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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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第一部分:目的与范围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员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及满足公司业务需求,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聘用、管理及离职流程。

第二部分:员工聘用1. 招聘岗位公司对于各职位的需求,将进行市场调研、编制各类招聘材料,明确招聘条件,发布招聘信息,选择合适的人选。

2. 招聘程序(1)确定用人需求:由相关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经公司领导层审核决定后,开始招聘流程。

(2)制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岗位、招聘方式、招聘条件等,编制招聘计划。

(3)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吸引符合条件的人才应聘。

(4)筛选简历:对提交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5)面试评估:安排面试环节,通过面试和笔试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评估,选择最适合的人选。

(6)确定录用:经公司领导层审核通过,确定录用候选人,签订劳动合同。

3.员工录用(1)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合同期限、工资福利、工作内容等。

(2)健康体检:员工需接受公司指定的健康体检,确保符合工作要求。

(3)培训适应: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

第三部分:员工管理1.工作岗位管理(1)明确工作职责:公司规范制定员工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规定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确定奖惩措施。

(3)晋升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按照公司规定的晋升机制进行晋升调整。

2.员工权益管理(1)工资福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发放员工工资和福利。

(2)休假制度:公司制定员工休假制度,确保员工的休息权益。

(3)奖惩措施:对员工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不良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3.员工发展管理(1)培训发展: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为员工发展提供机会。

(2)职业规划:公司对员工进行职业规划指导,为员工提供发展方向和机会。

公司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聘用管理规定1.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公司聘用员工需按照本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提供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涉及的人员需求量、职位需求、工资标准等具体内容。

2. 招聘渠道公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招聘。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内部招聘:通过公司内部推荐、岗位竞聘等方式,选拔公司内已有人才。

- 社会招聘:运用网络招聘、招聘会、广告宣传等方式,选拔外部人才。

3. 招聘流程公司采用规范流程,实行科学招聘。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职位申请招聘工作由各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总经理通过审批后,才能进行招聘。

(2)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对于提交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或借助外聘机构进行筛选。

简历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部门将向申请人发出面试通知。

(3)面试评估面试者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计划时间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对于面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门将向其发放《待录用通知书》,并预约体检。

(4)体检体检由公司医院负责,体检结果符合规定标准的,将正式录用入职。

负责人力资源部门协助体检流程。

(5)入职公司根据《员工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为入职人员制定岗位介绍、人际关系融合等方案,确保不同岗位人员能够迅速适应公司文化,融入公司中。

4. 入职前聘用手续公司在正式录用之前需办理的手续和事项包括: - 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等证件。

- 身体检查、签订《雇佣合同》等法律文件。

- 交纳社保、公积金等其它法定福利保障资金。

- 公司确保新员工的工作场所、办公设备、工作岗位、薪酬标准等配备妥当,以便正式入职后能够顺利工作。

5. 聘用期满与续聘公司在用人方面严格执行职业道德准则,尽量避免解除劳动合同。

如无特殊原因,公司原则上在聘用期到期后即可转为正式员工并进行相应的管理。

聘用期到期,如达不到公司要求,可根据双方协商情况延长聘用期至不超过三个月。

若合同到期后,公司对所聘用员工的工作表现、信誉记录及职位需要有重大变化,可进行重新约定。

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

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

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聘用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工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兼职、临时性和项目性工作人员。

第三条聘用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员聘用的合理性和效率。

第二章聘用条件与程序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水平和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聘用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和筛选简历、面试、体检、考核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第六条招聘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

招聘过程中应保证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第七条面试和考核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八条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合同期限、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等。

第九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工作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聘用人员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单位应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培训,促进其职业发展。

第十三条聘用人员的考核应定期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和续签合同的依据。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四条聘用人员的薪酬应根据岗位、工作表现和单位规定确定,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提供书面证明。

第十七条聘用人员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聘用人员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提前通知单位。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聘用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聘用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3.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5. 无犯罪记录。

第五条特殊岗位的聘用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 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2. 具备相关工作经验;3. 符合公司对特殊岗位的具体要求。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聘用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招聘需求分析: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和人数。

2.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官网、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 简历筛选: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4. 面试:对筛选出的候选人进行面试,了解其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5. 体检:对拟聘人员安排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6. 录用: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7. 签订劳动合同: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聘用合同管理第八条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基本信息;2. 招聘岗位及职责;3. 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4. 工资待遇及支付方式;5.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6. 合同期限;7. 违约责任;8. 争议解决方式。

第九条聘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约定的期限。

第五章考核与晋升第十条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一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聘用人员进行晋升或奖励。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晋升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2. 工作表现突出,得到上级和同事的认可;3. 通过公司组织的晋升考核。

机关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用人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聘请的劳务派遣人员、临时性劳务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等外聘人员。

第三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注重实效。

第二章外聘人员类型及聘用条件第四条外聘人员类型:1. 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本机关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至本机关单位工作。

2. 临时性劳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聘请的人员。

3. 退休返聘人员:退休后返聘至本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

4. 实习人员:经批准在本机关单位实习的人员。

第五条外聘人员聘用条件:1.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4. 具备与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或学历。

第三章外聘人员聘用程序第六条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人员需求,报请单位领导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外聘人员进行招聘、选拔、录用等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聘人员的入职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第四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十条外聘人员应遵守本机关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本机关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外聘人员待遇第十四条外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因工作原因受伤、患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本机关单位对外聘人员的管理将更加规范、有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员工聘用管理规定一、聘用原则1、员工的招聘根据各部门以及公司发展需要进行。

2、采用“公平、公正、公开”、“任人唯贤、知人善用”的原则,招聘并录用优秀、适用的人才。

二、入职手续1、应聘者通过公司人事和用人部门面试,并经确认合格后,聘为正式员工。

2、新入职员工必须填写《入职申请表》,并准备彩色一寸照片4张。

3、员工必须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履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联系方式等,如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录用。

4、公司将组织新入职员工参加新员工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5、用人部门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基本操作技能培训,以让新员工尽早进入工作状态。

三、试用期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

其中一线操作工试用期一个月;技术人员、公司一般行政人员(含文员、业务员、仓管员、检验化验员)试用期为2个月。

部门主管、生产工段长、部门助理试用期3个月。

3、试用期间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如果员工工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终止试用,工资按员工实际工作日发放;如员工认为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也可以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一周向公司提出申请,以便公司有充足的时间办理相关工作交接和人员补充手续;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视其能力能力考虑提前转正,但提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4、试用期届满,通过公司考核者,可转为正式员工,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四、聘用的终止1、员工有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辞职申请单》),经批准后在申请到期日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单》),人资部在离职手续办理妥当后给予结算离职工资。

申请辞职期间,若故意不配合公司相关工作,表现恶劣,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经济赔偿要求或做开除处理。

2、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随时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相关规定处以一定的经济赔偿。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五篇篇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年一聘,逐年签订。

第二条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三条聘用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二)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岗位确定;(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四)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一)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二)相关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基本条件并报经单位领导批准;(三)试用期三个月;(四)试用期满,科室负责人填写试用报告上报单位领导;(五)试用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制人员岗位要求:(一)专业技术岗位: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当一面,熟练操作计算机;4、尽职尽责,能与单位领导主动密切配合,不断吸取工作经验,协助做好各项工作;5、严禁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礼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6、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岗位: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2、负责每天的会计工作,审核费用报销单、请款计划单,监督核实银行票据、现金票据、出入库单、销售日报表等;3、审核票据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4、月末进行盘点、核实数据;5、月末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6、负责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7、负责将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保存;8、严禁私自截留现金、贵重物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9、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管理规定

聘用管理规定

聘用管理规定1. 范围与目的本聘用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聘用关系,旨在确保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益,并规范雇佣过程与相关事宜。

2. 聘用过程2.1 雇主在招聘新员工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并进行公正公平的选拔和录用。

2.2 雇主应向受聘雇员提供书面聘用通知,其中包括职位、薪酬、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等详细信息。

2.3 受聘雇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尽快向雇主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完成聘用手续。

3. 工作内容和责任3.1 雇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履行由雇主指派的工作职责,并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2 雇员应保持对工作机密和雇主商业信息的保密,并在合同期限结束时或离职时归还公司的文件、资料和任何相关信息。

3.3 雇员应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准时上下班、服从管理、尊重他人等。

4. 薪酬和福利4.1 雇主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雇员的薪酬,且保证薪酬的安全和合法支付。

4.2 雇主应为雇员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假等。

4.3 薪酬和福利的具体细则及调整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

5. 合同期限与解除5.1 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提出解除申请并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5.2 若雇员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公司规定的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雇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3 在解除合同前,双方在保护对方合法权益并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应积极配合完成工作过程的交接。

6. 争议解决6.1 对于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以对话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应提交至相关法律程序解决。

6.2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的其他规定仍然有效并应被继续执行。

7. 附则7.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雇员,包括全职、兼职和合同工等。

7.2 雇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并在修改生效前提前通知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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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管理规定第1章总则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设,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的聘用管理程序,规第一条范和统一管理公司员工的招聘及任免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依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依照先因岗定人,后因人定岗的原则,对人员进行择优聘用及合理配置,以适应公司各阶段的发展需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总经理级以下(不含总经理级)全体员工。

第二章权责第四条总经理负责审批聘用管理规定及复试并审批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营运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整理、实施、解释、修订,审核主管级以下人员的聘用并筛选主管级以上应聘人员,对员工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人员进行升职或任免提出意见建议。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用人需求,面试筛选员级人员;负责对所属人员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安排等。

第3章细则第1节配置与定岗定编每年年底营运中心将定岗定编表发至各部门,各部门依据年度战略目标草拟第七条本部门的人员定编并向营运中心申报。

第八条营运中心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目标和要求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预测年度总体人员编制和结构,并科学合理地设置人员配置与定岗定编。

第九条营运中心拟定定岗定编后报总经理批准,并严格按批准后的定岗定编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因业务变化需要增减人员配置时,需向营运中心申请,并由营运中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予实施。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年度拟定定岗定编表,在营运中心的指导下编制与修订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责以及任职条件;新增编制或岗位,须拟定新增的岗位说明书。

第十一条营运中心定期结合现有的管理架构,根据各部门职责、工作内容、业务量等,对编制、岗位、人员进行适度优化及调整。

.第十二条新设立二级部门时,由各一级部门草拟新部门人员定岗定编,并向营运中心申报,由营运中心报总经理批准后,制定招聘计划并实施。

第二节招聘招聘原则:第十三条(1)公司对所有人员的招聘都应符合国家劳动法规;(2)应遵循公平公正、量才适用、用人所长;以道德品质和学习能力为重点考察项目,同时注重教育、工作经历、敬业精神、执行力、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进行综合评定;(3)公司所有管理岗位招聘,都以内部培养、内部晋升为优先考虑,无合适人选后,方考虑对外招聘,以便为公司员工提供更广阔的晋升空间。

第十四条招聘方式:(1)外部招聘: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各部门需求,制定招聘方案,包括招聘时间、招聘渠道、招聘费用等内容,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对外公开招聘;(2)内部调剂或内部聘用: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现有人员供给状况进行评估,确认是否需要增加人员,若无需增加人,可通过内部进行调剂或由人力资源部对内部人员进行考察评估,总经理择优选聘录用;(3)内部介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需求,可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内部员工介绍,引进优秀人员。

第十五条招聘流程:(一)人员需求申请: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量及现有人员情况,确定人员需求意向,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人员需求申请表》(新增职位需说明);2.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用人申请后,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对需求进行审查,对现有岗位补充的,直接审批并执行。

对新增岗位的,确定该岗位的需求性后,上报营运总监审批。

3.审批通过后,协同用人部门,进行该岗位职责内部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如无法通过内部调整解决,则实施外部招聘。

(二)招聘信息发布:1.人力资源部综合成本、效果等因素,选择人才市场、人力公司、现场摆摊、网络等渠道招聘;2.人力资源部拟定及发布招聘信息,并做好应聘人员试工、面试的安排工作。

初步甄选: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个人简历,获取应聘人员的背景信息,对)三(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

(四)面试与试工: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人员面试;1.员级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试,对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并将结果通告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复试及审定,并报营运总监审批;2.主管级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参照《面试评估表》对应聘者的人品、性格特征、爱好特长、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初步的了解和测试,对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并将结果汇报给营运总监,根据指示安排复试或淘汰,经营运总监面试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3.经理级以上人员和财务、会计、出纳、采购等岗位人员,由营运总监直接面试。

面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并将《背景调查表》交营运总监审核,营运总监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五)背景调查基本内容如下:1.通过教育机构或学院了解求职者学历信息。

2.通过公安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了解求职者身份信息。

3.通过原工作单位了解求职者工作表现、离职原因,工作关系等信息。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第十六条(一)受聘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二)在学历、工作经历、职称、婚育状况等方面有隐瞒、欺骗行为;(三)有精神病史或传染病及其他严重疾病,医生鉴定影响正常工作的;(四)正在孕期或哺乳期的;(五)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负案在身的;(六)曾经被原任职单位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的;(七)未满16周岁的。

第三节录用录用通知:人力资源部在面试日起一周内告知应聘者,是否被录用。

并通第十七条知被录用人员带齐入职所需证件资料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评定证(如驾驶证、会计证等)、离职证明、健康证(如无,可入职当天进行办理)、免冠照2张等,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由人力资源部人员带领到部门负责人处报到。

第十八条入职:被录用人员入职时,负责办理手续人员应与录用者进行充分沟通,包.括:薪资待遇、公司基本制度及要求等,并填写入职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入职资料包括《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服务志愿书》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协议。

其中《劳动合同》在入职满一个月后,经双方确认后签订。

第十九条入职人员必须向公司提供真实的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向其索赔因作弊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对员工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入职当天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引导安排新员工就餐和住宿事宜,公司人力资源部需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为新员工发放办公用品、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确保公司形象统一。

第四节档案与合同管理新员工的个人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以电子档的形式进行建立、统计及整第二十一条理,并于每月初发送给营运总监审阅。

第二十二条完整的员工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求职申请表、彩色一寸近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上岗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背景调查报告、健康证等。

第二十三条入职所填写的档案资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及保管,人力资源部应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员工档案,并在每年3月31日前,对上一年已离职人员档案进行归纳整理。

第二十四条已离职人员的纸质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保留3年,在第4年初归纳整理时,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确认后,统一销毁。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到期前1个月以内,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续签的确定及跟进事宜。

第五节培训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入职培训。

第二十六条在试用期内的新员工,每月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不得少于一次,第二十七条并由人力资源部对培训进行现场考核及建档。

考核结果,作为转正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八条新员工在入职后,应自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公司的文化、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节试用与转正第二十九条新员工自办理完入职手续后三个月内为试用期,但因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表现突出,在一个月内得到直接领导奖励20分以上或得到客户的高度表扬与肯定的,可提前转正。

第三十条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差、不服从管理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视情况,给予推迟转正或辞退,但试用期总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员工试用期满前10天向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了解员工试用期工作情况,根据试用期的工作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转正。

第三十二条对确定可以转正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前7天,向营运总监汇报,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发出转正通知。

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员工本人并安排面谈。

部门负责人接到人力资源部的通知后,应填写《薪资异动表》并注明转正原因及转正后的薪资待遇建议,交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员级人员交营运总监审核,主管级以上人员交营运总监审阅,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三条审批通过后,所有薪资待遇等均于次月起生效,无总经理特别指示,不得提前或推延。

第七节工作评估与换岗为了确保公司岗位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公司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必第三十四条要的检查与考核,并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加薪、换岗、任免、辞退的依据之一。

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换岗,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同一级别的岗位调整。

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及优化公司人力配置,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第三十六条进行换岗。

但换岗前,人力资源部必须与调动人员及调出、调入部门充分沟通,确保不因换岗引起人员流失和内部矛盾。

第三十七条换岗:换岗分为部门内换岗和跨部门换岗。

(1)部门内换岗,是指员工在一级部门内进行的岗位调换。

部门内换岗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报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换,调换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跨部门换岗,是指员工在公司各一级部门间进行的岗位调换。

跨部门换岗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报营运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调换,调换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员工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主动申请岗位调换,申请岗位调换时,先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整与备案。

.第八节职务任免职务任免,是指公司对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的职务任免。

第三十九条任免权限:第四十条副总级以上领导,由董事会会议确定任免财务主管和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主管级管理人员,由部门经理提议,人力资源部复议,经营运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任免第四十一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经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的正式行文通告,方为有效。

第九节晋升与降职为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及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建立员工职务升迁第四十二条机制,详见《员工晋升通道》。

第四十三条晋升,是指员工由本职务升迁至本职务以上的职务。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可申请晋升:第四十四条(1)在本职岗位工作表现突出,连续一年所负责的岗位或部门,成绩优异,各项指标达标的;(2)为公司培养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3名或以上的;(3)所负责的部门连续2年,被公司评为优秀部门的;(4)个人主动申请,并通公司考核通过的;第四十五条降职,是指员工由本职务降低至本职务以下的职务。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可进行降职:第四十六条(1)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降职条款项的;(2)在本职工作表现差,连续一年都不达标的;(3)顶撞领导及不服从管理两次以上的;(4)个人主动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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