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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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及邀请我院医生外出会诊相关制度

邀请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及邀请我院医生外出会诊相关制度

邀请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及邀请我院医生外出会诊相关制度一、一、流程规则1、邀请科室必须在住院医生医疗系统中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单》,内容包括患者住院的基本信息、病历摘要、拟邀请医院、科室、专家姓名、会诊目的、患者或家属签字、带组医生或主任签字、邀请日期、我院医生联系方式等。

打印一式两份,并交到医务处审核、盖章。

2、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时,必须由我院带组医生和经治医师陪同,并提供相关资料、介绍病情、记录会诊情况。

3、邀请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费用,如果没有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的,可以参考以下标准:主治医师500-1000元,副主任医师1000~2000元;主任医师,2000~3000元;市级著名专家、全国著名专家,3000元以上。

4、如果邀请其他省、市、自治区或者国外医疗机构专家的,邀请科室必须将被邀请医生所在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和该医生的两证(即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传真至我院医务处,或发送到医务处邮箱备案,或专家本人带来纸质版,并转交医务处备案。

二、其他规则1、工作时间段(每周一~周五上午8:00---17:00)的邀请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如需行政管理部门协调的,由医院医务处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非工作时间段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邀请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如需行政管理部门协调的,由医院行政总值班室负责。

二、一、流程规则1、我院医生接到外院会诊邀请的或者外院医务处主动联系我院医务处请求会诊的,应提前联系我院医务处,并将外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和《院外会诊邀请单》通过传真或邮箱发至医务处。

被外院邀请的我院医生外出会诊之前,需要经过科室主任和医务处同意,并提前用自己的工号登录医院OA系统--医务处---医务人员院外会诊审批表提交申请,否则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院外会诊邀请单》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拟邀请科室、邀请医师姓名、会诊目的、会诊时间、医院资质等。

医院外请 外出会诊制度

医院外请 外出会诊制度

医院外请外出会诊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日益发展和医疗资源的不断扩大,医院外请和外出会诊制度在医疗行业中的应用逐渐增多。

医院外请是指医院向外部专家请教或委托进行一些特定的医疗服务,而外出会诊是专家团队被邀请到外地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服务。

这一制度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外请和外出会诊制度的背景、意义、实施方案和前景展望。

一、医院外请和外出会诊的背景医院外请和外出会诊制度的出现,是由于当今医疗领域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所驱动的。

传统医疗模式下,医院内的专家资源常常紧张,疑难病例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影响了医疗质量和患者就医体验。

而外部专家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能够达到技术共享、资源共享和互相学习的目的,从而提高了医疗的整体水平。

二、医院外请和外出会诊的意义1. 提高医疗质量医院外请和外出会诊使得疑难病例能够得到多学科的讨论和专家意见,避免了医生孤军奋战的局面。

多学科的合作可以提供更准确、更科学的诊断方案,从而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

2. 促进学术交流外出会诊使得专家团队得以走出医院,与其他医生进行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

借助这一机会,专家可以将自身的技术和理念传授给其他医生,推动学术的进步和发展。

3. 实现资源共享在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外部专家能够给予医院更多的协助,将专业的技术和仪器设备引入到医院中,提高医疗水平。

同时,医院也可以向外部专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共同推进医疗事业的发展。

三、医院外请和外出会诊的实施方案1. 确定外请和外出会诊的需要医院需要明确外请和外出会诊的范围和领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外部专家的协助。

同时,还需要考虑专家的学术水平和经验是否符合院内的要求,避免由于不适当的外请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 建立合作机制和流程医院应与外部专家和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明确双方的合作方式和流程。

合作协议和合同应明确约定外请的具体事项、费用分配、保密协议等内容,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和双方权益的得到保障。

医院外请外出会诊制度

医院外请外出会诊制度
十三、外出会诊的专家管理
1.医院应建立外部专家库,对外请专家的资质、专业能力进行审核和评估。
2.定期对外请专家的会诊质量进行评价,对评价良好的专家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于会诊质量不佳或不符合医院要求的专家,应及时调整,确保患者利益。
十四、外出会诊的跨区域协作
1.医院应积极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跨区域协作关系,共享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医院应加强对外出会诊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患者及家属对会诊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十二、外出会诊的风险管理
1.医院应制定外出会诊风险评估和管理措施,确保会诊过程中患者安全。
2.对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进行预判,制定应急预案,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3.会诊前,申请科室应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告知会诊风险,取得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外出会诊资料的数字化存储和远程共享,便于医务人员查阅和分析。
十九、外出会诊的内部协调
1.医院内部各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外出会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2.申请科室与其他相关科室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共同解决会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医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外出会诊协调会议,听取各方意见,优化会诊流程。
3.申请科室需在会诊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会诊费用结算情况报医务部门备案。
八、外出会诊的资料归档
1.会诊结束后,申请科室需将外出会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包括会诊申请表、会诊记录、患者病历等。
2.整理归档的资料需保证真实、完整、准确,以便于后续查询和评估。
3.医务部门应定期对归档资料进行检查,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3.结合会诊实践,开展病例讨论和经验分享,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学习与成长。
二十六、外出会诊的法律法规完善

医院外请、外出会诊制度

医院外请、外出会诊制度

医院外请、外出会诊制度为规范临床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师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师外出会诊管理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外请、外出会诊制度。

一、会诊的定义1. 外请会诊:是指本院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或患者要求,经医务部批准,邀请其他医院(简称为会诊医院)所需专业的医师为本院患者所开展的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2. 外出会诊:是指本院医师经医务部或总值班选派或批准,为需会诊医院(简称为邀请医院)的特定患者所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二、会诊程序1. 外请会诊程序受邀请的外院医师原则上应是三甲医院或其它专科医院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专家。

(1)会诊提出①疑难复杂病例经科内会诊、院内会诊后,诊断仍不明确,或治疗上仍存在困难的病例。

②患者存在本院未开设的学科范围的疾病,或本院未开展、尚不成熟的新诊疗技术。

③患者家属要求的。

④医疗组填写院际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史摘要、拟邀请医师专业及技术职称、会诊目的、时间等情况,经科主任签字同意,报医务部批准备案,必要时医务部报主管副院长审批。

⑤医务部(或拟请会诊科室负责人)与拟邀请会诊医师所在医院的管理部门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联系,请求落实,并告知时间与地点,简介患者病史等资料,陈述会诊目的。

⑥申请科室负责会诊医师的接送及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会诊前准备①由主管医师向患者及家属告知会诊目的、费用等情况,需征得患者、近亲属或监护人同意并须有签字凭证。

②外请会诊前,必须有科内会诊或院内会诊讨论记录。

③主管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

(3)会诊进行①提请科室人员负责接待会诊医师。

②由主管二线或三线陪同诊查患者,医疗组其他人员随同。

③全市大会诊程序同全院性会诊。

(4)会诊后①会诊医师应亲自填写会诊意见,主管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请上级医师审阅签字。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不断提升,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变得尤为重要。

会诊作为医生之间相互协作的一种形式,对确诊和治疗疑难病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师的外出会诊行为,提高会诊质量和效率,本医院制定了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医师进行外出会诊的情况,包括对外出诊的医师和接收外出会诊的医师。

三、会诊申请与批准1. 外出会诊医师在进行会诊前,应向所在科室或医院行政部门提交会诊申请。

2. 会诊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患者基本信息、会诊目的、诊疗情况介绍、必要的检查与检验结果、会诊时间及地点等。

3. 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批准会诊申请。

四、会诊记录与报告1. 外出会诊医师应在会诊结束后及时填写会诊记录,并将记录报送给本院行政部门和所在科室。

2. 会诊报告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会诊目的、会诊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五、费用与补偿1. 外出会诊医师在会诊前应与患者明确会诊服务费用,并在会诊记录中注明费用事项。

2. 本院行政部门负责根据会诊记录核定会诊费用,并按规定支付给外出会诊医师。

六、会诊的安排与协调1. 外出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前与接收外出会诊的医师沟通,明确会诊的时间、地点和患者情况。

2. 所在科室应提供会诊所需的相关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

七、会诊质控与评价1. 本院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外出会诊活动进行质量和效果的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会诊管理制度,以提高会诊质量和效率。

八、实施方案的宣贯与培训1. 医院行政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进行宣贯和培训。

2. 并向医师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确保他们按照规定执行会诊管理制度。

九、违纪和处罚1. 对于不按规定申请外出会诊的医师,本院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未按规定填写和报送会诊记录的医师,本院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附则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在医疗领域中,医师外出会诊以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被广泛应用,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以及更好地满足患者需求。

本文将介绍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的定义、目的和运作流程,讨论其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定义与目的医师外出会诊是指为了确诊、治疗或术后病情跟踪而需要医师亲自到患者所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

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邀请外院专家到本机构进行会诊,以提供专业意见与决策支持。

这两个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医疗协作与资源共享,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精准的诊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效果,同时促进医学科研和学术交流。

二、运作流程医师外出会诊与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在运作流程上存在一些差异,下文将分别进行介绍。

1.医师外出会诊医师外出会诊的具体流程如下:(1)确定会诊需求:医疗机构内的医师在面对病情复杂、确诊困难或手术风险较高等情况时,可以决定进行外出会诊。

(2)会诊协调: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负责与外出医师所在机构进行会诊协调,确定时间、地点和会诊方式。

(3)出差审批:外出医师需要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出差申请并获得批准。

(4)前期准备:外出医师在会诊前进行必要的病历查阅、检查准备等工作。

(5)会诊活动:外出医师前往患者所在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会诊,与当地医师进行交流与讨论,确诊或提供治疗建议。

(6)会诊报告:外出医师需要及时撰写会诊报告,记录会诊过程、结论和建议,并提交给会诊机构。

(7)后续跟踪:外出医师与会诊机构保持沟通,跟进患者的后续治疗进展情况,为进一步的诊疗工作提供支持。

2.邀请院外专家会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的具体流程如下:(1)需求确定:医疗机构内的医师确定会诊需求,并明确所需的专业领域和专家级别。

(2)专家邀请:通过医疗机构内部渠道或者与外部专家团队建立的合作联系,邀请合适的专家参与会诊。

(3)会诊时间和地点确定:根据专家的日程安排和会诊机构的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

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在临床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令人疑难的病例,需要多学科的专家共同参与诊断和治疗。

为了实现最佳的医疗效果,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允许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参与会诊,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二、医师外出会诊制度:1.外出会诊的条件:医师外出会诊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病例临床疑难,需要进一步确诊或治疗的情况,需要特殊治疗设备或技术的情况等。

2.外出会诊的程序:医师外出会诊必须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安排。

3.外出会诊后的报告:医师外出会诊后,必须向所在医院汇报会诊情况和结果,以便记录和跟进治疗。

三、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1.院外专家邀请的条件:邀请外部专家会诊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病例临床疑难,需要专门的学科知识或技术支持的情况等。

2.院外专家邀请的程序: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必须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邀请和安排。

四、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的管理:1.严格的审批制度:医院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确保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符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健全的协作机制:医院应与外部的诊断中心、专科医院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会诊过程中的信息传递和协作顺畅。

3.专业的跟踪调查:医院应建立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的记录和跟踪调查系统,监督和评估会诊的效果和质量。

五、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的益处:1.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可以获得其他医生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治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可以促进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或专业团体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学术水平。

3.满足患者需求: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可以满足部分患者对于专业诊断和治疗的需求,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医疗服务质量。

六、结语: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的重要举措。

医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医师外出会诊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出会诊的定义外出会诊是指我院医师在医疗机构外,应其他医疗机构邀请,为患者提供医疗咨询、诊断、治疗等服务的行为。

三、外出会诊的申请与审批1. 申请外出会诊的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医师执业资格;(2)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3)熟悉所申请会诊专业的诊疗技术。

2. 医师申请外出会诊,应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会诊时间、地点、邀请单位、会诊专业等。

3.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外出会诊的医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医务科审批。

4. 医务科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医师的专业能力,对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外出会诊事宜。

四、外出会诊的职责与要求1. 医师外出会诊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2. 医师应充分了解患者病情,为患者提供准确、合理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3. 医师应尊重患者意愿,维护患者权益,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4. 医师应主动与邀请单位沟通,共同提高医疗质量。

五、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1. 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外出会诊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医师外出会诊情况进行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师,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停外出会诊资格等处理。

3. 对造成患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科负责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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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2号文件《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外出会诊
1.医师外出会诊,须有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书面会诊邀请函,并由医务科审批后方可外出会诊。

2.医师未经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否则,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活动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个入负全部责任。

3.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病情,亲自检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4.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则、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会诊不得超出医师执业范围。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的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患者,或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7.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医务科备案。

8.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纳入医院财务,统一核算,医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报酬。

9.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
1.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按照患者需求或诊
疗需要分别向患者说明会诊原因及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或由科室应根据诊疗需要主动提出会诊请求;
2.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称会诊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时间等情况,并加盖医院公章;
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1)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本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会诊结束后,应当将会诊情况通报给会诊医疗机构。

5.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必要时,会诊医疗机构应当协助处理;
6.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省医疗服务价格》的规定执行。

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

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

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7.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

医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完成会诊任务的,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高会诊医师的报酬标准;
8.科室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
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任何科室或个人违反本制度,一经查实,按照医院相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院外会诊邀请函
2.院外会诊派遣单
附件1:
院外会诊邀请函
医院:
我院科患者由于以下原因:□1.患者要求、□2.患者病情需要,特邀请贵院专家到我院会诊。

附件2:
院外会诊派遣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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