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刑法
刑法 第九章 共同犯罪2

刑法主讲老师:陈永生二、不构成共犯的几种情形:(一)过失不构成共犯,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例外: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二)过限行为不是共犯。
即计划之外的行为,由行为人自担责任。
比较复杂的有两种情况:1.转化型抢劫罪,个别犯罪人实施暴力是否及于其他人?一般只是实施暴力者转化,其他人不定抢劫罪。
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二/60)A.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答案】ABC2.在伤害过程中杀人。
(三)事先没有通谋,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不成立共犯。
常见的事后帮助行为:(1)窝藏、包庇罪;(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洗钱罪;(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5)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6)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二/10)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
2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
2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答案】B(2010/二/6)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错误)(2010/二/6)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
甲、乙成立共同犯罪(错误,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四)间接实行犯不构成共犯。
间接实行犯又称间接正犯,是指利用别人作为犯罪工具实施犯罪的人。
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情形:1.利用无责任能力的人(精神病人)实施犯罪。
2.利用他人不知情的或过失行为实施犯罪。
刑法分论【第八章、第九章】

主管,是指具有调拨、转移有领取、支出等经 办公共财物流转事务的权限;
管理,是指具有监守或保管公共 财物的职权
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 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 有的行为。概括起来侵吞的方法主要有 三种: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 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 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二 是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 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三是将追缴 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 据为私有。
1)所得财物数额与社会危害的关系 2)所得财物数额与取得方式的关系
3)所得财物数额与用途的关系 4)所得财物数额与一贯表现
(2)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时,还要 注意罪犯的认罪及悔罪表现 1)认罪与悔罪的关系 2)真悔罪与假悔罪的关系
(3)要慎重考察“不致再危害社会”, 不能只看特殊预防而忽视一般预防
(4)对罪犯适用缓刑时,在判决前, 法院还应当征求相关组织的意见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 额处罚。】
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 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 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 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职务犯罪主体 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
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 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 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 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
演示文稿刑法总则第九章

所谓意志要素:是指行为人在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危害结 果认识的基础上所采取的态度。
行为人意志态度
罪过的意志要素
行为人意志努力
第十页,共59页。
意志态度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或者后果所采取的 希望、放任或者否定的心理。
第二十一页,共59页。
1、确定故意犯罪: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事实和 后果有明确预见,并希望结果的发生。
2、不确定故意犯罪:对构成犯罪的事实没有具 体确定的认识。即在实施犯罪行为或某种非犯罪行 为时,不具有侵害特定客体或希望犯罪行为发生的 心理态度。一般分为以下三种:
1)概括故意,从以下三个意义上理解: (1)作为不确定故意的一种。如对象的不确定。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 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 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刑法典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的“明知”、“预见”
指的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希望”、
首先,人的行为不仅受到法律的约束,还受到一 般道德规范的约束,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都是一般 道德规范所不允许的行为。违反这种道德难则的行 为是有危害性的.行为人当然应当了解。如果行为 人实施了这样的行为,表明其对正常社会关系的反 抗态度。
第十五页,共59页。
其次.行为人明确知道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哪个具 体条文,这是不现实的,一方面,人们难以做到,另 一方面会放纵罪犯, (二)犯罪故意的意志要素
其二,行为标准说,认为罪过是 犯罪主体对他所实施危害社会行为
第九章 刑法

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第二,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第三,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我国刑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则: 1、从宽原则 2、不适用死刑原则
注意事项
年龄的认定 行为时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
第一,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年满16周岁、精 神和心理功能正常、智力与认识发展正常 的人; 第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不满14周岁或 因精神病而不具备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 的人; 第三,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14——16周岁, 犯八种罪的才负刑事责任,其他不负:故 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罪;
1、概念: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 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 系。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三、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的行为和由这种行 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 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危害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危害行为:
犯罪主观方面之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 意而没有预见; 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 够避免。 3、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某医院产科护士甲值夜班,一新生儿啼哭 不止。为止住其哭闹,甲将仰卧的婴儿翻 转成俯卧。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这 婴儿已经死亡。甲对该婴儿的死亡有何主 观罪过? 警察甲与乙开玩笑,随手拿起执勤用的手 枪瞄准乙戏称:我一枪打死你,不料枪中 有子弹,乙被当场打死。 甲带领导小孩乙到公园玩儿,甲想吓唬乙 一下,提应他的双脚将其悬于一座桥的栏 杆外,乙边喊“饶命”边挣扎,甲手一滑 乙掉入河中,甲急忙去救,乙已溺水身亡。
民用航空法 第九章 航空刑法

二、附加刑 危害航空安全犯罪的附加刑: • 剥夺政治权利 • 没收财产 • 驱逐出境 • 罚金。
第四节 危害航空安全的具体犯罪
一、劫持民用航空器罪 • 劫持民用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
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二、机上暴力罪 • 机上暴力罪,是指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
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第九章 航空刑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危害航空安全的犯罪 第三节 危害航空安全的刑罚 第四节 危害航空安全的具体犯罪
第一节 概述
一、航空刑法定义 • 航空刑法,是指关于危害航空安全犯罪、刑事责
任和刑罚规范的总合。
二、航空刑法适用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发生的危害航空安全的
犯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刑法。构成国际 犯罪的危害航空安全罪,按国际公约或者条约的 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刑法。
三、重大飞行责任事故罪 • 重大飞行责任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
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 严重后果的行为。
四、破坏航空设备设施罪 • 破坏航空设备设施罪,是指以爆炸、决水、
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航设施和设 备,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
五、破坏航空器罪
• 破坏航空器罪,是指以爆炸、决水、放火、 盗窃使用中航空器上的零部件或者以其他 危险方法破坏航空器,危害航空安全的行 为。
第二节 危害航空安全的犯罪
一、危害航空安全犯罪的定义 • 危害航空安全的犯罪,是指违反我国航空
刑法规定的、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航空安全 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二、危害航空安全犯罪的法律特征
• 行为的刑事违法性 • 行为的应受惩罚性 • 行为的严重危害性
第三节 危害航空安全犯罪的刑罚
第九章 正当行为

第九章正当行为第一节概述一、正当行为的概念:正当行为是指客观上造成一定损害结果,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1.形式上具备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2.实质上不符合该种犯罪的构成特征,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二、正当行为的种类: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履行职务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
4.正当业务行为:包括医疗行为、竞技行为(拳击、摔跤、武术……)业务——指行为人持续经营的决定其社会地位的事务。
5.自救行为:指行为人在其权利遭到侵害而无法得到司法机关及时救济的情况下,以自力加以保全或恢复原状的行为。
6.于权利人自愿的损害,包括权利人明确承诺的损害,推定权利人承诺的损害以及权利人的自损行为。
推定:主人不在,室内起火,为救火而破门入室。
三、意义:1.有利于更清楚地认识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从而更好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有利于鼓舞和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地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有利于保障公民充分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第二节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法律规定的意义:(一)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二)正当防卫的性质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2.它是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正当行为。
虽然由于这种行为给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这种行为本身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
在刑法理论上,正当防卫被认为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三)法律规定正当防卫的意义:1.鼓励和支持每个公民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能见义勇为,勇敢地同犯罪作斗争,以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论语》里,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
”意思是说,看到合乎正义的事情却不做,那就是没有勇气。
刑法练习题

刑法练习题刑法练习题-第九章刑法概述一、填空1.刑罚的法律特征表现为和两个方面。
答案:刑罚的法定性、依法适用和执行2.在中国,刑罚的适用和执行不仅起着惩罚犯罪的作用,而且还起着罪犯的作用。
答:教育转型3.我国刑罚的目的是,它包括和两个方面。
答案:预防犯罪、一般预防、特殊预防二、名词解释1、刑罚? 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人实施的强制性制裁方法,其内容是限制或剥夺一定权益的痛苦。
2.一般预防?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制定和对犯罪人适用刑罚,威慑、儆戒其他人,预防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3、特殊预防?? 特别预防是指通过实施刑罚来惩罚和改造罪犯,防止他们再次犯罪。
4.惩罚的目的刑罚目的是指国家制定、适用、执行刑罚的目的,即国家的刑事立法采用刑罚作为对付犯罪现象的强制措施及其具体适用和执行预期实现的效果。
三、单选题1.中国刑罚中预防犯罪的特殊对象是()。
a、罪犯b.被适用和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c.有犯罪倾向的人d.普通人b2.在中国,有权对罪犯进行处罚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监狱3.我国刑罚的适用对象是()。
a.犯罪的人或者单位b.违法犯罪分子c.严重违反党纪的人d、严重违反行政法规a4.中国刑罚与剥削阶级刑罚的根本区别是()。
a、不同的机构适用不同的对象适用不同的严重性d.社会政治内容不同d5.一般预防的对象主要是()。
a、罪犯b.有可能实施犯罪行为的人c.受刑人之外的社会成员d.违法分子c四、选择题1.刑罚与其他制裁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
a.适用的根据不同b、不同的物体和器官适用C.不同的严重程度D.不同的法律后果2.犯罪与刑罚的统一表现在()。
a.起源相同b.命运相同c.相互依存d、论阻力与安全壳ABC的关系五、判断题1.惩罚是最严厉的强制手段之一,可以剥夺被判刑人的任何权利。
()×2.所谓刑罚,是统治阶级用以惩罚违法犯罪的强制方法。
()×3.作为法律制裁体系中的一种制裁措施,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的区别在于适用对象、适用程度、适用机关和部门、适用依据和程序、设立机关。
刑法第九章正当行为练习

刑法第九章正当行为练习1.下列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的有(ABCD)A.执行命令行为B.受害人承诺的行为C.正当业务行为D.自救行为2.以下属于法定的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有(AB)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执行命令行为D.自救行为3.甲持刀追杀乙,乙的朋友丙路过,用气枪打伤了甲。
乙的行为性质是(A)A.正当防卫B.偶然防卫C.紧急避险D.相互斗殴4.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对方的行为是(A)A.防卫挑拨B.假想防卫C.事先防卫D.正当防卫5.下列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ABCD)A.防卫过当B.假想防卫C.挑拨防卫D. 事后防卫6.某地常发生抢劫案件,便衣警察蹲守。
某日晚,王某得知母得急病,要回家路过此地,同事说该路段常有抢劫,劝其带把刀防身,王某便携尖刀前往。
至该路段时,因夜深天黑,心中恐惧不时四处张望。
蹲守的便衣警察李某见其可疑,大喊站住。
王某误以为遇上歹徒,拔腿就跑,更引起李某的怀疑,遂紧追不舍。
王某见距离越来越近,担心被“歹徒”抓住后果严重,遂拔刀向对方刺去,刺中心脏,该干警当场死亡。
王某的行为属于(A)A.假想防卫B.偶然防卫C.防卫挑拨D.相互斗殴7.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甲扬言要把乙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
乙怕甲杀死自己,就在甲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将甲打死。
甲的行为属于 (C)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事前防卫D.假想防卫8.甲发现有人盗窃后逃跑,便手持转头追赶,并用砖头投掷该窃贼。
结果砸到了旁边的群众,致人重伤。
甲的行为是(C)A.正当防卫B.故意犯罪C.过失犯罪D.意外事件9.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
某日晚,乙橇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
甲的行为性质是(B)A.民事侵权行为B.正当防卫C.故意伤害罪D.防卫不适时10.黄某偶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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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刑法
1、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 犯罪客体:
社会关系。 义 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要件: 犯罪客观要件: a.危害行为:作为 a.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 不作为 b.危害结果 b.危害结果 c.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不是一切犯罪的必备要 c.犯罪的时间 地点和方法: 犯罪的时间、 件,而是选择要件。 而是选择要件。
第九章 刑法
6、对下列犯罪采取防卫措施,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 对下列犯罪采取防卫措施,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 A、故意杀人罪 B、入室盗窃罪 C、绑架人质罪 D、强奸罪
)
第九章 刑法
7、钱某怀揣匕首,欲杀吴某,但在去往吴家途中,肚子突 钱某怀揣匕首,欲杀吴某,但在去往吴家途中, 然疼痛不已,只得回家,钱某的行为属于( 然疼痛不已,只得回家,钱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
(一)概念:
造成必要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合法利益,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合法利益,用给不法侵害人
损害的方法,制止其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损害的方法,制止其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二)条件:
1.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 1.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 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
2.要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发生; 2.要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发生 要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发生;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人本人实施;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人本人实施 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人本人实施;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第九章 刑法
(三)无限防卫权: 无限防卫权: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的及其他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采取防卫行为,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 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四、犯罪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犯罪形态: (一)犯罪预备:(207页) 犯罪预备:(207页 是指为了顺利实行并完成犯罪而准备犯罪工具或者 创造其他便利条件,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创造其他便利条件, 着手实施的行为。 着手实施的行为。
第九章 刑法
8、适用假释必备条件是( 适用假释必备条件是(
)
A、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B、服刑达到一定期限 C、犯罪分子患有严重疾病 D、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 9、犯罪行为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种基本形式( 犯罪行为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种基本形式( A、故意行为和过失行为 B、作为和不作为 C、既遂和未遂 )
第九章 刑法
4、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
故意:a.直接故意 故意: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过失:a.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a.疏忽大意的过失
b.过于自信的过失 b.过于自信的过失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犯罪目的:是选择要件直接 犯罪目的:
第九章 刑法
三、正当防卫:(208页) 正当防卫:(208页
12、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罪犯,在定刑时的正确做法是 12、对已满14周岁未满 周岁的罪犯 周岁未满18周岁的罪犯, ( ) A、不可减轻处罚 B、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应当免除处罚 D、不可免除处罚 13、下列行为是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13、下列行为是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A、某人为盗窃财物进行实地考察 B、某人为杀害仇人而磨制匕首 C、某人正欲举枪射杀仇人,被人发现逃走 某人正欲举枪射杀仇人, D、某人携刀出门欲杀外地一仇人 )
第九章 刑法
(二)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 是指自己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是指自己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 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行为。 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行为。 (三)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 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 是指在犯罪过程中, 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第九章 刑法
15、被告人李某,男,25岁,某单位汽车司机。2001年10月27日上 15、被告人李某, 25岁 某单位汽车司机。2001年10月27日上 午10时,同装卸工刘某,王某等工人,驾驶东风大卡车由某乡向市里 10时 同装卸工刘某,王某等工人, 送大白菜。车高速行驶,当开到某乡政府的十字路口时, 送大白菜。车高速行驶,当开到某乡政府的十字路口时,由于李某正 在开小差,将前方同方向骑车的徐某,韩某连人带车撞出20余米,并 余米, 在开小差,将前方同方向骑车的徐某,韩某连人带车撞出20余米 接着从两被害人前胸轧过去造成两人当即死亡。被告人李某见轧死人 接着从两被害人前胸轧过去造成两人当即死亡。 后,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现场,反而继续加 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现场, 速行驶。同车刘某叫:“快停车,不能跑!”李某回答说:“跑!不 速行驶。同车刘某叫: 快停车,不能跑! 李某回答说: 跑怎么办?反正都完蛋了。”刚跑出大约5公里快到市政农贸市场时, 跑怎么办?反正都完蛋了。 刚跑出大约5公里快到市政农贸市场时, 正遇路边有一妇女骑车带着小孩, 正遇路边有一妇女骑车带着小孩,刘,王发现即将撞人,又在叫: 王发现即将撞人,又在叫: “快停车!有人。”被告人没有采取减速等措施,又把这母女俩撞出 快停车!有人。 被告人没有采取减速等措施, 12米,小孩当即死亡,妇女撞成重伤。同时还撞伤路边站着的一个老 12米 小孩当即死亡,妇女撞成重伤。 头。此时,被告人仍未停车,继续猛开。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 此时,被告人仍未停车,继续猛开。请根据上述案例, 问题: 问题:
第九章 刑法
14、下列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14、下列行为长鸣空手而逃 某人入屋行窃, B、某甲欲杀死乙,行刺时顿生悔悟,弃刀而走 某甲欲杀死乙,行刺时顿生悔悟, C、某厂生产少量劣药,被工商查获,该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某厂生产少量劣药,被工商查获, D、某销售商明知其销售的食品中掺有有害物质,幸被及时制 某销售商明知其销售的食品中掺有有害物质, 止,未造成任何后果
第九章 刑法
10、刑罚适用的机关是( 10、刑罚适用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 B、检查机关 C、人民法院
)
11、对于被判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1、对于被判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A、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B、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C、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0年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0年
)
第九章 刑法
第九章 刑法
五、共同犯罪 (208) 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 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六、刑 罚(209-216页) (209-216页 (一)主刑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 5、死刑: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 死刑: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 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九章 刑法
4、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主要体现在(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主要体现在( A、限制使用类推 B、采取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C、规定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D、明文规定罪行法定原则
)
第九章 刑法
5、我国刑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有( ) 我国刑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有( A、醉酒的人 B、盲人 C、又聋又哑的人 D、发病的间歇精神病人
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第九章 刑法
二、犯罪与犯罪构成:(204页) 犯罪与犯罪构成:(204页 (一)犯罪的概念: 犯罪的概念: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 1、社会危害性; 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 刑事违法性; 3、应受刑罚惩罚性。 应受刑罚惩罚性。 (三)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 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和客观要件的有机整 体。
实 用 法 律 基 础
主讲老师:罗豪英 主讲老师:
第九章 刑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特征,犯罪的构 重点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特征, 成,正当防卫,犯罪形态,共同犯罪,刑罚的体系等, 正当防卫,犯罪形态,共同犯罪,刑罚的体系等, 从而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树立并提高 从而正确区分罪与非罪, 法律意识,理论联系实际, 法律意识,理论联系实际,能够运用刑法理论的基本原 则分析实际案例。 则分析实际案例。
第九章 刑法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
A.自然人 年龄规定: 年龄规定: a.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未满14周岁的 a.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未满14周岁的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人 b.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 已满14周岁 b.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4周岁 不满16周岁的人 只对故意杀人, 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致人重伤或死亡, 周岁的人, 致人重伤或死亡, 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 罪负刑事责任。 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 罪负刑事责任。
第九章 刑法
2、某甲因扒窃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年仅15周岁,但经调查在此之前两年 某甲因扒窃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年仅15周岁 周岁, 中连续盗窃数十次,所获赃物全部挥霍,应如何处理( 中连续盗窃数十次,所获赃物全部挥霍,应如何处理( A、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B、不必追究刑事责任 C、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3、甲、乙、丙三人预谋杀害共同仇人丁。甲提供匕首一把、猎枪一支, 丙三人预谋杀害共同仇人丁。甲提供匕首一把、猎枪一支, 届时甲因腹痛未去,由乙丙利用甲提供的凶器将丁杀死。 届时甲因腹痛未去,由乙丙利用甲提供的凶器将丁杀死。甲的行为定 为( ) A、杀人预备 B、杀人未遂 C、杀人既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