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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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YYT 0287-2017)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YYT 0287-2017)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产品生产过程及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保证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加工和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包装材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控制。

3.职责权限
3.1 质量部负责编制检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检验或验证。

3.2质量部对产品放行具有裁决权,能独立行使职能,对产品质量的相关事宜负有决策的权利。

3.3 质量检验员必须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授权上岗。

4. 工作程序
4.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4.1.1 原材料、包装材料的检验
4.1.1.1货物到达仓库现场时,仓库管理员应与实物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破损,将物料置于待检区待检,并做“待检”标识。

4.1.1.2 保管员填写《进货检验申请单》(附质量证明资料)交质量部进行检验。

4.1.1.3质量检验员持《进货检验申请单》到达待检区现场查验货物外观、标识和合格资质,适当时,应按照原材料检验规程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

4.1.1.4 所有项目检验结果出来后,质量检验员填写《原材料检验记录》并出具《原材料检验报告》,经复核后交质量部经理批准。

4.1.1.5检验结论分为“合格接收”、“让步接收”、“拒绝接收”三种。

4.1.2 过程产品的检验
4.1.2.1过程控制员按照生产部制定的生产计划制定过程检验计划,并进行相应的准备。

4.1.2.2 过程控制员按各产品的《过程产品检验规程》要求进行过程产品的抽检和首检。

4.1.2.3过程产品检验的结果应记录在《过程产品检验记录》中,并且对所有不。

产品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视,在施工过程的适当阶段对已形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应具备的特性进行测量,以验证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要求。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监视与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测量与自行检查评定。

3.职责3.1 公司质量科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监视和测量的管理;对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及公司创优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进行验收备案前的进行现场核查评定。

3.2 分公司质量科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的施工质量监视和测量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建设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报验前的自行检查评定。

(不含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及公司创优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3.3 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并实施检验和试验计划,对施工过程进行监视与控制,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报验前的自行检查评定。

3.4 公司、分公司质量科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检验计划进行审查。

公司、分公司技术科对试验计划进行审查,并对检测和试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4.1 过程表述4.2 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产品特性的监视和测量进行策划。

与监理单位就检验批划分、抽样方案、见证抽样、安全及功能检验达成共识。

编制项目检验和试验计划,并明确产品接收准则和所需的记录,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检验和试验计划经批准后,由项目工程师组织工长、抽样员、质量检查员、器材员进行交底。

按计划要求和工程每月生产计划各专业质量检查员制定月检验计划,抽样员制定月试验计划。

系统和设备的检测与调试由专业工长和质量检查员制定方案,经项目工程师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质量科、技术科分别负责对工程的检验和试验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4.3 工序检查4.3.1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4.3.2 项目经理部工长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进行控制和协调,以满足质量要求。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是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为保证本公司生产和质量控制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量值统一、准确可靠,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实行统一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质量控制过程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部门具体职责在工作程序中明确。

4.工作程序4.1概述凡在生产、质量控制过程中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精度应满足规定要求,并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量值能溯源到国家标准。

4.2监视和测量设备计划4.2.1使用部门根据集团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配备计划。

4.2.2设备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审查批准后,作为配备依据。

4.2.3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备总计划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直接批准,使用单位统筹、实施。

4.2.4各生产基地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照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要求自行计划、审批和实施。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4.3.1购置的原则(1)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属于经批准的配备计划范围。

(2)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有检定合格证。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生产厂符合《计量法》的相关规定。

4.3.2购置报告(1)一般质量控制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采购价格在5000元及以下)报告由使用部门申报,分管领导批准。

(2)重点质量控制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采购价格在5000元以上)报告由设备使用单位向集团总经理申报和批准。

(3)购置报告经规定程序审批后,由设备使用单位下达购置通知,通知应明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精度和数量,必要时可向采购主体单位建议其生产厂家。

4.3.3采购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主体单位依据购置通知和购置原则进行采购。

4.4验收4.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由申请部门、子公司负责,验收内容如下:(1)是否符合购置通知内容及购置原则要求。

(2)所购设备完好情况。

(3)设备的标志及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4.4.2验收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交申请单位负责处理。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施工过程及工程项目的监视和测量(本公司为检验和试验)。

1.职责3.1质安部是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工程部、项目经理部是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相关工作部门。

2.工作程序4.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要求4.1.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人员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方可独立上岗。

4.1.2产品监视和测量人员依据策划(即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排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监视和测量。

4.1.3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符合《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

4.1.4质量检验员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做好监测记录与检验报告的收集、整理。

4.2进货的监视和测量4.2.1库管人员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并认真准确填写有关记录。

对规定应进行复检的原材料由质安部质检员抽样送有资格的部门进行复验。

进货检验和试验按《检验和试验管理规定》进行并填写《进货验证记录表》。

复验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进行。

4.2.2本公司对采购产品,在特殊情况下经有资格的部门和有关授权人员批准签字后允许紧急放行,其余产品应记录、留样、标识并及时进行进库验证,再进货复验,一旦发现不合格,及时退货或更换。

4.2.3需委托检验的产品,送往具备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

检验完毕后索取其检验报告。

4.2.4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向供方反馈信息,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施工过程产品监视和测量4.3.1质安部负责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项目经理部配合执行;4.3.2工程施工过程由项目部质检员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实施,分为自检、交接检、专检、隐蔽工程检验。

4.3.2.1自检:施工结束后,由施工人员通知班组质检员按施工要求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不合格则由施工人员进行处理。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 目的对产品的特性进行测量和监视,以验证产品的要求得到满足。

2 范围适用于采购产品的进货检验、中间产品的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的出厂检验。

3 职责3.1 质检部负责编制各类检验规程等文件并组织实施各类检验和验证。

3.2 生产操作者负责对生产的产品质量特性进行自检。

3.3 质检部长审批“紧急放行”“例外放行”和“追溯”。

3.4 经营部负责对顾客方的追溯。

4 程序要求4.1 检验员必须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取得资格认可后,由公司授权上岗,并发给检验专用印章。

4.2 进货检验和验证。

4.2.1 进厂的重要零部件由专职检验人员和授权的其他人员,根据厂家的质量检验单及公司《原材料检验规程》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填写《采购物资验证记录》,经检验验证合格的物资由仓库保管员负责接收入库并明确标识。

4.2.2产品中使用的外协件,由专职检验人员按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或验证。

4.2.3 对购进的一般辅助材料,接收人员核对发货单,确认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无误后,经外观抽样检查合格后则填写《采购物资验证记录》以示验证合格。

4.2.4 对初次采购的样品,由专职检验人员会同技术人员共同检验,必要时总经理参加并提出相应意见。

4.2.5 对某些性能不能检验的产品,如塑料件的变形等,需通过安装使用进行验证。

4.2.6 对进厂的原辅材料,确认有明显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将该批原辅料放入不合格品区域内,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方协调处理或办理退货。

4.2.7 当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在可追溯的前提下,一般物资可申请“紧急放行”,质检部长在进货标识卡上加盖“紧急放行”印章,检验员在验证记录备注中作出相应记录后紧急放行,涉及重要安全要求的物资不允许紧急放行。

4.3 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4.3.1 检验员按照与受检产品质量有关的文件实施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应严格执行《工序检验规程》,同时做好各工序原始记录,对检验合格的工序在《随工单》上加盖检验员印章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

过程和产品监视测量程序文件

过程和产品监视测量程序文件

1 目的本程序的目的是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并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与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及分析。

3 职责品质部/安装、维保部负责对过程和产品的测量和监控。

4 工作程序4.1品质部/安装、维保部对过程的监视和测量4.1.1对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以及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的监视和测量,通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工作质量(工艺纪律)的检查活动来做出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4.1.2对产品实现过程的监视和测量a)对质量管理目标进行分解,得到产品实现各过程具体的质量目标,如品质部/安装、维保部的成品一次交验合格率、行政人事部培训计划完成率,资材部物资采购产品的合格率等。

b)对以上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监控,当监控结果接近或低于控制下限时,品质部/安装、维保部应及时发出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记录表,定出责任部门,对其从人员、设备、原材料、各类规程、生产环境及检验等方面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c)品质部指导市场部、行政人事部、资材部、安装、维保部、设计部使用统计技术、对质量形成的关键过程进行测量,对图形数据分布趋势分析,明确过程质量和过程实际能力之间的关系,以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时机。

4.2产品的测量和监控4.2.1设计部负责编制各类检测规程,明确检测点、检测频率、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定依据、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2进货验证4.2.2.1对资材部/安装、维保部购进物资,业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来料单位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指定区域,挂上“待检”标识,同时提交进公司材料和物资质量证明给品质部/安装、维保部检验员。

4.2.2.2品质部/安装、维保部检验员根据入厂验证标准,验收后标识其检验状态,并填写相应的质检报告;a)验证合格时,品质部/安装、维保部检验员提交检验报告单。

加盖合格印章并将“待检”标识换成“已检合格”标识。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确保产品和服务要求得到满足,应在产品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对产品的特性和服务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工程施工、验收和售后服务的日常监控和测量工作。

3.职责3.1项目部、子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3.2物业子公司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3.3品质部负责对各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3.4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工作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4.工作程序4.1工程施工的监控和测量。

4.1.1材料进货验证对进场的工程建设所需材料、设备、物资要进行检验、验证。

验证合格贴上合格标签,准于施工使用;验证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4.1.2阶段检查验收4.1.2.1各阶段的施工符合规定要求时,项目部、子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1.2.2验收内容a.基槽验收主要检查基槽土质情况;b.主体封顶验收主要对混凝土外观、各轴线间距、梁柱截面尺寸及质量记录资料等情况的检查;c.竣工验收是对单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和工程相关资料的全面检查。

4.1.2.3为不影响产品的交付使用时间,项目部、子公司可决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中间结构验收。

4.1.3验收评审进行现场实测检查后,验收小组召开评审会议,以会议记录的形式如实的记录验收情况。

验收合格的,准许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4.1.4日常检查为确保工程质量,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1.4.1检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及上次发现的问题的改进情况。

4.1.4.2检查时间项目总监按照检查规定的内容,每月对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对现场管理作综合考评。

4.1.4.3检查方法和要求a.在定期检查时,通过检查记录(包括监理单位与工程管理部门)、现场办公例会的会议纪要和工程现场加以确认,实事求是的予以评价,并作好检查记录。

b.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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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棉纺织企业有限公司文件名称:过程与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文件编号:MY2 —018版本号:A编制:审批:日期:20XX/7/1 日期:20XX/7/5修订记录1目的对产品实现的必须的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对产品特性进行测量和监控,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

2范围适用于对产品实现过程持续满足其预定目的的能力进行确认,对生产所用原材料、生产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测量和监控。

3职责3.1公司组织各部门对与质量有关的各过程应根据公司总目标进行分解,转化为本过程具体的质量目标,为保证质量目标的顺利完成,必须进行相应的测量和监控。

3.2生产部负责对需要进行测量和监控的实现过程进行控制,确保过程持续满足预定目标的能力。

3.3品管部负责对过程与产品测量和监控。

4工作内容4.1过程的测量和监控4.1.1品管部负责对质量形成的关键过程进行测量,进行分析,明确过程质量和过程实际能力之间的关系,以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时机;4.1.2当过程产品合格率接近或低于控制下限时,品管部应及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定出责任部门,相关责任部门应从人员、设备、原材料、各类规程、生产环境及检验等方面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品管部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4.1.3当需要采取改进措施时,按《改进控制程序》执行。

4.1.4巡回监控生产过程中,生产部和办公室质量监督人员应对操作者的自检和互检进行监督,认真检验操作着的作业方法、使用的设备、工装、辅具等是否正确;根据需要进行抽检,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操作者;发现不合格品应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抽检时以品管部的量值为标准。

4.2产品的测量和监控4.2.1品管部负责编制各类检验规程,明确检测点、检测频率、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别依据、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2原棉检验4.2.2.1原棉验证与报验:原棉进厂后,不需检验的原棉,仓库应对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标识、包装、外观、数量等进行验证,符合要求后,仓管员在进货单上签署确认,并办理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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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 目的
公司通过对整合管理体系过程特性、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使整
合管理体系的要求和产品的符合性得到满足。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整合管理体系过程和承建的所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3.1 测量: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
3.2 监视:监督、视察、检查、审核。
4 职责和权限
4.1 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订和归口管理,公司、分公司、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实施本程序。
4.2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对物资的监视和测量。公司、分公司物资设
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4.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质检员负责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
监视和测量;公司、分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
4.4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负责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监
视和测量的具体实施;公司、分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指导、监督、
检查。
4.5 当发生生产和服务分包/外委/联营/外包时,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也应按本程序的规定,要求这
些单位对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实施控制。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指导、
监督、检查。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5.1.1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的目的是:确认和保持整合管理体系中每一个过
程持续满足其预期目的的能力。
5.1.2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以过程监督检查、部门考核为主,具体按程序文
件、作业文件中规定的检查、考核要求进行。
5.1.3 项目部应针对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和测量分析改进的各
过程,通过建立目标、制定计划、编制工艺文件或专项方案或措施、进行
综合技术交底等活动,确定各过程预期的能力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
求。
5.1.4 过程的测量和监视,依据程序文件、作业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
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设计图纸、合同等,对各过程的实施活动和生产
服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检查、考核、确认、评审、验证,在可行
时进行测量。
5.1.5 项目部通过对过程的检查和评审,监视和测量各项目标与指标的完
成情况。公司、分公司、各职能部门通过对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对整合
管理体系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
5.1.6 对公司整合管理体系的监视和测量,采取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方
式进行。
5.1.7 对测量的结果使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评价每一个过程满足要求的能
力。
5.1.8 在实施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活动中,当未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在
适当的时候,由主管部门或责任部门采取适当的纠正或纠正措施,以确保
产品的符合性和过程的适宜性、有效性。
5.2 采购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5.2.1 采购产品的验证
a) 所有物资设备,在到达现场及入库前,项目部材料管理人员(必要
时,技术、试验、质检人员共同参与)对物资的数量、质量、放射性、有
害物质限量和质量证明文件、相关检测报告加以验证确认,确保物资与材
质证明相吻合。
b) 验证方法采取以下适宜的手段:
——观察采购产品的外观质量;
——检查采购产品标牌的和规格型号;
——计量或清点采购产品数量;
——测量采购产品尺寸;
——审核采购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关检测报告的符合性。
c) 货物的每次交接都要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5.2.2 必须经过复试、检验的物资设备在发放使用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
进行复验,未经复验的物资设备禁止投入使用。
5.2.3 对有规定要求送法定检测单位复验、试验的,由项目部试验室负责
填写试验委托单,连同试样送检测试验机构检验,并保存好记录。
5.2.4 根据物资检验和试验结果,发现物资不合格时,应按有关规范进行
加倍取样或全数取样,判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应按《不符合控制程
序》进行处置。
5.2.5 对顾客(业主)提供的物资也应按上述程序进行验证、检验和试验。
5.2.6 物资设备应按有关规定由项目部向顾客(业主)或监理单位报验,
并保持报验记录。
5.3 中间产品的测量和监视
5.3.1 总要求: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有关人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
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内容进行过程测量和监视。有特殊要求时,项目部
要规定测量和监控手段及必要的保证措施。
5.3.2 过程检验主要包括工序的自检、交接检、专检、分项工程(或单元
工程)质量验收等。
a) 每道工序在工长及现场技术人员的指导督促下进行自检、交接检,
报质检人员专检。
b) 质检人员依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专检,并作好评定记
录。
c)项目部技术、质量人员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地质共同参加分项
工程(或单元工程)的检验、隐蔽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记录,检查
各方需签字认可,并移交下道工序生产和服务。
d) 下道工序生产和服务时会掩盖本工序生产和服务的过程,需要进行
隐蔽检查。重点工序交接时,应作好中间交接记录。各工序检验合格后方
可进行下道工序。
5.3.3 过程产品试验
a) 由项目部试验室进行的,根据项目特点、合同规定、规范要求并提
交试验报告的试验。
b) 过程产品试验由项目部试验人员提出试验委托申请,交由有相应资
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试验结果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能表明过程产品质量
状况的报告。由项目部试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试验资料。
c) 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验,应进行对比见证试验,并完善相
应见证手续。
d) 由现场施工单位进行的试验,这部分试验由各项目部技术人员组织
实施,试验人员、质检员共同参加。必要时,请监理(业主)代表共同试
验,试验结果应有相应的质量记录。
5.3.4 分部工程的检验和试验
a)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全部施工完成,相应的检验和试验符合有关
验收规范、标准要求,方可进行检验。
b) 检验内容包括技术资料及工程实体质量。
c)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验收检查工作。项目部质量工作人员负责
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进行核定。
5.3.5 根据中间产品的测量和监视结果,发现中间产品不合格时,应按有
关规范进行加倍取样或全数取样、无损检测、功能性试验或测试,判定合
格后方能转序,否则,应按《不符合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5.4 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5.4.1 总要求:在生产和服务完毕及验收交付前必须进行最终产品的测
量、监控、检验和试验。前提条件:所有的进货检验、试验,中间检验和
试验均已完成,且满足规定要求。
5.4.2 最终产品质量评定依据有关合同约定、有关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
行产品实体检测/验收/移交、质保资料核查、资料验收/移交/备案。
5.4.3 工程施工完工后,由项目部经理组织施工、技术、质量工作人员对
工程实体进行全面自检。查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包括设计变更要求)
和规范标准要求,是否漏项。对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5.4.4项目部组织对产品质量的最终检验评定,书面报请业主组织对工程
进行竣工验收,并完善竣工报告手续。工程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设计、地
质、施工、监理、档案、质监等有关单位进行。
5.4.5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相关资料。
5.4.8 不合格或未经最终检验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不得交付。
5.5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质量记录
5.5.1 由项目部的有关人员(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
工员、质检员、试验员、档案资料员)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产品的监视和测
量记录,记录上要求的人员必须签字齐全,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5.5.2 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的检测试验报告应签字齐全并经检测试
验机构主任审核、加盖专用印章。
5.5.3 记录由项目部编入质量技术资料档案并按规定移交。
5.5.4 上述记录均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清晰、内容准确、签字确认完善、签
章齐全。
6 相关文件
6.1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6.2 《施工分包控制程序》;
6.3 《不符合控制程序》;
6.4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5 有关质量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7 相关记录
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检验办法
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检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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