B
91 0 。 全省共分解下达 成本高 、 资金缺乏而难 以完成计划 ;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 中华人 民 商品材 2 . 万 m, 共 和国森林法》 明确规定 的一项基 各编限单位“ 十一五 ” 间年森林 采 二是与当前有些地方消极机械地保 期
究 低效 林 改造 9 0万 ,其 他 采伐 计 划 之 间存 在 较 大 空 间 , 其 原 因 , 却不敢改造 , 鼠忌器 ; 至有些 地 . 2 投 甚 1. 万 r 消 耗 结 构 分 : 品材 主 要 有 :一 是 由于 部 分 采 伐 类 型 指 方还 以“ 6 0 n。按 3 商 严管 ” 为名 , 法律 没有 明 对
系 ,促进森林 资源走 向面积 和蓄积 伐 。这一情况表明, 全省森林资源采 采伐 、超过采伐证规定数量 采伐 等
双 增 长 方 面 发 挥 了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伐 限额 制 度 执 行 基本 到 位 ,林 木 采 乱 砍 滥伐 情 况 在 一定 程 度 上 还存
用 。由国家林业局审核 、 国务院下达 伐许可证管理和伐 区作业 质量管理 在。客观上暴露 出了部分单位在林 执行 的“ 十一 五” 间山西森 林资源 工作渐趋规范 , 期 凭证采伐情况 良好 , 木采伐管理 中存在认识不足 、伐 区 采伐 限额 ,基本符合全省森林 资源 林 木采伐管理水平得到 了提高。随 作业 设计滞后 、 审批不严格 、 管理松 实 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 的现实要 着 全 民 生 态 保 护 意 识 的 继 续 增 强 、 懈等 问题。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下将对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一、政策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为了加强对森林采伐活动的管理,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其中,2000年颁布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条例》是我国首个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法律文件,明确了采伐限额的划定、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此后,还相继出台了《国家森林资源保护规划纲要》、《全国森林资源保护规划》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政策体系。
二、采伐限额的划定和调整在采伐限额的划定和调整上,我国进行了大量工作。
各省市在政策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合理、可控的原则,制定了相应的采伐限额指标。
在划定采伐限额时,充分考虑了森林资源的恢复能力、生态功能等因素,确保了采伐活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定期对采伐限额进行调整,根据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保证了采伐活动与森林资源的平衡。
三、监督管理的加强为了确保采伐限额的贯彻执行,我国加强了对采伐活动的监督管理。
一方面,各地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系统,对森林采伐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监测和统计,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另一方面,加强了对采伐活动的核查和检查,依法查处超限采伐等违法行为,保障了采伐限额的有效实施。
同时,还建立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台账,对采伐指标的分配、使用情况等进行记录和管理,提高了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四、宣传教育的开展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因此,我国积极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组织各类培训、宣传活动,普及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要求,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加强了对采伐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在全社会形成了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五、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为了及时了解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我国开展了相关的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工作。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米 军
( 河 县 通 河林 场 , 饶 黑龙 江 饶 河 1 5 0 ) 5 7 0
摘 要: 针对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面临的问题 , 出完善现行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意见和解决方法。 提 关键词: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问题 ; 解决方法 森林 采伐 限额是上 级主管 部门依 据法定 企业 局超限额采伐高达 10 5 %。最 近一次 的森 革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 这一观点的总体思路是 , 程序和方法制定的 ,经周家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 林采伐 限额情况检查 表明,被检查发现 的超限 在坚持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 的前提下 ,将森林 的, 具有法律效力的特定行政 区域或经营单位 额采伐单位数量虽然有所下 降,但超限采伐问 资源 区分为公 益林 和商 品林两大类 ,分别采取 每年以各种方式采伐 消耗 的森林资源蓄积最大 题还是 比较普遍 , 无证采伐 问题也仍然突出。 不 同的采伐限额制度 , 对公益林实行禁伐、 限伐 限额 , 国家对森林 和林木采伐限定 的最大控 是 l - 3凭证 采伐制度的执行力不 从心。经国 措施 , 对商品林 的采伐政策予 以放宽 , 在法定的 制指标 。 应该说 , 森林采伐 限额制度 的目的 家批准的森林采伐 限额必须分解并分配到森工 采伐限额内确保人工用材林 、私有林的采伐要 设计 及该项制度本身的制度价值是十分直接而明 了 企业及林场才能得到落实 ,但是指望被分配到 求 。 根据我国现在的森林 资源 与生态环境状况 , 的,那就是通过控制森林的年采伐量来达到逐 采伐指标的单位 自 觉地按照限额进行采伐是不 这一措施应该是恰 当的选择 。 年增加森林资源存量从而最终实现森林的永续 现实 的, 因此 , 为了使限额采伐 制度得 以执行 , 2 完善森林 限额采伐制度需要采取 的措 . 2 利用 、 可持续经营并改善生态环境 , 维护生态安 除了由林业主管部 门对限额采伐执行情况进行 施 全。 但是 , 长期存在的大 面积超 限额采伐的现实 必要的检查之外 ,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还规定 为了保证 森林采 伐限额 制度确 实有利 于 使得该项实施 多年 的法律制度不仅没有达到预 了凭证采伐制度 。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还对林 使我 国的林业 发展从 木材林 业 向生态林 业转 期 的目的反而使其有形同虚设之嫌。对于出现 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权限作了相应 的规定 。但 变 , 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对该项制度加 以完善。 这一结果的原 因,很多人从不同角度进行 了分 是 , 221 . 尽快完成森林分类 区划 。 . 由国家林业 由于森林面积太 大 , 结构复杂 , 执行关于伐 析并对改 良 国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提 出了不 前设计 审批 、 我 伐中检查、 伐后验收的规定有严格 局会 同有 关部 门制定 森林分 类 区划标 准与方 同的意见,一项法律制度未 能发挥其应有 的作 的技术要求 , 需要太多的人力物力 , 执行成本太 法,各地按照区划标准与方 法尽快完成森林分 用, 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 , 而对于一项法律制度 高 , 林政部 门几乎 无法承受 , 基层 因此 , 在基层 类 区划工作 ,在将 森林资源区划为公益林和商 的完善 , 必须充分考虑市场主体 的利益诉求 。 试 实际上很难得到执行 。 品林 的基础上 , 将公 益林进 一步 区划为 国家重 图在看到我 国森林采伐限额 制度 面临的诸多 问 1 对超 限额采 伐行为 的处 罚左右为 难 。 点公益林和地方重点公益林 ,将商品林进一步 . 4 题的基础上 , 为该项制度 的完善提 出一些建议。 不能得 到执 行的法律制度 比没有制度更 可怕 。 区划为天然商品林 和人工用材林 。 l森林采伐限额 制度 面l 晦的问题 222根据森林 分类 区划 制定不 同的限额 .. 对于违法限额采 伐制度 的行为 , 森林法 、 刑法等 1 采伐 限额 编制 依 据 的准 确性 受到 质 法律法规规定 了应 当承担 的行政责任 、刑事责 采伐措施。对 于重点公益林特别是 国家重点公 . 1 疑。 毫无疑 问, 科学而准确地 编制采伐 限额是森 任 ,其 中确定 的处 罚措施是 明确而且严厉 的 , 益林 , 实行 禁伐 , 严格保 护 , 只能进行抚育 性采 林采伐 限额制度达到逐步增加森林面积及森林 但是 ,很多超 限额采伐行为是 由地方政府与企 伐或者改造性采伐; 对于天然商 品林 实行限伐 蓄积量 的目的的首要保证 , 以想象 , 可 如果采伐 业法人引起 的 ,有关数 据表明 ,在 19 9 4年至 措施 , 确保人工商 品林 的采伐额度。 对天然商品 限额 的编制本身就是不准确 的,森林采伐限额 19 9 8年间发生的超限额采伐行为 , 了有 1% 林和人工商 品林分别编制采伐限额并执行 。 除 0 制度 的功能就无法实现 。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 是由于群众性 的滥砍盗伐引起 的外 ,其余 的超 22 .. 3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效 基本依据是基层单位在森林经营方案中提出的 限额采伐都与地方政府和企业法人有 关。 益补偿 基金 , 纳入 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 , 对公益 合理年采伐量( 年采伐限额指标 )因此 , , 森林采 2完善现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意见 林分别 由中央 财政 和地方 财政 给予相 应 的补 伐 量的准确性 又是森 林采 伐限额 准确 性的前 21 . 对改革现行采伐 限额制度 的观点 的评 贴; 对集体及 私人业 主营造的林木被 区划 为公 提。 理论上说 , 各经营单位是根据森林资源规划 析 益林 的,由国家收购 ,不愿 意被区划 为公益林 设计调查的结果提出森林年采伐量及采伐 限额 无论是林业管理部 门、 业从业人员还是 的,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与集体或私人业 主 林 的, 但是 , 具体 的经营单位特别是 国有林 场 , 研究人员 ,都意识到了现行森林采伐 限额制度 签订禁伐 、 由 限伐协 议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私 于其首要 的经营 目标是发展地方 经济及维持本 面临的问题及存在的弊端并纷 纷提 出改革和完 人业主营造的商品林 ,其不愿 意继续经 营又不 单位的生存与发展 ,他 们更少甚 至根本不愿意 善现行采伐限额制度 的设想 。 综合起来 , 于改 能转让给他人的 ,也 应当由国家予 以收购并给 关 考虑其经 营行为的生态效益 ,加上现有 的体制 革采伐限额制度的观点主要有 三种 : 予一定 的补偿;逐步建立生态 公益林补偿金缴 缺乏促使他们在 自己的经营行为 中注重生态效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 当取 消采伐 限额制度 。 纳制度 , 要求生态公益林 使用者 、 直接受益于生 益的内在及外在激励 , 他们显然更倾 向于通过 该种观点认为 , 不允许或 限制经济人采伐林木 , 态公益林 的供 水 、 风景旅 游、 林地矿产 开采、 征 多报采伐 限额来获得经济效益 , 因此 , 他们制定 好像是保护了森林 ,事实上是打击了经济人从 占用生态公益林 林地等 经营单位或个人缴纳生 并上报 的采伐限额的科学性 、准确性被受到合 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 。 市场经济条件下 。 在 限额 态公益林补偿金 。 理 的怀 疑 。 采伐及采伐许可证制度纯属多余 ,国有森林谈 22 .. 4加强采伐 限额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1 超限额采伐现象依然严重。 . 2 本来 , 森林 不上限额采伐 , 也没有必要实施限额采伐 , 国家 首先应 当加强对公益林 、天然商品林 在伐区调 采伐限额作为国家对森林 和林木采伐限定的最 完全可以根据生态需要和木材市场拟定生产计 查设计 、 伐后验收 、 采伐更新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大控制指标 , 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 , 任何单位 和 划 , 行使 自己的所有权 。集体所有 、 人所 有的 检查。 个 其次 , 然对人 工商品林 的采伐限额予以 虽 个人都应当遵守 , 但现实的情况时 , 虽然国家每 林木 , 他们 自己会权 衡何时采伐 、 伐多少 , 采 无 放宽, 主要 由经营者按照森林经营方案 确定 , 但 年都限定了采伐数额 ,但超限额采伐实 际上在 需政府操心 。 是 ,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同样事关生态环境 和水 我 国森林采伐中是一个 公开的秘密 。19 9 9年 , 第 二种观点认 为应 当将采 伐限额 制度仅 土保持 , 因此 , 经营者应当严格 按照森林经 营方 国家林业局组织对森林 采伐限额 执行情况进行 限定在 国有林区。 该种观点认为 , 应当取 消对集 案 的内容实施 , 林业 主管部 门则应 当加强对森 抽样检查 , 被抽查 的 1 个 县 ( ) 7 市 中有九 个县 体林 和
森林采伐保护措施

森林采伐保护措施随着全球对木材和纸浆等林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森林采伐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种采伐行为对森林生态环境的破坏是巨大的。
为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森林资源,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保护措施。
本文将就森林采伐保护措施的不同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合理规划采伐区域森林采伐保护的首要任务是合理规划采伐区域。
我们需要制定有效的保护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森林的可采伐面积和采伐强度,并确保采伐区域的合理分布。
此外,还应对采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进行科学评估,以便更好地保护和管理这些关键资源。
二、推广可持续采伐方法可持续采伐方法是森林保护的核心。
我们应该推广科学、环保的采伐技术,以减少对森林的破坏。
其中,选择性采伐和森林经营是比较常见的可持续采伐方法。
选择性采伐强调保护林木的物种结构和完整性,只采伐经济价值高的树种,避免对其他树种的伤害。
森林经营则通过定期修剪和疏伐,保持林分的健康,防止疫病和虫害的发生。
三、建立合理的采伐配额和许可制度为了控制采伐强度,我们应该建立合理的采伐配额和许可制度。
即便是可持续采伐,也需要限制每年的采伐量,以保证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能力。
通过许可制度,可以确保采伐行为符合环保法规,并对采伐者进行有效监管。
此外,还应加强对非法采伐行为的打击,以维护森林资源的合法权益。
四、促进森林恢复和再造为了促进森林的恢复和再造,我们应该加大植树造林的力度。
通过合理选择树种、科学管理和保护,可以有效地推动森林的自然恢复过程。
此外,还可以借助人工造林和森林更新等手段,提升森林的生态功能和生产力。
对于受到采伐破坏的森林,应该及时进行恢复治理,以确保其良好的生态环境。
五、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森林采伐保护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及时了解采伐行为,并对采伐面积、采伐量等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
同时,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惩非法采伐行为,保护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知识交流森林采伐保护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加强国际合作。
浅谈加强森林采伐监管的有效措施

杨 威 王长胜 李 金来
浅谈加 强森林 采伐监管 的有效措施
杨 威 ,王 长胜 ,李金 来 。
( 驻泉 阳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吉林 白山 1 3 4 5 0 5 )
摘 要 :我 国林业发展 已进入 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的新历 史时期 。然而我 国森林 资源仍存在 着生态状 况脆弱 、总量 不足 、质量不 高、 分布 不均和供求矛盾 突 出的 问题 ,部分林 业企业监管不善 ,效益 采伐、超限额采伐现 象仍很 严重 ,制约 了森林整 体功效的发挥 ,必
1 . 4伐 区作 业 质 量 偏 低
在伐区采伐时还普遍存在为单纯取材而采大 留小 、采好 留 坏 ,存 在超 强度 或局部超 强度 采伐及伐根超高 、拖拉机下道集 材 、清林质量差 ,而使水土流失现象严重 。 2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2 . 1 利益作祟 ,法制观念淡薄 部 门领 导或个别 管理人员 偏重于局部利益 ,从而全局利益 考虑 的少 ,短期行为严重 。一些部 门和企业 领导以权 代法 ,置 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 于不顾 ,只专 注本部 门、本 企业 效益。为 换取眼前利益 , 不惜牺牲宝贵的森林资源 , 破坏整体生态环境 。 2 . 2重 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 制不顺 森林资 源名 为国家所有 ,实为企业 自 管自 用, 政企不分 、 责权不清 , 森林资源监管失调或流于形式 , 也是造成乱砍滥伐 、 超限额采伐等现象产生的原因。 3强化森林采伐监 管有效措施及对策 第 7次全 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 ,我 国森林资源进入快 速发展时期 ,森林生态功能成效显著 ,但仍存在诸多 问题 :森 林 资源总量不足 ,生态脆弱状况没有根本扭转 ,生态 问题依然 是制 约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 。生态产品依然是 当今 社会 最受欢迎 而又短缺的产品之一 ,生态差距依然是我 国与发 达 国家之间最主要 的差距之一。同时 ,森林资源质量不高 ,结 构不合理 ,可采资源少 ,森林资源增长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 展对木材需求 的增 长。所有这些 ,都迫切要求我们必须从思想 上提 高认识 、从 制度上加强管理、从 具体工作行动上采取有效 措施 , 强化森林资源 的监督管理 ,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 限额制度 , 严格控制森林采伐总量 。 3 . 1 提 高认 识 ,达成 共识 。力求实效 要认 真执行好 限额 采伐 制度 。促 进林 业发展 ,必须从 思想 上彻底根除靠单纯采伐森林 , 终结 “ 饮 鸩止渴 ” 这种恶性循环 。 各部 门杜绝眼前利益 ,抛却局部利益 ,提 高认识转 变观念 ,高 瞻远瞩 ,为生态环境建设谋篇布局 。从生态环境建设 的战略高 度 上提高认识 , 达成共识 , 在具体工作 中逐项落实 , 力求实效。 3 . 2完善制度管理 ,深化体制改革
森林资源管理的做法

森林资源管理做法一、制定管理计划为了有效管理森林资源,首先需要制定全面的管理计划,包括长期和短期的目标、实施策略和具体措施。
计划应考虑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方面,确保可持续性。
二、资源调查与监测定期进行森林资源调查,掌握森林的面积、树种、生长状况、健康状况等信息。
利用遥感、GIS等手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变化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森林认证与合规性评估推动森林认证,确保森林经营合法、可持续。
对森林经营活动进行合规性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国际标准。
四、限额采伐与可持续利用制定合理的采伐限额,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推广采育结合的方针,促进森林自然更新。
五、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防火机制。
做好病虫害监测,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减少病虫害对森林的威胁。
六、生态恢复与天然林保护对受损的生态系统进行恢复,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方式。
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禁止非法砍伐和破坏。
七、公众参与与社区共管鼓励公众参与森林资源管理,提高其保护意识。
与当地社区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参与森林经营和保护工作。
八、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应用引进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无人机、智能监测设备等,提高森林资源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推动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九、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森林资源管理合作项目,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
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的森林资源挑战。
十、法律法规制定与执行完善森林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打击非法砍伐、破坏森林资源等行为。
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对森林采伐限额制度面临问题的几点建议

我国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的实践显示 , 虽然该项制度本身的价值 是不容怀疑的 , 但随着市场经济 的发展 , 该项制 度与林 业发展 之间的矛 盾 日益明显, 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1 森林采伐 限额制度面临的问题 实际上 , 对于森林采伐 限额制度所面临 的问题 , 几乎所 有与林业有 关的部门和人员都或多或少地有所认识 , o 年林 业发展报告 指出 , 2 2 0 森 林采伐限额政策在推进林业市场化进程 、 明细和落 实林业 产权 , 推进林 业分类经 营改革及 平原林业的采伐管理 亟待完善。2 o 年林 业发展 报 03 告则表 明, 虽然在 20 0 2年 间, 国家林业局下发 了《 于调整人工用 材林 关 采伐管理政策的通 知》 关 于国家重点 防护林 和特 种用途林生态效 益 和《 补偿试点单位“ 十五” 间年采伐 限额调减 的批 复》 使森林 采伐限额执 期 , 行情况有所好转 , 限额采伐 的势头得到 了一定程度 的遏 制 , 超 但超 限额 采伐现象并未从根本上杜绝。 连续两年的林业发展报告关 于森林采伐限
国有的林业局 、 林场、 农场 、 厂矿为单位 , 集体所有 的森林 和林 木及农村 居 民自留山的林木以县 为单位 。 根据合理经营和永续利用 的原则 , 出 提 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 逐级上报 。 国务院批 准的年森林采伐 限额 , 5 每 年
调 整一 次 。
可 以看出, 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基本依据基层单位在森林经营方案 中提出的合理年伐量 ( 年采伐 限额指标 ) 因此 , , 森林采伐量 的准确性 又 是森林采伐限额准确性的前提 。 对于商品林年伐量的确定要用生长量控 制采伐量 。 了遭受严重灾害需要及时清理迹地或进行抢救性 采伐外 , 除 年伐蓄积一般不能超过年净生长量 ; 对于生态公益林 , 要在法规 、 和 条例 规程允许的范围内, 根据不 同林种 的特点和林分 的实际情况 , 只能进行 更新或改造性采伐。由于森林资源本身的动态性和复杂性 , 森林资源的 数量 、 质量及 内在结构都处于不断 的变动之 中, 这种特点决定 了行政辖 区或经营单位制定森林年采伐量的复杂性 。理论上说 , 各经营单位是根 据森林 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结果提 出森林 年采伐量及采伐 限额的 , 但 是, 具体的经营单位特别是 国有林场 , 由于其首要 的经 营 目 标是发展地 方经济及维持本单位的生存与发展 , 他们更少甚至根本不愿意考虑其经 营行为的生态效益 , 加上现有 的体制缺乏促使他们在 自己的经营行为 中 注重生态效益的内在及外在激励 , 他们显然更倾向于通过多报采伐 限额 来获得经济效益 , . 因此 他们制定并上报 的采伐限额的科 学性 、 准确性被 受到合理 的怀疑。 1 超 限额采伐现象依然严重 . 2 本来 , 森林采伐限额作为国家对森林和林木采伐限定的最大控制指 标, 是具有法律强制力 的, 任何 单位和个人都应 当遵守 , 但现实 的情况 时, 虽然国家每年都限定了采伐数额 , 但超限额采伐实际上在我国森林 采伐中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19 年, 9 9 国家林业局组织对森林采伐 限额执 行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 被抽查的 1 县( ) 7个 市 中有 9个县( ) 市 存在超限 额采伐的现象 ,被抽查的 l 个森工企业局中有 7 0 个存 在超 限额采伐问 题, 分别 占抽查数的 5 .%和 7 %, 29 0 有的县( ) 市 和森工企业局超 限额采 伐高达 10 国家林业局最近一次的森林采伐限额情况检查表 明, 5 %。 被检 查发现的超限额采伐单位数量虽然有所下降 , 但超证 采伐 问题还是 比较 普遍 。 无证采伐 问题也仍然突出。 1 、 3 凭证采伐制度的执行力不从心 经国家批准 的森林采伐限额必须 分解并 分配到森工企业及林 场才 以放宽 , 由经营者按 照森林经营方 案确定 , , 主要 但是 人工商品林 的采伐 能得到落实, 但是指望被分配到采伐指标的单 位 自 地按照限额进行采 同样事关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 , , 营者应 当严格按 照森林经营方 觉 因此 经 伐是不现实的, , 因此 为了使限额采伐制度得 以执行 , 除了由林业主管部 案的内容实施 , 林业主管部门则应 当加强对森林经营方案实施 的监督检 门对限额采伐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之外 , 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还规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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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加春(舒兰市林业局,吉林舒兰 132600)限额采伐是用材林采伐利用的一种制度,也是森林经理的一项基本原则,与传统的森林经理中的收获量调整有许多近似之处,即森林通过不断调整收获量(产量)逐步调整到法正状态。
在欧洲、美一些国家限额采伐已实行几十年,它也是随着资本主义应运而生的,自森林作为一种资产实行资本经营后,森林经营者通过滥伐追求一时的巨额利润,后来发现要长期经营森林获得稳定利润,每年的采伐量必须根据林况控制在一个水平上,或者采伐量不应超过生长量。
在这种原则下,林学家们才根据不同的林况,应用各种计算公式,作为对某种林况的宏观控制采伐限额,称为限额采伐以达到森林的永续利用。
经多年的实践中逐步完善,补充形成理论体系,才称为限额采伐制度,因此,限额采伐是一项制度,是对用材林采伐利用的以质量为主的决策。
我国建立和实施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制度起步晚,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还没有对限额采伐作出明确的规定,至80年代初,尤其是《森林法》颁布以来,限额采伐管理逐步纳入依法治林的轨道上来。
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加大,及对森林经营规律认识的深化,我国对森林限额采伐有了更科学的认识,加紧对森林限额采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逐步构建起限额采伐的法律制度框架,但在实际运行中,仍有些方面表现得还不尽如人意,且亟待解决。
为了抓好限额采伐管理,保护好森林资源,几年来我们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使限额采伐得到了有控制,切实做到了不超采,具体做法如下:1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针对伐区调查设计、采伐限额管理、伐区作业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木材生产管理办法》、《林副产品生产管理办法》、《采伐限额及木材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并在每年的采伐前召开资源暨木材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局、场相关负责人签订《森林采伐限额暨伐区作业质量管理责任状》,做到目标分解,责任到人。
2 认真执行调查设计规程,提高设计质量和精度为了保证调查设计的质量和精度,我们采取了多项管理措施,一是加强了森调培训工作。
举办森林调查设计培训班,在培训班上,结合技术规程和调查设计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学习,增强了森调队员的责任心,提高了技术水平。
二是签订调查设计质量责任状。
主管局长与森调队长、各场主管场长签订责任状;森调队长与各小组组长签订了责任状,根据森调《质量检查标准》奖优罚劣。
三是加强森调检查。
森调期间,由森调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到各场抽检小班,按照森调《质量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评分,并对森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设计质量和精度。
四是实行设计人员责任追究制,责任期2年,在打印出的采伐木调查表中注明每个小班的调查设计人员,在采伐作业和各项检查结束前,如发现有设计质量问题,将追究设计人员的责任。
通过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设计人员的责任心,使设计质量和精度有了明显提高。
3 加强木材统一销售管理,杜绝效益采伐现象过去木材的销售工作是由各林场自行销售的,由于受利益的驱动下,有的单位在采伐量上做文章,限额采伐工作落不到实处。
为了有效控制限额采伐量,从源头上抓起,实行全局木材统一销售的办法,使效益采伐和超采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生产消耗有了明显的下降,现有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4 实行定量控制,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 4.1 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资源、生产部门对全局有采伐任务的国有林场的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
在培训期间,着重学习了《森林法》、《木材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吉林省森林采伐伐区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吉林省森林采伐伐区限额检查办法》、《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使管理人员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认识,充实了业务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
4.2 抓好源头管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由于伐木这道工序是控制限额最重要的一环,而油锯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限额采伐,为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我们每年在采伐作业前都组织全局参加作业的油锯手进行业务培训和法律讲座,各生产单位与油锯手签订了采伐协议书。
并制订了严格的小班伐木跟踪检尺制度,实行边采、边检、边计算的方法,要求全局各林场对各小班各树种采伐量控制在设计采伐量的75%,待小班山源检尺后不够者
再进行二次补伐,甚至三、四次补伐。
切实做到采伐量控制到小班和树种上,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
小班采伐结束后由油锯手、检尺员、山场员、工段长、技术员在跟踪检尺野帐上分别签字,层层落实责任,一旦小班出现超采就按签字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4.3 加强跟踪管理,提高伐区质量,确保监督到位在采伐期间实行跟踪管理,林业局资源、生产管理部门深入作业区采伐作业小班进行跟踪管理。
一是检查跟踪检尺责任制度和油锯手作业质量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现场看检验员是否按采伐作业证和批准的小班每木调查的各树种的株数、蓄积控制小班采伐量;油锯手的伐区作业质量责任书是否签订。
二是检测跟踪检尺员伐根量测的精度,在林场进行采伐时,对每个伐根都要检量并用蜡笔写上径级号,我们检查组成员量取已检伐根的径级是否准确,有无漏检现象。
三是实地检测采伐小班的采伐量情况,核定限额采伐的执行情况。
四是加强林副产品的管理,凡2米长6厘米以上的必须计为主产,杜绝砍活立木做为副产,各单位要出售的副产品必须由生产、资源管理部门现场验收林副产品是否符规定合标准,合格后方可销售,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是加强伐区丢弃材的管理。
实行小班集材的根数与山源根数对比,对少于山源根数较大的小班进行现地查看。
5 强化采伐后期管理,提高森林培育质量当年伐区采伐作业结束后,设立专职护林人员进行管护。
经省上级主管部门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交林政管理部门进行管护,按照《森林法》的要求,明确管护人员的责任,加强山场巡逻,减少或杜绝社会性消耗,确保森林资源不受破坏。
6 结果分析实行采伐跟踪检尺制度,是落实限额采伐控制在小班上的一项重要举措。
过去采伐先将小班应伐木全面伐倒,造材后检尺核算,超出设计时已经成为事实,没有补救措施。
实行边采伐、边检尺、边核算,能在采伐时及时地算出小班的采伐量和出材量,采伐蓄积量和出材量有一项指标达到设计时,就立即停止采伐,切实起到按设计采伐,不超采之作用,为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
[责任编辑:杨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