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基本标准
东莞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基本标准

东莞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基本标准一、社区组织健全(一)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群众团体和社区中介组织等基层组织健全,运作规范。
(二)在社区建立由街道、驻社区单位主要领导、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和建立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居委会充分发挥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建立由社区党(总)支部牵头,社区内各类基层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或协调会,社区内的政治资源得到整合,社区内整体上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得到较好的发挥;社区内各单位、团体、部队都能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尽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工作关系融洽。
(三)在现有社区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按本社区常住人员的一定比例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新配备的社区工作者应实行公开招考具备大专以上的文化水平,综合素质较好;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工作者补贴有保障;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按在编工作人员,每人不少于10平方米,办公设备齐全。
二、社区服务到位(一)社区服务网络健全,服务网点布局合理,便民利民设施不断完善。
1.各街道办事处(镇)在现有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上,要建有一所按本辖区常住人口计算建筑面积不少于每千人1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或具有养老、助残、康复医疗、青少年活动和托幼等5个单项的服务设施,每个服务项目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养老服务设施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张以上;助残服务设施容纳20个名额以上;青少年活动站容纳30个名额以上;托幼园所容纳50个名额以上;2.每个社区居委会有一个场所固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站,有一个具有社区特色、能代表当地服务水平的服务项目;有一批小型分散、方便实用的便民利民服务网点;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参与率达到10%以上,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达到60%以上。
社区服务的使用率达到95%以上,设施的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五星级社区创建标准

五星级社区创建标准一、社区环境规划。
一个五星级社区首先需要有良好的环境规划。
这包括绿化率、建筑风格、交通便利等方面。
社区内应有丰富的绿化植被,如树木、花草等,以及景观设计,使居民在社区内就能感受到自然的美好。
建筑风格也应当统一,符合当地的文化特色,同时要有一定的现代感。
交通便利是指社区内的交通设施完善,包括道路畅通、停车位充足等,方便居民出行。
二、基础设施建设。
五星级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完备。
这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等基本设施,以及通讯网络、照明、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
居民在社区内的生活必须便利,基础设施的完备是保障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三、社区公共服务。
五星级社区应该提供丰富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等。
居民在社区内就能享受到高品质的教育、医疗、购物和娱乐服务,不需要到外地去满足生活需求。
四、安全保障。
社区的安全是居民生活的重要保障。
五星级社区需要有完善的安防设施,如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以及专业的保安队伍,确保社区内的居民和财产安全。
同时,社区内也要有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五、社区管理和服务。
五星级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也是至关重要的。
社区管理应该规范高效,有专业的物业公司或者管理团队负责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卫生保洁、维修维护、安全巡逻等。
同时,社区也应该提供贴心的服务,如社区活动组织、居民服务中心等,让居民在社区内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六、环保和节能。
五星级社区需要注重环保和节能。
在建设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选择绿色建材,推广节能设备。
同时,社区内也应该有垃圾分类、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让居民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七、社区文化建设。
五星级社区也需要有丰富的文化建设。
这包括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以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书画展、音乐会、戏剧表演等,让居民在社区内就能感受到文化的魅力。
八、社区居民参与。
最后,五星级社区的建设需要居民的参与和支持。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指导标准(精)

队伍
4.社区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强、政治觉悟高,团队协作精神明显,无违法乱纪现象,注重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居民民主评议;
5.积极探索开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社区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志愿者
队伍
6.引导好、保护好由党员积极分子、居民小组长、楼道长组成的社区骨干队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群众威望高、热心公益事业的优势,成为社区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队
伍
作
用
明
显
党员干部队伍
1.社区党组织书记模范带头作用强、综合素质高,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民主推荐、依法选举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2.发挥社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动员的管理与服务,创新社区党员、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的措施和载体,并取得显著成效;
3.对社区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社区党员干部每年进行1次以上居民民主评议,居民满意率不低于80%;
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针对社区常住人口的社区预防保健主要指标处于良好水平;
文明祥和
7.居民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向上,社区内家庭和睦,邻里关系融洽,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开展,居民参与率较高,并有活动记录;文明社区、学习型社区、和谐楼院、五好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突出;
6.有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涉及成员利益的事项及时召开民情恳谈会、矛盾协调会、事务听证会、成效评议会等,解决社区热点、难点问题成效明显,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7.社区实行政务、事务、财务、服务“四公开”制度,确保居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阵
地
文明社区创建标准

文明社区创建标准1、小区内道路平整,路面硬化,街容街貌整洁、美观。
2、小区内无烟尘、废水、噪音等。
3、小区内路灯、公厕、垃圾箱等公共设施齐备,无卫生死角。
4、小区内垃圾箱平均每栋楼设有1个,垃圾清运及时,无乱丢、乱放现象。
5、小区路灯无损坏,照明正常。
6、小区绿化布局合理,绿化面积达到要求,有专人负责养护,绿地内无垃圾、杂物。
7、小区内路牌、楼号、户牌等标识清楚。
8、小区内河道等水域无倾倒垃圾现象,水面无浮物、无恶臭。
9、小区内无乱停放、乱摆卖、乱搭建、乱堆挖、乱吐乱丢、乱拉挂、乱张贴等“七乱”现象。
10、小区内有小广场、小公园,并有专职的卫生队伍。
11、小区内楼道整洁,亮灯率达90%。
12、小区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家犬现象。
13、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管理规范、收费合理,为居民提供环境、卫生、水电、维修等服务及时。
14、小区内卫生、保安等社区服务体系健全。
15、小区内有固定的文明创建宣传栏,宣传栏不少于4个,并经常更新宣传内容。
16、小区内防火、防水、防盗等防范措施、设施方案齐全,责任落实到位。
17、小区内无积水,排水设施运转良好。
18、小区内有健身娱乐场所,健身器材不少于5套且使用正常。
19、小区居民尊老爱幼、互帮互助、文明礼貌、邻里和睦、遵纪守法的文明氛围浓厚。
20、小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创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21、小区居民生活方式健康,婚丧喜庆事宜节俭文明。
22、小区内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23、小区设有社区治安警务室,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完整社区建设标准

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社区建设标准是社区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这些标准提供了一个全面的社区改善和治理视角,是社区建设的基础。
社区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社区安全安全应是社区建设的第一要务,需要深入分析社区的安全问题,营造一个安全的社区环境。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活动,研究解决社区安全隐患,建立社区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巡查,限制、禁止一切违法行为,提高社区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社区公共安全防护措施,促进社区安全协调能力。
二、社区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是社区综合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为社区民众提供高质量、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并且要求建设的社区基础设施要符合当地的建设法规和节能标准。
社区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通讯、停车设施等,保证其可持续运行,同时要注重生活垃圾处理、公共卫生、噪声污染治理、自然环境规划等社会管理等。
三、社区生态建设生态环境是人们居住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社区建设中,应提倡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改善生态环境,通过植物修剪等适当的技术措施,营造一个清洁、安静、和谐的社区环境。
四、社区经济发展要建设社区,首先要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利用公共资源,拓宽经济收入来源,发展多元业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促进社区长远可持续发展。
同时,为了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要利用政府支持政策,构建一个支持创新和发展的社区生态系统,建设可持续的经济社区。
文化是社区融入城市发展的重要元素,是社区走出一条独特发展道路的重要基础。
应从根源上抓理论文化、精神文化、艺术文化、乡土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培养社区文化的创新精神,通过支持公共文化投资,积极发展社区文化设施,引进新颖的文化节目,提高社区文化水平。
总结而言,社区建设标准着重提高社区的整体安全水平,综合发展社区完善的基础设施,营造一个清洁、安静、和谐的生态环境,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培养社区文化,提升社区素质。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2•【字号】东府办[2007]106号•【施行日期】2007.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7〕10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东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部署,优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东府〔2007〕96号),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领导机构成立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吴道闻(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朱益民(市政府副秘书长)管敏政(市卫生局局长)詹文光(市财政局局长)梁冰(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成员:金行中(市卫生局)王钊鸿(市发展和改革局)黄容开(市民政局)陈锐康(市财政局)莫达兴(市人事局)张亚林(市社会保障局)曾瑞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邓卫洪(市物价局)方德佳(市城建规划局)李照光(市机编办)张建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祁志强(市建设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社卫办),设在市卫生局,由金行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要选派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联络员。
各镇街要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宣传科教办、社会事务办、城建办、计生办、财政分局、社保分局、医院等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
社区建设标准

社区建设标准
社区建设标准可以根据国家、地区和实际情况的不同会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以下是社区建设的一些常见标准:
1. 物质基础设施:社区应该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排水、电力、照明、通信等设施,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2. 公共设施:社区应该配备公共设施,如学校、医疗机构、图书馆、公园、体育场馆等,以提供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
3. 社区安全:社区应该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包括警察、消防、应急救援等机构或设施,以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环境保护:社区应该倡导环境保护,包括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绿化美化、节能减排等措施,以创造一个洁净、宜居的环境。
5. 社区管理与治理:社区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与治理机制,包括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自治组织等,以提高社区管理效率和居民参与度。
6. 社区文化建设:社区应该注重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培养居民的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促进社区文明进步。
7. 社区服务与福利:社区应该提供丰富多样的社区服务和福利,包括儿童托管、老年照护、社会救助、就业培训等,以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以上是一些较为常见的社区建设标准,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6.09•【字号】东府办〔2011〕72号•【施行日期】2011.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7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落实2011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和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东府〔2011〕16号)的要求,为抓好我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整体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健全服务队伍,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着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从社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服务需求出发,为居民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社区服务,将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成效的标准。
(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壮大社区服务队伍,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鼓励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注重共建共享,发挥各方优势。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基本标准一、社区组织健全(一)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群众团体和社区中介组织等基层组织健全,运作规范。
(二)在社区建立由街道、驻社区单位主要领导、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和建立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居委会充分发挥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建立由社区党(总)支部牵头,社区内各类基层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或协调会,社区内的政治资源得到整合,社区内整体上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得到较好的发挥;社区内各单位、团体、部队都能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尽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工作关系融洽。
(三)在现有社区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按本社区常住人员的一定比例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新配备的社区工作者应实行公开招考具备大专以上的文化水平,综合素质较好;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工作者补贴有保障;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按在编工作人员,每人不少于10平方米,办公设备齐全。
二、社区服务到位(一)社区服务网络健全,服务网点布局合理,便民利民设施不断完善。
1.各街道办事处(镇)在现有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上,要建有一所按本辖区常住人口计算建筑面积不少于每千人1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或具有养老、助残、康复医疗、青少年活动和托幼等5个单项的服务设施,每个服务项目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养老服务设施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张以上;助残服务设施容纳20个名额以上;青少年活动站容纳30个名额以上;托幼园所容纳50个名额以上;2.每个社区居委会有一个场所固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站,有一个具有社区特色、能代表当地服务水平的服务项目;有一批小型分散、方便实用的便民利民服务网点;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参与率达到10%以上,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达到60%以上。
社区服务的使用率达到95%以上,设施的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二)积极开展社区互助。
建立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的人数达到本社区居民的1%,80%以上的社区志愿者每月义务服务不少于2次。
对孤寡老人、优抚对象、残疾人员实行综合包户服务,为民排忧解难。
特殊困难对象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多渠道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居委会劳动服务站要开展辖区内居民就业服务,包括发布用工信息、推荐就业、协助组织就业培训和开发社区服务就业岗位等,引导和扶持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与社区群众生活相关的各种服务经济实体,再就业安置率达80%以上。
(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维护社区残疾人合法权益。
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坚持“城市残疾人工作社区化,社区残疾人工作社区化”;设立50平方米以上的医疗站,对本社区的残疾人开展有效的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服务率100%,精神病患者显好率达60%,社会参与率50%,肇事率为0.5%以下。
(五)积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社区服务组织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了解其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领取基本养老资格验证;协助或指导企业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医疗保险待遇、死亡退休人员家属办理申领死亡待遇和终止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手续;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等多种服务,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
三、社区计生和医疗卫生工作落实(一)建立以推行属地管理和服务为突破口,“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社区婚育观念新颖,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达标。
(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齐全。
建立以家庭为单位,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社区诊断;为65岁以上老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为60岁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三优先服务(优先就诊、优先出诊、优先建立家庭病床)、老年保健服务;社区健康教育经常化,每季度至少有一次采取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播放电视录像、免费听课、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落实。
四、治安秩序优良(一)健全社会治安网络,实行群防群治。
按照“一区一警”的模式设立社区警务室,设置固定的治安亭、报警点,有专线报警电话;专、兼职治安员落实,保证每天24小时值班、巡逻到位,有效遏制“双抢”、盗窃案件的发生;社区治安秩序良好,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和群体事件,居民有较高的安全感。
(二)“法律进社区”活动经常化。
社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和消防知识教育等活动,人人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效果好;对流动人口、出租屋、暂住证的管理制度健全,措施落实。
(三)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
安全小区覆盖率达100%,达标率90%。
五、环境整洁舒适(一)社区内烟尘、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治理达到国家标准。
居民住宅区无“七乱”(乱停乱放、乱摆乱卖、乱搭乱建、乱挖乱堆、乱丢乱吐、乱拉乱挂、乱张乱贴)现象,门前“三包”落实。
(二)制定《社区居民卫生公约》,开展创建卫生小区和居民住宅卫生达标活动,居民自觉参加公共卫生清扫活动。
沟渠通畅不积水,道路平整水泥化,无卫生死角;消灭“四害”达到国家标准;居民群众对社区卫生满意率达90%。
(三)公共场所整洁、美观。
区内道路畅通,路面平整,路面硬化率100%,主干道成为市容达标路;社区内路灯、公厕、垃圾收集转运等公共设施齐备、完好,垃圾收运及时,日产日清,公共厕所要有专人管理,并保持清洁卫生;户外广告及宣传品设施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并按期维修、更新。
(四)实现社区环境绿化、美化。
新建居民小区绿化、美化有规划、有投入,小区内有花坛、绿地,做到四季有花、四季常青,新建居民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的老居民小区绿地率不低于25%。
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少于20%;次干道不少于15%。
旧区改造和老居民小区要结合实际,见缝插绿,发展立体绿化、家庭绿化和庭院绿化。
社区内建设小广场或小公园,主要区域有雕塑或建筑小品,精心构筑街景文化,形成效果良好的景观。
社区内各类单位的绿化指标要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六、文体生活丰富多彩(一)社区内有文化、体育场所。
设有墙报、阅读栏、图书室、棋牌室、健身室等,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
墙报、阅读栏要及时更新,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水平。
(二)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
根据不同层次居民的需要,举办文艺演出、跳健身操、书画、摄影、戏剧和各类培训班等文艺活动,社区居民参与率达50%。
(三)体育进社区。
加强社区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街道办事处(镇)为指导,以社区各类体育组织为核心的体育组织网络。
完善社区体育场地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包括健身路径、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健身中心等形式多样、与社区环境和谐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为社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
加强社区体育指导员和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经常广泛地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丰富社区文化体育生活。
七、道德风尚良好(一)按程序制定《居民公约》。
促使居民共同遵守,自我约束。
(二)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居民”活动。
居民团结和睦、互帮互助、文明礼貌、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计划生育、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蔚然成风。
邻里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
八、社区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统一的社区基本信息数据库,提高社区基层办公的信息化和专业化的水平,形成规范的社区业务体系,实现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葫芦岛市连山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工作标准一、示范街道工作标准按照《辽宁省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葫芦岛市连山区示范街道工作标准如下:1、组织健全,指导有力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实行党委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社区的层层负责管理体制,制定本街道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提出指导意见;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解决实际问题;组织、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部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设立社区建设专项基金,保证每年用于社区建设投资不少于20万元,确保社区建设工作稳步发展。
2、确定社区职能。
(1)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凡社区内涉及居民群众的重大事项均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不干预社区内部事务,让社区有自主决定本社区事务的权力。
(2)严格执行《辽宁省社区建设暂行办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还给社区财务权。
把社区具有的办公用房,活动室及商业网点交给社区经营,对社区自有资金,经营收益,有偿服务收入,各级拨款,社会捐助用于社区建设的资金等全部交给社区管理使用。
把已经收上来的属于社区应有的资产归还给社区。
(3)对不属于社区职责范围的工作和摊派,社区组织有权拒绝,街道办事处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进行干预。
(4)组织社区协助政府各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即: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婚姻登记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城市建设和管理部门对社区内的建筑工地和违章建筑实行监督管理,对树木、绿地、道路实行监督、养护和管理;协助环保、房产部门对社区内的三产小门点“开窗”、“开门”的管理以及噪音、污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城管、环卫部门对社区内的环境卫生、建筑装修垃圾进行监督和管理;协助公安、司法、综合治理部门对社区内的治安、人口(包括流动人口)防范工作进行管理,做好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社区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劳动保障、社保部门做好社区内下岗职工登记和再就业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社区内的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兵源潜力调查工作及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协助房产部门做好社区内房屋出租、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服务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协助卫生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及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疫情处理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精神文明办做好社区内文明单位和文明市民的评选推荐工作;协助爱卫会做好卫生单位和卫生社区的建设工作;对“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