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入库统计管理办法
豫统文〔2011〕22号

河南省统计局文件豫统文…2011‟22号河南省统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的若干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统计局:为进一步夯实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正确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的若干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关于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的若干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1 —关于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的若干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夯实固定资产投资(以下简称投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正确反映投资增长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的若干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做好年度间项目结转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领域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的通知‣(豫统办文…2011‟14号)的规定要求,做好投资项目起点提高后,2011年投资月报结转项目的核对工作。
对于不符合统计报表制度和问题解答规定的投资项目、原有打捆项目解捆后达不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结转项目,必须在2011年1-2月结转项目库中予以删除。
(一)项目结转标准和备案分工1.上年年报中累计完成投资大于等于计划总投资1.2倍的投资项目(即B103>=1.2*B101),期末建设状态应为“投产”。
2.累计完成投资大于等于计划总投资 1.2倍(即B103>=1.2*B101),期末建设状态未填“投产”仍需要继续建设,欲列入年度间结转的项目,必须由项目单位提供变更的情况说明和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证实其建设状态。
其中:亿元及以上项— 2 —目由各省辖市统计局上报省统计局审核认定后,报国家统计局备案;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各省辖市统计局报省统计局备案;5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县(市、区)统计局报省辖市统计局备案。
中国石油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油计[2010]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投资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参)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为未来获得收益,以现金或资本投入到项目,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规划与计划,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统计、后评价及监督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投资实行集中决策、分级授权管理。
第五条投资管理应当遵循“一统一、三控制、两挂钩”的原则。
(一)“一统一”:统一计划,实行投资“一本账”管理。
各级、各类、各种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必须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的投资计划,以项目为载体,按项目编制规划、下达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及进行拨款、结(决)算、统计、监督考核和后评价。
(二)“三控制”:1. 投资总量控制,以规划总量控制年度总量,以年度总量控制业务结构总量,以批复估算、概算控制项目总投资。
2. 效益标准控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达到集团公司规定的效益标准,确保投资效益。
3. 实施过程控制,严格执行项目前期审批程序,未完成上一环节,原则上不得开展下一环节工作;严格执行招标、采购以及工程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质量。
(三)“两挂钩”:1. 投资与利润挂钩,新增投资项目利润纳入到年度预算利润考核总额中。
2. 投资管理与业绩考核挂钩,将投资管理纳入到各企业和企业主要领导、投资主管领导和项目主管领导等人员的业绩考核中。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是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归口部门,其职责是:(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参数、投资计划编制参数、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等;(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三)负责上报需国家核准、备案的国内外投资项目和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四)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审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五)组织编制和下达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组织投资统计、投资效益分析和项目后评价,负责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考核,负责提供国内业务有关投资等资料;(六)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造价、投资估算和概算管理工作;(七)负责项目核准用地预审管理;(八)参与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审核年度决算中的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九)指导和监督专业分公司、所属企业投资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doc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索引号:XXGK-2017-003076∙发文机关:项目入库∙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2017-05-15 09:22∙发布机构:县统计局∙浏览次数:3195次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范围及报表报送方式(一)统计范围标准:凡建设施工场地在凤县境内,批复、核准、备案文件上核定的,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开发项目的主体单位必须是在凤县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纳统程序:由项目主体单位向发改部门申报项目,发改部门通过在线审批平台进行审批,项目主体单位取得项目的立项文件(批复或备案文件)后,完善好入库所需其它资料(下述)报县统计局申请入库。
县统计局经审核制作统一格式文档报经市、省、国家统计局逐级审批后,合格的进入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库,方可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报送。
(三)投资数据上报方式及注意事项1、投资数据上报方式(1)5000万元以下(500万元—5000万元)项目:每月由投资单位向县统计局报送纸介质报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由统计局提供),由统计局专业人员审核录入、汇总上报。
(2)5000万元以上项目:每月由投资单位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自主上报投资数据,网址:。
2、投资数据上报注意事项(1)1个项目当月上报投资额如果超过3000万元,需提供工程进度确认单(后附)或设备购置票据。
(2)投资项目除单纯购置设备项目外,不得当月入库当月竣工,即建设工期和上报投资数据最少在2个月以上。
(3)如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等于计划总投资,则视为项目已完工。
若累计完成投资超出计划总投资,需要提供项目追加投资文件及项目竣工证明或工程进度确认单。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入库流程(一)5000万元(500—5000万元)以下项目5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当月申报入项目库(不入名录库),当月可以报送投资数据。
例如:**公司开发的**项目,该项目投资3800万元,3月份该公司申报进项目库,3月份就可以上报投资数据。
工业投资项目入库流程

工业投资项目入库流程
一、申报入库时间:每月20日前
二、申报入库流程
法人单位提交纸质申报资料至区统计局--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审批通过于次月入库
三、项目入库所需材料
单位提供的全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合同需加盖骑缝章。
(一)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表格由统计局提供)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此项文件没有的项目,可提供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总概算等项目基本内容主要页)
4.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提供合同首页和体现合同金额、项目开工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等主要页)
5.项目现场照片(体现拍照日期、地点)
(二)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
1.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开工时间、项目所在地、投资额、建设规模等基本信息)
3.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打印出来盖章、拍照)
4.法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提供合同首页和体现合同金额、项目开工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等主要页)
5.项目现场照片(体现拍照日期、地点)
设备入库所需材料:1.设备概况;2.设备购置合同;3.付款凭证;4.设备到货照片。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认定、入库流程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认定、入库流程内容一、固定资产投资概念、统计原则和范围二、项目认定三、项目入库01固定资产投资概念、统计原则和范围概念: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变化情况,包括房产、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企业用于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等。
并非投入了资金就属于固定资产投资。
特别注意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投入再建设的项目,必须有新增固定资产,同时要改变原项目的使用价值和用途,才能入库统计。
统计原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在地”原则申报入库,区级收集、整理辖区范围内除跨地区投资项目及中央、省属国防军工、铁路、大型电站、移动、联通、电信、铁塔等省级直报单位建设项目、以及保密项目外的全部投资项目数据。
统计范围: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不包括军工和国防项目、农户投资。
02项目认定(一)项目认定基本要求1.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达到上报起点(500万元)。
2.以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核准、备案为依据,一般一个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报送依据。
不得人为拆分或合并项目报送。
3.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项目(住宅、公寓、商业、综合体、旅游地产等)入房地产项目库。
(二)开工认定一是有土建工程的项目永久性主体工程正式破土开槽或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工程正式打桩认定为正式开工;二是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可认定为正式开工;三是没有土建工程的设备安装项目,设备开始安装可认定为正式开工。
(三)注意事项1.不被认定为正式开工的情况。
一是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搭建临时建筑、实施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能被认定为正式开工。
二是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认定为正式开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数据评估办法

**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数据评估办法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2017年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对我县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范。
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管理评估范围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均纳入管理,包括项目的申报、变更和退出.具体包括以下两个部分:(一)计划总投资在5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数据评估。
(二)计划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数据评估。
二、管理评估原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项目所在地进行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所在地乡镇、生态工业园区统计站负责收集申报资料、报表及档案盒管理.三、管理评估方式(一)项目申报。
由项目法人单位向项目所在乡镇或者园区统计机构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500—5000万项目由乡镇统计机构审核入库,报县统计局备案;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县级、乡镇收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级统计机构审核。
项目申报材料如下:1、500—5000万元项目申报材料。
乡镇、园区统计站负责收集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资料(备案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和证明项目开工的资料(施工合同、开工照片等),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报《安徽省**县500万元——5000万元预备入库项目备案表》(附件1)报县统计局备案.2、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申报材料。
乡镇、园区统计站负责收集《**县2017年5000万元以上项目法人申报材料》(附件2)和《**县2017年50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入库材料》(附件3),报县、市、省、国家逐级审核。
(二)报表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和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由项目法人单位自行填报,乡镇及园区统计机构负责审核、上报.1、500-5000万元项目,项目法人单位每月按时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加盖公章报所在地统计站,所在地统计站负责审核和录入投资程序报县统计局.2、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申报材料。
投资项目单位入库管理制度

投资项目单位入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投资项目单位入库管理,保障资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项目单位入库管理工作,包括设备、材料、原材料、产品等各种资产。
第三条入库管理目标:建立健全的投资项目单位入库管理制度,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物资亏损率,增强资产管理和监控能力。
第四条入库管理原则:合规、合理、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入库管理工作程序第一条入库前准备1. 项目单位入库需提前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交入库申请,填写入库申请表,申请表需包括入库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交货日期等详细信息。
2. 资产管理部门收到入库申请后,进行审核,确认物资是否符合入库条件,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的入库登记表和凭证。
3. 确认入库物资的存放位置、数量和保管条件,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需要提前做好保管准备。
第二条入库操作流程1. 确认入库物资符合要求后,责任人进行入库手续,填写入库登记表和凭证,登记入库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加盖公司专用章。
2. 财务部门对入库凭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记账,入账并生成凭证。
3.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入库凭证和登记表,并对物资进行专人负责的分类、编号、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入库后处理1. 入库完毕后,责任人对入库物资进行查验,确认数量和质量无误后,通知库管员进行上架存放,确保物资妥善安放。
2. 资产管理部门对入库物资进行档案管理,建立入库物资档案,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入库日期、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三章入库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一条资产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1. 资产管理部门要负责制定和完善入库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执行入库管理制度。
2. 负责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入库物资符合要求,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的入库登记表和凭证。
投资(含放房地产)项目纳入统计入库条件

附件5投资(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统计入库条件按照国家及省统计局要求,已开工建设的投资(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统计,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按照分级管理审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各级统计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纳入统计。
一、总体原则:项目入库审批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审批、随批随入”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具体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是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投资建设项目。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库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立项审批(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楼盘或小区工程。
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房屋建筑物(如中小学教学用房、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体育馆等)。
房地产开发项目要纳入统计,首先必须要具备的一个条件是,从事该项目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已经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批纳入我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换言之,项目申请入库前,该项目所属企业必须已经纳入统计,否则,该项目不能纳入统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入库所需材料:自2014年2月份起开展月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入库工作,具体要求材料如下:1.填写审核登记表并加盖公司公章;2.填写新开业或新投产单位申报书并加盖公章(限新开业或新投产单位);3.填写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公章;4.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必须能够证明为本地法人企业;5.当地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6.当地质监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审批材料(1)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审批表(到区统计局领取);(2)项目整体情况、证明文件,包括: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计划总投资、购置土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土地购置费、房屋建筑面积、住宅套数、主要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房屋用途情况);②项目现场照片;③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④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⑤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⑥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合同);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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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入库统计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并于2017年3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
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管理范围所有计划总投资为5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投资项目均纳入管理,包括项目的新增、变更和退出。
二、管理方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原则上按项目所在地进行管理。
投资项目的新增、变更和退出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向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统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投资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报送相关材料,项目所在地统计机构审核通过后,报送上级统计局再审批及核准。
三、报送内容(一)投资项目申请表。
《投资项目申请表》(表式见附件1)。
项目的新增、变更和退出均需填报此表。
(二)新增项目所需材料。
新增非单纯购置项目所需材料: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立项审批文件、核准或备案文件(有的项目先行开工,暂时未能通过审批或备案,必须提供项目规划设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合同,项目现场照片等三项内容。
新增单纯购置项目: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和设备到位清单(数量及价值量)照片等三项内容。
(三)变更项目所需材料。
计划总投资调整:最新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所属单位变更:变更后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四)材料上报实行分级管理。
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所有500万元以上新增投资项目入库资料,重点审核新增计划总投资500-1000万元投资项目的相关材料。
各州(市)统计局负责重点审核新增计划总投资1000-5000万元投资项目的相关材料及项目变更所需材料。
所有500万元以上项目入库材料均报送省统计局投资处存档备查。
省统计局从各州(市)上报汇总表中随机抽样,对新增项目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项目,上级统计机构可将申请入库项目全部退回,补充完善后才能申报。
省统计局对入库材料抽查审核情况将作为数据评估依据评估各州(市)当月投资数据,入库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计分。
四、报送流程(一)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投资统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项目所在地投资统计机构审核相关材料,并确认项目的建设单位情况。
登录“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处理系统”(和利时)单机版程序填写《投资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并向上级统计机构报送申请表和审核材料电子版,并汇总填写《新增计划总投资500万至5000万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三)审核上报确认后,由各县(市、区)统计局将《投资项目申请表》、《新增计划总投资500万至5000万项目汇总表》和所要求的审核材料上报到州(市)统计局。
(四)省统计局投资处负责最终审核确认,并将最终审核通过的项目名单按时反馈给各州(市)统计局。
五、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职责(一)县(市、区)统计局。
1.收集区域内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新增、变更和退出申请,并进行单位信息和材料初审。
2.上报《投资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及上级统计机构要求的审核材料,并填写《新增计划总投资500万至5000万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3.登录“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处理系统”单机版程序填写《投资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并进行表内审核后报送上一级统计部门。
4.妥善管理、保存项目申请材料,以备上级统计机构核查。
5.根据反馈的项目名单,指导项目单位进行单位认证和数据填报。
(二)各州(市)统计局。
1.复审下级统计机构提交的项目申请材料及《投资项目申请表》表内审核。
2.上报审核通过的《投资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省统计局要求的审核材料,并汇总各县(市、区)《新增计划总投资500万至5000万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将汇总表报送省统计局投资处。
3.妥善管理、保存项目申请材料,以备上级统计机构核查。
4.负责本辖区所有项目申请信息的审核、质量评估、反馈及核查,解决项目申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省统计局。
1.复审下级投资统计机构上报的《投资项目申请表》。
2.省统计局负责审核各州(市)《新增计划总投资500万至5000万项目汇总表》,并适时核查各县(市、区)的申请材料。
3.负责全省所有项目申请信息的审核、质量评估、反馈及核查,协调解决项目申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4. 从各州(市)上报汇总表中随机抽样,对抽样的新增项目材料进行核实。
六、上报方式(一)《投资项目申请表》。
各级统计局通过电子邮件层层上报。
上报前必须对本表进行机器审核,并对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计划总投资等信息进行仔细核对。
(二)入库材料。
每个项目的审核材料(包括单位和项目材料)保存到一个word文件中,以项目代码.doc命名,每个县(区、市)投资项目入库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县(区、市)命名,一个州(市)的入库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中,以州(市)2017年*月投资项目入库材料命名,通过FTP报送到上级统计局。
七、时间要求项目新增或计划总投资调整每月均可申请,项目所属单位变更或项目退出每年2月申请一次;投资项目管理申请表和审核材料上报省统计局截止时间为每月28日,反馈时间为次月1日前。
八、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管理工作的要求(一)强化审核把关。
各级统计机构应严把项目入库关,认真审核项目材料,确保项目信息准确、真实可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能入库纳统。
(二)强化分级管理。
各级统计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级管理,建立新增项目台帐,妥善管理项目入库资料,并对本级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统计机构应对项目入库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检查,认真核实项目材料,积极开展实地调研,确保统计资料与项目实际一致。
(四)强化奖惩机制。
对不认真把关,造成项目或数据失实的统计机构和相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并在整改完成前,暂停对当地新项目申报入库的审核;对入库工作完成情况好,项目数据质量高的单位和人员,将在业务评比中给予奖励。
附件:1.投资项目申请表2.新增计划总投资500万至5000万项目汇总表附件1投资项目申请表表号:H202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6)125号2017年月有效期至:2018年1月说明:1.本表由基层项目单位填报,按计划总投资实行分级管理,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入库管理由省统计局负责审核,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入库管理由各州、市统计局负责审核。
2.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的入库、变更及退出,由州、市统计局于每月14日前将本表以电子邮件报送省统计局;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入库,由州、市统计局于每月24日前将本表以电子邮件报送省统计局。
3.报表上报省统计局时需同时报送材料: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1)新增省内法人单位建设项目:备案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照片。
(2)建设单位为省外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备案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照片。
(3)建设单位为省内非法人单位:单位营业执照(证书)、备案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照片。
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1)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地产、置业)项目:备案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照片、单位营业执照(证书)。
(2)其他项目:备案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照片。
4.每个项目的审核材料放到一个WORD文件中,以项目代码.doc命名。
所有材料压缩成ZIP文件报送至省统计局投资处FTP。
5.项目代码共18位:1-9位为组织机构代码或临时机构代码,10-15位为项目处理地代码,16-18位为顺序码。
6.“04”、“09”和“12”中,详细地址由建设单位填报,区划代码由申请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
7.“05 项目处理地代码”为项目表报送地行政区划(前6位),项目表将根据此区划代码布到相应地区。
使用万峰程序的地区项目处理代码第3,4位,第5,6位不能为“00”,直报项目应为“70”。
8.所属单位变更的项目,07-09指标或11-12指标为变更前内容,变更后相关内容填入16、17、18指标。
9.审批类型为1(新增项目)和3(调整计划总投资)的项目按月度申请,2(所属企业变更)和4(退出)的项目每年2月申请一次。
10.非法人单位临时机构代码(11)编制方法: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前9位。
11.26项目联系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统计联系人。
12.本表审核通过后才能上报,特别是要仔细核对行业代码填报的准确性。
13新增项目必填:01-06,07-09(或10-12),13-15,21;所属单位变更必填:01-06,07-09(或10-12),16-18,21;调整计划总投资必填:01-06,19-20,21;退出单位必填:01-06;各级统计机构审批意见必填,26,27必填。
14.联网直报用户登录名:本省法人单位的项目以组织机构代码登录,外省法人单位和本省非法人单位的项目以项目代码登录。
15.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中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
附2**州(市) * 月新增计划总投资500万至5000万项目汇总表单位负责人:填表人:2017年月日说明:1.所有新增计划总投资500万至5000万之间的项目均须填报此表;2.没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的新增项目应在备注中写明原因;3.新增单纯购置项目应在“备注”中写明购置合同号或者付款凭证号;4.此表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上级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