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17年第十二批二级建造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17年第十二批二
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京建发[2017]45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0.31
【实施日期】2017.10.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17年第十二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
告
(京建发〔2017〕451号)
根据《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2017年第十二批申请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的李建龙等1247名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
李建龙等205名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刘振江等与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振江等与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许可【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5【案件字号】(2020)京02行终46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轶松徐宁励小康【审理法官】孙轶松徐宁励小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振江;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当事人】刘振江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当事人-个人】刘振江【当事人-公司】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马丽芬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毕文芳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丽芬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毕文芳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丽芬毕文芳【代理律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刘振江【被告】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院观点】依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并参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房山住建委作为房山区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对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延期的法定职责。
【权责关键词】行政许可合法第三人本证质证合法性证据不足改判发回重审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依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并参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房山住建委作为房山区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对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延期的法定职责。
本案中,新城置业公司在未改变拆迁范围、拆迁实施单位等房屋拆迁许可内容的情况下,于拆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房山住建委提出申请。
房山住建委经审核,在房屋拆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了准予延续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建发[2010]237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建发[2010]237号](https://img.taocdn.com/s3/m/d7370556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ad.png)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建发〔2010〕237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开发区国土房管局:现将我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规定,2008年4月1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2008年4月11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和《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具体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9〕255号)中第一条所列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以上市出售,产权人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二、《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第3.1.3.9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产权人可以补交土地收益后改为商品房的规定,只适用于《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2008年4月1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
即2008年4月1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产权人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
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11.11
•【字号】京建法[2013]18号
•【施行日期】2013.1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通知
(京建法〔2013〕18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我委对2012年12月31日前由我委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我委共清理655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决定保留580件,决定废止75件,具体文件名称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11日附件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人员编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机关行政编制15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处级领导职数24正(含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28副。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 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机构
01 主要职责
03 内设机构 05 所获荣誉
目录
02 领导分工 04 人员编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住 房保障办公室(简称市住房保障办)牌子。
住房城乡建设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 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 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古都风 貌保护和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的 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 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领导分工
领导分工如下图: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 政务信息公开、对外宣传联络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2.28•【字号】京建发[2011]88号•【施行日期】2011.02.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京建发〔2011〕88号)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有效地组织并指导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新时期我委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兴业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按照利于统筹规划、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的原则,经委2011年第四次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同时原则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议事规则。
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机构设置如下:组长:隋振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常务副组长:朱和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冯可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宋海立(中共北京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组组长)成员:人事处、综合处、法制处、监察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施工安全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科技与村镇建设处、物业管理处、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房屋市场管理处、征收拆迁管理处、住房保障办公室、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工程造价管理处、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等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注册中心,注册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议事规则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全面实施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业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工作,确保“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200-5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42.9%。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3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21 日 生成
2/17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修缮工程 其他专业技术 服务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4 个、3 个、2 个。其中节能环保工程施工 专业施 工 修缮工程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1580.44 万元、880.44 万元、515.00 万元。 近 1 年(2022-03~2023-02):
平均节支率
5.1%
同比增长:292.3%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21 日 生成
1/17
近 3 年(2020-03~2023-02):
员会本级[其他沙发类]
家具有限公司
0.3
2023-02-03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0)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21 日 生成
5/1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结果的通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建发[2016]23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6.20【实施日期】2016.06.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结果的通报(京建发〔2016〕236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丰富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本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面向全市一线安全监管人员,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经过预赛选拔,全市建设系统共有235名选手参加了6月15日的决赛。
决赛中,他们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用优异的成绩展现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人员的风采。
为鼓励在此次技能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积极参与和获得优异成绩的参赛人员和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表扬。
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市区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个人奖(具体成绩见附件1)一等奖:杨丰艳、沈同二等奖:薄然、孙萌、唐四海三等奖:田树平、朝泽东、梁义龙、洪少炜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个人奖(具体成绩见附件2)一等奖:吴广勇、柴龙二等奖:吕昊、王强、周建民三等奖:宋贺臣、侯宇、苗智勇、高长山三、市区安全监督机构集体奖(具体成绩见附件3)一等奖: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等奖: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三等奖:密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四、企业集体奖(具体成绩见附件4)一等奖: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等奖: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三等奖: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顺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大兴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石景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怀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密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住总集团、城乡集团、市政集团、中铁建设集团、中铁建工集团、中建一局集团、中建二局集团、中建三局集团等单位领导重视,积极参与,精心筹备,特别是顺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初赛,并组织四家区属企业参加决赛,在此提出表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年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信访工作要点
2010年,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化两区”建设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全面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紧密联系我委的工作实际,整合各科室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在拆迁、物业、房屋交易、住房保障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影响“三化两区”建设的主要矛盾及突出问题。
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好机制、好做法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
实现杜绝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的发生,确保稳定大局的工作目标。
全力做好信访初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完善体制机制,转变工作作风。
切实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实现“三化两区”建设目标,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抓源头防范,实现增量减少的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强化重大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全力推进重大决策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落实,坚持“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
将其作为推进重大项目和决策的前置必经程序,细化评估范围,落实评估主体和责任,优化评估流程。
把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纳入考评体系,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对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不进行风险评
估,或在信访风险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有关人员,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从严处理,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抓排查化解,实现存量减少的目标
继续做好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工作。
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则》的落实工作,把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到总体工作安排中去,坚持月查、季查、重点敏感时期天天查,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依法办理、掌握政策,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实行初信初访首问、首办、首接责任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三零”目标。
三、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
继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良好开展。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预约制度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
强化信访督察督办机制,健全完善通报、建议、督察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
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继续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建立信访信息排查报送制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不断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委今年全年的信访工作。
四、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全面客观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握好信访工作今后的发展方向,把信访工作的着力点
向前推移,变上访为下访。
进一步完善信访问题的预测、预警和报告机制,落实信访问题《处置预案》,有效掌控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提供有利条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建设,提高效率
加强信访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网上办公系统,通过从网上接受、办理和答复,使得信访案件在及时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快速圆满解决。
以“平安奥运”,“平安国庆”所建立的机制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2010年信访集中时期的工作预案,将历年来好的做法、好的维稳工作经验转变为今后工作的长效机制,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大的工作力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建设“三化两区”新房山和我委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